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爸爸好像也是投机商……”
“投机商也分三六九等,”他说,“囤积货物,择期倒卖,在我看来不算投机商,只是比普通人更精明,更舍得面子罢了。真正的投机商做生意都不择手段,冷血无情,专门把水货卖给无力申诉的孤儿寡母,然后把一部分钱拿去放贷,收十分利,一个月后若是还不上,就拍卖债务人的抵押品,或是收走他们的房屋。”
“十分利!”莉齐惊呼一声,“谁会去借这种钱?”
“很多。平民、贵族、妓-女、破产商人、沿街乞讨的内战老兵。他们有的是为了解决冻馁之虞,有的是为了保住浮华铺张的场面。不管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投机商只需要在他们面前晃一晃钱袋,他们便会迫不及待地咬钩。”
“你……借过这种钱?”
“我替别人收过债。”他顿了顿,“这是一门罪孽深重的职业。”
“噢,别去想了,都过去了……”
“不,没有过去。”他粗鲁地打断她,像是掏出了一颗血淋淋的心,强制她看清上面搏动的花纹似的,“那曾是我谋生的职业,也是我的罪业。我是投机商们最喜欢的收债人,因为我收债的时候,不用动手,也不用恐吓,只需要摘下面具,债务人就会把所有钱都交出来。”
莉齐心想,所以他只是一个收债的,这算什么罪业呢?她想来想去,都不觉得这是罪业。
在她看来,给孤儿寡母放债的人,固然非常可恶,等于拦路打劫;但借钱的人也是糊涂,明知是火坑还要往里跳,全然没想过还不上的后果。
这的确是一门罪业,里里外外都流淌着脓血——但是,跟他这个收债的有什么关系?
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答案,只能露出一个莫测高深的表情:“当你意识到这是罪的时候,其实就已经被赦免了。”又补充说道,“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以后我们可以去看看那些人,想办法帮帮他们。”
他的情绪平定了下来:“好。我爱你。”
这样冷静的一个人,如此频繁地表达爱意,即使她的脸皮比一般女孩子要厚上许多,也有些招架不住。
“那你还不快亲亲我,”她假装自己没有脸红,“你今天还没有亲我呢!不过,只能亲亲脸颊,算是对你的惩罚。”
他无奈地笑了笑,俯身过来,亲了一下她的脸颊。
她眨巴着眼睛,顺势勾住他的脖颈,吻上他的嘴唇,黏糊糊地辗转了一下,不等他扣住她的后脑勺,发起进攻,她就推开了他,严肃地说道:“快往前走,我还等着问好呢。”
昏黄的提灯光线里,他冷峻的面色有些泛红,眼中隐隐有暗涌的欲情,给他异于常人的脸孔增添了不少人色,不再像一个冰冷恐怖的骷髅头。
他们走进了一间石室——不知道怎么进去的,他似乎只是随意转动几块石头,一扇隐匿在石壁中的门就开了。
他看出她的疑惑,解释说道:“我在波斯待过一段时间,他们都叫我‘喜欢摆弄活板暗门的人’。”
“噢,原来如此。”她恍然大悟,愤愤地说,“我就说,那个波斯人为什么一直缠着我!”
“是么,”他若无其事地说道,“他对你说什么了。”
“他说我被鬼缠上了,具体说了什么没记住,只记得我把他骂了一顿。他要是还敢出现在我面前,我还是会骂他的。”说到这里,她有些纳闷,“他为什么说你是鬼呀?”
“你不也叫过我幽灵么。”
“那是因为你老是像幽灵一样神出鬼没,”她抱怨说,“还不准我看你的脸。”
“在此之前,没人愿意看我的脸。”他拿出一根火柴,抬起脚,在靴底划燃,点燃了石壁上的银制烛台,“我不想吓到你。”
石室内一下子有了光,阴影却变得更深,更重了,在烛光的光轮之外摇曳着,晃动着,仿佛阴森森的树影。
这似乎是一间藏宝室,又似乎是一间普通的房间,只是随意地摆上了奇珍异宝。黄金、宝石、珍禽异鸟的羽毛和鸟蛋,甚至还有已经灭绝的大海雀的鸟蛋⑴……华丽与简陋,艳美与质朴,高贵与野蛮互为映衬,组成了一幅奢华而吊诡的画面。
莉齐没有在意那些闪闪发光的珍宝,她的注意力集中在一具打开的棺材上,棺材上方垂挂着红色织锦缎帐幔的天篷⑵。
她皱起眉头,心里突然无名火起:“不要告诉我,这是你睡觉的地方。”
“是的,我一直在适应死亡。”他平静地说道,“遇到你之前,人人都认为我是幽灵,是僵尸,是活死人。死人应该躺在棺材里,不是吗?”
莉齐憋了一个下午没有发火,努力温柔地跟他说话,开解他,看到这具棺材后,终于忍不住暴怒起来:
“噢,你这个蠢货!”她大声咒骂了一句,他脸上露出愕然的表情,“我要被你气死了——去他的幽灵,去他的僵尸,去他的活死人!让那些人统统下地狱见鬼去吧,你再把他们的想法当回事,你也去见鬼吧!”
她越说越愤怒,用力踢了一脚地上的珍宝,不知踢到了什么,发出清脆一声响。
“啊,我太生气了,对不起,我会给你买个更好的——你有没有想过,有人比你更需要适应死亡呢?”
他没有说话,仍然满眼愕然地望着她。
莉齐稍稍冷静了一些,只是胸口还在一起一伏:“让你扮演‘恶魔之子’的马戏班班主,利用你的国王,放贷的投机商,还有你口中的赌棍、诈骗犯和奴隶贩子,他们比你更适合这具棺材。”她冷然地说,“你的罪行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深,那么重,凭什么提前适应死亡?”
“莉齐……”
她做了个打断的手势:“你比我更了解印第安人,那你一定知道,为什么有段时间,漫山遍野都是野牛的尸体。第一次看到那些尸体时,我简直吓坏了,还以为附近出现了可怕的野兽,哭着去找爸爸。爸说,那些野牛并不是被野兽咬死的,而是被人用故意打死的,就那么扔在荒野里,任其腐烂,而原因竟是政府想要消灭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习惯和野牛一起生活,野牛去哪儿,他们就去哪儿,野牛提供了他们赖以生存的一切——熏肉、帐篷、绳索、长袍。杀死一头野牛,就等于杀死一个印第安人。但我没见过有谁为这事儿忏悔过,这难道不是罪业吗?”⑶
一口气说了那么大段话,她的喉咙刺痒极了,却还是气得直嚷嚷:“活见鬼——我现在开始怀疑你到底是不是聪明人了!聪明人遇到这种事,是决不会躺在棺材里,适应见鬼的死亡的,他要么会去做好事赎罪,要么会把伤害过他的人统统送进监牢里!”
把他骂了一顿后,她郁结的心情总算畅快了不少,抬眼一看,又冒起火来,他居然在出神。
“你在想什么?”她凶巴巴地问。
“我在想,”他看着她,目不转睛,眼中充满了浓烈的占有欲,“我一定不能失去你。要是失去你,我会做出什么事,我自己都无法想象。”
“总之不会是比睡在棺材里更蠢的事情了。”
她气呼呼地说,话音未落,下巴冷不防被两根手指扣住,抬了起来,紧接着,两片唇压了下来。
猛然间,她的怒火消失得一干二净,彻底平静了下来。
她从这个吻里感受到了他的想法。
他是真的爱她。
如果不爱她,他不会带她到这个空旷、黑暗、阴冷的地下巢穴里,给她展示他的过去,他的罪恶,他的灵魂。
即使站在白昼烈日之下,他的灵魂仍被禁锢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巢穴里。
他看上去像传说中才会出现的人物,经历波澜壮阔,既跌落过低谷,也攀登过顶峰。
他收过债,杀过人,扮演过活尸,也修筑过王宫,用强劲的铁腕替国王巩固过统治。
只要能活着,他不择手段,如同一台为统治者而生的杀戮机器。
然而同时,他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
只是,没人在乎他的艺术天赋,统治者只想要他聪明得可怕的头脑,以清除权力道路上的障碍。
他的人生充斥着血和杀戮,但大多数罪业,都是别人强加于他的,如同一把插在心口上的锋利刀刃,怎么能说是这把刀制造了杀戮呢?
当然,她也没有被爱情迷昏了头,把他的罪过全部推到了别人身上。
她很清楚他是一个疯子,可是,谁让她爱上了这个疯子呢?
他的前半生与死毗邻,被命运的洪流强行卷到了腐朽的权力中心里,从此不得不与阴谋、诡计和死人打交道,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但是,她可以给他一个风和日丽的后半生。
想到这里,莉齐离开了他的双唇,亲了亲他的脸颊,甜甜地问道:“现在,你还要我离开吗?”
“不,”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古怪而嘶哑,“你再也不能离开我了。”
莉齐觉得这句话有些奇怪,但没有多想,她转过头,兴致勃勃地想要继续探索他的住所。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注释:
⑴收藏家展示珍禽异鸟的蛋,风靡一时,时人以攀比自己收藏的鸟蛋为乐。大海雀是一种不会飞的海鸟,不怕人,很像南极企鹅。在采集鸟蛋者的追逐下,加上收藏家热衷把成年大海雀制成标本供人观赏,大海雀最终灭绝。
⑵原著内容
⑶取材于《美国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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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Chapter42
◎“你不想回去?”◎
莉齐在地下宫殿住了下来。
她对这里十分感兴趣, 仿佛一只好奇的小猫,看到一样陌生的东西,就要凑上去嗅嗅闻闻。
她花了两天的时间, 弄清楚了埃里克卧室里那些珍宝的来历——有的是真品,有的是他无聊时仿制的赝品,有的则是他一路走来的见闻, 比如那颗大海雀鸟蛋,就是他从一个死去多时的冒险家身上找到的。
除了奇珍异宝, 他还有一个冰库,四面是松木制作的双层墙,填满了绝热的锯末,贮存着十几吨的冰。于是在地下,她也能喝到加了冰块的白兰地。
莉齐在这里过得快乐极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假如这个湖滨寓所, 不是他为了躲避世人的眼光才建造的, 她会更加心满意足。
在这里,她不用在乎周围人的眼光,不用在乎上流社会那套神圣不可侵犯的闺训, 不用跟令人厌恶的上等人打交道,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想喝什么就喝什么,一切都按照她的心意来。
她还可以描眉画眼——她早就想试试坏女人的化妆品了,就让埃里克去给她买来粉盒、胭脂、眉笔和唇膏。
她对这些上等女人不能碰的玩具好奇极了, 当天就把自己画成了一只艳丽的山魈。她非常气恼, 洗脸的时候, 发现怎么也洗不掉, 不由更加气恼了。最后还是埃里克用热肥皂水,帮她卸掉了那些东西。
他对女人的物品如此了解——当她涂完买来的唇膏,嘴唇上一片火辣辣时,他甚至用鲸蜡、安息香、黑葡萄和一些她认不出来的东西,动手帮她做了一支新唇膏——她不禁犯起了嘀咕,想要盘问出原因。
她故意没说要盘问什么,只问他是不是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想让他慌乱一下。谁知,他神色冷静,丝毫不显慌乱:“已经晚了,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
“谁跟你说这个,”她不耐烦地说,“我是问你——为什么对女人的东西懂得那么多。”
他眼神古怪地看了她很久,才缓缓开口说道:“……我听力很好。”
“然后呢?”
“无论我去哪儿,都有女人谈论这个。”他说,“听着听着就了解了。”
莉齐没有怀疑,他的头脑本身就是个未解之谜,她有时候觉得他愚钝至极,有时候又觉得他像神一样无所不能。
有一回,她倒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到智力游戏那一栏,忽然想测试一下他的智力。
上面说,如果十秒钟全部答对,就是天才;如果十分钟还没有全部做出来,那就需要去正规医院测试一下智力了。
莉齐很生气,因为她花了九分钟才全部做出来,差一点就要去医院测试智力了。
她不相信这些题目,有人十秒钟就能做出来。
然而,埃里克只是扫了一眼,就不假思索地勾出了全部正确答案,用时不到五秒钟——还算上了用笔蘸墨水的时间。
她阴郁地瞪着他,嫉妒地想:“这种人才需要去医院看一看呢!”
但不到两秒钟,她又快乐了起来,因为天才做完题,就拿起旁边的鬃毛梳,走过来给她梳头发。
她在妇女杂志上看到,若要保持头皮健康,每天最好梳三遍头,每次梳半个小时,她对自己的头发是决不会这么有耐心的,便把这个艰巨的任务扔给了埃里克。
埃里克给她梳头之前,会给她擦一层发粉,比店里售卖的要好用太多,仅仅擦了两天,她的头发就变得浓密丰美,仿佛上等丝绸一般坚韧而光滑。不过,她的头发本来就又浓又滑。
地下什么都好,就是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她连续好几天,都是凌晨两点钟睡觉,下午一点钟起床,但她仍然过得十分快活。
在地面上,一到晚上,她要么只能睡觉,要么只能跟蠢货跳舞,但在地底下,能打发时间的花样儿就太多了。
她可以支使埃里克去做饭——松露火鸡、勃艮第炖牛肉、普罗旺斯炖菜,他做出来的菜肴不比高级餐厅的厨师差。
除了法餐,他还会印度和土著人的菜肴,只是大多都不合她的口味,她吃了两回,就不想吃了。
吃完饭,她还可以跟他打会儿牌,不过打不了多久,她就会一脸恼怒地把牌扔到他脸上——她想不明白,惠斯特桥牌玩不过他就算了,为什么连二十一点这种纯靠运气的游戏,也玩不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