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墨烟——妄云栖【完结】
时间:2023-02-18 15:54:22

  温雪瑰是真的很开心,这样下雨也不怕了。
  艾伦不知道这层,只觉得她笑容可爱。
  可目光刚投过去,她便脸红得说不出话。
  温雪瑰朝车座另一边缩了缩。
  昨夜梦见的人就在面前,种种旖旎画面立刻井喷般涌入脑海。
  他身上的薄荷凉意近在咫尺,和滚烫梦境形成鲜明对比。
  还有那青筋凸起的小臂,如玉如竹的修长手指,正将方向盘缓缓握紧。
  她面红耳赤地闭上双眼。
  在梦里,他握的可不是这个。
  艾伦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巴掌脸红扑扑的,像朵玫瑰苞。
  卷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如栖息在花间的墨蝴蝶。
  蝶翼轻颤,将他眸底笑意也染上些暗色。
  实在太过可爱。
  叫人忍不住想作弄。
  他俯身过去,呼吸温柔得像一枚无实体的吻,贴在她耳畔。
  “雪瑰?”
  女孩没想到他一瞬贴得这么近,身体猛地僵直了下,眼睫也抖个不停。
  却下定决心似的,一直没睁开眼。
  少顷,似终于做好心理准备,睫毛也不抖了。
  反倒若有若无地,朝他这边稍稍贴近了些。
  是个适合亲吻的好时机。
  两人都心照不宣。
  艾伦垂眼看着她车厘子般的唇珠,眸光愈发晦暗。
  凸起的喉结滑动了下,原本轻搭在方向盘上的骨指,也因用力而微微发白。
  呼吸温热,掀起她的发丝。
  可最终,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抬起手,轻轻揉了揉她发顶。
  又十分不解风情地开口,用低沉好听的音色,将车内的旖旎气氛破了个干净。
  “觉得热的话,我把窗户打开。”
  车窗摇下,凉风带着早春的浓重露意拂过耳际,吹散了那枚呼吸的触感。
  温雪瑰睁开眼,看见哥特风格的街景飞速倒退。
  要说不失望,自然是假的。
  她悄悄看艾伦一眼。
  可后者只是目视前方。
  -
  经过路边一家冰激凌小店,温雪瑰忽然道:“能不能停一下?”
  停车后,她也没多说什么,就下去了。
  一路上都没出声,好像真有点介意。
  艾伦收回视线,打量车子的内饰,眸光冷冽。
  也不知李钟从哪借的车,座椅干瘪,避震一般。
  虽然消过两次毒,那股淡淡萦绕的气味还是不太宜人。
  小姑娘跑这么远,是想谈一场恋爱。
  可恋爱的起点如果只是这么一辆破车,未免太不浪漫,也太草率。
  “你好,要一个荔枝味的,双份糖珠。”
  温雪瑰来到店前,从珍珠手包里拿出钱夹,又回身朝他打手势:“你要吗?”
  艾伦摇下车窗,向她摆摆手,又朝前开了一段。
  天空初晴,雨云已经褪去,空气清甜得像冰糖。
  小店门口有棵嫩绿的悬铃木,树下摆着棕红色的简易桌凳。
  其中一桌坐了人,梳着娃娃头的小女孩在父母怀里吃冰激凌,撒起娇来像个天使。
  温雪瑰有点羡慕地看了一阵,想到艾伦在等,还是道:“打包。”
  手机忽然震了下:[就在外面吃吧,我去停车]。
  她扬起唇,改口道:“不好意思,还是不打包了,您直接给我吧。”
  这声线温暖柔和,胖胖的店主抬起头,眼睛从口罩和白帽子的夹缝里露出来,笑眯眯地一弯。
  “是你啊,好久不见!”
  她在佛美读书时,心情不好就会来这里吃冰激凌,没想到店主还记得。
  点的是小份,店主却捧上大份。盛情难却,温雪瑰道完谢,接过硕大的纸碗,在另一张空长凳上坐下。
  桌面清爽又冰凉,微风徐徐,一朵粉色小花打着转儿从树上飘下,“扑簌”落在桌上。
  她含笑去戳弄那花,心情好到极点。
  耳边却忽然响起个男声。
  “雪瑰?”
  语气有种狼狈的无措,尾音还难以置信地发着颤。
  和素来不曾失控的艾伦相比,简直败得惨烈。
  她没什么表情地抬眼,看见了Kim。
  “果真是你。”
  他面露苦涩,又努力挤出个笑容,跟她套近乎:“你也太喜欢这儿的冰激凌了,都毕业了还能见到你。”
  温雪瑰礼貌地笑了下,并未多说。
  Kim是她的高中校友,原名金思铖,和她表了几次白都不成,最后还是一头热地追着她来了意大利。
  他文化成绩不好,又没有艺术细胞,家里绞尽脑汁,才把他塞进佛罗伦萨大学。
  “你不是回国了吗?”
  金思铖搓搓手,假装不经意地在她斜对角处坐下,神色难掩期待。
  “怎么,待不习惯,又回来了?”
  “没有,就是来度假。”
  他坐的不是正对面,也不好赶人。
  温雪瑰言简意赅地回答完,微微屏住呼吸。
  金思铖身上香水味太浓,范思哲的海神,夜店咖最爱的款式。
  再配合那个油乎乎的背头,Logo夸张的BC花色针织衫,表盘巨大的百达翡丽,构成温雪瑰最讨厌的富二代等式。
  “哦哦,我还在这读书呢。挂太多科了,得再过两年才毕业。”
  他大咧咧说着,一点愧意都没有,又指着街对面大老远的一个老人道:“那是我爷爷,来看我的。”
  温雪瑰抬眼望去,老人家拄着拐杖,蹒跚地走在石子路上,身形颤颤巍巍,看得人提心吊胆。
  这个不孝子倒好,见到她就一溜烟跑过来,放着老人不管。
  温雪瑰少有地沉下面色,黑眸像两颗冻葡萄,冷若冰霜地看他。
  “你知道那石子路有多滑?老人家腿脚不便,万一出事怎么办?”
  “能出啥事。”
  金思铖满不在乎地敷衍两句,还黏黏糊糊地凑过来,想要拉她胳膊。
  “啪”的一声,温雪瑰打开他手,站起身双手摁桌,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金,思,铖。”
  她一字一顿叫他全名,长眉微竖,语气极有魄力:“去扶。”
  从没见过她生气,金思铖赶紧陪笑脸:“家里有人跟着的,不怕。”
  一扭头,立刻朝街边穿黑西装的年轻人暴喝:“快滚过去扶啊!发你妈呆呢!”
  年轻人手里三明治刚吃一口,吓得差点掉地上。
  他赶紧将纸包揣进兜里,小跑过去扶住老人。
  金思铖松口气,腆着脸凑过来,发胶和香水味浓得熏人。
  他竟还好意思开口:“雪瑰,你看我多听你的话。”
  温雪瑰瞪他一眼,喉咙里的“滚”字呼之欲出。
  就在此时,一个从容不迫的男声响起。
  “雪瑰,在和谁说话?”
  -
  纸碗外围凝着一层水珠,越积越大颗,滴了下来。
  背对着来人的金思铖,脸上也流下一滴汗。
  这个陌生的声音极度平静,却带几分金石质感,冷峻冰凉,城府深不见底。
  有点像他老子。
  他最怕他老子。
  金思铖当然知道他爸不会在此时大驾光临,何况这个嗓音磁沉年轻,老头子绝无此等魅力。
  但他还是咽了咽口水,才怯怯转过身。
  对视的一瞬,寒意浸骨。
  男人眸形狭长,瞳色漆深,望之幽暗阴鸷,如沉郁的暴雨天。
  无声的闪电劈裂云层,令人心生畏惧,不知是否下一刻,雷霆就会炸在耳边。
  他一时骇住,还未回神,温雪瑰径自绕开他,走向那人。
  “车停好了?”
  她语气恢复了往常的温柔,身体朝他侧倾,两人明显比社交距离更加亲密。
  “嗯。”艾伦朝她一笑,眉眼温和。
  又抬起下巴指了指金思铖,“这是?”
  她淡淡道:“高中同学。”
  金思铖蓦地恼火起来。追她这么多年,连个朋友都算不上?
  这股邪火助长了胆量,他梗着脖子打量一番艾伦的穿着,忽然冷笑出声。
  “温雪瑰,你什么时候开始扶贫了?”
  “……”
  怒火被瞬间点燃。
  温雪瑰深吸一口气,上前将艾伦挡在身后。
  同时,又轻轻握住他手臂,一个安抚的姿势。
  手上的动作有多温柔,脸上的表情就有多可怕。
  她瞪着金思铖:“闭嘴。”
  金思铖苦涩地看她一眼,愈发高声起来,朝艾伦叫嚣。
  “实话告诉你,这女人你养不起,她随便要个包都够你受的!”
  温雪瑰简直气到窒息。
  谁说我要靠男人养了!你们这群富二代就只把女人当宠物吗!靠喂包跟喂衣服活?
  似乎感觉到她的怒火,不等她发作,艾伦总算垂下眼,第一次把金思铖纳入视线。
  看清他模样的一瞬,艾伦眉眼稍抬,喉间溢出一声嗤笑。
  这笑彻底激怒了金思铖,他挥舞着拳头冲过去。
  却被对方一把攥住。
  那人面上还带着未散去的笑意,眸光漆深幽暗,细碎黑发一丝不乱。
  而他目眦欲裂,用尽浑身力气,也难将这只手撼动分毫。
  气人的是,他用的还是常人都不擅长的左手。
  因为他的右边手臂,正被温雪瑰轻轻握在掌心。
  剧痛袭来,骨头都快被捏碎。
  嘴边的脏话顿时变成吃痛的呻.吟,要多丢人有多丢人。
  路人纷纷朝这边看。
  不知过去多久,艾伦才松开他。金思铖身子一歪,倒进一旁草丛里。
  温雪瑰看都不看他一眼,捧起艾伦的手,仔细观察。
  “疼吗?”她语调发涩。
  在她印象里,艾伦这么好脾性的人,应该不会打架才是。
  男人隐去眸底笑意,故意微蹙起眉,给她看手心里被硌出的红印。
  温雪瑰轻轻吹了吹,更心疼了。
  金思铖都快要呕出血来:
  那他妈能不红吗,我手骨头都快被捏爆了!
  温雪瑰冷冷瞥他一眼,转身端起化了一半的冰激凌,又故意用另一只手牵过艾伦的手。
  “我们走。”
  刚刚还稳如泰山的男人,此刻却一牵就动,风筝般轻飘。
  艾伦跟在她身后,一齐朝街边走去。
  “等一下!”
  衰老的声音急急响起。
  金思铖的爷爷拄拐赶来,皱纹里写满慌张,朝艾伦道:“我看你长得面熟,你是不是——”
  他眉峰微凛,出言打断。
  “老人家,我叫Aaron。”
  老人却像没听见似的,浑浊的眸光逐渐聚焦,脸色顷刻间变得六神无主。
  “你是,你是……”
  “人都走远了。是什么啊爷爷?”
  金思铖呼呼吹着红肿的手,没颜色地凑过来。
  话音未落,眼前黑云压顶,一顿拐杖劈头盖脸打下,疼得他哎呦乱叫。
  “净给家里闯祸!”
  老人声音嘶哑,显然是动了真怒。
  “你这个孽障,是不是要气死我!啊?是不是要气死我!”
  ……
  温雪瑰脚步不停,身后的嘈杂声渐渐听不见了。
  走过转角,鸟鸣声悠扬婉转,清风拂过树林,空气里飘来淡淡的花香。
  心情总算恢复了些。
  她想吃一口甜丝丝的荔枝冰激凌,却忽然意识到,另一只手还和艾伦紧紧牵在一起。
  虽然是她主动牵的,可不知何时,那只手已经反被他包住,由不得她擅自松开。
  心跳顿时微微一窒。
  脸上有些烫,手指也不敢动,就僵在他手心里。远远比不上没意识到这件事时自然。
  可是,还挺开心的。
  不算跳舞那种社交场合,这还是她人生第一次,和有好感的男人手牵着手,走在街上。
  能触到他干燥的掌纹,以及掌腹处的一层薄茧。
  他手温比她高一些,手被这样牢牢包起来,很容易就能令人安下心。
  温雪瑰心跳砰砰,却佯作无所觉察。也不吃冰激凌了,只是继续跟他肩并着肩,慢悠悠地走着。
  过了阵,艾伦开口和她说话,神色若有所思。
  “雪瑰,你喜欢什么包?”
  “……”
  她顿时有点气结。
  “我才不喜欢包!”
  作者有话说:
  郁墨淮:你喜欢什么包,我把店买下来送你。
  (顿了顿,忽然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
  于是改口:老婆,我贫,扶我。
 
 
第9章 胭脂酒
  等重新上车,冰激凌已经化成奶糊糊,捞都捞不起来。
  送的大份是店主的心意,温雪瑰不想浪费,可就着碗沿喝了几口,实在不太好喝。
  她不开心地把这笔账全算在金思铖头上。
  “我最讨厌这种富家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会用各种荒唐方式找存在感。”
  她闷闷地戳着碗底:“心里只有花钱跟享乐,还把所有人都想得跟他们一样。”
  艾伦正在倒车。驾驶位侧朝阳,阳光将他的侧颜勾勒出金玉般的轮廓。
  深邃的眉骨,挺直的鼻,弧度完美的薄唇,宛如一尊精雕细琢的俊美雕塑。
  黑眸被阳光映为通透的浅琥珀色,浓密的眼睫上也落了一层光。眨动时,便将光线剪成金色的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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