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一张恍恍惚惚的脸,林夏颇一言难尽。
“……你们还是尽快走吧,他们一行二十多人呢, 都是身强体健、打家劫舍的好手, 平日里谋财害命的事也没少干,即便你们有兵器, 要保住这许多男子也困难。”
两人平日里总被派出来打杂, 说白了就是两根墙头草,伤天害理的事没怎么干过,却也称不上多冤枉无辜,眼下落到林夏手里还不忘卖个好。
“……哦, 先吃饭吧,凉了怪可惜的。”林夏眨眼道。
“……”
秀玉几人松松筋骨纷纷点头,谋财害命的人不能留,但是现在填饱肚子大过天,被晾在一旁的二人面面相觑,大约有些懵, 瑟缩着想跑,却被一旁呲着牙的两只狗吓了回来,怯懦着没有再说话。
豆腐汤带着浓浓的豆香味,因着放了腌菜的关系带着淡淡的酸和辣, 热乎乎的一口下去, 鼻尖都微微冒汗。
“此处离县城有些距离, 咱们后面保不齐还有人追踪,送到衙门不现实。”林进安一边给身旁的父亲夫郎盛汤,一边笑着说道,“不过我记得,此处距离北元一处矿藏不远,二十多个壮劳力,她们应该不会轻易放过的。”
“吃完饭,咱们几个过去一趟就是了。”春朗道,“整日里蜷在马车上,终于能松松筋骨了。”
“娘,天佑亦往。”小姑娘强自按捺脸上的激动,小脸儿红扑扑的。
“……”怎么说呢?这一群人里面若说是手无缚鸡之力,除了几个整日里笑呵呵的,宛若弥勒佛的老头子,大约就是这位小举人了,不夸张的说,林秋那武力值都依稀胜过她……偏这娃没半分自觉。
“……去就去吧,多个人多份力嘛。”林夏无视一旁指望她劝阻的白眼,示意春朗看顾好。
整日里觉得旁人过于溺爱小孩,某种程度上,林夏其实才是那个毫无原则的家长……一群人看着林夏怀里白嫩嫩的糯米团子,很是为这小孩的未来担忧。
府城北元,地处容城和连关之间,林夏一行人从容城进入连关必经之地,地势低洼,北边的寒风略过,对北元的影响并不大,因而被称为“塞上春城”,容城地处中原,温礼知理,一向被认为正统,而北边的连关则民风彪悍,几乎流放之所,中原人称“蛮子”。
北元连接两城,资源互换的生意有着先天的优势,因而贩夫走徒络绎不绝,这种情况下,瑞沟村这群亡命之徒的“生意”自然如火如荼。
村子里正大鱼大肉、酒水畅饮的女人们自然只道是个寻常日子……倒也不是,路上走过一只肥羊,还带了不少鲜亮的爷们儿,姑奶奶们吃饱喝足准备开工了。
直到被人找上门来,领头叫燕姐的女人都只以为手底下的人喝多了没力气,直到这女人被一眼看去除了团子外最是瘦弱的秀玉,拧着胳膊摁到地上,方才瞠目结舌。
这群做惯了刀口舔血营生的人自然不会坐以待毙,燕姐打了个掩护,墙角一名瘦弱的小孩悄悄溜了出去。
“呸,终日打雁,竟是叫雁啄了眼,姐姐我认了,几位妹妹混哪条道上的,还望长个眼。”女人吐出一口血沫,不紧不慢的拖延时间。
另一边,河边正烧水的几人同样遭遇了瑞沟村的强盗们。
五个女人目光下流,神情猥琐,紧紧盯着面前装的满满当当的马车、膘肥体健的壮马以及身段风流、长相俊俏的男人们,一旁磨刀霍霍的林夏被无视了个彻底。
“……”自认为脾气颇为不错的林夏气笑了。
云安、康哥儿、小草配合默契,林夏收拾一个人的功夫,已经迅速出招,在目瞪口呆中收起兵器,剩下的四人纷纷倒地。
于是,片刻后,草地上多了五颗“哎呦”叫疼的猪头。
“再往那边看一眼,我就把你眼珠子摘了。”
林夏淡淡道,方才被她针对的女人打了个哆嗦,收回瞟向白衣男子的目光。
“说吧,那边如何了?”
“你们……你们识相的快快把我们放了,等我大姐找来,我还能求求情留你们一命……”
“哎呦!”话没说完,女人哀叫一声,方才的嚣张气焰尽数被浇灭。
“呀,你手在这儿呢?不好意思啊没看着,断了也不碍事,初次见面我就不自我介绍了,我这个人呢,脾气一向不错,就是对陌生人没什么耐心。”
“我问你答,多一句废话,就丢一根手指,你也不用担心手指不够用,手指没了有脚趾,脚趾没了有胳膊腿,再不济,牙齿舌头眼珠子……多着呢,都是手上沾过血的,咱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
“这村子叫什么名儿?距离县城还有多远?到府城北元还有多少路程……”
等到春朗几人回来时,林夏手里的地图又完善了不少。
“可能来不及送她们去上工了,天黑前咱们得赶到陶阳县,不然会被锁到县城外,昨儿晚上都没睡好,再在野外过一夜大家都扛不住。”林夏收起手里的地图,颇有些意犹未尽。
“这群人整日里欺女霸男的,四周村子早看他们不顺眼了,偏碍于对方手里的人命不敢作为,眼下趁他们病要他们命,再加上他们手里不少财物,几个村子大族打算动族规。”
倒是忘了,这会儿祠堂称得上多半个“司法”部门来着。
一行人分两路走,一路快马加鞭到县城寻找住宿,一路照看行李和家人,颠簸到傍晚,踩着夕阳的余晖,一群人踏进了陶阳县的大门。
不知白日里是否繁华,但夕阳西下,这座县城无疑满是荒凉萧瑟,距离县城不远的村子都不太平,如今的模样倒是不出所料,那几个被揍成猪头的女人没说谎。
林夏直接叫几人在城里租了小院,一来,一路上大家都颇为劳累急需休息;二来,存储的物资并不足以支撑他们前往府城。
出了北元城,就彻底与原作剧情线道别了。
林夏把马车上的云安扶下来,心头一阵松快。
街上买了些汤食,味道不尽如人意,可此时劳累的众人也只想随意给肚子填些东西,然后一头栽倒在床上,睡到明天日上三竿。
康哥儿从马车上下来,扶着肚子走的慢吞吞的,平日里甚是沉默的人难得有些孩子气,黑漆漆的眼睛里,倒映着来往衣着奇怪的行人,仿佛有星光在跃动。
“白活许多年,还是走走看看来的有意思。”一行人善意的笑笑,只一旁的小草听懂了他的意思,神色颇为怅然。
两辈子算起来,他是三个人中活得最久的,可孑然一身,满是创伤,又哪里来的那份豁达去窥觅什么风景。
说起来,他上辈子是往南边走的,途中的经历朦胧,仿佛隔了一层纱,恍惚的就像一场梦……
熙攘的街市、纷飞的沙土,豪迈壮阔,令人心中郁气尽散,他有些明白为何这辈子的穆玉安似乎并不想拘泥于上辈子的恨意中了……大约是被那场火烧干净了吧,小草心想。
院子不大,院墙由巨大的石块堆积而成,里面是三间住房和一个草棚搭起来的厨房,此地的房子不似容城方正,房门是巨大的拱形,由方正的巨石和粗壮的木桩支撑着。
瞧着倒是像极了现时的窑洞,就是破旧了许多,屋子里面很是昏暗,通风不是很好,淡淡的泥土的味道扑面而来。
“有炕,总算能睡个暖和的好觉唠。”林丰收兴高采烈扑了上去。
“特地租了人洒扫过的,明天后天补充一下物资,大家也休息休息,下一站咱们直奔连关,保守估计大约七八日的路程,中间不歇了。”
“明天的事明天再说,我现在要睡觉,谁也不能阻挡我睡……”趴在炕上的林丰收话音未落就已睡了过去,速度之快叫人羡慕,一群人面面相觑,纷纷回屋了。
月亮透过黑压压的云层,散射出纯白无力的光线,豆大的雨珠落下,砸落枝丫间的新叶,枝头的雀鸟被惊起,振翅飞起。
容城,城主府。
穆烟暝站在窗前,看着夜色中砸落在地上,布满泥水的粉色花瓣。
“穆玉安?云安?”
“是,回小姐,已经找段熙曦看过画像,劫走周大夫的林夏便是段熙曦心仪之人,她已和二少爷成亲了,二人育有一子,听段家少爷的意思,二人琴瑟和鸣,很是恩爱。”男子长相普通,属于放在人堆里认不出来的。
“呵,哈哈哈哈哈哈!我的好弟弟居然还活着,同一个穷秀才琴瑟和鸣?这真是我听过的最大的笑话。”
穆烟暝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泪,“果真低贱的人血液里就流淌着不干净的东西,我自小没少教他,却还是教出来个不懂规矩,无媒无聘,抢夺他人心爱之人的贱人。”
也不知骂的是云安还是云氏……
“来银,给我继续查他们的去向,穆家只是败落还没绝户呢,这等没规矩的东西合该教训,我要清理门户。”
男人欲言又止,低头称是。
穆烟暝此人……是个记仇不记恩、又过于刚愎自用的……看来要给自己找条后路了,男人悠悠的想。
第七十三章
原文主角的死忠来银有二心之事, 林夏自然是不知道,不过她即便知道了,约莫也不会意外。
来金来银几乎是原文中武力值智力值顶尖的存在, 几乎称得上男女主外挂。
原文中的来金是个极矛盾的人, 战场上声势浩大,堪称死神一般,令人闻风而逃, 可离开战场就仿佛一个透明人, 一台只知道打仗和怀念亡夫的机器;来银则相当聪明,几乎算无遗策, 天晓得这样玲珑心肝儿的人, 怎么就看上了来金。
一个直面战场,一个稳定后方,男女主硬生生在战乱中吃醋作妖,你追我赶了二十多章, 若不是遇到寻仇的秀玉,折损来金,战场不稳,只怕这文后期就得变成活生生的宫斗小说。
来金被杀后,小说到后期天下一统已是大势所趋,平息战乱后那章长的要死的封赏单子, 林夏直接略过了,来银实际结局不知,但想来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这辈子,来金误打误撞更名春朗, 整日里就想着浮狼孩子热炕头, 再无一人能将足智多谋的来银牵制在男主身边, 此时的来银正是野心勃勃,天晓得剧情会怎么脱缰式发展。
不过这些问题就不是林夏想的了,上辈子卷了二十年这辈子她没那份逐鹿中原的野心,不知道男女主的临近结婚心情如何,反正林夏紧张的要死。
四天的时间,一行人轮换着日夜不眠的赶路,几乎都到了极限,身体不是很好的周叔彻底病倒了。
其他人并不晓得那个最后的时限,但林夏神经紧张,剧情bug几乎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达摩克里斯之剑一般,高悬在林夏头顶。
见状,想来劝劝自家闺女的林氏叹了口气回去了。
容城今日张灯结彩,点点烛火、灯笼向远处延伸,汇成一条璀璨的星河,绚烂的烟花在银河中跃动着,孩童在街上欢笑着,沿街叫卖声此起彼伏,静寂的容城许久不曾如此热闹。
今日是容城城主连奕文大喜之日。
“找到了就动手,把穆玉安绑回来,其他人送交当地官府”,穆烟暝将一只珠花不断地在鬓间比划,神色很是不耐烦,“什么事都要我吩咐不成?过了今日我便是城主夫君,哪能事事过问,你也在我身边将近四年了,万事操些心。”
来银垂着眸子,模样顺从,把东面的敌军的消息咽了下去。
这大约是穆家被抄后,穆烟暝第一次感觉到以往的荣华和瞩目了,坐在花轿里,听着路边雀跃的声响,穆烟暝将背挺得更直了。
北元边界,匆忙赶路的林夏几人渐渐遇到不少镖车,有意套话之下,林夏得知容城富商已经在分批转移家产。
几日的匆忙赶路,怀孕的福哥儿、康哥儿几乎不能下地。
风雨欲来,这几日天气不错,今日却不知为何刮起了大风,黄色的尘沙被席卷到空中,地上连片的绿意瞬间被掩埋。
“快了,再有半日的路程咱们就到连关地界了。”林丰收边“呸呸呸”边说着。
今儿是林夏和林丰收赶车,一旁的林夏没说话,被满头满脸的黄沙埋的有些发蔫。
“你家这儿子真乖呦,整日里这么折腾都甚少听见哭声。”
“叫我惯坏了,把云安折腾得不轻,别说话了,一说一嘴土,先赶路吧。”
小孩儿被惯的片刻离不了人,一放下就哭,还不是那种撕心裂肺的吵人,反而呜呜咽咽的抽泣,听的人于心不忍,林夏回回扛不住把人抱了起来,云安心疼她两个人只能轮着抱他,林小犀睡得香喷喷,他的“人肉靠枕”却是许久没能睡过一个好觉了。
一行人都累极,可听那镖师的话,也知道不能停,一来跟着镖局走免却许多麻烦事,二来人在累的时候察觉不到,但一歇下来便极容易病倒。
约未时一刻,狂风席卷下,连片的云朵遮挡阳光,一行人总算看到了连关边界关隘,连关城出了名的地广人稀,眼下进城的人并不多,远远望去似乎多为商甲,守城的将士正仔细查验,时而接过一些行人递来的辛苦费。
轮到林夏一行人,虽已经更换了当地特色的衣着,一眼望去还是较旁人不同,一定要说的话,大约是那份绵软的书卷气……这在一个民风彪悍的地方显然不是一句夸奖。
开路的团子被拉了过来,小孩儿还未睡醒,两颊还有印痕。
“……举人?”查验的将士睁大了眼。
连关自古尚武,虽这几十年来城内推崇读书人,但收效甚微。
眼下见着个还是小豆丁却已是传说中的举人的小屁孩,一群兵痞子纷纷围了过来,他们只是想看个新奇,但被一群成年女子围住的压力显然不是一个不到总角之年的孩童可以承受的。
林夏笑了笑,挡在了小孩身前,马车里的几个成年女子醒来了,纷纷下车走了过来。
初来乍到,不该如此高调,可本来就被定义为手无缚鸡之力,若是这关头退让,只怕接下来就是不断的麻烦。
几个年轻将士看到春朗几人,仿佛闻到了同类的气息,眼睛都亮了许多。
“南边儿来的?南边的不是一贯看不上我们这些粗人吗?怎么还特地跑到这不识规矩的蛮荒之地?”女人穿着不合身的兵士旧衣,瞧着脏兮兮的,头发有些卷,身上带着一股子酒味儿,瞧着吊儿郎当的,却是眉目清正,不像是个有邪心的。
“李益,你他爹的悠着点,敢找举人的麻烦,小心一会子将军派人打断你的腿。”一旁的女人们起哄。
“去你的,我李益怕过谁,谁怕谁是孙子,小白脸,我们连关不比你们容城,这儿只有一条规矩,谁打架厉害谁就是老大,你这细胳膊细腿的,我不欺负你,你手底下那几个,拉出来过两招。”
林夏挑挑眉,眼前的女人站在一群人中间,身材算不上魁梧,盯着春朗两眼冒光,瞧着分分钟能扑上去打一架。
“我手底下这几个呀,轻易不出手,出手就得见血,初来乍到的不吉利,不如跟我过几招?小女不才,学过几日拳脚,斗胆肯请这位姐姐不吝赐教。”
李益上下扫了林夏一眼,倒是没有出言讽刺,连关的女子只有打输的,没有轻易言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