达洛加想要逃跑, 但转念一想,如果他跑了, 遭殃的就是其他人了。至少他手上有一张底牌——他曾救过埃里克的性命, 再怎么样,埃里克都不会轻易送他下地狱。
想到这里,达洛加坚强地望向埃里克, 露出英勇赴死的表情, 却见他神色平静, 一只手抱着手肘, 另一只手的食指轻轻摩挲鼻子,每摩挲一下,喉结就会滑动三四下。
魔鬼没有生气。
相反,他极其兴奋、喜悦,必须要不停地吞咽口水,才能维持冷静的外表。
达洛加警惕地望着他,怕这是他精神失常的前兆。
“达洛加,”他冷不丁开口说道,这是他毫无伪装的声音,低沉悦耳到几近不祥,达洛加第一次听见这个声音时,就知道有人会因此迷惑、不安、丧命,“我今天心情很好,饶你一命。你要是再对她胡言乱语,我会非常遗憾地为你献上安魂曲。”
听见这句话,达洛加反而松了一口气。
这才是埃里克会说出来的话,他刚刚那股异常的狂喜劲儿,实在叫人寒毛倒竖。
“你以前从来不接触女人,”达洛加忧心忡忡地说道,“甚至不跟女人说话……只有小公主问你怎么用邦扎布绳索杀人时,你才会指点几句……你为什么突然对女人感兴趣了?”
“男人当然会对女人感兴趣。”
“哦得了,埃里克,你我都知道,你对人类社会的一切都嗤之以鼻。你不在乎道德,不在乎名誉,甚至不在乎生死。从小亚细亚走到新奥尔良,你要是真对女人感兴趣,早就想尽办法地找女人了。”达洛加愁眉苦脸地说,“我看你不是对女人感兴趣,是对德·夏洛莱太太感兴趣吧。”
他顿了一下:“这个说法的确更准确一些。”说着,他对提供烟草和烟纸的侍者勾了勾手指,“我会找个机会告诉她。”
“天哪!”达洛加差点喊出声,“德·夏洛莱太太都说得那么直白了,你还没死心吗?”
“正因为如此,我才没有死心。”
说到这里,侍者走了过来。达洛加虽然心里大不以为然,但识趣地没有接话。
埃里克在银托盘里找到烟草和烟纸,变魔术一般,单手翻转了两下就卷成了一支烟,衔在口中。
这时,其他男士也在叫侍者,侍者刚要转身离开,埃里克突然伸手扣住侍者的手腕,神情冷淡而懒散地扬了扬下巴,示意他点烟。
侍者一直在上流社会工作,第一次碰到这样粗鲁的客人,不由有些惊讶,发现对方是鼎鼎有名的E先生后,不禁更加惊讶了,愣了片刻才划燃火柴,为他点上香烟。
达洛加却一点儿也不惊讶,这才是真正的埃里克。
宴会上那个冷静、文雅、克己守礼的E先生,不过是他戴上的一张面具。
埃里克吸了一口烟,用中指和无名指弹了弹烟灰,平淡地说道:“达洛加,你是个迂腐的好人。我帮过你,所以即使你不喜欢我,也要竭尽全力地救我。你担心我作的恶,会算在你的头上,又一路跟着我,去救那些你认为无辜的人。但是,她跟你不一样。”
他拿着烟,又吸了一口,转头对着达洛加喷出辛烈的烟雾,呛得达洛加咳嗽起来。
他的动作强硬而蛮横,眼神却泄露出一丝脆弱与迷茫:“……她好像真的喜欢我。”
暴露真面目那一晚,尽管他极力压抑内心的嫉妒、痛苦和欲情,却还是控制不住地伤害了她。
他还记得,他是怎么冷冷地用力扣住她的后颈,迫使她仰头望向那张令人作呕的脸庞。暴雨倾盆而下,隆隆的雷鸣掩盖了她恐惧的呼吸声,但他的听力异于常人,能从三十四个小提琴手的合奏中听出是谁慢了一拍,自然也能听出她的呼吸充满了恐惧。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过放手。
一直以来,他都像野兽那样活着,避开白昼烈日,只在夜晚出行,反正再文明的城市到了夜晚,也是一座幽暗的丛林。
人类社会的一切,爱情、亲情、友情、名声、荣誉,甚至是污脏的欲望,对他而言,都像是一种奢望——即使他像人一样活着,仅凭这张脸庞,也永远得不到正常人唾手可得的一切。
他想,要不就这样吧。
屈从于命运的安排。
他已经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已经握住了她的芳香,已经嗅到了她炙热而潮湿的体温。
已经够了。
他应该知足。
可是,一旦放手,他将再无亲近白昼的可能。他在黑暗中感到安全,是因为白昼从未欢迎过他。
但最终,他还是缓缓松开了手。
离开的时候,他快速地披上大衣,一眼也没看她,怕多看她一眼,就会将一切抛到脑后,把她掳回自己阴暗的巢穴里。
次日下午,他本该无声无息地离开巴黎,却鬼使神差地来到了她的床边。
她的脚上有一块淤青,应该是他留下的。当时,他头脑一片空白,处于极度失控的状态,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只想像雄性野兽标记猎物一般,留下自己独特的气味与印记。
他闭上双眼,俯身吻了吻她的脚踝,又吻了吻旁边的三颗小痣。
如果可以,他真想捂住她的眼睛,扣住她的后颈,把她永久地藏起来。
那是一个闷热的白日,屋内似乎还积淀着昨夜暴雨沉重的潮气。
他反复用唇摩-挲着那三颗小痣,呼吸着她身上甜美而妖媚的馨香,两种想法在心中激烈交战,一种想法纯粹而高尚,另一种想法则狭隘而阴暗——放手,还是不放手。
前者再次占据上风。
这是他最后一次接近洁净的白昼,不能让自己卑劣而肮脏的感情去污损它。
然而,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时,忽然听见了她的声音。
微弱却清晰。
“……埃里克。”
她在叫他。
她可能不知道这一声意味着什么,但他知道。
那一刻,即使抓住她的手,意味着他将在地狱底层中万劫不复,他也不会松开。
作者有话说:
这章还是50个红包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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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Chapter32
◎难道这个作家认识埃里克?◎
莉齐坐在马车里, 郁郁不乐地望着窗外。
她原本打算在宴会上勾搭几位青年才俊去野餐,或者去晚上的化装舞会,跳舞跳个痛快, 现在计划全被打乱了。
不错,她才在宴会上夸奖了埃里克,也打心底喜欢他, 但这并不影响她想找别的男人跳舞调情。
而且,她还没原谅他呢!
要不是那个波斯人, 她甚至不知道他会腹语,还是世界上第一流的腹语大师。
怪不得兰斯最近总是一惊一乍,原来是他在用腹语威吓他。这么有趣的事情,她却全然不知。就凭这一点,她就不能轻易原谅他。
但让莉齐颇为苦恼的是,她忽然发现, 除了埃里克, 别的男人几乎全是蠢货。也许是她偏颇了,可是目前为止,她好像真的没见过比埃里克聪明的男人。
尽管他有时候很自负, 会对一些歌唱家和演奏家作出刻薄的点评,但他在音乐上的造诣, 显然在那些人之上。
比如, 之前卡洛塔夫人演唱《浮士德》时,他曾一边吻她,一边漫不经心地说, 如果这位夫人坚持这种机关枪式的唱法, 迟早会把老化的吊灯唱下来。又比如, 再美丽的舞女, 如果身姿笨重,即便眼睫毛眨得再欢快,在他的眼中也不过是草原上的一头小牛犊。
记得有一次,演出结束后,一位小提琴手想要搭讪她。他抱着手臂,站在阴影里,用丝绸般温柔的声音给她出主意,让她夸那位小提琴手的连顿弓妙不可言。
她傻乎乎地照做了。
那位小提琴手却涨红了脸,嚷嚷说:“您不想跟我说话,直说就是了,不必这样羞辱我!”语毕,夺门而出。
事后,她才知道,那位小提琴手最热衷于使用这种弓法,不管适不适合,都坚持来一段连顿弓演奏——在弓不离弦和运弓方向不变的情况下,演奏出一连串细小而灵巧的音符。
今天他心血来潮,想试一下飞顿弓,也就是在连顿弓的基础上,每奏完一个短促的音符,就使琴弓稍稍离弦,假如成功的话,这将是一场极其潇洒而赏心悦目的演奏。但他失败了,变成了平庸的跳弓。
莉齐虽然觉得那小提琴手恼羞成怒的样子挺有趣,但一想到她也被埃里克耍了,就不感到有趣了。
她颇恼火地说:“噢,你老让我得罪人!”
他却像没听见似的,不知从哪里偷了一把小提琴,架在肩上,手腕灵活而有力地奏出一连串飞顿弓。即使每奏完一个细小的音符,琴弓都稍稍离弦,他的动作也始终轻松而流畅,不管是运弓还是揉弦,都显得极为自然,仿佛已经与小提琴融为一体。
在那位小提琴手手上普通且有些刺耳的曲子,在他的手上却变成了足以使人落泪的、饱满而浓烈的乐声。
最重要的是,无论乐音如何高亢,如何短促,如何激烈,音准都纯净而精确。
假如莉齐稍微懂一些音乐的话,就知道许多第一小提琴手都不能保证如此纯正的音准,只有最顶尖的小提琴大师,才有这样完美无缺的音准。
可惜,莉齐对音乐一窍不通,听完这首超凡脱俗的小提琴独奏,只觉得他的运弓姿势优美而雅致,却又不失野性而粗犷的力量,令人心跳不已。
至于乐声,她可以勉强承认,这是她听过的最美妙的锯木头声音。
她的心思全写在脸上。一曲完毕,他收起小提琴,略带嘲弄地说道:“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以色侍人。”
等她反应过来,这句话的嘲讽含义时,早就逮不到他人了。
当时她还以为,他那句话是指自己才华过人,多少人想欣赏都欣赏不到他的乐音,她却买椟还珠,对他的演奏听而不闻,只欣赏他精准而优美的拉弓姿势。现在想想,这句话更多的是自嘲,而非讽刺她无知。
哎呀,误会大了,早点告诉她一切不就好了吗?害她因为这句话暗暗着恼了许久。
想起之前,她居然觉得E先生比埃里克优秀,真是一个天大的误解。
E先生只在音乐和建筑上小有成就,埃里克却精通魔术、骑术、枪术、绳索和小提琴。
听说,小提琴是难度最高的乐器,不仅入门难,精通也难。埃里克运弓和按弦的时候,姿势却非常自如写意,好像不管什么形式的声音,自然界的声音也好,琴弓、琴马和指板共同运作出来的声音也好,他都能轻松驾驭,使其化为震撼人心的乐声。
而E先生只会拿着木棍指挥别人,怎么看都是她的幽灵先生更优秀一些。
“要是他没做完那事儿转身就跑就好了,”她闷闷地想,“不然我们现在该多快活呀!我也不用在宴会上受气了。”想到E先生和那群蠢货绅士,她就一肚子气。
这时,一个声音在车厢外响了起来:“先生,请停车——请停车!一个孩子爬上了你们的马车!”
马车夫不明所以地停车了。
外面传来稚嫩的咒骂声。莉齐很想探出头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但在大街上这样做未免有些不雅。她犹豫了片刻,心想“去他的不雅”,打开车门,伸出一个脑袋。
原来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偷了一位男士的钱包,被发现后,走投无路地跳上了她的马车,以为可以逃过一劫,谁知,这位男士的奔跑速度堪比运动员,直接把他从马车的踏板上拽了下来。
莉齐并不同情这孩子,笑吟吟地在旁边看热闹。
她也被这种小鬼偷过。他们是一帮叫人牙痒痒的小瘪三,对城市的每条大路小巷都烂熟于心,连巡警都抓不着他们。有的小鬼手上还有家伙事,追到没有路灯的街道,会冷不防回头捅你一刀。她不敢招惹这群小无赖,但乐得看他们倒霉。
这位男士却说:“你得感谢这位小姐,要不是怕惊吓到她,我绝对会揍你一顿,滚吧,别再让我再看到你!”
那孩子像逃窜的耗子似的,连脸上的泥巴都来不及擦,一溜烟跑了。
莉齐遗憾地说:“您不该放他跑的,我完全不介意您揍他一顿。”
男士顿时露出懊恼之色:“是吗?我还以为年轻的小姐都对暴力深恶痛绝,甚至听见‘打架’两个字都会晕过去,早知道不放他跑了。”说着,他咧嘴一笑,鞠了一躬,双手递出自己的名片,“请原谅我的疏忽,居然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斯利姆·斯蒂芬,是一位旅行家,也是一位作家。如果我足够幸运的话,您应该看过我写的廉价小说。”
莉齐挺爱看小说,兴致勃勃地收下了名片。
名片的背面印着斯蒂芬的小说名称:《传奇枪手传·第一部 》《传奇枪手传·第二部》《沼泽地谜案》《“恶魔之子”与暗夜骑士》《“恶魔之子”与黑人小屋》——的确很廉价。
莉齐的兴致败了个精光,刚要用两个甜美的酒窝和几句客气话,把这个三流作家打发掉,忽然想起“恶魔之子”是埃里克在马戏团的称呼。
她的心怦怦狂跳起来,难道这个作家认识埃里克?
还是说,这个作家就是埃里克派来的。他做了那种蠢事后,无颜来见她,便派了一个人假扮作家,想以这种方式告诉她自己的过去?
这么想着,她脸上的酒窝深了不少,整张脸显得光彩照人。
斯蒂芬见自己递出名片以后,这位小姐便露出如此迷人的微笑,也跟着傻笑起来。
马车夫则不安极了,自家太太刚在宴会上大闹了一场,回家的路还没走到一半,就在街上跟陌生男子调起了情。
作为夏洛莱家的马车夫,他赶车的时候,从来都把脑袋昂得高高的,目不斜视地挥马鞭,从不避让单座车或货车,现在却恨不得把头埋进膝盖里——他看到有太太认出莉齐了,正在跟旁边的人咬耳朵。
马车夫绝望地想,不到明天,她在街上跟陌生男子打情骂俏的事就会传遍整个巴黎,德·夏洛莱伯爵先生会气死的!
莉齐却没有感受到马车夫的绝望,她觉得自己非常守闺训——说两句话而已,又不是当场跳下马车,跟这位作家逃之夭夭了。
莉齐指着名片上的“恶魔之子”,故作好奇地问道:“这个讲的是什么呀,好像很有趣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