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花蒙蒙【完结】
时间:2023-04-13 14:56:57

  只有温明娇这个小年轻气焰正盛,幸灾乐祸的,“你们还没老,耳朵就聋了啊?”
  ……
  *
  温明曦坐在后车座,一路看着脚下混着白雪冰块的黑土越来越远,也不知韩羡骁要带她去哪儿。
  单车停在一处农家小屋后,温明曦坐太久,腿麻了。
  韩羡骁扶着她站了好一会儿。
  不知是不是错觉,温明曦好像能听到轻笑声,可抬头一看,韩羡骁又脸色如常,便以为是自己腿麻并着耳朵也不好使了。
  站了好片刻,韩羡骁领着她,走到农家小院的篱笆墙外,蹲下,望着院内。
  不是吧,第一次约会,真的来当贼?
  温明曦蹲在他前头,半个身子被他包在前面,能嗅到他身上的气息,很有安全感,很暖和。
  回头想问话,却发现这距离好像有一点点近,但干蹲着实在有点糗,便抬头低声问,“我们来这儿,是干嘛呢?”
  韩羡骁凑到她耳边说话,声音像裹了醇厚的陈酿一样浓烈低沉,让人耳朵痒痒,“来捉丨奸。”
第三十四章
  34
  温明曦耳畔飞红, 很不好意思的摸摸耳朵。
  这人也真是不懂得保持距离,嘴靠那么近干什么啦!
  她听得见好伐!
  不过……捉,捉奸!?
  温明曦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眨了眨眼睛往后看他。
  即使蹲着, 两人也有身高差, 在他跟前,在姑娘家里不算矮的温明曦也显得有些娇小。
  是以转头,正好看见他下巴淡淡的胡茬,看着好像昨晚没睡好的样子。
  韩羡骁静静看着她,没什么情绪。
  天地间的白光照在她脸上, 姑娘家的脸蛋,雪肤细腻,眸光盈丽,如果此时有一面镜子递给温明曦, 她大概也会被自己这幅模样吓到。
  韩羡骁沉了沉喉咙,男人实在是糙, 以前跟一群大老爷们混一起, 还真不知道男女之间差别这么大。
  也不知在想什么, 忽然勾了下嘴角, 点醒还在迷糊的温明曦:“既然你答应做我的人了, 不能让你随时都会受人威胁。”
  仿佛只是再平常无比的一句话, 他说得也淡然坦荡, 并不居功,似乎只是把自己的日常安排随口告诉温明曦。
  但温明曦听了,在寂静寒风中, 却仿佛心里漏了一拍。
  不过心理强大如她, 也只是垂眸难为情了一小会儿, 心想不能输,抬眸嗔怪他道,“你别忘了你自己是怎么说的,谁答应做你的人了。”
  不过后面半句话,她还是很受用的。
  耳边传来轻轻一声笑,“名义上的,也是我的人。”
  两人面对面,距离因为偷偷摸摸而有些近。
  她今天扎了两根麻花辫,几根溜出来的发丝随尚算柔和的风轻轻飘着,蹭着他的脖子,痒。
  像拿着羽毛,在你身上挠痒痒似的。
  温明曦低头不答话,觉得这天聊得,可不能再继续了,这种关系忽地拉近的感觉,怪叫人一时没法习惯的。
  男人说完这句就没说话,温明曦有点受不了,不想让这种有点类似于暧昧的气氛停滞太久。
  言语和身后的气息一并萦绕着她,让她仿佛看见自己身上升起一股小女儿情态。
  温明曦觉得得把它压下去,没忍住打破这凝结在两人之间的粉红情愫:“你怎么知道老赵的……”措辞了一番,说,“……爱巢?”
  人事股这样重要的关节,把控着农场所有小罗罗的命运,有老赵这样的头头,之前又那样下他的面子,她确实很难保证自己时刻安然无恙。
  韩羡骁早晚要回部队,只要她还在农场,喉咙就随时掐在别人手里。
  而私德这种事情,在这个时代,可是大事儿。
  但反过来,对老赵也是如此,他是成了家的,有儿有女,要是被捅破了丑事,可以做姥爷的年纪,还得去劳改,真就……晚节不保。
  韩羡骁听她这话听得乐了,懒懒地琢磨:“爱~巢?你这张嘴可真会说,不就一个会姘头的地方吗。”
  温明曦从篱笆缝里看了眼院子,再朝四周望一望,心想老赵可真会挑地方,鬼才能知道他们在这里搞破鞋呢。
  韩羡骁带她来的地方,是迎春镇偏僻得不能再偏僻的村庄,有些荒凉。
  村庄对面是一片芦苇荡,隔着一条十几米的河,便是这村庄。
  盖了不少土坯房子和茅草屋,但人烟稀少,能看出住的人也不多,不少屋子都空着。
  这地方连原主这个土生土长的迎春镇居民都没来过,也不知韩羡骁是怎么知道的。
  “这附近有个团部造纸厂,各处生产队缺人,现在天下太平,我们团里的战士,哪里需要就去哪里。”
  韩羡骁指了个方向,“五年前我来过这里,那时我是排长,带班上的战士、知青和附近的村民来割草,芦苇可以卖给造纸厂当原料,每次来都要十天半个月,任务达标才能回去。这些屋子不少都是那时候建的。”
  温明曦点点头,觉得又多认识了他一点,且他可能远不止看上去这么简单,至少在部队和在外头,肯定是不一样的。
  往院子里看,没见人,又问,“那姘头住这里?”
  “没有。”韩羡骁觉得跟姑娘家说话不能太直白,措辞了一番说,“这里是他们的根据地,他们在这里碰头。”
  要不要这么文绉绉,温明曦捂着嘴偷笑,“还根据地呢,你干脆说他们在这里干革命得了……”
  耳边传来一声嗤笑,韩羡骁轻佻眉眼,然后是略带戏谑的语气:“也差不多。”
  温明曦很不争气地脸又开始发烫,真是跳河的心都有了,原本她没那个意思,但被他这一笑,怎么听着那么像她在开火车。
  不过好在韩羡骁不是那种爱开颜色玩笑的男人,只意味深长地一笑,便没再逗她。
  温明曦脸上讪讪,老实地又扒着篱笆缝往里头看,可蹲了好一会儿了,还是半个人影都没有。
  “人呢?怎么还不来?”
  韩羡骁看了眼手表,“我们来早了,应该没那么快到。”
  现在差不多十点半,但温明曦肚子已经叫了好几回,想来早上两个馒头还是少了。
  她算算时间,他们俩是昨天确定的关系,韩羡骁是昨天揍的老赵。
  也就是说他昨天才知道老赵一直欺负她的事情,可这么快,就找到他会情人的老巢……
  今天早上她在刷牙的时候,他已经在她家门口等着……
  那时也才七点多,后来他们都在一起,那么……他是在去她家之前,便查清了老赵的底细,把事情都安排好了,才去接的她。
  想到他下巴淡青色的胡茬,温明曦心里有一股暖流涌过,回头问他,“你昨晚一宿没睡吗?还有,你怎么知道老赵的底细?”
  韩羡骁淡淡瞥了她一眼,脸上的神情一点也没掩饰,就差写着“不然呢”三个字。
  “他都骑到老子头上撒尿了……这玩意得先下手为强,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给来个措手不及,不然等人家先把你咬一口,再砍他一刀,别人都不知传了多少闲话。”
  真狠,温明曦觉得自己还是不够认识他。
  不过也是,他们这才见了几面。
  再次抬眼看他,男人已经站起身,锐利的眼眸四处扫,不知在找什么。
  *
  雷子觉得,最苦命的还是自己。
  骁子领着媳妇去了前线,可他,一个有家室有娃娃的人,只能窝在这疙瘩吹冷风。
  此时的雷子,缩在老赵家附近的废旧房子后,嘴里叼着根烟,火星子时亮时温,脚下已经洒落一地嚼过的烟屁股。
  时不时探头往老赵家门口看去,偏生怕人发现,也不敢动静太大,都快成窝一条柱子了。
  人家为媳妇儿出头,他被派来当眼线,有家不能回。
  真是命苦。
  昨天夜里,韩羡骁就不知道发什么疯,非把他从家里拉出来,硬不让他回家。
  雷子吸了口烟,嘴里吐出的白雾弥漫在眼前。
  他这个农场百事通,看来也是有点用处的嘛。
  韩羡骁找他,就是为了打探这个老赵的消息,还真别说,这事儿知道的人没几个,雷子就是那几个之一。
  剩下的,也就老赵的姘头和那姘头的丈夫,还有老赵的母亲知道这件事儿。
  但他虽然知道,却从来没动过举报老赵的心思。
  这种事情,没有回头路,要是举报,一抓一个准,不用一夜的功夫,老赵就能从人事股的头儿打成黑五类。
  帽子一扣上,就很难摘下来,雷子也是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当做不知道。
  但谁叫他得罪了骁子那孙子呢。
  人犯了一个他的人,他直接要将赵家整家给翻了。红袖章一来,老赵一整家,都会被划成黑五类,什么人事股头头,回头连皮都被扒得不剩。
  这小子只有穿上军装才是个正常人,脱下军装回家,就是一再寻常不过的混小子。
  特护短,重感情,你得罪他不要紧,但是敢欺负他家里人,那真没好下场。
  幸好人家姑娘没真受罪,而且要不是当了兵,思想经过改造,他真敢拿把刀跟人家拼了。
  昨天傍晚从他这儿知道老赵有姘头,还不止一个,韩羡骁那小子立刻像闻着肉的狼一样,跑到老赵家盯着。
  也巧,老赵受了伤,不想被家里的母老虎知道。
  就跑去姘头家,那叫一个温柔写意,把他给伺候好了,顺便给衣服下的内伤淤青上药。
  老赵是想留下,但又怕家里的河东狮,才大半夜跑回家,和姘头约着今儿个再会一会。
  自从当了爹,雷子心境平和不少,不像小时候爱打打杀杀,当然也希望韩羡骁解决问题的方式能婉转点。
  像这回老赵这事儿,就办的漂亮,这叫罪有应得,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吃,怨不着别人。
  不由在心里感谢部队政委,对韩羡骁进行的思想改造。
  雷子动动屁股,朝老赵家门口看去,这龟孙孙怎么还不出来啊……
  *
  许是看出了温明曦的疑惑,韩羡骁回头道:“快中午了,找点吃的。”
  难道是她肚子里的咕咕声被他听见了?温明曦站起身跟着他走,走过一个高台子,在零零落落的土坯房间穿梭。
  韩羡骁驾轻就熟地走近一间茅草屋,很明显没人居住,房子空荡荡的,土炕上落了一层灰,屋里没什么家伙什。
  “这是我之前住的宿舍。”韩羡骁说。
  然后温明曦便见他从墙边角落里找到一个鱼钩,“还在呢。”他又说。
  取完鱼钩,两人走了出去,温明曦在心里嘀咕着,难道要钓鱼?
  冰冻三尺的天气,要钓鱼还得在河边找一块破冰的窟窿,这可不好找,而且就算找到了,冰底下也不一定有鱼,那些鱼群机灵着呢,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诱饵。
  正想着,两人已经走回方才那座农家小院。
  韩羡骁朝温明曦道,“你在这儿等我。”
  然后便见他往小院里去,顺手打开院子里的鸡圈,却只放出一只鸡,而后走进灶房,回来时,手里拿着个小酒瓶。
  “这是什么?”
  “那姘头的丈夫买的酒。”
  温明曦懂了,姘头顺给老赵助兴喝的。
  韩羡骁看出她在想什么,笑道,“可不是你想的那样。是这姘头的丈夫买给他媳妇和老赵喝的。”
  温明曦嘴巴张得能塞进一根手指。
  韩羡骁一边倾斜酒壶,将壶里的酒倒到地上,一边说,“那姘头是村里的妇女头,两公婆住在村口,这间屋子是他们以前的房子,门口有河,在这里养鸡养鸭方便。老赵来,不会去村口的家,直接来这里,那姘头老公就在门口望风。”
  这下,温明曦的嘴巴都可以塞进一个鸡蛋了,“你是说,她丈夫知道。”
  “何止知道,说不定还是他撮合的。”
  韩羡骁没再继续这个话题,把酒壶里的玉米粒倒在盖子上,抓了一把往院子里一洒,喊了几声“咕咕”,刚刚被放出来的鸡,立刻闻着味过来。
  “怎么在酒壶里放玉米呢?”温明曦问,她还没看过这东西。
  韩羡骁嘲讽地笑说,“醉玉米可以拿来钓鸡。”
  这下温明曦更不懂了,“他自己家里有鸡,干嘛还要钓,要吃抓走就好了呀。”韩羡骁用它来钓鸡还能理解,怕直接抓鸡动静太大,惊扰到人,毕竟这块地这么空旷,保不齐村尾的声响,一下子就能传到村口,要是惊动了姘头他们就坏菜了。
  韩羡骁笑着看她,温明曦旋即明白了,这年头,谁家的鸡舍得随便杀,母鸡可以下蛋,公鸡可以报晓,“所以是,那姘头的丈夫给他们望风,舍不得杀自己家的鸡,跑去钓别家的鸡?”
  那可真是,不要脸到极点。
  *
  “滋滋——”
  插在木枝上的鸡,随着韩羡骁手腕的转动而烤的焦黄均匀,油花递到底下的柴火堆里,噼里啪啦的。
  好好听!
  韩羡骁撕下一个大鸡腿给温明曦,温明曦已经吞了好久的口水,毫不客气地开啃。
  “真好吃!”那家人不地道无道德,但这鸡养得真不赖。
  韩羡骁岔开腿屈着,手臂随意搭在膝盖上,转着手中的木棍烤鸡,眯眼看着柴火堆中的火光思考人生。
  温明曦借着火暖身,吃鸡,偶尔抬头看他,觉得他真帅,很男人的那种帅。
  温明曦这人安静不下来,安静不过咬一口肉的时间,她疑问很多,抬眼问:“你刚刚找谁给你杀鸡了。”
  方才鸡醉了之后,韩羡骁把鸡拉出来,提着鸡就走了,让她在原地等着。
  温明曦乖乖等着,知道他是杀鸡去,一个人蹲在地上画圈圈。等他料理妥当,领她过来时,这里已经搭起一个柴火堆,鸡就放在随意搭起来的三脚架上烤着。
  “是村里的老乡,我请人家帮我宰了拔毛。”
  温明曦稍稍往前倾身,作怪地看他,“人家没有当你是贼吗?”
  韩羡骁低头笑了下,“可能敢想不敢说。我跟老乡说,我是来办事的军人,没地方吃饭,不方便,又给了她布票饭票和几块钱,她就同意了,手脚特快。”
  那能不快吗?这年头布票多难得啊,宰一只鸡又送票又给钱的,妥妥大冤种啊。
  不过温明曦还是觉得,韩羡骁这身军大衣的作用更大,不然人家可能真把他当贼。
  温明曦啃完一个大鸡腿,又开始啃翅膀,这鸡烤得外酥里嫩,金黄却不焦,有点功夫。
  “那,你怎么还会烤鸡啊?”
  韩羡骁撕了一块剩下的鸡架,淡淡说,“这算什么?这是野战必备技能,要不会,出去野外训练,得饿死,那可没人管你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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