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初被脑中闪出的这个想法吓了一大跳,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连忙把那行备注删掉,回归最开始那个“陈”。
盛初谨慎敲字,问出那个半个月前就应该问的问题:【你先告诉我你是谁,为什么要骗我说是陈寂哥哥。】
首先可以肯定不是陈陌,从上次陈陌的话中可以得出,他们兄弟两都和爸爸关系不好,所以应该也不是他爸爸。
八成是陈寂关系比较好的亲戚,七大姑八大姨这一类。
山峰头像倒是坦然:【这个我确实应该和你道歉,我怕直接告诉你,你会有压力。】
盛初还没琢磨出一个身份能有什么压力,那头发来下一条信息:【我是他爷爷。】
盛初彻底沉默了。
这还不如陈陌呢。
其实她曾经有过会不会是陈寂爷爷的猜测,但不到一秒就被她否掉了。
陈昌平这个名字,在西城近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精准的投资眼光,在房地产业还没有任何起色迹象的时候,包下了大片地皮,赚得盆满钵满,一手创建商业帝国,谁不得卖他几分脸色。
尽管现在他退位放权,把大部分事务交给大孙子陈陌了,他在西城的地位佁然不动,许多大额投资场还是需要他去露脸镇场的。
而她。
一个普普通通的女高中生,能加上他的微信不说,还义正言辞地把这位大人物给痛骂一顿,甚至拉黑,这位大人物不仅没怎么样,还主动把她加回来。
她哪配啊?
然而,现实告诉她,没错你确实配:)
得知真相后,盛初忽然觉得这只手机变得无比烫手,好似在刚喷发的火山岩浆中滚过一圈,连带屏幕上闪动的那几个字符都能灼伤她的眼球。
她双手抱膝,脑袋抵在膝盖上,斟酌再三,对话框里的字出现,又被她删掉,如此重复好几次,对面的人先忍不住了。
陈昌平:【真的没必要有什么压力,在你这里,我只是陈寂的爷爷而已。】
陈昌平:【他哥哥嘴毒,陈寂和你关系好,你护着他,把我当成他哥哥来发泄情绪,我能理解,还有点小感动。】
“……”
您就不能别提这事吗!
盛初整张脸都有几分扭曲,好在,陈昌平是真的无心和她计较:【我今天来找你,是陈寂和我说,国庆他同桌要过来给他补习。】
陈昌平:【他从来没主动提过补习,我怕他诓我,所以我来问问你。他不知道我加了你,麻烦你也别告诉他,不然他又要和我闹。】
字里行间表现出一位爷爷对不学无术的孙子终于能够走上正途的不敢置信和殷切期盼。
盛初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
陈寂确实给她发了消息。
但他提出让她去他家给他补习,盛初觉得这个要求极其荒唐且离谱,毫不犹豫拒绝了他。
谁能想到这厮自己不成,竟然使小手段,搬出年迈的爷爷给他打助攻。
陈寂真的不知道陈昌平加她好友了?
她怎么感觉自己在被这爷孙两耍着玩儿。
但盛初也不好直问。
盛初:【我确实和他约了补习,但没约在他家,不方便打扰你们。】
陈寂又不是一个人住,他家里人都在呢,她是有多不识好歹才会答应他。
【不会。】陈昌平发来消息,【国庆我们都有事,家里就剩他一个人。往年国庆他也是一个人在家,你能来陪陪他挺好的。】
盛初不自觉咬住唇。
国庆有七天假期,而且是全国公休,是大多数家庭齐家出游的大好时机,就算不出门,一家人至少是整整齐齐的。
这算什么?整整七天,都让他一个人待着吗?这他妈有点太惨了吧?
她眼里的陈寂,是个披星戴月的大少爷,他在学校从来没有落过单,身边经常围着许多人。
盛初一直没有忘记,那次吃完晚饭,在走廊偶然撞见他的那一幕。
少年歪着头,眉眼懒散,不怎么专注地听身边人说话。
陈昌平的这句话,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但确实给她揭开陈寂背后的冰山一角。
他似乎,远没有看上去那么幸福。
盛初态度罕见地有所松动,指尖在屏幕上轻点,迟迟没有回复。
似是知晓她内心所想,恰在这时,她的手机顶栏跳出条新消息。
陈寂发过来一条语音,很短,只有三秒钟。
盛初心脏没来由地加快,直觉告诉她,听完这条语音,她可能真的没有办法再拒绝他的请求。
她微眯着眼,指尖却轻颤,按着记忆在屏幕上乱点,最终成功点到那条语音条。
是一句再平常不过的陈述语。
“国庆我一个人在家。”
少年嗓音压得极低,像混杂了许多砂砾,又像是轻得几乎没有重量的羽毛,浅浅落到她心上。
盛初好似能听出他话里的另一层意思。
国庆我一个人在家。
——你能来陪我吗?
**
陈寂家比她想象得还要大。
三百多平的独栋别墅,附带个一百五十平的小花园,种满各种绿植和连荫的常青树,树下杉木秋千花藤蜿蜒而上,中间圆形喷泉泱泱冒着水。
盛初背着包和衣服站在他家门口,觉得此刻喷泉冒着的,正是她脑子里进的水。
人家还一个字没说呢你瞎脑补个什么劲儿!
陈寂打开门,先是注意到她手里的衣服,目光顿了顿,多了几分意味深长:“终于舍得还我了?”
“……”
盛初把衣服丢他脸上,掉头就走。
陈寂凭本能伸手扯住她书包带,硬生生把人拉回身侧,单手扯下挡住视线的黑夹克:“啧,来都来了,怎么还走啊?说都不让人说了呗。”
话音刚落,闻到黑夹克上陌生的洗衣液气味,他愣了愣:“你还拿去洗了?”
盛初回他个“不然呢”的眼神。
“就穿一次,不用这么讲究吧,小美人鱼。”陈寂眼底划过黯色,转瞬即逝,盛初并没有捕捉到,“我当时可没有嫌弃你。”
盛初打开素描本:【无论你嫌不嫌弃,穿了别人衣服要帮忙洗,这是基本礼貌。】
“哦。”
他尾音有轻微上扬,顺手把她书包扯下来,背到自己肩上,领着她往里走。
盛初没拦他,边走边写字:【国庆你怎么一个人在家?】
“老头有好几个旧友在南城,每年这时候都会约着聚,陈陌要出差,我爸妈商业联姻,没感情,很早就不怎么回家了。”
听起来蛮可怜的。
他三言两语,用这种云淡风轻的语气讲出来,显得更可怜了。
盛初没再继续问下去,跟着他往里走,忽然注意到角落里的某个东西。
陈寂领着她走到客厅,把书包丢在沙发上,扭头,发现盛初正盯着角落的那架三角钢琴凝神,目光里掺杂着许多东西。
这是陈寂为数不多的,能在她脸上看见情绪的时候。
他似乎从她的眼底看见了,难过和怀念,这一类的情绪。
“我和你说过我会钢琴。”直觉不想看见盛初这副模样,陈寂插话道,“不过很久没碰了,你想听的话可以给你表演表演。”
盛初回忆了下,他确实说过这种话,上次老李调侃让他参与校庆演出来着。
不愧是少爷,在家随便弹弹的钢琴都是斯坦威D-274型号的三角钢琴,这种钢琴价格高昂,一般是大型演奏会特供,除了极少数钱多到没处花的人,不然不会在家用。
显然,少爷就是这种钱多到没处花的人。
盛初收回视线,难得有些好奇:【你会弹什么曲子?】
他这都学得什么东西。
书法就罢了,他看起来也不像是能静下来弹钢琴的人。
陈寂理直气壮:“《小星星》。”
“……”
这首歌,只要接触过钢琴,三岁小孩都会弹。
他还挺自豪。
盛初有点儿想笑,陈寂大概是真的不知道《小星星》在钢琴里有多简单,连一级曲都算不上。
但她也没有下他面子,捧场地后退一步,把位置让出来:【少爷请奏。】
陈寂也是真不客气,掀开琴盖,大刺刺坐琴凳上:“那我可就奏了啊。”
之后的很多年,盛初都很难忘记这个午后。
午时阳光正好,光辉透着落地窗落进室内,把室内染成白色,有穿堂风自小门吹过,撩起少年眉间发梢。
一首《小星星》,愣生生被他弹出在演奏厅现场的感觉。
陈寂侧颜安静而专注,指尖在黑白琴键上跃动,踩着夏天最后的影子,一如这初秋的天气,和煦地令人感到惬意。
他就该被这世界厚爱。
作者有话说:
但凡这时候来只蚊子……
第28章 玫瑰王座
一首曲子很快来到尾声。
其实这曲谱统共就一页纸, 能弹上两分钟,主要是因为陈寂把这首歌弹了四遍。
到第四遍的时候,盛初神色木然, 怀疑今晚做梦都是《小星星》的这四句调。
外头并不冷, 陈寂今天只穿了件白T和黑色长裤。弹完这首歌,他站起来, 装模作样地理了理衣领, 眉眼张扬肆意, 眼底亮晶晶的:“我厉害吧?这我当初练了两个小时呢。”
盛初:“……”
她实在不好意思说, 《小星星》都要练两个小时, 还好他趁早放弃了钢琴这项乐器, 不然他的钢琴老师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想再带学生。
算了,还是不要打击少爷的自信心了。
她唇角小幅度弯了弯,难得捧场地写道:【不错。】
盛初顿了顿, 忽然有些好奇:【那你怎么不学了?这钢琴还挺贵的。】
“就不想学了呗。”陈寂去厨房倒了两杯水,给盛初那杯还冒着热气,不以为意道,“每天练指法,同一首曲子重复弹几个小时, 多无聊, 我没那耐心。”
盛初接过水杯, 盯着杯口冒出的丝缕白雾,没来由一阵恍惚。
练习钢琴的确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情, 盛初也不是没起过放弃的念头。
印象里, 那是她小学毕业, 准备上六年级的时候。
考取钢琴十级需要练习莫什科夫斯基钢琴练习曲, 这首曲子节奏很快, 对手指灵活程度要求很高,再加上她刚考完小学毕业考试,第一次拥有没有作业的暑假,自由的小鸟迫切想要跳出牢笼。
熟悉的朋友要不就是和家人出去旅游,要不就在打游戏,而她只能坐在钢琴前练习,甚至,
这首歌练完还不够,她还得准备比赛曲目。
每一次失误,每一次没跟上节奏,都会让她心生烦躁。
那个人实在是太了解她了,她明明只发呆了一分钟,她就察觉出她的不对劲。
“初妹。”她温声笑起来,帮她合上琴盖,“今天就别练了吧,我带你出去玩,爸妈那里我来帮你解释。”
她们打车去附近的电玩城。
车上,盛初唇瓣不停张合,犹豫再三,还是忍不住转头:“姐,你练小提琴就不会觉得烦吗?”
“会啊。”那个人毫不犹豫承认,“这可太正常了好吗?我和你赌一杯奶茶,帕格尼尼肯定也有过再也不想碰小提琴的念头,这不妨碍他成为世界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
“……”
盛初莫名无语:“帕格尼尼都去世多少年了,你现在和我赌有什么用。”
“对啊。”
那个人笑嘻嘻的:“所以你想喝哪个牌子的奶茶?”
两人在电玩城疯玩一通后,顺便去旁边的餐厅吃了顿烤肉,最后人手捧着杯奶茶,在江边大街上闲逛。
那时候西城发展得远没有现在好,还没有成为如今的钢铁王国,也没有这么多规矩,街边充满着生活气息。
各式小吃摊贩的吆喝声,流浪歌手的深情婉转的声线,汽车喇叭的轰鸣声,混着周遭喧嚣人声,勾勒出平凡的人间烟火。
她们恰好路过一个流浪乐队,乐队设备很简陋,只有一个木吉他,一把破旧的小提琴,和电子琴,前面的铁盒子里也只有寥寥几枚硬币。
乐队由三个男生组成,年纪看起来都不大,应该和那个人差不多,都是高中刚毕业。
那个人眼神一亮,凑上前,往纸盒里放了张红色纸币,又和那个拿着吉他的,看起来像是主唱的男生说了几句话,那个男生点点头,把手里的木吉他递给她,电子琴前的男生也跟着站起来。
“初妹!”她把奶茶放在地上,原地蹦了两下,兴奋地朝着盛初招手,“我们来合奏吧。”
在此之前,盛初从来不知道她还会吉他。
她小提琴拉得很好,年纪轻轻就斩获许多大奖,她就下意识地以为她只会小提琴。
“你听过一句话吗?”她哈哈大笑,“我要悄悄成长,然后惊艳所有人。要是你提前知道我会吉他,不就没有现在这种惊喜感了嘛!?”
盛初有被无语到,没再接话。
她们合奏的是五月天的《温柔》。
她确实没有说谎,也从来不会夸大其词。
她的吉他弹得也很好,这首歌她们都很熟悉,她负责主旋律,盛初适时加进一点和声,吉他和电子琴,奇妙的和谐感。
江边的风如这首歌般温柔,吹过她的侧脸,抖落树上的叶片,落在她的发顶,在这暖黄色的世界晕染出柔和的光线,夺目的漂亮。
盛初也跟着闭上眼,沉浸在这夏夜清风中。
等盛初回过神,睁开眼时,她们这个地方已经聚满了人。
有几个关注音乐界的,眼尖的女生认出了她:“你是盛莺吧?啊我真的好喜欢你的!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你吉他弹得也好好!”
“你可以再弹一首吗!我可以付钱的!”
“啊……”盛莺摸摸鼻子,难得有些不太好意思,“随便弹弹的,主要是我妹妹和声和得好。”
“再弹一首就算啦,我还要带妹妹去买小吃。不过这个乐队弹得也很好,你们喜欢的话可以留下来听一听,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话音刚落,盛莺连忙把手里的木吉他塞进那个主唱怀里,拉着盛初逃跑似得离开现场。
跑了大约两百米,她突然停住:“糟糕!”
后头的盛初差点撞上她的背,还好她及时刹住,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怎么了?”
“奶茶忘拿了!”
“……”
她低下头,和盛初对视,两只眼睛一眨一眨的。
盛初秒懂她的意思,默默别过脸:“我带了零花钱,我请你吧。”
“不愧是我的初妹!我爱你!”
两人这次没买连锁品牌的奶茶,而是从街边小摊随便买了两杯手工奶茶,边喝边往家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