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活在过去的美人如今只能栖息在角落里,回忆一些她历尽千帆还是忘不掉的好事,那便是她是怎么无缘无故被人给了一百万的。
“你知道吗?我当时没有办法了,身上一无分文,只能跟他们住一起,我也可怜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我想她这辈子肯定也就这样了,在这个小县城里被这个畜生不如的父亲呼来喝去,长大了不会比我跟你好多少。结果你知道后来如何了……她运气可比我好多了。”
翁芝玲忙着整理店里的酒瓶,没空听翁云霞瞎扯。她们的父亲也是个混子,从小就对她们不好。
翁芝玲极度厌烦听到这些同样的事情。
翁芝玲故作打断:“你的面来了,你吃不吃?”
翁云霞说到兴头上,继续对翁芝玲说了下去,“有个阔少爷忽然来了,说是到他们那个县城来散心的,刚从美国上学回来,家本来在北城,应该是在国际化的大城市里呆久了,居然学叛逆,玩抑郁,家里又有钱有势得不行,只有他一个继承人,怕他学坏,就把送他来小县城念高中,说是要他在清净的小地方散心。
那个夏天,他骑车来修,就见到那个小女孩特别惨,听到我跟她爸整天为了钱吵,根本不管她,连学都不送她去上,就把她带走了。一开始她爸说什么都不肯,后来阔少爷给钱给我,也给她爸,想办法把小女孩儿送到她妈那儿去了。
我到今天都不相信,那个十六岁不到的高个男生真的放了满满一百万的现钞在一个LV行李袋里,阔气的丢到我面前,让我有多远滚多远。我当时真的高兴疯了,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
翁云霞仔细去想在这段特殊经历里的阔少爷跟小女孩儿的名字,始终想不起来了。
只记得那个开机车修理铺男人的名字,叫阮凌正。
他女儿也姓阮。叫阮情,还是阮愫。
那个阔少爷,姓得有点特别,好像姓古。
那时候小女孩十三岁,男生十五岁,翁云霞记得是个炽热的夏天。
阔少爷初来乍到小县城,外出靠骑一辆改装后价格超级昂贵的意大利进口机车做代步,某日去机车铺修车,见到了小女孩。
当时翁芝玲有两个月身孕了,什么都不做,每天只等阮凌正的女儿来照顾她。
其实她肚子里的孩子也不是阮凌正的,但是她跟阮凌正睡过,她就是想找个借口讹诈阮凌正。
没想到收拾细软去了,才发现阮凌正根本一分钱都拿不出来,还在敲诈试图跟他离婚的原配,为了遏制住前妻照他的意思办事,专门把他们生的小女儿扣在身边。
阔少爷来了两三次,都看到翁云霞跟阮凌正对年少的少女各种奴役。
有一天,终于看不惯了,他目露凶光的对翁云霞说:“你自己没手,不会自己剥核桃,她才多大,你让她伺候你?”
怀孕的翁云霞回答:“哎哟,你是不知道,我不在这里的话,她说不定还被她爸锁在家里呢。我是她的恩人,他爸不让她上学,我自己掏钱给她买英语跟语文书,喏,都在这儿放着。我天天还教她念how old are you跟we are family呢。你不要觉得我是坏人好伐!”
阔少爷冷哼了一声,不修自己的百万豪车了,过了好一阵子才回来,扔给翁云霞一袋钱,直接让她滚。
他调查了他们三人的关系,知道这个机车铺根本不算是一个家。
翁云霞屁书都没读过,英语发音尬出天际,还好意思教懵懂少女,we are family。
那一天,他把阮凌正的女儿带走了。
后来,翁云霞听说阮凌正的女儿去学校上学了,跟她再婚的妈,还有她亲生的哥在一起生活了。
后来还特别争气,明明中间起码有两三年没上过学,成绩差了同龄人好多,高考却考了那一年的浙省状元,上了名牌大学,现在应该是二十岁过了,肯定混得好。
至于阮凌正,翁云霞后来渐渐没有他的消息了,死了也说不一定,反正他那么混的男人,不出现反而是对所有人好。
翁云霞回忆着当时那袋沉甸甸的钱被她抱在怀里的感觉,特别怀念那种天降横财的幸运。
“玲玲,你说那有钱少爷当时为什么给我钱?他真的长得特别好看,我这辈子跟过那么多帅的男人,没有一个男人能赶得上他的骨相跟气质。长得好看也就算了,还特别善良,遇到不认识的人也会伸手帮助,看来生在有钱之家就是好啊。”
翁云霞现在都想不明白有钱人的心思。她没结过婚,一直过风花雪月的日子,过了三十岁,本性都还有些不可思议的天真。
“你说他们现在长大了,应该变成什么样了,后来再遇上没有。阮凌正的女儿肯定特别感激那个阔少爷,说不定会就此无法自拔的爱上他,哈,我告诉你,那个阔少爷真的好帅,虚岁十六,骑辆罕见的意大利奥古斯塔牌重型机车,穿件白衬衫,迎风奔去,背影挺阔,是每个少女心目中的梦中情人,当时二十八岁的我都差点要对他动心了……”
三十六岁的老女人翁云霞想起了记忆里的小鲜肉,也忆起了记忆里的豆芽菜,竟然有些怀念。
后来的她似乎再也没有遇过那么美好纯真的人跟事。
“可是他们家境差那么多,应该也走不到一起的吧。也不知道阮凌正的女儿现在长成什么样了。小时候发育不良,瘦骨嶙峋的,真得特别难看。”
“翁云霞,你就在这儿好好坐着,什么都不干,继续拿被你花光的一百万说事,说不定还会有阔少爷再来丢一口袋钱给你。”小了翁云霞十岁的翁芝玲觉得翁云霞这辈子真的没救了。
收拾完吧台的空酒瓶,翁芝玲去水龙头边拧了一把抹布,回来擦拭柜台。
翁云霞还在念念不忘的讲这个故事。
翁芝玲深感翁云霞可能是被她二十八岁得到的那笔横财给害了。那笔钱让翁云霞不懂得要如何好好过日子。
翁云霞的烟抽完了,这才操起筷子吃翁芝玲帮她喊的牛肉刀削面,吃了两口,忽然见到一个五官俊逸,直肩紧腰的高大男人走上歌舞厅的二楼来,问翁芝玲拿东西。
“阮愫昨晚忘在你这儿的钥匙呢?翁老板。”他跟翁芝玲说话,注意力完全没放在翁云霞身上。
但是翁云霞却眼神直勾勾的留意到他了。
翁云霞到现在都还忘不掉,山清水秀的江南小县城里,民居跟街道破败,如醉玉颓山般懒拽的少年穿质地精良的白衬衫,显腿长的水洗蓝牛仔裤,趿一双黑色矮帮系带帆布鞋。
修长身姿,放肆眼神,姿态不羁的靠坐在银白重型机车边,在夏日午后扬起一张明眸皓齿的淡颜脸,不管是从哪个角度看,都叫人想起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的形容。
当时年少的他,嗓音懒倦的问:“能不能帮修车?”
阮凌正的女儿怕生,小小的身子,团在机车铺散乱的零件跟修理工具中坐着,忐忑了许久,才仰望着一身晶光的他,奶声奶气的回答:“我爸不在,要他回来才行。”
那是翁云霞第一次见古皓白,也是阮愫第一次见古皓白。
确定到就是眼前这个男人曾经给过她一百万,翁云霞正在吃面的喉咙被呛了一口,她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彼时,夏日午后的江南小镇,矜贵少年突兀的出现。
如今,白昼极短的西北边境,冷冽男人唐突的走来。
虽然他的眉眼跟身高都变了些,更酷帅了,更高挑了,但是翁云霞还是有股强烈的直觉,就是他,那个阔少爷。
这世间,没人能有他身上这股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的凛然气质。
“在这儿呢。怎么你来拿了,今天不忙?”翁芝玲把挂着水晶兔子的钥匙串递给古皓白,翁芝玲还以为他会叫人来拿,没想到他亲自来。
他平时工作挺多的,这个小玩意,真不值得他跑这一趟。
翁芝玲听说他跟那个叫阮愫的女大学生正式在一起了。
即使这个阮愫是上次来过的那个花花阔少,苏禹初的女朋友,古皓白也赤.裸.裸的将她抢了过来,不惜弄得多年兄弟反目。
“谢谢。”古皓白接过去,准备转身下楼。
昨晚他们边防部队的人聚在这儿包场开生日会,翁芝玲开车去西卢市里接翁云霞,火车晚点,被滞留到深夜才回来的翁芝玲没能跟他们碰上面。
但是翁芝玲听店里的小工们八卦了,说很快就再也见不到古皓白这个大帅哥了,因为他要为了他女朋友回北城去过日子了。
翁芝玲听完,心里酸涩溢满。她一直都很清楚她跟古皓白没有任何可能。
但是她宁愿他像一直栖息在雪山山尖的雪,万古不化,除非迎来不可能的万物毁灭的世界末日。
翁芝玲无法凭爱意私有他,最好所有人都不能凭爱意私有他。
只是,为什么,这才多久,阮愫出现在他身边也只不过是一个夏天到一个冬天的时间,怎么他就如此为阮愫融化了。
“古皓白。”翁芝玲直唤了男人的名字,不再尊称他在边防支队的职务头衔。
“嗯。”古皓白回头。侧脸的轮廓别样的爽利。
“听说你要回北城去了。”翁芝玲不舍口吻。
“对。”古皓白应证。
“你会记得……”翁芝玲想问你会记得我吗。又觉得不合适,翁云霞还在旁边坐着呢,会笑她的。
可是,翁芝玲还是忍不住要问,语塞了一下,她说:“你会记得西卢的人跟事吗?”
“会。”古皓白扬唇笑,一抹明媚的笑容挂在他脸上,“我会一直记得昨晚,我在翁老板的歌舞厅里为我女朋友唱了一首温柔。”
“是吗?”翁芝玲听完,嘴角露出无奈的笑容,苍白的。
他再一次拒绝了她。
他真的是个刻意跟女人保持安全距离的,永远都在洁身自好的男人。
以前,他没有女朋友,他拒绝翁芝玲。
现在,他交了女朋友,他更是拒绝翁芝玲。
翁芝玲真的好奇阮愫是怎么办到的,能将懒拽到目中无人的他征服。翁芝玲听说过他家里的事,他留在西边,是一种逃避,以前他家里一直派人来劝他回归家族,没有人成功了。
阮愫只前后来了两次,就将他像她的所有物一样,成功打包带走。
作者有话说:
愫白的起点来啦~皓皓就是我们愫愫的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第62章 年少互撩
等古皓白修长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 脚步声也渐渐消失,翁云霞才激动的问翁芝玲:“这人是谁?”
她找水喝了几口,缓过喉头的不适, 发出一连串的追问:“长得这么帅,是干嘛的?跟你什么关系。”
翁芝玲回答:“边境上一个部队高官, 马上要走了, 嫌这儿破,不呆了。跟我没有关系。”
翁云霞说:“你刚才叫他什么名字, 古什么?”翁云霞能百分百的确定他就是当初突兀出现在东塘县的那个年少的阔少爷。
“古皓白。”翁芝玲说完,扬起柳叶眉, 不悦的睨了翁云霞一眼, 斥道, “别打人家主意,人家可是真正的人中龙凤,你无论如何都觊觎不了。”
翁云霞不怀好意的笑道:“我怎么可能抢你喜欢的人。”
翁芝玲嘴硬的说:“我不喜欢他。”
“你不喜欢他吗,我看你刚才看他的眼睛都快要流泪了。那般恋恋不舍。”
“翁云霞, 想要在我的地方好好呆着,你就马上给我闭嘴。”
“昨晚他在你这儿唱歌了?还带着他女朋友?他女朋友叫什么名字?是干什么的?多大了?”翁云霞非但不闭嘴,问题还挺多。
翁芝玲不搭理她, 起身去做中午饭。
“玲玲。你知道我那一百万就是……”翁云霞话还没说完,翁芝玲已经快步离去。
翁云霞其实本来想告诉她,当初那一百万就是翁芝玲喜欢的这个男人给的,翁云霞觉得世界可真小, 当初那个阔少爷怎么会跑来这杳无人烟的边境当军官。
他当初才十六岁不到,就能随手丢给翁云霞这样的人一百万现钞, 他长大后的人生起码得是醉生梦死, 夜夜笙歌, 他还长得那么帅,怎么就会沦落到这荒蛮的边境来过日子。
他那一身明华的贵公子气派,跟这个地方一点都不搭配。
翁芝玲站到厨房里,那里有扇窗户对着歌舞厅外面的街道。
古皓白的绿吉普车还停在街边,没有驶走,翁芝玲探身瞧了瞧他的人,看到他在一家小小的五金店里,在认真的问店主买东西。
翁芝玲好奇他买什么,探头许久去观看,也没有看明白,好像是小东西,灯泡跟电线之类的。
*
傍晚,翁芝玲忙着开店营业,就指使翁云霞外出去买菜回来做晚饭,翁芝玲告诉了她菜店跟肉店的位置,给了她两张百元大钞,让她去买食材回来。
翁云霞虽然不喜欢这样被自己的妹妹安排去跑腿,但是来都来了,平和的日子总要过下去。
她出门去了,照着翁芝玲说的地方,走进了卖蔬菜的店里。
菜店是一家回族人开的,很多蔬菜都不新鲜,边境上本来交通就不发达,来往车辆很少,下大雪了,送菜的卡车更是来得少。
翁云霞挑挑拣拣,没见到满意的,准备放弃的时候,听到两个年轻小姑娘站在旁边说话。
“俄丽娅,你晚上要来我们房子里吃饭吗?我昨天包了好多馄饨,我跟古皓白两个人吃得肚子都快要撑破了,都还没吃完。”
“不是猪肉馅儿的,我知道你不吃猪肉。早知道我来的时候就给你带过来了,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我今天准备买两根牛骨头,还有胡萝卜,玉米,放在一起炖汤,今天你家有新鲜的牛排骨卖吗?”
这个说话的人是个汉人,不是当地的,翁云霞见到她穿了一件藕粉色的棉服,踩着驼色的雪地靴,戴着一顶深蓝色的男士毛线帽子。
身材高挑,皮肤雪白,一张脸蛋小小的,被帽檐压着,看不太清五官,可是翁云霞就是有一股奇特的直觉,好像是她,阮凌正的女儿。
那个曾经毫不起眼的豆芽菜,现在穿得这么厚,站在那儿,依然掩藏不住生得漂亮。
不论是说话,还是做动作都充满了娇媚的灵动。
想起小时候的她,翁云霞不太确定,假意挑选大白菜,朝女生站的地方靠近了些,继续听她高兴的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