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疾
作者:有陆
文案:
#浪子回头风流男主x明艳温柔理智女主
#追妻hzc,男主icu
谢清瑰十七岁那年认识沈季屿,十八岁那年和他‘亲密无间’,然后转头被抛弃
十年后她又遇到沈季屿,这男人依旧俊逸风流,一双桃花眼勾人心魄……
但他似乎还当自己是十八岁而不是二十八
沈季屿精心编造了一个爱情陷阱,妄图引诱谢清瑰重新陷进去
殊不知,谢清瑰的所有配合只是馋他身子
吃干抹净,傲气的女人友情提醒他:“沈季屿,我平时上班不能太累,周末才能多来几次。”
“……”
“还有,记得自备合你尺寸的。”
-
沈季屿知道自己这个人不怎么样,他仗着一份好皮囊和沈家大少爷的身份游戏人间
这些年来,不知道收获了多少碎掉的芳心
各路宵小的吹捧中,向来无谓又散漫
人人都知道圈子里最爱玩又最敢玩的就是沈家大少
沈季屿一直觉得他会在三十岁那年和名义上的未婚妻结婚,然后继续各玩各的,就这么无聊又麻木的过一生……
然后他重新遇见谢清瑰
十年过去,这朵清艳的玫瑰出落的愈发动人,也更加野了
沈季屿想妄图采摘,哪怕被刺的鲜血淋漓
谁让他一见到这位‘老同学’就如着如魔
有些东西,从始至终都是攀附在骨子里的顽劣疾症
排雷——
男女都非c,都有过前任
男渣,女主也非完美人格,不喜随时可弃文不必告知
男主追女主的时候有名义上的未婚妻
文中所说的一切地点,学校皆为虚构,请勿代入现实
追妻hzc,狗血,放飞自我,结局he
最重要:不要上升作者(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婚恋
搜索关键字:主角:谢清瑰,沈季屿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浪子一时爽,追妻hzc
立意:遵循社会主义价值观
第1章 赝
男人是不是都会对初恋念念不忘?
沈季屿在公司下班之前,去茶水间磨了杯咖啡提神时,隔着一扇毛玻璃的窗子就听见几个女生的‘窃窃私语’。
都是刚毕业不久被招进来的实习生,个个鲜活生嫩,声音娇滴滴的互相抱怨着自己家男朋友怎么怎么样。
有真的抱怨的,也有表面上吐槽实际上隐约在炫耀的。
其中有一个女生不住抱怨着男朋友在同学聚会上见到初恋了,回来就对她很冷淡。
从而衍生到‘男人都不靠谱都是狗’这个观点。
“我算是看透了,男的都这个德行。”女生冷笑,故作老成的恨恨道:“我跟他大学谈了四年恋爱,结果他还是惦记着高中时候的初恋,一见到人家魂不守舍,白月光的杀伤力可太大了……”
咖啡机前的沈季屿不由得笑了声。
并非是他想偷听,实在是这现磨得咖啡有点慢,听了这一遭解闷儿,倒也不赖。
至于男的是不是都这德行,把初恋当白月光?
沈季屿倒是有点不以为然,他都忘记自己初恋是什么模样了。
从十六岁懂得男女之间那点子事后身边就没缺过人,也实在懒得去记什么初恋不初恋。
咖啡磨好后,沈季屿走出了茶水间。
外面的几个女孩子完全没想到里面会有人,叽叽喳喳的声音顿住,皆是吓了一跳。
只见长着一双桃花眼的俊逸男人冲着她们轻轻一笑,深灰色的西装,个高腿长,衣架子似的。
等人从她们身侧离开了,几个女孩儿缓冲了几秒钟才回神,都觉得又羞又窘——
“刚刚那男生有没有听见我们说话啊?”
“我们单位还有这种帅哥?新来的么?”
“是太帅了,那眼睛还是桃花眼呢,冲咱们笑的时候我脚都有些软……”
沈季屿鲜少来公司‘巡视’,这些入职不久的实习生不认识他才是正常的。
端着咖啡杯回到偌大的办公室里,男人一口气喝了个光,修长的喉结微微滚动,放下杯子后拿起椅背上的外套走人。
筠城六月天像是一个闷热的大蒸笼,即便是傍晚,微微的风也像是黏在一起的胶质,让人透不过气。
相比起路上衣着清凉的男男女女,沈季屿一身齐整的西装三件套显然有些格格不入,带着一种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装逼感。
要不是沈季屿盘靓条顺,像个行走的衣架子,在这大热天里穿成这样是要遭骂的。
只不过,也并非是他刻意想‘装逼’。
新谈的小女友约他看演奏会,vip才能看到的皇家乐队,剧院里要求正装入场,他不想穿也不行。
沈季屿在音乐这方面着实没什么造诣,平日里连流行音乐都不怎么爱听,更甭说演奏交响乐的乐队了。
他答应跟着去,纯粹是因为女友感兴趣罢了。
筠城大学音乐系的小姑娘,专门学唱歌的,嗓子像是百灵鸟,虽然想一出是一出的,但胜在年轻有活力,还有吸引力让沈季屿去配合,甚至纵容。
开车先绕到筠城大学接上邹盈,然后一起去剧院。
晚高峰有些堵车,沈季屿修长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点着方向盘时,副驾驶的姑娘声音绵软的絮絮道——
“今天这演奏会据说好多人去呢,宋乘风也会去,他可是百灵音乐公司的制作总监。”
“那公司的艺人基本都是出一张专辑火一张,可惜,轻易不收人。”
一句一句的,皆是意有所指。
沈季屿唇边带着一丝漫不经心地笑,侧眸看她:“想去?”
小姑娘还是生嫩得很,被他一问眼睛就亮了,忍不住期盼地问:“我能去么?”
百灵音乐很难进,刚毕业的大学生更是没指望,但归根究底也得看背后人脉。
如果沈季屿肯帮忙,不就是一句话的事?
邹盈想着自己快毕业了也该有所打算,今天才鼓足勇气试探的,问完,一双水眸还怯生生地看着他。
看得沈季屿有点想笑。
他当然不会计较这点小试探,小姑娘跟了他,帮点忙也是应该的,就是……
“邹盈。”沈季屿温和的声音懒洋洋道:“下次直说就好。”
他没那耐心兜圈子。
邹盈一怔,有些不安地抠着自己的手指头,结果下一秒就听见沈季屿淡淡道——
“等演奏会结束,带你去和宋乘风吃个饭。”
这话就算是答应了。
车厢内安静了几秒钟,邹盈才后知后觉地欢呼一声。
“屿少,你真好。”小姑娘趁着红灯时轻吻他的手,目光和声音都柔柔的:“我好喜欢你。”
喜欢他?还是喜欢他的脸,身份,金钱?
可这区别对沈季屿来说也不重要,毕竟附属的资本也是他这个人本身的价值,喜欢什么不是喜欢?
沈季屿修长的指尖探进去女孩儿的檀口,搅了搅那柔软滑腻的小舌。
邹盈白皙的脸颊绯红,有些小害羞,却很配合地含弄起来,一出一进,唇间宛若在模拟别的动作。
唔,上道。
沈季屿轻笑,唇角的弧度多了几分温度,黑眸戏谑地看着她:“光嘴上说喜欢可太没良心。”
“我,”邹盈皮肤越来越红,小声道:“今天不用回宿舍。”
沈季屿抽出手指,点了点她殷红的唇:“那看你表现。”
车子堵着堵着蹭到了大剧场门口。
邹盈黏人,非要和他一起找停车地儿然后走过来,腻腻歪歪的撒娇却让沈季屿挺受用。
知道她有心想‘表现’,他修长的大手也很给面子地揽住女孩儿纤细的腰肢,两个人浓情蜜意地检票进去。
还没等到VIP剧院里面,在走廊就碰见了熟人。
这家剧院的老板苏闵行,他瞧见了沈季屿带着人来,忙凑过去打招呼:“屿少,来了怎么不说一声?”
“就陪人随便看看,不想太打搅。”沈季屿微笑,拍了拍邹盈的细腰。
“您来了,怎么能有随便两个字。”苏闵行笑,立刻打电话安排人在第一排中间空出两个位置。
沈季屿跟着寒暄了几句,问结束后有没有饭局。
苏闵行和他也算是熟人了,听这话锋就知道他有事想组局,登时很有眼力见儿的笑:“有啊,屿少给个面子聚聚?”
“行。”沈季屿点点头,补了句:“闵行,你把宋乘风也请上。”
男人声音散漫而悠闲,说宋乘风名字的时候和在餐厅叫服务生也没什么区别。
邹盈心头震了一下,不由得有一种全身都飘飘然的轻松。
和沈季屿这样的男人走在一起,真有种自己也被仰望尊重的错觉,名为‘狐假虎威’。
在前排稍稍等了会儿,空旷的舞台上才走上来一批人各司其职地坐在各种乐器前,一个三十人左右的中型管弦乐团,统一穿着英伦风的西服。
座位处都渐渐暗了下来,舞台上的大灯全部打开,澄明的光线全都凝聚在了台上的演奏家们。
沈季屿一开始是漫不经心的,但乐声响起,第一首曲子他竟然就有些耳熟。
眯了眯眼,他问旁边的邹盈:“这什么曲子?”
“阿根廷名曲一步之遥。”听到他问,邹盈显得有些激动,声音很轻地急忙说着:“很好听吧?乐团没有全部都上,只用了大提琴小提琴钢琴的三重奏,编排的真的很巧妙。”
沈季屿不懂那些专业的,只知道确实挺好听。
最朴素也最直接的夸奖,没那些花里胡哨。
耳畔时不时地飘来邹盈软软的声音,沈季屿却无心回应。
他目光落在台上,准确地说,是落在那钢琴前的女人身上。
她侧面对着台下的观众,纤瘦的脊背挺直,头颈微垂,宛若休憩中的白天鹅,睫毛长长,仿佛盛着光点,却心无旁骛,只专注于眼前。
黑白色的钢琴键上,纤细修长得十指翻飞。
偶尔不需要钢琴伴奏的时候,女人便会停下来休息,但背依旧是挺得直直的,绝不允许自己有片刻放松一样。
沈季屿眯了眯眼,忽然就觉得这一抹倔强的背影很是眼熟。
似乎在很多很多年前的时候,一直在他眼前晃……
终于捕捉到女人轻轻偏头的一瞬,窥见全貌,沈季屿心尖儿忽然像是被蜜蜂蜇了一下。
酥酥麻麻,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死去的回忆浪潮似的攻击他,沈季屿认出来了眼前这女人是谁。
谢清瑰,他的高中同学。
甚至,可以说做是‘初恋’。
电光火石中,沈季屿忽然想到在茶水间外那几个女孩儿的话——
“男人是不是都忘不了初恋啊?”
几个小时前他尚且嗤笑这言论,并且认为自己已经把初恋这东西忘得一干二净。
但怎么也想不到,打脸来得如此之快。
谢清瑰,谢清瑰。
他们可有十年没见了。
可沈季屿望过去,却又觉得谢清瑰和从前并无什么改变。
还是那么清冷脱俗的出尘模样,纤细的脊背永远挺直,就像在教室里给他当同桌的时候。
沈季屿还记得那时的自己一抬眸,便就是那精巧细致的肩胛骨,无论是多么宽松又蠢笨的校服,也遮掩不住谢清瑰的身姿。
一到夏天时,薄薄的白色短袖贴在身上,混了汗,偶尔还能见到攀着谢清瑰肩膀的细细肩带……
想到这里,沈季屿喉咙里竟然诡异地渴。
他目光又落在谢清瑰穿着英伦西服的背影上,收腰的设计勾勒得细腰不盈一握,男人目光又暗了几分。
片刻后,沈季屿拿出手机给苏闵行发了条信息——
[一会儿饭局,叫上乐团里的女钢琴家。]
第2章 赝
谢清瑰这次来乐团演奏,实际上是被拉来救火的。
她并不是专门在皇家乐团里工作的钢琴师,只是因为本来的钢琴师生病,被朋友拉来临时救场。
按理说这种级别的演奏会临时找人救场听着有点滑稽,但乐团里上上下下,根本没人怀疑谢清瑰的本事。
谢清瑰本身就是演奏水平以上的钢琴家,就是不在乐团里任职罢了。
她来救场的原因也很直白通俗——乐团给的钱多。
在钢琴凳上紧绷了快要就十分钟,一下台,谢清瑰就有些后知后觉的疲惫。
她揉着肩膀,任由旁边的顾霏抱着她摇来摇去:“清清,你今天可表现得太好了,嘿嘿,你看团长的脸笑得跟朵花似的……”
“霏霏。”谢清瑰身上有汗想先去洗漱,便对她说:“你先把琴收起来,一起去洗澡。”
音乐家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手里的乐器,顾霏腋窝夹着的小提琴价值不菲,她就这么摇摇晃晃地拿着,实在随便。
“哦,对。”顾霏恍然大悟一般的点了点头:“我这就去收到琴包里,等我一下哦。”
剧场里的更衣室和浴室是公用的,人比较多,两个人也没多逗留,就是简单地冲一下洗了个头,十分钟后就结伴出来了。
谢清瑰脱掉乐团发的西装换上自己的衣服,薰衣草色的宽松短袖大大的,差不多把牛仔热裤都盖上了。
女孩子脚踩着一双平底的绑带凉鞋,两条腿又长又直,细的像是筷子,在暗色的走廊里被光一照,宛若覆上了一层奶油的细腻,有种让人咬一口的冲动。
有些尤物,光是腿就够人玩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