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一套黑色的夜行衣,在空旷的街道上飞奔,一会儿飞上高楼,一会儿又飞身下来,玩得不亦乐乎。
然而就在她又一次要从屋顶飞下来的时候,马蹄的哒哒声传了过来。
林鹿春因着内力,过分的耳聪目明,听见声音便藏在了屋顶上。
等她趴好,那匹快马才从街尾冲了过来。
林鹿春夜里练习轻功,左右没有其他要紧事,于是便不远不近地跟了上去。
等那匹快马停了下来,林鹿春才发现,她已经一路跟到了参军府。
参军府廊下有几个灯笼照明,那人很是骄横地直走过去,抬手用门环敲了一下大门。
因着灯笼的光,林鹿春看清了那人的脸,正是她初到岚州那日在酒楼上看见的“张公”。
这人官职想必是不一般,门房仅仅是看了他一眼,便诚惶诚恐地把他迎了进去。
林鹿春藏在这个二进院子的主屋房顶,冷眼看着院子里的窗户一个又一个地亮了起来,显然是一院子主仆纷纷半夜惊起,点起蜡烛,兵荒马乱地拾掇自己。
趁着这个空挡,林鹿春偷偷摸进厨房,拿了一碟子小零嘴,这才飞上主屋最好的一间客室的房梁,守株待兔。
这院子里的仆人几乎没有武功,几个护卫也不过寻常军士水平,连20级都没有。
江鹤同拿出来教给林鹿春的轻功又很高明,加上林鹿春认真起来的时候,内力用得充足,轻功一运起来,速度快得只剩下一道残影,一院子的人除了偶尔感觉到一丝“夜风”之外,对她的存在一无所觉。
原本林鹿春听了头两句话,以为是这两人丢了什么受贿的账本之类的。
这几天,经过小霸王的大力宣传,以及岚州百姓私底下的议论,林鹿春已然发现,这里的世道的确是艰难。
因是乱世,各地藩王、节度使、刺史多是武将,连皇帝自己也是武将出身。
时下行伍里的人往往横行霸道,横征暴敛屡见不鲜。
虽然皇帝治理贪官污吏用了重典,贪污之事也依旧猖獗。
然而出乎林鹿春意料的是,这两人说的事,竟然和黄白之物没半分关系,反而关系着她的主线任务。
她心思电转之间,又听那张公说道:“罢了,也是我一时气急。细想起来,当初兴教门……也跑出去了不少宦官伶人,虽多数已追回格杀,终究还是有漏网之鱼,不然玉玺也不至失窃。”
“属下有一事禀报。”那参军依旧半跪在地上。
这时候,张公像是刚看见似的,说道:“你怎么还跪在地上?快起来吧!有什么事,尽管直说。”
“是。”参军站起身,“属下以为,既然消息已经散布出去,那些江湖人必然有人信以为真,我们何不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此计使得,可玉玺却未必在江无天手上。”张公沉吟片刻,说道:“三年前,江无天还不过是个无名小卒。皇宫里的事,他不可能知道。再则这人喜欢抓孩子,却未见他劫走过成人。我昔日曾看过名册,那些下落不明的宫人、伶人里,不曾有孩童。若说是江无天机缘巧合从旁人的府库里得了玉玺,未免也太巧了。”
“请张公示下。”参军再次拜倒。
“依我看,之前的计划照旧,江湖人那边,也多派些人手盯着。那与我报信的小乞丐,便很不错。”
“是,张公。”
两人说罢,那被唤张公的人便起身走了出去。
一个老仆赶紧提着灯笼引路,将他带去了客房。
房间里只留下那参军一个人,劫后余生似的,瘫坐在椅子上。
林鹿春那厢已经吃完了一碟子糖霜玉蜂儿,把碟子往房梁上一放,便身形一闪,飞身出去。
那参军只感觉夜风一吹,打了个激灵,之后也拖着脚步,回了卧房。
……
另一边,醉道人张颠跟着一个妖妖娆娆的女子,进了花楼。
花楼里香风袭人,雕镂花窗,张颠走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
那女子引着他在回廊中走了许久,才到了一间奢靡的暖阁。
暖阁里设着床帐,燃着名贵的沉水香,一群美貌女子站在帐外,低眉顺眼。
帐中若隐若现的,是一个女子的身影。
这女子身材高挑,体态风流,仅仅是一道身影,便能引来无数遐思。
然而醉道人张颠却十足地不解风情,一进房间就迫不及待地说道:“花朝阁主,你的事我已办妥了,江鹤同平平安安地到了岚州,贫道的东西,贵阁也该归还了吧!”
帐中女子伸出一只玉白的手来,拨开纱帘,露出一张能令天下男子神魂颠倒的脸来。
女子有一头浓密的乌发,慵懒地盘在一起,衬得细细的脖颈愈发纤长脆弱,惹人怜爱。
她的瞳色比一般人浅上几分,看人时天然带着几分多情与迷离。
张颠被她打量了一会儿,依旧不为所动。
这时女子才冲着下属招了招手,送上了一个锦盒,语气颇为幽怨,“小女子蒲柳之姿,入不得张兄法眼。”
“阁主说笑了,贫道粗人一个,其貌不扬,岂敢唐突佳人?”他检查了锦盒里的东西,立刻一抱拳,“告辞。”
等他走了,立在花朝阁主不远处的芍药才说道:“一根破簪子,有什么好宝贝的?”
“呵……”花朝阁主坐在帐中,凉薄地说道:“这世间男子多是如此,得到了便朝秦暮楚、喜新厌旧,得不到,便做出这许多痴情的姿态来,自欺欺人。”
说到这,帐中人的情绪骤然变得异常激动,“天下男子皆薄幸,我们女子薄幸又有何不可?”
“阁主英明!”
暖阁里,众女拜倒在地。
芍药也跪在地上,偷偷在背后冲着暖阁外守着的婢女挥了挥手。
那婢女立刻会意,放轻脚步往楼下走去。
“人都备好了吗?阁主今日不大痛快。”
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妇人答应了一声,说道:“都备好了,只等着阁主亲自过来。”
那老妇人身子健硕,腰上别着一把环首大刀,很是凶悍。
不多时,芍药便一脸担忧地走了下来,又问了一遍,“人都备好了?今日阁主心情不佳,人少了可不行。”
那老妇人的回答和之前一般无二。
芍药转回身子,嘀咕了一句,“里头那位有苦头吃了。”
说着,芍药又冷哼了一声,“男子不是常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阁主比之牡丹美了千倍万倍,要几个狗男人的命,委实不算什么。”
之前下来的婢女也笑嘻嘻地附和了一句,“正巧给他们些赏赐,送他们去做风流鬼。”
两人说得果然不错,丑时过半的时候,地底的密室中便传来了惨叫声。
老妇人候在外头,等惨叫声停了,才屏息静气地走了进去,将尸体拖了出去,送到了后院的马车上。
如果有人仔细看,便能发现,这些被拖出去的尸体,眉眼都有几分相似。
将最后一具尸体丢上马车,老妇人拍了拍手上的灰,嘿嘿一笑,“这世间的负心汉果然是多,便是想挑几个像那人的,也实在不是什么难事。”
那赶车的车夫又聋又哑,也听不见老妇人说话,只等尸体都搬上去了,就一挥马鞭,从后门走了出去。
与此同时,林鹿春在参军府的书房里翻了半天,没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便把那些书信回归原位,跃上屋顶,从参军府一路运着轻功,往客栈的方向去了。
结果没走多久,她就发现身后多了一群追兵。
“贼人就在前面!”
“抓住她!”
林鹿春:“……”
淦!一碟子糖莲子,至不至于这样啊?
第13章 妙手侠盗屋顶较技 江湖好汉席前失和……
林鹿春虽然觉得离谱,心里却并不害怕身后追击的那些人。
她飞上一处民宅屋顶的时候,还有余暇回头去看身后的追兵。
这一看,还真让她吃了一惊。
身后那些人,竟然都在40级往上,甚至有几个人到了5、60级。
林鹿春并非是大惊小怪。
实际上,即便是武侠世界,真正称得上是练武之人的,必然也是少数派。
行伍里那种会些拳脚的军汉,在习武之人眼里,只能算是刚刚入门。
但凡是有些名气的门派,必须要学有所成的弟子,才能出山门闯荡。
这些弟子里,小门小派2、30级的居多,中等的门派则高一些,多数在3、40级。
而名门大派的,则在40级往上,小辈的弟子里,甚至有60级的高手。
至于堂主、长老一类的级别,可就难说了。
林鹿春这些天确实见识了不少高手,只不过这些高手多数都是路过此地,或是专门过来参加英雄大会。
放在平时,岚州这种地方,是不可能有这么多高手的。
更何况武林人士自持身份,大多不喜为权贵卖命。
这些人在一些中等门派也算是长老一级的人物,却在这里给一个小小的参军卖命,委实不可思议。
没过多久,就有人解答了林鹿春的疑惑。
「有人!」
小霸王突然出声提醒。
与此同时,林鹿春刚从高处的阁楼跳下,正要落在一处平房之上。
半空中,一支袖箭从暗处嗖地一声打了出来,直奔着林鹿春小腹而去。
林鹿春眼疾手快,突然取出了装备。
天青色的道袍在夜色里和黑色的夜行衣差别不大,偷袭者只觉得眼前一花,对方就已经脱下外袍,将袖箭卷了进去,躲开了攻势。
“狗奴才身手不错,再吃我一箭!”一个女子的声音出现在林鹿春耳边。
她听见声音,正要躲避,却发现并没有破空声袭来。
偷袭者与她擦肩而过,随即跳了开去。
“你为那狗官卖命,姑娘且绕你几两银子花花!”偷袭者的声音很是活泼,一眨眼便往前面逃出了很远。
林鹿春一摸腰间,钱袋果然不知去向。
“原来他们追的是你这小贼!”她一挑眉毛,追了上去。
可不能让她把钱袋就这么摸走,里面可还有师父昨日给的零花钱,足有两大锭二十两的银子!
本来嘛,林鹿春倒是不介意背个黑锅,毕竟后面的人可追不上她。
但是这女人拿走她的银子,可是万万不行。
四十两银子在这里可不是一笔小钱,背了黑锅又损失了一大笔钱,谁会做这等赔本儿买卖?
于是林鹿春提气便追,几个纵跃便和那夜行的女子拉近了一大截。
论轻功的灵活程度,她可能确实不如对方,但单纯比速度,就需要看内力了。
自从来到这,林鹿春可没见过谁比她内力还深厚。
前面的女子看着她飞速逼近,不由露了怯。
“你这等功夫,为何给那狗官卖命?”
林鹿春可没有高手“不屑解释”那一套,当即反问:“狗官是谁?”
对方也发现了不对劲。
她打量了林鹿春一眼,又看了看自己。
两人都穿着夜行衣,且身量纤细,听说话声也都是女子。
这刺史府的门客,干嘛穿夜行衣出来追人呢?
女子眼珠子转了转,把钱袋丢还给林鹿春,“原来是误会一场,适才多有得罪。”
林鹿春还记着放冷箭的事,心道要不是自己反应快,换个人估摸着早就成尸体了,哪还有机会解除误会?
当下也不多言,只将钱袋重新系回腰带上,就准备回客栈。
“等等!”女子从后面叫住了她。
林鹿春一皱眉头,“怎么?”
“你也是从刺史府出来的?”
“不是。”林鹿春顿了一下,问道:“这里的刺史是否姓张?”
那女子一声轻笑,“姓张的虽多,这岚州刺史却是姓马的。”
林鹿春闻言皱起眉头,心想着,既然如此,那张公又是什么身份呢?
这时女子又说道:“这狗官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你猜他为何派这许多高手追我?”
说着,她从怀里掏出一本账册,抛来抛去,嘻嘻笑道:“拿了他的账本子,过些日子扔到皇帝老儿的皇宫去,看他杀不杀狗官的头!”
“你能溜进皇宫?”林鹿春这才回过头,细看了那女子一眼。
53级,算不得一流高手。
“这天底下还没有我进不去的地方。”女子一插腰,随即侧耳一听,“哎呦不好!那些狗奴又追过来啦,女侠,咱们后会有期!”
女子几个起落飞得远了,夜风里,林鹿春隐隐听见她嘀咕了一句,“可不能让他发现了,幸亏他看不见,不然又要生我的气……”
林鹿春摇了摇头,也提气在屋顶飞奔,没多久就把那群人甩得远了。
第二天,林鹿春从卧房里钻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江鹤同此时正坐在临窗的位子上,和窗外的一个小乞丐说话。
客栈掌柜对江鹤同和林鹿春这一对师徒很是好奇。
一来,江鹤同年龄不大,不过二十三四岁,却领着一个十五六的姑娘当徒弟。
二来,这对师徒师父不催徒弟练功,徒弟也心安理得睡到日上三竿,委实是前所未见。
三来嘛……
这师父不仅娇惯着徒弟,还出手阔绰。
光是这几天,店里就帮着代收了不少东西,什么绫罗绸缎做的成衣、脂粉面药铺子里的头油面脂、女子束发的银簪……五花八门,少说也花了几十两银子。
今天早晨,掌柜的和江鹤同说玩笑话,问他怎的不催徒弟用功,得到的回答却是,“小孩子长身体,且让她睡吧!”
掌柜的想到这,忍不住大摇其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