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搬家啊。”
“是啊,下了快半个月的雨,终于放晴了。”
……
窸窸窣窣的谈天声,从二楼传到三楼,对面的顾暮迟家,始终没传出任何动静。
宁酒站在楼道里,身后的房子空荡荡,身前的房子静悄悄,她不确定顾暮迟在不在家。
以前,他会在上午,跟卢飞宇这些朋友约好去体育馆一起打篮球,有时候也会跟余瀚引去打台球。
只要敲敲门,就能确定心中猜测,就能看到他。但她想起游乐园那一天,刻意遗忘的回忆再次从脑海深处浮上来,他冷淡的语气,轻佻的话语,一遍又一遍,如同尖锐冰冷的刀尖划过她胸口。
盯着他门前的猫眼,宁酒始终没有勇气敲门告别。她的勇气已经用尽了,所以到最后,连告别的勇气也都消失殆尽。
8月28日,她不告而别。
-
离别,总是个经久不息的话题。
有些人,我们以为一辈子,永远不会分开,生活中永远都有他的身影,然而,现实注定只能成为匆匆过客。
宁酒起初真实感不强烈,总觉得他会突然出现。就像一开始,他突然从转角口跑出来,被她骑着一辆儿童自行车撞倒,从此给彼此的人生留下了深刻的印痕。
她以为她能决定一个人的去留,然而,别人想走的时候,是留不下的。
刚搬家的时候,她经常盯着他的微信头像,盼望他能主动发来一个消息:【你去哪里了?】
等到眼睛发酸发涩,也没能等到一个寻常的问候。
宁酒最初无法接受他疏远她的事实,多次路过金乌家园,站在小区门口呆望着熟悉的建筑。脑海常常冒出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希望能像电视剧里演的剧情,他不经意间从小区里走出来,两人目光一遇,又是一段新故事的开端。
现实并非故事,她以怀念老地方的理由,试图假装无意间偶遇他。反复路过五次回旧小区,仍然看不到他的身影。
这些渺茫的希冀,终于悄然熄灭。
空间的拉远,还有她的告白,使两人原本亲密的关系迅速降温。他不再像以前一样主动跟她聊天,她发新的朋友圈,他也不再点赞,成为了朋友圈里一个沉默冷淡的人。
出于一种不甘的自尊,她没再凑上去贴他的冷脸,照样发自己的生活轨迹。跟钱佳杏和蒋舒喻的合照,捕捉到的美景,爱吃的美食,她以比从前高的频率,接二连三在朋友圈分享。
底下的同学们点赞接评论,热热闹闹地排了一排,嘻嘻哈哈地笑。
唯独少了一人。
她想让他知道自己的生活,盼望有一天他能主动打破冰层。
可是,他没有。
宁酒起初犹豫,是不是该主动跟他说明,你不喜欢我没关系,其实两人还可以做朋友。
她害怕他不搭理自己,讨厌这样卑微的自己,所以维持着最后的体面,始终没点开他的聊天框。
就这样,他们的最后一句话,永远停留在游乐园告白的前一天。此后,他成为了她生活中再没交集的人。
当你对过去恋恋不舍,舍不得一段旧的关系,新的生活开启后,就会紧锣密鼓地使你卷入新的关系。
进入潭华大学,与四位来自天南地北的舍友结识,加入广播社团,参加学校组织公益项目,参加辩论赛……大学的生活匆匆忙忙地开展,她步伐坚定,朝着未来的道路向前走。
旧的关系渐行渐远,远到看不见,等到她某一天回首一望,猛然发现与那人的分别已经有些年了。
他的生活好吗?
他偶尔会不会想起她?
他,有喜欢的人了吗?
……
有时候,独自一个人,宁酒披着星辰从大学图书馆出来,抬头看着几颗星星,道路冷清无人,以前的回忆涌上心头,使那几颗星星都孤寂了几分。
迎风从超市走回寝室的路途,她收紧羽绒衣的衣服,路边有个男孩给他的女孩披衣服,她看到这一幕,竟然情不自禁停顿了脚步,投去了漫长的注视。当年高中操场,他也为她披上了温暖的外套,那股属于少年的清爽气息依然鲜明。
又或者,晚上其他三个舍友有课,她独自坐在宿舍看电影,明明是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恐怖喜剧电影,她看着看着就哭了起来。
……
从小到大的习惯真的很难改变,她的身边一直以来有个大男孩陪着他,跟舍友去阶梯教室上课,她甚至无意识地喊身边的人,
暮暮,你带橡皮了吗?
暮暮,你的笔记借我看一看。
……
经过两三次,舍友忍不住问:“暮暮是谁啊?你以前的同学吗?”
她只得呐呐回复:“抱歉,我还以为在高中。”
舍友笑着打趣:“高中都是两年前的事了,你还记着啊。”
“嗯。”她怔怔地回。
已经两年了啊。
她没料想他们最后会分开,甚至长达两年之久。这种感觉,就像不小心被碎玻璃扎到的伤口,即使恢复痊愈了,留下了一个红色的疤痕,碰到的时候,皮肤底下偶尔还会刺疼。
老师的讲课声回荡在宽阔的阶梯教室中,宁酒低着眼看课本,长时间发着呆,伤疤开始隐隐作疼。
也许,未来的很多年,他都不会再出现了。
她好像,真的失去他了。
第四十二章
大一刚开学不久, 校园路边的树叶黄了,宁酒踩着铺满了落叶的石砖路。这条她每天必走的路,他可能也走过, 她驻足欣赏的小池塘, 他也曾停留。那时候她天真地以为自己还有机会碰到他。设想无数次,如果相遇,出口的第一句该说什么才好。
然而潭华大学实在太大了,东西两大校区,顾暮迟的计算机系在东校区,而宁酒的动画专业位于西校区, 总共10个食堂,光从最东边走到最西边,就能走一个多小时。
宁酒从学长学姐那里了解到大学的宽广, 花了几天时间理清思绪, 认清到一个事实, 他们或许很难再次遇见了。
新的校园,新的朋友, 进入新的生活后,渐渐的,她接受了两人的分开。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始终是变化无常。
即使他们以前, 万分肯定两人不会分别,但到了十字路口,她只能平静地接受分别。
两人的关系怎么走到了这个地步,曾经的她万万想不到, 此时的她已经渐渐接受了这一事实。
始终希望他的未来一切都好, 前途似锦, 可以永远骄傲,永远万丈光芒。
偶尔想起他,还是会难过,心脏抽了丝般的疼痛。
尽管不舍过去,生活仍旧要继续。
她认识了新的的朋友。黎夏是四个舍友中的一位,跟宁酒同专业,两人时常一起上下课,去食堂吃饭,在学校操场散步,军训时互相打气……
而其余两位舍友,属于计算机系。东校区寝室楼住满了人,学校把这两位计算机系的同学分配进了西校区的寝室楼。
四个人无法一起上下课,关系却依然和睦。偶尔吵架的时候,宁酒充当游说的人,在林凌雪和周轻请之间,缓解紧张的气氛。
大学生活充实而美好,渐渐的,她已经不再将偶遇顾暮迟当做一个希冀,她做过的无数次缓和关系的尝试,最后通通失败。过了两个月,她觉得保持原状就挺好,这时候他应该也有新的生活,她不愿意打扰他了。
就在她想通之后,没多久,她在西区的樱花食堂看到了顾暮迟的身影。
那时候她跟三位舍友上午没课,10点钟去了附近的食堂吃饭。正打完饭菜,排队准备刷卡付款,听到一声“顾暮迟”。
她的心脏缩了缩,抬眼朝声音来源看过去。
一个高大清晰的侧影,从最后排的座位上起身。
有段时间没见面,打扮依然熟悉,上半身穿着黑色休闲装,下半身工装裤,身形高高瘦瘦,深秋的衣服厚重,视觉上仍然显得单薄。
头发长了点,他没剪,遮盖住了额头和眉宇。
有个男同学喊了他名字,冲过去搭起他的肩。
他歪了歪头似乎在笑,弧度不深不浅,站在原地跟他聊了几句,之后两人一起有说有笑地走向收餐盘区。
很远很远的一瞥,宁酒看不清他具体的眼神,像他那样冷淡的人,笑容几乎没什么温度。然而,她却从模糊的表情看到了几分真心实意的愉快,可能是心底存着一些关于他的影像,发挥了填空白的作用,她想象出他慢慢的变化,越来越如鱼得水的交际水平。
人会成长。
冷漠的人,放开自己的心,也可以找到合拍的朋友。
不在乎任何人,也有可能寻到一个彼此在乎的人。
这一切与她无关了。
宁酒当做没看见,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挪开了双眼。
-
舍友们最终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清透的太阳光,暖烘烘地照在人的身上,洁净的窗外,白云几缕,漂浮在长空之上。
宁酒从取筷子处,拿了四双筷子和四个勺子过来,依次分给舍友。周轻请从她手里接过餐具,嘴巴便忍不住开启了话茬:“我真没想到,能在西校区看见咱们系的系草。”
林凌雪听到这话,附和道:“对啊,真奇怪,他住的寝室和上课的教室都不在我们西校区。”
谈到计算机的系草,两人十分了解他的样子。
黎夏不是他们系的,原本目光盯着食物,蠢蠢欲动,这会儿没忍住从餐盘前抬起头,略带好奇问:“谁呀?长什么样?”
周轻请和林凌雪对视了一眼,便一句接一句地解释:“顾暮迟。”
“你没见过吗?他在我们系挺有名的。”
黎夏筷子夹住一块红烧肉,边吃边想,随后想起来了:“好像听过名字,不记得哪里听到过。”
周轻请神情冷静,客观地阐述事实:“他挺厉害的,加入篮球社团,短短一个月时间,就从替补升到了正式球员,听说被教练相当看好,准备把他当主力选手培养。”
林凌雪相比她而言,语速快,显得兴奋多了:“听说他高中篮球水平超高,我们计算机系男生多,像他一样,又帅体育又好的男生,凤毛麟角。”
见两位室友夸起了一个没见过的男生,黎夏擦擦嘴,笑了,婴儿肥的脸颊处勾出两个小酒窝:“你们系的男生还没毕业,就已经开始穿格子衫了,我实在很难想象系草能有多帅。”
“ 看过韩剧吗?”林凌雪饭也不吃了,无比认真地解释,“就跟剧里走出来的男主一样,真的很高。”
“多高啊?”黎夏塞了一口饭,随口问。
林凌雪被问住了,噎了噎,她没量过,不知道啊。
宁酒安静地听她们闲聊,听到这问题,脱口而出:“185。”
三个舍友通通看向她,语气疑惑:“你怎么知道的?”
“估摸的。”宁酒低下头,眼睛里的光暗了暗。
舍友们很快收回了视线,没注意到宁酒细微的表情,相信了她的理由,继续有一搭没一搭,闲散地聊了起丽嘉来。
林凌雪一想起帅哥,感觉还能再干两碗饭:“穿件麻袋衣都好像从模特台上下来似的,我以后的男朋友,必须按这模子找。”
“那你干脆直接追他不就行了。”周轻请有些不解,“听说他还单身。”
林凌雪爆了一句粗口:“因为我有自知之明,这种高岭之花,我摘不下。”
黎夏鼓励道:“别怕雪雪,勇敢向前冲。”
林凌雪把自己碗里的肉夹了一块放她碗里:“谢谢夏夏,快吃。”
黎夏感动极了,努力干饭。
“你把他想得太理想化了。”周轻清听了她这一番不自信的话,略微失笑,“人都有缺点,顾暮迟也不例外。他的家境似乎不太好,闲暇时还在东校区的大超市做兼职。”
“那说明了他另一个优点,自力更生,上天不会亏待一个上进努力的人。”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好感,全世界的光环都集中在那个人的身上。
林凌雪眼睛里,顾暮迟仿佛正在布灵布灵地发着光。
“你真喜欢上他了?”周轻清迟疑地问出声。
她在四人当中,永远是过分理智的一位,她觉得林凌雪希望不大,男生光长得帅,并不太可靠。有些人,表面上单身,背地里的鱼塘的鱼都快塞不下。
她有些担心地瞥了她一眼。
宁酒也看着她。
林凌雪被这两人看得坐立不安,情不自禁挠了挠脸:“当然啦,帅哥里我最喜欢他。”
“最?”
林凌雪数指头,绘声绘色道:“还有身材倍儿棒的体育系系草,一看就斯文败类的金融系系草,还有充满忧郁和才华的文学系系草……”
“……”
-
舍友的博爱,让宁酒低头笑了笑,她的情绪变得复杂,从舍友们的口中,她看到了别人眼里的顾暮迟。优秀自律上进,不止她喜欢他,似乎连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他。
这让她想到很久以前,偶然间从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枚蒙尘的珍珠。这枚珍珠以前黯淡无光,受人排斥和不喜,而等年纪渐长,他变得越来越出挑,越来越受欢迎了。
一个人被蒙尘久了,一经擦拭,立刻散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
初高中,他逐渐受到众多女生的追捧,到了大学,他一如既往众星捧月,成为众多女孩子们眼中的男神。
宁酒曾经拥有过这枚蒙尘的珍珠。只是后来,一晃眼高中毕业,各自通向未来的路途,她不小心丢失了他。
午后的广播响起阵阵音乐,三个室友在稍前方打打闹闹,宁酒略慢一步,在校园里缓步走着。一阵柔和清凉的秋风拂面而来,秋季盛开的桂花香,淡淡的拨动她的心绪。
他已经从她的生活里消失了,她依然希望他过得越来越好。
在没有她的日子里,永远是向上的姿态,如同太阳底下蓬勃燃烧的向日葵。
往后各自安好,奔赴前程。
-
宁酒大一只遇见过顾暮迟一回,其他时候再也没碰到过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