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路扬是队长,也是第一个上场发球的人。
他将球高抛,双脚弹地而起,高举手臂用力将球击出,乌黑浓密的短发飞扬,手臂肌肉贲张。
那股蓬勃的爆发力赤-裸地彰显着排球的暴力美学。
然而他的第一个球就发偏了。
发出界了,“砰”的一声落在了许知南的面前。
齐路扬不得不跑来她这里捡球。
许知南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不停地嘲笑他:就这?就这水平还当队长呢?还没我发球发的好呢。
齐路扬发第二个球之前,紧紧地抿起了薄唇,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起来像是在调整状态,屏蔽干扰。
然而,他的第二个球却又发偏了,再一次不偏不倚地发到了许知南的面前。
当他再度跑来捡球的时候,许知南似有若无地意识到了什么。
在发第三个球时,齐路扬的神色开始变得坦荡无比。
轻松抛球,用力拍出。
当他又一次将球发到许知南面前的时候,在场所有人都意识了一件事:
齐路扬赢了场地,却中了美人计。
在他第三次将球从她面前抱起时,对她说了一句:“能加个微信么?”
作者有话说:
天空一声巨响,渣男闪亮登场,南南在这里友情提醒大家:“不要被渣男的骚气外表蒙蔽,他真的不及我老公万分之一的好。”
茶茶酸酸的:“是么?”
南南:“那、那谁年轻的时候还没喜欢过渣男?”
茶茶:“行,准备开作,为平静的婚姻生活添点曲折。”
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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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都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出自茨维格的《断头皇后》
[2]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菩萨蛮》韦庄
第15章
启程返回东辅的当天清晨, 孟逸磊才想起林嘉年的衬衫还在自己手里。他是在收拾行李箱的时候发现的,并警惕地意识到,必须要在归家前把衬衫物归原主。
然而林嘉年却不在房间。
孟逸磊不得不给林嘉年打了通电话。
“一大早你去哪儿了?”
时间还不到早晨八点, 孟逸磊的言语间尽是纳闷儿。
林嘉年回道:“珠宝行。昨天去给我媳妇儿选了条项链, 没现货了,连夜调的。”
他每次出差, 都会在回家之前给许知南买一件小礼物。
孟逸磊根本理解不了他这种行为, 无奈的语气间还夹杂着些许不屑:“自己老婆至于这么上心么?”
林嘉年都被他问懵了:“不对自己老婆上心对谁老婆上心?
孟逸磊哑口无言, 倒不是因为他被林嘉年说服了, 而是对林嘉年这种人感到无奈和扫兴——他真是不理解为什么会有男人那么情有独钟于一个女人?更不理解他为什么不愿意出去外面找点乐子?赚钱不就是为了站在高出玩高级乐子么?
但你要说林嘉年是因为没见过世面所以才这么老实的话也不对, 他要是没点儿本事, 能娶到许知南那种女人?
可是娶到了之后还能一如既往的倾慕就令孟逸磊费解了。
所以,在孟逸磊眼中,林嘉年就是个异类, 跟他这种人当事业上的合作伙伴那是相当安心,但如果跟他当朋友,那可真是无聊极了,根本玩不到一个窝里去。
孟逸磊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言归正传:“九点半的飞机你来得及么?衬衫怎么还给你?”
“来得及, 马上往回赶。”林嘉年道, “我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了, 你直接塞箱子里就行。”
孟逸磊本想直接挂电话,但又在突然间开了口:“那什么、你到家之后, 一般是谁给你收拾行李?”
林嘉年:“我自己。”
孟逸磊:“你确定是你自己?你媳妇儿不给你收拾?”
好端端的怎么又扯上他媳妇儿了?林嘉年倍感无奈:“你到底想说什么?”
孟逸磊:“没什么, 反正一般我出差到家之后我媳妇儿都会亲自给我收拾行李箱。”
林嘉年:“就这?”
这就足够说明你媳妇儿只是假精明。
孟逸磊笑了一下, 回了句:“就是想给你说说我媳妇儿比你媳妇儿贤惠。”
林嘉年:“……”
许知南和齐路扬约定的见面时间是上午十一点。
还不到十点半, 许知南就推开了盛夏里咖啡馆的大门。
装潢精致典雅的法式小馆中门可罗雀, 生意清冷。许知南望了一眼贴在玻璃门上的转让通知,遗憾又失落地在心中叹了口气——最令她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她最喜欢这家店的慵懒氛围,最爱喝老板亲手制作的手冲咖啡,但文雅与艺术都是需要金钱投资的。
这家店的老板是一位十分有品位的资深咖啡师,自然看不上那种劣质的咖啡豆,然而越优质的咖啡豆价位越昂贵。
单就她最喜欢的手冲瑰夏来说,一杯的成本价至少也破百元了,更何况还有房屋的租赁与店铺运营费用?所以这家店的饮品售价并不亲民,不是普罗大众的首选,但是大部分有钱人却又看不上这种临街小店,所以就造就了这家咖啡馆的尴尬境况。
身穿白衬衫与黑色西裤的老板正站在吧台内细心地擦拭着咖啡机。
进店之后,许知南直径朝着吧台走了过去。
她今天的穿搭有些港式复古的风格,上半身穿了一件修身款的酒红色方领针织衫,下半身搭配了一条深蓝色包臀牛仔长裙,用一根棕色皮带,脚踩一双金色的细带方跟凉鞋,右肩挂着一只LV经典款的托特包。
为了搭配衣服,她今天也没扎头发,乌黑浓密的长发落肩而下,尾梢处的发卷优雅而又慵懒,伴随着她的步伐一波一颤,两只碎钻耳环在柔顺的发丝间闪烁着璀璨的光。
老板抬头,看到是许知南,英俊的面孔上立即浮现出了一抹热情的笑容:“你今天的穿搭和我的小店很配,美的浓烈。”
他是中法混血,少时在法国成长,会说一口流利的法文,却也娴熟于中文,但无论使用哪种语言,都无法掩盖他骨子里的那份法式热情。
他的混血儿特征也很明显,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睫毛如羽翼般丰密。
没有女人能够拒绝一位英俊男士的赞扬,许知南的唇角不由自主地上扬了起来:“谢谢。”
“还是手冲瑰夏?”因为是老顾客,所以老板对许知南的喜好了如指掌。
许知南摇了摇头:“今天不要咖啡了,来杯热牛奶吧。”
老板很是意外。
许知南将右手覆在了小腹上,眼睛闪亮亮的,忍不住分享喜悦:“我要当妈妈了!”
“哦!”老板很是惊讶,“恭喜!”
他想,她的丈夫一定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男人,不然怎么会让如此漂亮的女人心甘情愿地为他生孩子?
许知南却突然有些遗憾了,她望了一眼贴在门上的转让说明,轻叹口气:“以后可能再也喝不到你的手冲瑰夏了。”
老板却没那么悲观,安慰她说:“也不一定,我遇到了一位很大方的老板,他准备给我投资,无条件支持我继续运营这家店。”
许知南相当惊喜:“真的嘛?”
老板笑着点头:“真的,那个男人的妻子喜欢我的店,喜欢我做的咖啡,所以他不希望我的店倒闭,这样他妻子会不开心。”
这种老公是真实存在的么?许知南心里有点酸酸的:“既然他妻子喜欢咖啡,他怎么不跟你学学做咖啡的手艺呢?干嘛要花更多的钱投资?”
老板说:“我也这么问他了,他说他妻子更喜欢的还是我这家店里面的慵懒氛围和我这个中法混血。”
许知南被逗笑了:“他好大方啊,真的不怕他老婆爱上你么?”
老板也笑了:“是很大方,但他应该不用担心他老婆会爱上我,因为他也很英俊,而且他真的很爱他的妻子,句句不离她。”
许知南:“句句不离就是爱呀?”其实她对爱情这种复杂的东西了解的并不多,不然也不会一直迷茫于自己对林嘉年到底是一份怎样的感情。
老板告诉她:“男人和女人不一样,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表现很直白,如果一个男人动不动就提起一个女人,那就足以说明他在乎她。”
许知南学习到了,一边点头一边说:“原来如此。”
老板又说:“那个男人还是一位非常浪漫的人,他说每一杯咖啡都是咖啡师注入灵魂创作出来的作品,所以无论他怎么模仿,都模仿不出我这里的味道。然后我才明白,他想保留我的店,不是因为他不会做咖啡,而是想保留他妻子喜爱的味道。”
许知南的心里突然好感动:“好羡慕他妻子啊。”
老板却说:“我却有些替她担心。”
许知南瞪大了眼睛:“为什么?”
老板顽皮地眨了眨眼睛:“因为年代不同了,他那种男人不仅会吸引女人,还会吸引男人。我要是个0,我肯定想抓他做1。”
许知南沉默片刻,回了句:“幸好你不是零,不然他老婆得后悔死。”
老板哈哈大笑。
许知南也笑了,又关切地询问道:“那个男人他什么时候来?你们已经谈好了么?”
老板:“他说他今天中午十二点来找我签合同。”
许知南舒了口气:“太好了,我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次喝到你的手冲瑰夏。”
老板制作热牛奶的时候,许知南轻车熟路地朝着临窗的那张台位走了过去。老板抬头看了她一眼,张了张嘴,却欲言又止——
那个男人的投资也不是完全无条件:临窗的这个位置必须为他妻子保留,其他顾客不能占用,因为他的妻子喜欢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欣赏窗外的那棵梧桐树。
虽说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条件,但对于许知南来说却不是一件好消息。
今天中午过后,她可能再也无法坐在那个位置上了。
老板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先不告诉她了,让她轻松地享受最后一次的临窗浪漫吧。
许知南在柔软的皮面沙发椅上落座后,从包里拿出来了一个沉甸甸的牛皮纸档案袋,又从包的底部翻出来了一只小巧的黑色方形礼盒。
她将礼盒和牛皮纸档案袋并排放在了圆形的实木桌面上。
牛皮纸袋中装的是钱,小盒子里面装的是她和齐路扬的定情物。
窗外的阳光澄澈,从翠绿的梧桐叶的缝隙间穿梭而过,碎碎闪闪地落在了桌面上。
许知南盯着那团碎金看了一会儿,忍不住伸出手,打开了盒盖。
盒子里面装着一只仅有拇指长粗的透明玻璃瓶,浅棕色软木塞封口,封装在其中的淡蓝色细沙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璀璨的流光。
半截细窄的纸筒从沙海上部露了出来。
许知南又忍不住拔-出了瓶塞,小心翼翼地将那卷迷你纸筒抖了出来,又将禁锢在筒身中部的银白色钢圈取了下来。
随后,她一点点地展开了纸筒,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在纸上的文字逐渐显露在了阳光下:
「太阳的光芒无远弗届,我对你炽热滚烫的爱亦是如此」
文字的意思是浪漫的,热烈的,但字体却是歪歪扭扭的,形如狗趴。
“太阳”两个字写得东倒西歪,像是用断裂的柴火拼凑出来的,“我”字更是写分了家,差点儿就和“找”成亲兄弟了。
如果说林嘉年的字体是她所见识到过的最端正、最有势的字迹,那么齐路扬的字体就是她所见过的最丑陋、最扭歪的字迹。
“字如其人”这四个字用在齐路扬身上一点儿也不合适,他的长相有多出众,字体就有多见不得人,书法老师能被当场气死那种丑。
都丑成个人特色了。
纸条上的这行丑字一看就知是出自于齐路扬的手笔。
如果说那碗风雪中送来的豆腐脑令许知南鬼迷心窍了,那么这只沙瓶就是令她下定心和齐路扬在一起的决定性原因。
在排球场初识那天,齐路扬问她能不能加个微信,她拒绝了,因为她早已对他的风流事迹耳熟能详,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对他避而远之。
然而齐路扬却没有就此罢休,竟然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他的喜欢大胆而炽热,令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甚至有些惶恐和畏惧,因为高中时期所经历的那场风暴依旧令她心有余悸,所以她唯恐自己再一次地成为流言蜚语的中心,再度被大众排斥。
但是渐渐的,她竟然动摇了,因为齐路扬真的很耀眼,令她无法忽视。他也很懂得该怎么去哄一个女孩子开心。
初秋的某天晚上,她刚刚躺进被窝里准备睡觉,齐路扬突然给她打了通电话,让她去寝室阳台上站着。
她还以为他要在寝室楼下搞那种无聊的、俗气的红心蜡烛表白仪式,满心都是抵触和抗拒。在电话中和他极限拉扯了好久,她才不情不愿地下了床,披着睡衣慢吞吞地去了阳台,像是一只缩头乌龟似地缩着脖子小心翼翼地将脑袋探出了窗户,朝着楼下看了一眼。
然而出乎她预料的是,楼下竟然什么都没有。
“你在哪儿呀?”她诧异地对着手机问。
“看天上。”
她下意识地抬头。
伴随着“砰”地一声响,一道细长流光的金线被优雅地抛上了夜空,在深蓝色的夜幕上炸开了一团硕大的金色烟花。
黑夜被点亮了,她的瞳孔也被点亮了。
但这仅仅是开始而已,后续还有更璀璨、更繁盛的花火在夜幕上相继绽放,那一团又一团的爆竹声逐渐与她的心跳产生了强烈的共振。
他送给了她一场独属于她自己的火树银花。
烟花临近尾声时,他在电话中问了她一句:“喜欢么?”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干净、清澈,又带着低醇的磁性,仿若是夏日中的一股清风。
她不可否认:“喜欢。”
他的声音中透出了灿烂的笑意:“那你也喜欢喜欢我好不好?我可以天天给你放烟花。”
不心动是不可能的。
没有一个女孩子能够拒绝这种坦荡又赤诚的追求。
而且,被这种齐路扬这种闪耀夺目的男生主动追求,内心总是会有些小骄傲和小得意的。
但她却还是会犹豫,因为她知道他有过许多任女朋友,知道他是个极度受女生欢迎的男生,她也知道自己的性格缺陷,更知道自己根本驾驭不了这种风流多情的男人。
他太会了,懂得男女之间的一切,而她什么都不懂。
所以,她和齐路扬之间曾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暧昧期,几乎长达半年,从大二暧昧到了大三,因为她迟迟不敢下定决心去和他在一起,她害怕自己最终也会沦为他的又一个“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