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小瞧了你,坦诚相对,倒是还让人高看一眼。”
小狼崽不见怯意,胆子大得很,在太子殿下打量的目光下也绷住了没发抖。
“其实我已经八岁了!四岁开蒙的,我什么都明白!”
小狼崽背挺得直直地,不想在大夜枭面前低一头被小瞧。
太子殿下的目光落到那狼崽子的切鸡肉的匕首上,“大凉不会兔死狗烹,孤与你家有旧,不会苛待你,你安心随着兰时便可。”
“我知道,阿妈说过的。阿妈是这世上最聪慧的女子她说过的话都是对的。”
小狼崽捧着奶浆,唏哩呼噜地喝了一大口,眼里地沉静与他瘦弱的脸很不相称。
“听兰时唤你素,不知是哪个素?没有姓氏吗?”
突厥王之子,怎么也该姓阿史那。
夙夙用手指蘸着奶浆写在桌上。
“阿妈不愿意我姓突厥姓氏,也不愿意我随她的姓氏,所以只有一个名,没有姓。”
其中的理由,阿妈没说,他也不敢问,从前提到这个,阿妈不会哭,但是会难过许久,他不愿意让阿妈不高兴。
“既不愿意随突厥姓氏,那便姓肖,算孤赐你的姓氏,以后便叫肖夙。”
前尘已逝,夙愿已消,从今往后便好好活着,在大凉,自由地活着。
太子殿下拿着肖夙的匕首,将那字刻给他看。
肖夙黑乎乎的手不住地摩挲那字,沾了一手的木屑。
“阿妈写字时也是这般起笔的。”由是,他更相信了太子殿下几分。
萧是大凉皇族姓氏,如今将这同音肖字赐给肖夙,他往后在大凉,也不至于过得艰难,算是他能为故人做的一点事吧。
作者有话说:
码这一章突然有兴趣写写养崽文(bushi)
我看见玻璃在留言板猜剧情了,嘿嘿嘿,没想到吧,小狼崽只是单纯喜欢长得好看的
剧情点到这儿了,就先卡这个吧,明天多写点
第90章 杜蘅
一片冰心在玉壶
北境军中人, 哪个拎出来都与突厥有仇,单就眼前, 编造在册的北境军士, 父辈,兄弟折在国界边境战役中的,数不胜数。
他们对突厥的恨, 支撑着他们无惧无畏, 战场上以一敌十极其英勇,对着突厥俘虏, 也难假辞色。
突厥俘虏在北境军中,过得不好,这兰时信。
但北境军有铁律, 不杀俘。
不光不杀,也不会被凌虐,唯一差的,也只可能在吃上,没有荤腥,不让吃饱。
小狼崽说他阿妈死在北境军刀下了, 兰时觉着有些蹊跷。
突厥全境都知道北境军不杀俘虏的, 狼崽娘亲能教出这样早慧的孩子,想必也是个有见识的,应当不会寻死才对。
兰时心里划过一丝一样,走到半路时改道去了关押俘虏的营帐。
今日守营的是吴钩,他远远看见兰时脚步凌乱,还当出了什么大事, 赶忙迎上去。
也不敢上手扶, 只站在一边, 准备等兰时站不稳随时都能搭把手。
率先开口认错,“将军,今天俘虏营的确出了件不大不小的事,有个瘦弱的女人,撞刀死了,跑了个半大孩子,没敢声张,报给了承谚将军,已经差人私下里悄悄去找了。”
兰时听得他报,心里的不安骤然放大,心跳声鼓噪到耳中,震得她心慌。
兰时稳了稳心神,盯着吴钩的眼睛问道:“那女人在哪儿?”
吴钩被兰时的冷面吓了一跳,脑子慢了半拍,说话也吞吐起来,“命、命人收拾了一番,已经抬出去了。”
“抬哪儿去了?”兰时一把攥住了吴钩的轻甲领子,豁口的轻甲扎破了兰时手上还没好全的伤,鲜血顿时涌了出来,将吴钩的银光轻甲染得斑驳。
突如其来的疾言厉色,吴钩脑袋空空地随手指了指营外。
军中不成文的规矩,但凡有战犯死去,为避免活着的染病,会将死去的人拉出去焚烧。
兰时扔下吴钩朝着烟起的地方去,等她跑到时,地上已无尸骸。
焚烧着的地方,能看得出上头是个刚放上去的女人,她似乎走得坦荡,胳膊伸出来,上头的青玉镯子翠色、欲滴。
寒门清流唯一能摆出来的真品,留给自家女眷的传家宝,兰时记得这镯子,叫藏春。
方才竭力奔跑,兰时再没力气近前一步,跌跪在地,向来挺直的背脊弯折下去,嘴里是一声悲过一声,恸哭悲彻天地。
她从没见过这女子,但她识得。
杜太傅家慧极而伤,红颜薄命的独女,杜蘅。
杜太傅是她的授业恩师,恩师的独女在与她近在咫尺的地方,死得无声无息。
杜太傅一生只教过她与太子殿下两个,可他们谁也没能保住杜蘅姐姐的性命。
她一个弱女子,该是下了多大的决心,假死来这突厥,与从来不齿的突厥王有了子嗣。
杜太傅那样虚怀若谷的一个人,提起自己的独女来,是那般骄傲,说她若非女子必能封王拜相,名留青史。
兰时还记得,只提到圣人先贤神采飞扬的杜太傅,那样不吝惜地夸赞,还点着她的头说,子只三分及阿蘅。
“莫哭了,好好拜一拜,咱们把尸骨收了,带回去以军礼葬。”
十二忍着哭意将兰时扶起来。
兰时心痛难忍,哭得头发昏,十二的话也并未全部听清,“什么?”
“你当你十二哥是什么神通广大的人物,手再长也很难将火药都埋进突厥王宫里去。”
十二拿袖子给兰时抹脸,“我们只通过信,前几年我都以为他是男子,直到我彻底接手了这情报网,查出了些东西,才知道,突厥王宫里隐匿的高人前辈,是位女子,七哥临死写在手心里的蘅字,便是此人的蘅。”
七哥至死都没能对那位让他念念不忘的神女表明心迹,而神女,好不容易大计得成,却在重回故土的前夕魂归离恨。
兰时哭得哽咽,“我与太子的授业恩师,便是她的父亲,我们明明有师门之谊的,只要她表明身份我和太子一定会保下她,隐下阿夙的身世。她明明马上就可以回大凉与家人团聚,做一国功臣,有太子和我在,她往后的日子,绝不会受人非议的,她明明可以活下来的,十二哥她明明可以活下来的!”
以杜蘅的智谋,她不会想不到这些。聪明了一辈子的人,留下了阿夙,算作自己给大凉献出的最后一计。
然后用一个拙劣粗浅的法子,坦荡地死。
兰时与她素未谋面,此刻却意外地心意相通。
兰时知道她想说什么。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为国,从来问心无愧,于己,此生夙愿已了,私愿只得来世再偿。
“既是她选的,咱们便尊重她,将肖夙带到太傅身边,也算一家团聚了。”
太子殿下自后头拥上来,撑着不堪重负的兰时。
“你知道是不是?”兰时跌进太子殿下怀中,泪又淌了满脸。
从未开始与无能为力之间,让人最痛地,是只差一步。
她带着一身自负妄图救世,安知不是前人拿骨肉筋血铺了坦途给她走。
“看见肖夙才知道的,这小子骨相肖父,皮相肖母,与杜师姐简直一模一样。”
前世也有过这么一遭,突厥在被兰时打退后发生了内乱,突厥内乱平后,新晋突厥王上任的第一件事是向大凉递了降书。
他记得,那突厥新王,并未冠着突厥王族阿史那的姓,而是姓江,叫江夙。
不过那时,他已经行将就木,一切事宜,都是叙儿自己料理的。
他忆起前世又晚,等隐约想起这事命飞羽卫来寻,便差了这一步。
“杜师姐一身傲骨,活下来对她是折磨,如今也好,她愿做山尖雪,不想做玉上尘,活着的人,只有成全。”
三人静静陪了杜蘅最后一程,收拢了她的骨灰。
兰时郑重地将骨灰坛摆到了帐中,设了长案。
肖夙跪在案下,认认真真地磕头,没哭,但是沉默许多。
“雪山仙女,阿妈昨天晚上跟我说,若是看守突厥王的是旁人,我被擒时,便提你的名字,还提了一人,叫承谌。”
肖夙从怀里掏出块玉璧,点着上头的字,“是这个承谌。”
兰时泪如雨下。
七哥你看见了吗?
你与你的神女,是两情相悦的,不光你的心里念着她,她这么多年来,也都在念着你。
“这个承谌,是个大英雄呢,和你阿妈一样的英雄。”
兰时将那玉佩给肖夙戴好,“你阿妈是想让你也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一个当之无愧的头狼。”
“嗯!”
“不日你就是突厥的王了,肖夙可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兰时虽这般问,倒也不是期望他一个孩子能事事周全。
“咱们去找突厥王吧,我有话和他说。”
兰时诧异,却也尊重他,领着他去见了突厥王。
肖夙似乎并不把突厥王当父亲,没半点想亲近的意思。
见了突厥王便开门见山,“我阿妈死了,你的儿子们也死了,如果你不想你的子民也一起死了,便写了传位诏书给我吧。”
肖夙似乎是在背书,不给任何人反应的时间,连珠炮一样,噼里啪啦说自己想说的话,“我阿妈说,她从来没对你动过心,你不配,哪怕你对她不问缘由的千依百顺,不配就是不配。她还说,如果你还惦记着你有一城子民,我会替你善待,全的是父子情分,如果你不在乎,也无所谓,大凉不会杀我,随你们去死。”
兰时适时铺了纸笔上来,那突厥王只踌躇了片刻便提笔立诏。
兰时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杜太傅说过的可封王拜相究竟是何意思。
杜蘅算无遗策,简直可算是当朝女管仲了。
这拿捏人心的功夫,若是活下来,怕是要惹得陛下忌惮了。
感叹之余,还有三分惆怅叹惋,以杜姐姐的才智,她明明可以另寻他法,原本不必深入虎穴,以身饲虎的。
不过须臾,那突厥王便拟好了诏。
双手捧过,递给兰时,这是臣服和乞求的姿势。
“事已至此,无力回天,只求善待我儿。”
兰时拿过诏书,冷声道:“他身上流的是大凉杜家的血,自是会好好活着,长命百岁。”
若非突厥侵扰大凉国土,英烈尽殉国,这孩子身上,该流的是姜杜两家的血。
与这老不休有什么相干!
心底气盛,嘴上却同肖夙道:“到底父子一场,你若愿意,便给他磕个头,不愿意咱们便走。”
立肖夙为王不过是权宜之计,可不是真的要他替那老不休收拾烂摊子。
往后她还得想法子替肖夙将这烫手山芋扔出去呢。
如今是半大小子好拿捏,大凉乐见,若是这半大小子长大了,必定会有人容不下这怀璧的突厥王。
肖夙摇摇头,“我不愿意,阿妈不喜欢他,我也不喜欢。”
兰时也不多劝,带着肖夙去了帅帐。
将这新鲜得来的传位诏书给了姜帅,“北境军在突厥境驻扎多日了,连日来定是暗中交锋不断,如今,可重开突厥王庭,再进一步了。”
兰时走一步,能想十步,将余下打算一一说了,也并未避开肖夙。
杜家之后,应当明辨是非。
姜帅细看了传位诏书,忍不住叹道:“咱们家小先锋这一路,当真是如有神助。”
兰时心底一痛,哪里是神助,是有人舍身成神罢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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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准备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兰时领着肖夙, 贴着五郎坐,同五郎一起烤火。
兰时剥了颗栗子放到五郎掌心, “五哥你瞧这孩子根骨如何?不然你收他为徒, 教他些防身的本领。”
“傻!”五郎接了贿赂,一指头敲在兰时头上,“那太子都肯给他赐姓, 你带着他去寻太子, 便是没有杜太傅这层关系,只这人是你领过去的, 他就没有不应的。”
太子殿下,一颗心两面都写着姜兰时,若是兰时是个昏聩的, 只怕太子殿下能做出烽火戏诸侯只为兰时一笑的举动来。
兰时琢磨五郎提的法子倒也行,将这孩子养得亲君会更好,无论何时都与天家一心,才能不惧流言蜚语和朝堂倾轧。
不过有件事,还是可以让自家两位兄长知道,兰时冲肖夙点了点自己的颈下, 小狼崽聪明地很, 自觉地将那玉佩从衣领里拽出来,兰时看着那佩玉,忍泪笑道:“十二哥说,七哥曾经倾慕过一女子,至死没能说出口,他也没机会知道, 他倾慕之人, 也相思多年, 现在大愿得成,寻他去了。”
如今想来,安知曾经想修篱种菊的七哥,不是为了去配那能封王拜相的杜家女管仲。
七哥的字迹从习字那天起就圆圆的,刻在那玉佩背面的承谌二字虽尽力飘逸,从姜帅和五郎的位置远远看去,还是圆圆的。
姜帅只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不忍再看。
“他若想留在北境,便随他,北境军还是能护住个孩子的。”
与姜家子有旧,这五个字,能让姜帅护他一世。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进帐来一直扯着兰时衣角装乖的肖夙,拽着兰时的衣角往前跨出一步。
很认真地自行决定去留,“我知道我要当突厥王,阿妈说异姓王就是要住在大凉都城里过一生的。”
杜蘅送给大凉的最后一份礼物,是突厥必须要面对的末日。
五郎这才把目光从玉佩上移开,落到这卷毛小狼崽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