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缩着脖子,瑟瑟发抖瞄了一眼脸色铁青的齐远,附在祝之繁耳边悄悄说:“我们这儿一个大老板的女儿,家里好像是开食品加工厂的。”
祝之繁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所以你们老大不敢追?”
趁齐远的眼刀没扫过来之前,小弟赶紧给她使眼色,“嘘,那种人,活在云端,跟我们这种贱泥一样的人,不一样的。”
祝之繁嗤笑一声,不以为然,从桌上的竹筒里取出筷子,用力递到他手上,很是傲骨不屈地说道:“有什么不一样?”
人活一生,贵在自重,若自轻者,谁都可践之踏之。
神色淡淡往俊男美女那边一扫,收了眼,祝之繁没心没肺地把菜单甩到众人面前:“来来来,敞开吃,点菜、点菜!”
第17章 ◇
◎参不透、求不得◎
祝之繁拗着下巴, 手背虚搭在下巴尖上,耳朵看着仍正正经经长在自己的两鬓下方,但实际住在里头的耳报神早已出走, 这会儿很是有兴致地偷听隔壁桌的对话。
曾窈年样貌漂亮无害,声音也恬淡如水,“周老师病了, 乳腺方面的,她家里人要把她送去省城的肿瘤医院,她不去。”
坐在她对面的人,微微皱起了眉,“是因为这两天高考成绩就要出来了?她要等?”
曾窈年点点头,目光定定地看着江与舟,“她教了三十年的书, 做梦都想亲手教出来一个清北的学生。我们这里的教育资源太局限了, 没有提前招的政策倾斜,也没有那种拿得出手的竞赛名额,一高这些年冲刺那两所高校的种子选手,最后也都败北而归。上午我去人民医院看过周老师,高考完才半个月不见,她脸色好难看,完全就是那种蜡烛的白, 你都不知道她瘦成了什么样……”
“你约我出来, 是想让我劝劝周老师, 尽早出发去省城看病?”
曾窈年到底藏不住内心的焦灼,摇头说:“与舟, 你该明白我的意思, 而作为周老师这辈子最得意的门生, 并且她自认为此生再也没机会遇上比你更聪明优秀的学生,我觉得……你应该帮助周老师完成心愿。”
江与舟耸了耸肩,“那恐怕要让周老师失望了,我不会去北京,最后应该会选沪城的一所大学。”
曾窈年在教学楼过道的水房打开水,曾经听边上平时跟江与舟一块打篮球的男生提起过,没想到江与舟毕业后属意沪城的大学,原来是真的。
现在亲耳听到他说出来,她还是为他感到不值。
以江与舟稳如沉潭的性子,高考考场于他而言,或许只是稀松平常的一次模考,这次高考,他成为雾城市的理科状元,恐怕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往次市里高三统一模考,无论试题难度深浅几何,出题的考官变态诡谲到如何人神共愤的地步,他的各科成绩,次次一骑绝尘,蝉联桂冠从未失手。
按照往日的模考来估分,他的成绩或许可以拿到省里,与那些得天独厚的百年学府尖子生一试高低,冲刺清北,绝对有很大的希望。
曾窈年迷惑不解地问道:“你为什么不喜欢北京?”
江与舟沉沉道:“或许你该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去沪城。”
曾窈年心里有一个从未说出口的疑影,不惧窥探他心底最深处的秘密,直视着他,“就因为江叔叔多年前在沪城出了意外?”
江与舟黑瞳幽戾,一扫身上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曾窈年,你不觉得你僭越得太多?”
见他脸上的表情已经转为冷峻,曾窈年忙开口解释道:“我还记得我们小时候,有一次一块坐在江叔叔的自行车上,我坐在横杠前面,你坐在江叔叔的后座,那一天我觉得自己就像做了一个无比美好的梦,一直幻想着江叔叔就是我的爸爸该多好。那天的夕阳好温柔,我坐在横杠上偷偷流眼泪,看着太阳一点点从巷子口淹没下去,那一刻我希望太阳永远不落山,希望回家的路永远没有尽头。我也很怀念江叔叔,他是一个好人……”
美好与暴力是互相割裂的,那天回家,也是她第一次像只发疯的小兽,不要命地反抗曾咏,她会永远感谢江叔叔,是他让自己有了觉得曾咏不配为人父的觉悟。
她安静垂下睫羽,难过地回忆往昔,唇角微微抖动,挂着一抹苦涩的埋怨,“那个人和江叔叔比,简直就是烂蛆。与舟,我明白你的心情,我太明白了。”
江与舟脖子后仰,靠在椅背上,双臂抱在胸前,耷着一侧肩膀,目光看似盯在曾窈年的脸上,实则余光有意无意往旁边那桌的齐远身上扫。
那一桌吞云吐雾,啤酒瓶扎堆挤在圆桌上,空瓶子都快围成一个圆了,乌烟瘴气的,江与舟的眉头一锁再锁,偏偏齐远这会儿正不知死活地抡起一个酒瓶,脖子一仰,准备嘻嘻哈哈给众人表演一个吹瓶。
都是些头发烫染成金毛,又或者其他特异独行高饱和度的颜色,一桌子的脑袋红红绿绿,齐远黝黑的寸头夹杂在里面,居然还算清爽的,不过江与舟知道,这小子顺眼不了几天,又要去理发店里折腾。染发的钱,照样偷,被齐军发现了要往死里打他的,他继续死不悔改地偷。
江与舟面上的表情几分麻木,冷漠地瞟了一眼无可救药的齐远,那群歪瓜裂枣里,唯一瞧得稍微顺眼一点的,是那个短发长度刚刚落在脖子和肩膀交接处的女孩。眉目间颇有些英气,仪态不是寻常女孩的羞涩柔美,却生的一副宋式清瘦美人的身子骨,举手投足兼或几分娇楚。
她是个静态美人,安静坐着很好,可是一动起来,漏了馅儿,身上就有一股劲劲儿的笔走龙蛇气质在,在齐远他们那一堆里简直如鱼得水,痞女无敌。
她坐在烟熏火燎的二手烟里,时不时呛咳几声,似乎身上有什么隐疾,是个靠汤药吊着命的病秧子,咳几嗓喘几声,接着要酒不要命地往嘴里送两口冰啤。
齐远摘下嘴里叼着的烟头,问她:“你怎么回事,咳得跟肺穿孔一样?”
她嘴巴里还鼓着一口冰溜溜的啤酒,憨态可掬地嘟囔了一声:“啊,下午玩过头,忘了吃药。”
江与舟默默注意隔壁的动静,本以为齐远会黑着脸让众人把手上的烟都熄了,没想到这个无法无天的混账,居然痞浪十足地撑着腮,将吃了一半的烟递给祝之繁,嬉皮笑脸地说:“试试?以毒攻毒,治咳嗽的偏方。”
好在祝之繁尚有自知之明,敬谢不敏道:“不了,一会儿我妈就该给我打电话了,我变本加厉咳这么厉害,她一准立马把我抓回沪城去,我还想在这多玩几天呢!”
沪城……江与舟的心往下沉了沉,抬头轻轻扫了祝之繁一眼,神情上似乎刻着一种莫名的情绪。
齐远问她:“你怎么想着来雾城玩?我们这破地方有什么好玩的,乡下地方,没意思。”
祝之繁不以为然,神采奕奕地回复道:“你不懂,我真是憋坏了,现在就是给我丢到蛮荒之地,我也甘之如饴。听过金丝雀吗?住着黄金打造的鸟笼,一日三餐丰衣足食,但也失去了自由啊!”
齐远轻嗤一声,眼神似是而非t了一眼邻桌的曾窈年,“嘁,说得你好像是个什么豪门规矩繁缛的千金大小姐。”
祝之繁笑而不语,准备明天接着约他:“明天还能带我玩吗?”
齐远笑得坏兮兮的,自嘲道:“老子什么时候从良了?脑门上刻着好人两个字吗?你非得跟着我做什么。”
一竿子小弟不乐意了,祝之繁性格开朗讨喜,说话风趣,又见多识广,从没见过这么有趣的女孩,比齐远之前那些爱端着的女朋友不知道好多少倍,至少不会对他们颐指气使,而且挺大方的,从齐远那赢的钱,全掏出来请他们吃饭了。一个姑娘长得漂亮,又有这样的性格,简直在男孩堆里无往而不利。
小郭说:“老大你这说的什么话,你不是说繁姐是你的朋友吗?”伸手摘下齐远手中喝了一半的啤酒瓶,提醒道:“你这酒钱还是繁姐掏的,人家初来乍到,你不带她玩,这够意思吗?”
齐远劈头盖脸一巴掌把小郭的头摁下去,狗东西,哪边的?
烦躁地挠挠脑袋,阴着脸说:“明天没空,齐军给我找了个陶瓷工作室的活,明天我得上那里应卯。”
众人咋舌瞪眼:“你真要去?就画那些没劲的花啊鱼啊鸟的,镇上的工作室都黑的很,画一个碗顶多给你两块钱,画只半腰高的大花瓶,累死累活一整天,三十有没有都悬乎。老大你怎么想的?”
齐远小声哼哼了一鼻子,“我得想办法弄钱。”又补了句,“弄干净的钱。”
听他这么说,大家瞬间明白了,他这是要挣“干净的钱”,去孝敬不待见他的外祖父。老头脾气大的很,骨头也是要命的硬,一个人孤苦伶仃住在乡下,从不去儿子家里住,不乐意看儿媳妇的脸色。齐远有几次从家里“拿”了一把一把的钞票回去,被老头子用棍子打了出来,让他回到镇上好好念书,小小年纪别走歪门邪道,认真学一门手艺,将来靠手艺正儿八经养活自己。
江与舟的眉毛不动声色抬了抬,昨天齐远从少改所出来,刚到家,反手就从郝红萍的挎包里偷了三百块,原来这钱是送到他外祖那去了。今天上午齐军在火车站门口逮住齐远,正是齐远从乡下几经周转倒车回来。
在乡下挨了老头子的打,出了火车站,就被守株待兔的齐军揍,哪边都没讨到痛快,两头挨遭。
曾窈年劝不动江与舟,临时接了个家里的电话,提前回去了。江与舟就一直坐在冷碟冷菜前面,似乎耐心十足,等着齐远那一桌什么时候能收摊。
齐远有意拖延时间,不让江与舟得逞,可惜祝之繁吸了大量二手烟,晚上又喝了凉酒,咳症发作,喘的有点吓人,齐远无奈,只能大手一挥,饮尽瓶中的最后一口冰啤,草草了结这顿饭局。
一群人走出饭馆,长街的路灯耀眼,临街店面霓虹招牌已然亮起,飞蛾与蚊虫在光线里恣意扑棱飞舞,身形瘦小的祝之繁,小脸微醺红红,夹走在一群明媚义气的少年里,有一种找回失落岁月的感受,抬头仰望小镇的星空,四肢百骸无比放松与惬意。
青春若非是一首无命题的歌,绝唱咏不出这样的粗犷与写意。
她的阿甘鞋鞋带散了,蹲下系好,头顶上荡漾着一片亮如白昼的路灯,看见远远跟在后面双手插兜的少年,清峻高挑,肌肉线条就算落在夜的灰暗里都遒劲生辉。
她注意到了,今晚在小饭馆,他偷偷往她这桌看了好几眼。
很有几分自恋地感叹道:难道本小姐魅力如此之大?初来乍到,就迷倒了一枚帅哥,苦恋般跟着我。
谁承想,齐远凶狠地回头朝那人瞪了一眼,当街骂道:“有病吧他?变态一样跟着我。”
祝之繁抽抽嘴角,绑好鞋带,起身冲齐远的腿肚子虚晃一脚,骄傲又不服气地道:“怎么就不能是跟着我呢?我才是你们之中唯一的女孩。”
齐远邪魅一笑,突然有了主意,“明天来陶瓷工作室找我吧,哥哥带你玩带劲的。”
那一年,那一天,她应了局,从此成了迷雾中浮沉的局中人,赌上身家性命,赔了一生的参不透、求不得。
第18章 ◇
◎不如你改口叫嫂子◎
晚八点, 祝之繁回到林雪家里,院子里的台球馆生意火爆,祝峰则去了另一条街上的游戏厅看店, 夫妻俩两双手都没空着,男女分工两头挣钱,齐心协力养家糊口。
林雪和祝峰有一个七岁的儿子, 小学一年级,皮的很,小名就叫皮皮。这会儿放暑假,白天林雪和祝峰看店,孩子就跟着家离这不远的外婆,晚八点,皮皮外婆把孩子送回来交给夫妻俩。
家里来了新脸孔的客人, 孩子新鲜得不得了, 围着祝之繁姐姐、姐姐的叫,一张小嘴抹了蜜一样甜,也跟蜜蜂一样嗡嗡聒噪。祝之繁从行李箱里拣出来一只提前买好的迪迦奥特曼,孩子立马被收买成了祝之繁的头号马屁精。
林雪熬了一壶赤褐色的草药,兑上热水,冲到木盆里,喊祝之繁来泡脚。
祝之繁在二楼的淋浴房里冲完凉, 整个人湿漉漉的, 像一颗霜打的晶莹葡萄, 连珠带露,捂着鼻子, 皱眉说:“雪姐, 这什么啊?”
林雪往她手里递了一块等会擦脚的新毛巾, “我下午去镇上老中医那抓的泡脚草药,通宣理肺,你妈说你肺炎十来天不见好,断不了根,西药你在吃,我怕药性冲突,就没让老中医给你配口服的草药。一共抓了五副,我每天晚上熬了,你坚持泡脚试试,老师傅还是有些本事的,我们这里很多人在大医院看不好的病,在他那都看好了。”
祝之繁心里一阵感动,不知说什么好,登时褪了脚上的凉拖,一股脑地把脚丫溺毙在那盆看起来黑乎乎的汁药汤水里。林雪问她水会不会太烫,脚底热气直冲脑门,祝之繁笑笑说:不烫。
林雪和之前老家来的那些亲戚是不一样的,她身上像是有一股不枝不蔓的韧劲在,乍一看这个人很温和,处处低眉顺眼,温婉二字仿佛天生为她打造,处处听得多说得少,但做起事来,稳扎稳打,滴水不漏。在沪城看病借住祝家的时候,她行事有度,不卑不亢,小心又客气;回了雾城,依旧表里如一,凡事为祝之繁尽心打点,对祝家的恩情投桃报李,看得出是真心待人,心好又善良的这么一个人。
林雪让祝之繁想起已经走了许多年的曾祖奶奶,升小学六年级吧,曾祖奶奶回乡下颐养天年的第二年,人就没了。说是颐养天年,其实是祝家从老公寓楼搬去了新洋房,于静梅不想让老人跟着去。老人把自己身上收拾得再干净,于静梅心里也是有疙瘩,一起吃饭的时候总拧着眉毛,心口像是堵着什么,饭菜一副难以下咽的样子。
曾祖母离开人世的那会儿也是夏天,学校刚放暑假没多久,祝之繁和学校的合唱团一起去维也纳游学,第一次出国她那个兴奋劲啊,一台随身带的索尼数码相机内存都直接爆了。
她在灯红酒绿、衣香鬓影的资本主义世界见识人间繁华,接到妈妈的报丧电话,整个人都是懵的。旅程的后半段,大多时候心不在焉,等她从欧洲回来,妈妈跟她说夏天尸体不禁放,家族忙忙凑凑挑了个日子,已经把老人火化送上山。
这么多年,于静梅跟老家这边的人关系不好,时不时冷嘲热讽,连脚都没迈进雾城过,她自己不来雾城,也不许一双儿女回来。
祝之繁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一场关于生离死别的梦,幡然醒来的时候太不真实了,从头至尾,她没见过曾祖母的坟茔,没见过家人伤心的眼泪,好好的一个人,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只能在没有过多情绪的只言片语里,知道这个人已经不在了。
她和林雪说起曾祖母,林雪说自己和祝家长辈缘浅,嫁到祝家的那一年,老太太刚好过身小半年了,祝峰还没来得及带她去看长辈。不过老人家挂念最小的孙子,临终的时候祝峰在,把祝峰叫到身边来,凑着祝峰的耳边交代了几句遗言,留下来一对压在樟木箱底的蓝宝石耳,说是送给他将来的媳妇。
林雪偏了一下脑袋,露出耳朵,给祝之繁展示耳垂上流光溢彩的丝绒质感耳,上面的蓝宝石果真明艳照人,颇有照花前后镜,人珠交相映的相得益彰美感。
祝之繁恍如隔世地看着林雪耳朵上的那对耳,呆愣了几秒,然后微微笑了起来。难怪她从见到林雪开始就觉得亲厚,是一种非比寻常的投缘,林雪几乎时刻戴着这对耳,原来冥冥之中,是曾祖母的遗物在召唤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