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起来徐霖宇只比他小几个月,可俩人在气场上却是天差地别。
他有些受宠若惊地伸出手:“沈总好,我是徐霖宇。”
就在前不久的暑假,他受导师引荐,进沈氏集团实习了几个月,期间连大老板的面都没见过,没想到在图书馆见到了。
男人的手宽厚有力,握了下就收回去了,轻轻眯了下眸:“我想起来了,徐霖宇是吧,我看过你的简历,非常优秀。”
研发部是集团非常重视的核心部门,实习生的名单都会上交给领导过目,尤其是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
得到大boss的夸赞,徐霖宇谦逊地笑了下,问道:“对了,沈总,你怎么在这?”
“来学校开会,谈一下近期开展的资助项目。顺便来图书馆看一下女朋友。”
他嗓音低沉,几不可察地咬重后面那三个字眼。
沈辞视线一扫而过路桑手上的粉色信封,轻挑了下眉,徐徐道:“你们在这做什么?”
这场景,简直百口莫辩。
路桑下意识把信藏在身后,眨巴着杏眼,忽然觉得这玩意就跟烫手山药似的。
不对,她干嘛要藏?
她又没做亏心事0.0
这么一想,路桑又把信从背后拿了出来。
坦坦荡荡的态度落在沈辞眼里,成了侍宠为骄,无所畏惧。
男人舔了下后槽牙,手臂自然地搭在路桑肩上,把她拽到自己身边,像在宣誓所有物。
“我女朋友看起来和你关系挺不错嘛,说不定以后还能在公司碰面,她无聊的时候,你们这些熟人还能陪她解解闷,不过……也不一定,留不留得下来,还得看你接下来的表现。”
他温和可亲,不疾不徐,仿佛真是一个关心实习生的好老板。
可眉间隐约透出的那股嚣张劲,凌厉明显,让人不容忽视。
浸淫商场多年,他随便一句话就能轻而易举地捏住人的命门。
穿堂风拂过,徐霖宇脊背发寒,脸上的血色也渐渐褪去。
“沈、沈总,我和学妹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他试图解释,可因为紧张,掌心出汗,神情慌乱,反而像掩饰。
路桑看不下去了,轻轻扯了下阿辞的西装袖子。
对徐霖宇说:“学长,你先回去吧。”
徐霖宇巴不得赶紧撤离,打完招呼便走开了。
这个寂静的书架角落便只剩下他们俩人。
路桑扑哧一笑:“你吓他干嘛?”
他说的那番话明眼人都听得出来拈酸吃醋,阴阳怪气,看徐霖宇的眼神恨不得刀了他。
沈辞抓着她的手腕,把她压在书架上,醇厚的男子气息瞬间笼罩着她。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他倾身靠近,“桑桑,我也会吃醋。”
路桑发现沈辞的耐心比高中强了不少,当初的冷戾少年已经学会用温和委婉的方式威胁人了。
她抿抿唇,解释:“我只是接受了他的情书,并没有答应他别的,而且也跟他说了我有对象的事。”
沈辞的一只手摁着她的纤腰,看着她:“之前怎么不接我电话,嗯?”
有点痒。
路桑想了想,说:“我应该在看书,手机关机。”
沈辞忽然想起高中的时候,俩人正好是热恋期,喜欢腻腻歪歪黏在一块。
准确地说,是沈辞想黏着路桑。
连学习也要连麦视频,睡前还恬不知耻地想要亲亲抱抱举高高。
俩人经常学习到很晚,每次都是路桑先做完,然后做她喜欢的事情——画画。
专注自己事情的路桑,就像一个能自动屏蔽外界的机器人。
能面不改色地“敷衍”所有的温柔和暧昧。
她有一张甜美沉静、天真无辜的脸蛋,内心却不这样。
否则,也不会一声不吭离开五年,利落决绝。
她杏眸里的冷静和理智让她充满了反差感的吸引力,真是让他又爱又恨。
他微凉的指腹掐着她脸颊,嫩嫩的肉凹进去两个窝。
自从那次晕倒检查出贫血后,沈辞便在学校附近的私人菜馆给她订了营养餐,临近期中,学习任务加重,营养餐的分量明显比平时多了些,每天换着花样来。
她胃口本来就小,根本吃不完,只得让室友们帮着分担了些,那天照镜子发现脸居然肉眼可见得圆润了些。
这段时间好吃好喝照顾着,气色也红润了不少,玲珑曼妙,像一朵清丽可人的小玫瑰。
路桑见男人眼眸深邃,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睁着一双剔透明亮的杏眼,仰着小脑袋口齿含糊地说:“怎么了呀……”
他骨节分明的长指下移,轻轻掐住她脆弱瓷白的咽喉。
鼻尖蹭着鼻尖,他压抑着低沉的嗓音说:“你还是和高中一样。”
路桑觉得他莫名其妙,眼神疑惑。
“一样让我着迷。”说完,他俯身贴上她柔软的唇瓣。
一个缠绵悱恻的吻,路桑觉得自己快窒息了。
可这里是图书馆!
她唔唔两声,不敢把动静闹大,面红耳赤地把他推开,脸蛋像红透的小番茄。
沈辞垂眸看她,薄唇轻勾,坏坏的:“胆儿不是挺肥的吗?亲回去。”
路桑仰头看他,羞恼得无地自容,结结巴巴地小声骂道:“你、你无耻。”
啪嗒——
灯倏地关掉,四周陷入一片黑暗。
保安开始赶人了。
远处那块学习的区域传来窸窸窣窣收拾东西的声音,还有学生离去的脚步声,交谈声。
无人知晓,一片漆黑中,那只骨节分明的手握住她,往下面拉了拉,嗓音低磁痞坏:“我还可以更无耻。”
逼仄的书架角落,响起凌乱的、急促的、压抑的呼吸声……
那本《口腔组织病理学》和粉色的情书掉落在地,有电筒的光往这边she过来。
“谁在那?”
作者有话说:
第72章
路桑的心脏提到嗓子眼。
高大的樟树遮挡月光,影子被枝桠切割成小块,在地板上晃晃悠悠,影影绰绰。
她被男人带到逼仄的书架角落,炽热的呼吸喷薄在颈项。
“圈住。”他哑着声。
路桑纤细的手指颤了下,柔软的耳垂被舌尖卷入湿润的领地。
像触电般战栗了下。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嚣张狂妄,穿的倒是人模狗样,其实高定西装里是一只蛰伏的野兽。
路桑被他带动着,贝齿磕唇,连呼吸都克制。
电筒的光亮晃了下便挪开了。
整层楼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有洗手间的灯还亮着。
路桑脑子还有些懵,像个乖宝宝似的,被他牵着洗手。
薄荷味的洗手液被他揉出雪白的泡沫,掌心包裹,细细摩挲。
她手指柔若无骨,修长纤细,就是握不住大东西。
路桑盯着男人流畅分明的下颌线,蓦地,他偏头看着她,一双桃花眼潋滟兴味,坏得不行。
路桑脸有点红,转移话题:“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薄唇抿了下,说:“我在你手机里装了定位追踪器。”
路桑眨巴了下,不可置信,“为什么?”
沈辞帮她把手擦干,指腹摩挲着她颊边的软肉,垂着眼眸,勾唇低声说:“因为我害怕呀,怕找不到你。”
失去过一次,就不想再经历了。
他其实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见不到她的每一刻都在想念。
恨不得把她变成一个挂件时时刻刻带在身上,如果不能,那就只能借助一些科技手段。
路桑凝着他深邃的眸子,忽然有些心疼地抱着他的腰。
脸颊在他胸膛蹭了蹭,轻轻唤了声:“阿辞……”
她怎么就忽略了,面前这个男人冷硬桀骜的外壳下,有一颗近乎柔软的心脏。
他也有脆弱害怕的时候,会不自信,会没有安全感。
……
忙碌的期中总算过去,迎来了阳光明媚的周末。
车子行驶在柏油马路上,昨晚又折腾到很晚,路桑睁了睁惺忪的睡眼,看着窗外的风景不断掠过。
一缕缕晨曦穿叶而过,暖融融金灿灿的,万物都充满了新生的希望。
蓦地,纤腰被长臂揽住,男人把她拽进怀里。
路桑靠着他,声音懒懒的:“我们去哪呀。”
“带你去爷爷家。”
“啊?”路桑瞌睡都没了,她只画了个淡妆,什么都没准备,“你怎么不提前给我说。”
他轻挑眉:“说了的,床上。”
路桑眨巴了眼,所有嗔怪的话都卡在喉咙,白嫩的脸颊浮起红云。
印象中全是些涎皮赖脸的浑话,那种雌伏雄起的场面,哪可能还记得住别的东西。
浮浮沉沉,早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宝贝,放轻松,只是陪爷爷吃个饭。”沈辞的掌心贴着她的腰,给她轻揉着。
路桑靠着他又睡了会儿。
再次睁眼时,已经快到了。
距离上次来这个地方已时隔五年之久。
那群门卫又换了一批,绿植也更茂密葱茏了,车子在别墅门口停下。
沈辞牵着路桑走进去。
国槐树下,有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在看蚂蚁搬家,路桑觉得他有点眼熟,视线停顿了会儿。
沈辞像是知道她的疑惑,淡淡道:“还记得他吗?他叫沈希。”
沈临舟入狱后,树倒猢狲散,他养的小老婆张菀卷了一部分钱财,连亲儿子都不要,就出国逃难去了。
大人虽然有错,但孩子是无辜的。
况且,到底也是沈家的血脉,沈老爷子便把沈希接到老宅来。
沈希察觉这边的动静,偏过头来,看到沈辞的身影,他俊秀的脸上绽放开笑容,哒哒哒跑过来,“哥!你怎么来了!哥!”
他开心得像只小狗,想去抓沈辞的手,被男人冷漠地拒绝了,“别用你那摸过泥巴的手碰我衣服。”
沈辞跟以前一样拽酷得跟个二五八万似的,但当沈希巴巴地捏着他西装袖子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推开。
“哥,我手是干净的,不信你看。”他展开双手,然后才敢小心翼翼地去抓沈辞的手臂,雀跃又欢喜。
虽然已经十岁了,但还是和以前一样是个兄控。
路桑看着这一幕,没忍住笑出声。
“哥哥,你旁边的姐姐好漂亮呀,是你的女朋友吗?”沈希问。
沈辞散漫地挑了下眉,拖着嗓音嗯了声:“你以前也见过的。”
当时他才五岁,沈希自然是记不得的。
不远处传来声音:“希希,风筝修好了。”
沈老爷子撑着拐杖出来,另一只手还捏着一个金鱼风筝。
“老头,我来看你了。”沈辞棱角分明的脸上,露出一个欠欠的笑。
沈老爷子愣在原地,细看眼框有点红,哼了声吼道:“小兔崽子,还知道回来。”
这些年沈辞忙于工作,不是在公司过夜,就是出差,回老宅的次数屈指可数。
好在沈希是个开心果,给沈老爷子凄凉的晚年带来不少慰藉和陪伴。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沈辞才渐渐接受了这个弟弟。
几人坐在沙发聊家长里短。
沈老爷子的身体已经不如以前硬朗,须发斑白,两鬓凹陷,但依旧精神矍铄。
他一眼就认出路桑,毕竟这么多年来,沈辞自始至终也就只带过一个女孩子回来。
“你小子不是说分手了吗?”沈老爷子慢悠悠喝了口茶,好整以暇地看向沈辞。
高中的时候,沈老爷子给沈辞打过电话,让他带路桑那小姑娘来老宅吃饭。
当时正好是晚上。
电话那边沉默良久,传来沈辞喑哑的嗓音:“分了。”
“什么?”沈老爷子耳朵不好使,以为自己听错了,手机开得免提,紧紧贴着耳朵。
两边都是万籁俱静,连颤抖的呼吸都被放大。
沈辞应当是喝醉了,说起话来含糊不清,可哽咽的声音却是那么清晰。
他说:“爷爷,她不要我了。”
他那桀骜狂妄的孙子,居然在电话里哭哭啼啼地说,他被人甩了。
隔着长长的网线,他都能感受到手机里他孙子的撕心裂肺。
沈老爷子这辈子都印象深刻。
沈辞干咳了声,眼神示意沈老爷子别说他的黑历史,他可丢不起那个人。
路桑眨眨眼,爷孙俩气氛古怪,也不知道在鼓捣什么。
最后沈辞无奈妥协,把路桑的手裹进掌心,深邃的眉眼流露出几分温和愉悦,“和好了,好不容易才追回来的。”
路桑本来还有点小纠结,如果老爷子问起分手的原因和离开的这些年,她要怎么回答。
可出乎意料的,沈老爷子什么都没问。
只是抿了口茶,满脸慈爱欣慰地感慨:“在一起了就好,以后啊,好好处。”
沈老爷子还是跟几年前一样,偏爱地站在路桑那方,“万一这小子惹你生气了,告诉爷爷,爷爷帮你收拾他。”
沈辞嗤了声:“爷爷,我哪舍得欺负她呀。”
“我这不是说万一吗?我还不知道你的,脾气差得不行,眼看就快奔三了,还没有女朋友,好不容易有个人肯要你,我这把老骨头可不得好好护着。”
“爷爷,你这话真是一点不给我面子啊。”沈辞勾唇笑,“不过,脾气差是真的。”
沈辞这辈子的好脾气,全给路桑了。
家里的佣人过来说可以吃饭了,路桑发现桌子上几乎都是她爱吃的菜,不用猜都知道,是沈辞特意吩咐的。
吃完饭,他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时,路桑见他欲言又止,问了声:“怎么了?”
沈辞喉结滑了下说:“我妈说……她要过来一趟。”
“你妈?”
路桑愣了会儿,想到那个被禁足在小洋房,时常坐在飘窗上发呆的女人,呆滞美丽,情绪变幻无常。
沈辞告诉她,当他有足够的能力和沈临舟抗衡后,就把母亲从小洋房里接了出去,找最好的医生团队给她治疗。
沈母的情绪比起之前稳定了许多,非常配合,病情逐渐好转,大概是沈临舟倒台的时候,她的思维和意识彻底恢复到一个正常人的状态。
随后立刻打官司,和沈临舟离婚。
接下来的几年,又独自一人去国外旅行。
正说着,佣人过来通报,紧接着大厅门口出现一个旗袍女人。
她取下墨镜,容貌比起几年前并没有太大变化,依旧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