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见二人一顿,嗯了声便领着他们去自己平日休息的雅间了。
黄先生名黄之谦,是繁城本地世家之后,只是到了他爷爷那一辈黄家便没落了。他们黄家世代经商,曾存了许多银两,也觉得商贾之家没什么不好,只可惜黄之谦的太爷爷是个惯会挥霍又颇为浪荡之人,一辈子便将黄家数百年的基业毁得差不多了。
黄之谦的爷爷倒是想救回来,只是黄家生意上的窟窿太大,根本填不完,他又想让黄之谦的爹读书考个官回来,黄之谦的爹四十五岁才当上了秀才,不到五十便撒手人寰。黄之谦年幼时也读过书,他倒是比他爹有能耐些,十年前便成了秀才,只可惜后来碌碌无为,屡考不中,便成了繁城的说书先生。
即便如此,黄之谦在繁城过得也不难,便是官府里的老爷见了他也得客气些。
谢灵峙今日去见了张员外的尸体,尸体上没有任何伤痕,心脏却被人生生挖走,除了残留在张员外尸体上的鬼气之外,他们甚至都没找到张员外的魂去了哪里。
人死后魂魄飘荡尸体附近七日才会逐渐意识消散,化作一缕散魂游魂,前往鬼域。张员外死了不足七日,照理来说他的魂魄应当就在衙门,或被留在了望春楼。
他们去了望春楼与衙门,没找到张员外的魂,甚至整个繁城也没有,他的魂魄消失了。
衙门里关于这半年内连环挖心杀人的案件卷宗上记载,繁城曾找过黄袍道人捉妖,一无所获,至于他们为何要找黄袍道人,便是听这位黄之谦先生说书时提过一句妖怪杀人。
谢灵峙今日是来问黄之谦当时为何会提这么一句,结果正撞上他说出这段精彩的狐妖杀人故事。
黄之谦进了雅间给二人倒了茶,坐下后自顾自地先喝上一大杯,见二人没喝才问:“两位仙使找我有何事?”
“繁城死了许多人,此事黄先生必是知晓的,衙门卷宗里记录黄先生曾提过有妖杀人,还让衙门找几个捉妖的道人来驱邪,不知先生为何有此提议?”谢灵峙将来意问出。
黄之谦啊呀一声:“我、我是个说书的,历史典故又不通,就只能编些志怪故事糊口饭吃,当时也就随口一提,谁让我总写些妖呀怪的,二位仙使可当不得真的。”
一句话便让谢灵峙白来一趟了。
应泉沉默片刻后道:“黄先生方才的故事着实精彩,只是有一点似乎没有交代。”
黄之谦继续喝茶,应泉又道:“狐妖杀人是因那些人薄情,狐爪纤细可以穿过人的喉咙挖出心脏,你却没说她既有这般能耐,又为何不直接开膛破肚,偏要费事掏喉呢?”
黄之谦吹了吹杯盏里的茶叶,片刻后道:“嗨,我原也编了许多,因那是狐妖,她向来爱美,便是杀人也不愿破坏人皮完整,这才费力去掏人心脏。那段可精彩,我写时都起鸡皮疙瘩,可酒楼老板已觉得我说的太过吓人,不让我细讲。”
又一句话叫应泉沉默了。
二人都能看得出,他就是个普通书生,却也有一点不普通之处。
“黄先生袖子里的珠子是何宝物?”应泉慢慢从自己怀中掏出一个珠子道:“我这里恰好有个一模一样的。”
黄之谦闻言端茶的手一顿,他慢慢放下茶盏捏紧袖摆,再朝被应泉放在桌面上的珠子瞧去,与他袖子里的别无二致,甚至连上面的妖气都一模一样,是为一妖而生。
妖经数百年才能得一颗妖丹,挖了便是折损道行修为,一切努力白费,须得重头再来,一个妖两颗丹,至少损了那妖的千年道行。
“这是我家祖传的珠子。”黄之谦拿起桌面上的那个摸了摸,又还给应泉:“我原以为这世上仅此一颗,却没想到还有一颗在仙使身上,仙使是如何得来这珠子的?”
“此话该我问你才是。”应泉起身越过桌面抓了一把黄之谦的手臂,黄之谦吓了一跳往后退去,靠在了椅子上心口砰砰直跳。
应泉道:“你三十有五看上去却与二十一般,必是因为这珠子暂缓你容貌衰老,佩戴此珠可延年益寿,既是你家祖传,你便不会不知道其来途与作用。”
他沉着脸色,压低声音道:“这是颗妖丹,黄先生还不肯说实话吗?”
第41章 琵琶有语:五
◎啧,小铃铛演得真好。◎
袖中珠被戳穿, 黄之谦垂下眼掩住神色,又紧了紧拳头才深吸一口气道:“是,是妖丹, 那也是我祖上传下来的妖丹。”
“如何得来?”应泉问。
“这与二位有何干系?你二人是来查繁城闹鬼一事,管我从何得来的妖丹。”黄之谦也不敢太大声与他们说话, 只压低声音不忿地嘀咕着。
谢灵峙蹙眉, 应泉却道:“若不回答, 我便只能请衙门的人来一趟了。”
“你!”黄之谦忍了又忍, 到底是败下阵来, 他又不能真与行云州的仙使结仇,只好道:“我祖上曾于一妖有恩,那妖为报恩, 便将她的妖丹赠与,后又保我黄家几百年昌盛繁荣。只是黄家毕竟是繁城数百年的世家,与妖交往传出去怕坏了生意, 便一直隐瞒着了。”
黄之谦破罐子破摔:“如今也没什么好瞒的了!我黄家家道中落, 就剩我一个男丁, 我又混成了说书的,三十五了也没个好姑娘说亲, 就靠这东西现今傍身来日养老。二位仙使……关于妖丹, 还望莫要声张出去,那我真是一辈子寡着, 再没女人敢靠近了。”
他相貌不差, 也学过几年书, 还考上了秀才, 照理来说不该孤寡, 但因黄之谦总说些吓人的志怪故事, 这便劝退了大多数知书达理的姑娘,唯有一些知野趣的愿意与他来往,却也只把他当调剂心情的,不会真和他谈婚论嫁。
凡人都畏惧妖邪,哪怕这世上的确有知恩图报的好妖,可那毕竟只是少数,要真被人知晓黄之谦的身上有妖丹,只怕别说成亲,这些茶楼酒馆里也不敢再请他去说书了。
应泉本就是说些狠话吓吓他,叫他将自己知道的全说出来,如今话问完了,黄之谦颓然地瘫在椅子上抓乱发丝,为自己日后发愁。
谢灵峙起身道一句打扰了,便与应泉一并离开。
二人出了黄之谦的雅间路过大堂,堂内的屏风重新换了个位置,里面不知男女正弹古筝,曲调欢快,缓解了方才听了吓人故事的一干客人间紧张的气氛。
目光扫过奚茴与云之墨方才坐的地方,那里已经没人了。
在客栈与奚茴分开,谢灵峙便回到了雅室查探阿成的情况。阿成的舌头虽是接上了,可云之墨存了害他的心,接上的舌头也是歪的,合上嘴不显得,只要说话便口齿不清容易咬到舌尖。
阿成勉强叫人知道他说了什么,可也算是落了疾,他心中惊恐未定又自卑委屈,日后怕是非必要不开口的。
应泉从叶茜茜那里打听云之墨,可叶茜茜也不知云之墨是何人,只提过她在年城与之见过一次面,当时云之墨住宿的钱都是奚茴付的,瞧奚茴对他殷勤的模样,就像是二人有何不可告人的关系。
应泉听到这儿,脸色沉了下去,叶茜茜叫了几声应师兄他才回神。
几人没心思吃饭,只好散了。
谢灵峙与应泉本就没打算这么早休息,便一起来酒楼寻黄先生问话,如今出了酒楼二人又并肩回去,路上只提了两句,都与奚茴有关。
“大师兄也不知那个人的身份,还敢让奚茴单独与他接触,你就不怕对方居心不良?”应泉的手轻轻抚着腰上佩剑剑柄的花纹,垂下眼眸不知在想些什么。
谢灵峙道:“我虽说不出理由,但那个人应当不会伤害阿茴。”
“你信他?他出手便要人性命,你却信他?”应泉发出嗤的一声。
谢灵峙其实不信云之墨,男子心狠手辣绝非良人,可他有眼睛会看。
“应泉,所有事不能从表面出发,看人也是一样的。”谢灵峙道:“若你的眼睛不是总看阿茴,也多看两眼那位公子,你便不会问我这些问题了。”
应泉脚步微顿,抓着剑柄的手也不自然地收紧,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她当年是我送进去的。”
凌风渡,十年光景,应泉从没踏足过那个地方,因为十年前奚茴被野草卷入其中是他亲眼所见,他也终于知道那里有多可怕,便是幽禁两个月的成年男子都会疯癫,何况奚茴当时只有八岁。
当初应泉送完奚茴便去找了谢灵峙,他将那金桥宫师兄的情况说给谢灵峙听,让谢灵峙向岑碧青求求情不要关奚茴那么久,他虽讨厌奚茴,也总欺负她,却没想过真要她的命。
谢灵峙看似在岑碧青面前颇受信任,实则也没有话语权,他们都只是十岁出头的少年,心有不忍亦无可奈何。
应泉震惊奚茴居然能在那里活过这十年,出来了也没疯,当初浑身是刺的小姑娘似乎没怎么改变,对所有人都戴上了假面。
所以他总会去注意她,想她如今处境他有责任,会愧疚。
谢灵峙何尝不是与他一般想法,所以才会对奚茴处处纵容,迟来的补救或许弥补不了她当年受到的伤害,但总好过一生冷漠,便是惭愧,也是有温度的。
一路沉默,快到客栈门前了谢灵峙才停下,道:“往右走,我们去百琼楼。”
应泉一怔,问:“还去望春楼?”
应泉以为他想再从望春楼出发寻找张员外的蛛丝马迹,问问鬼魂可知濒死时发生了什么,可谢灵峙却摇头道:“不知是不是望春楼,那得看黄先生到底想去哪一栋了。”
“黄之谦?”应泉皱眉。
方才他在酒楼里问话,谢灵峙一直沉默,却也不算毫无线索。
黄之谦的说辞像是一早就想好了的,一两句话便断了后续问题,关于妖丹,说那是不能往外说之事却又事无巨细地交代了,可见他是早就知道行云州人会找上他才能做到滴水不漏。
他常年在酒楼说书,那间雅室也是酒楼专门给他开了休息所用,黄之谦进门取茶泡茶都显得分外自然,可见里面物件的摆设都是他自己弄的,那与酒楼格格不入的东西也必是他的私有。
百琼楼秦楼楚馆里才有的熏香,一盆养得分外精细的兰花,和叠得方正就搁在书桌上与纸笔放在一起的玉兰花手帕,都不是他的东西。
应泉才要问那为何不可能是他在百琼楼里某个相好赠与,又忽而想起自己方才把过黄之谦的脉,此人虽三十有五,却是个实打实的童子身,那这一点也被否决了。
难怪谢灵峙会在问完黄之谦话后更怀疑对方,这才假意离开,看似往客栈走,实际从客栈这里穿过巷子往百琼楼而去,或许正能碰上黄之谦。
奚茴与谢灵峙从酒楼出来后,也往百琼楼来了。
繁城夜市热闹,尤其是过了酉时,各家酒楼茶馆里的人都往百琼楼里跑,便是方才与奚茴邻座的几个男子也在黄先生说完书后离开了饭桌,勾肩搭背来此温柔乡。
奚茴对曦地了解不多,云之墨亦陌生,二人未见过繁华夜景,乍一走过长安街步入珠翠街,眼前所见的景象便与外头完全不同了。
珠翠街与红珞街并排而行,三个路□□汇,两街当中有一条蜿蜒的城中小河,十二座石桥相连,甚至有两条街上的楼与楼之间架了悬空的桥梁彼此衔接。
桥上灯火辉煌,桥下一衣带水,数条小船并成了一条线从水面飘过。地灯的光与楼阁灯笼的光投在水面上,借一缕月辉,不比白日暗淡多少。
热闹的吆喝声传来,各种都有,还有那大胆的女子就坐在高悬的楼上桥边,扶着美人榻挥着手绢招手,瞧见富贵的或俊俏的便往上搭话。
奚茴一路牵着云之墨,昂起的头便没低下来过,这里的女子都很漂亮。穿金戴银的有,披纱簪花的也有,她们都涂脂抹粉,与奚茴所见的行云州女子不同,没那些人冷傲矜高,也不像一路所见的妇人小姐,没那些人质朴素雅。
“我来时听人说,有个京州来的国公爷豪掷千金,就为了摸百琼楼的花魁袖子,还没摸到。”奚茴道:“我看这里的女子都很好看,可她们没那么难接触,可见那花魁得长得多天上有地上无,活脱脱一个真神仙啊。”
“国公爷是哪种人?”云之墨问。
奚茴道:“我也不知道,但应当很厉害,毕竟是京州来的,曦地九州除去行云州,其余八州都被京州皇城分派了官与兵管辖当地百姓。京州还有个皇帝,便是行云州人见了也要对他客客气气,可见那里的人都身份地位不低。”
云之墨又道:“神仙也不怎漂亮的。”
“人说好看的男人是仙君,好看的女子是仙女,神仙都不好看,那还有谁好看?”
云之墨笑说:“小铃铛你长得就很好看,比我印象里的那些都好看许多。”
他印象里的神仙五官都像是蒙层纱,记忆最深的就是宁卿,可宁卿在云之墨的眼里没有美丑之分,他对那女人是纯粹的厌恶与排斥。
奚茴得了夸奖,高兴地双手捧脸,歪着头笑盈盈地望向他:“是吗?哥哥也好看,哥哥是我见过最好看的鬼了!不,我见过的人加在一起,也没你好看。”
她少说一句,便是初见云之墨时,她便觉得他像书上所写天上的神仙,但他是当年被神仙与行云州人困在渡厄崖下的鬼,想必不愿与神仙比较,所以奚茴便吞下了这句话。
云之墨的确好看,入了这百琼楼便像是兔子进了狼窝似的,就算他身边已经有奚茴为伴仍吸引了一众胆大女子的目光。
才走了不过小半条街,便有旁边楼里的女子晃着身子走出来勾搭。许是那女人喝了点儿酒,胆大了些,不耐于远远地言语调侃两句,她身上飘着浓浓的香味儿夹着酒气,双颊驼红地要往云之墨这边依。
一甩手绢,香风飘来,蔻色的手指扶额,女子发丝微散,香肩外露,眼含柔情蜜意,娇滴滴地对云之墨的方向喊了一声:“公子,奴的手绢掉了,还请公子帮忙捡来。”
若是一般来寻花问柳的男子听见这话,必是捡起来还给这女人,顺便偷香揩油。
云之墨瞥了一眼落在他脚前的手绢,再看向那拦路的女人,眉心微蹙,只觉得这香味太刺鼻,女人太碍眼,于是启唇:“滚。”
奚茴也皱眉,这女人为何要云之墨替她捡东西?让人弯腰去捡自己丢下的东西,岂不是折辱人?
“你没长手?”奚茴语气不善。
女人以为奚茴是争风吃醋的,便眨巴眨巴眼,可怜兮兮地看向云之墨:“奴手痛,动弹不得,还请公子帮忙捡起。”
她说着还要晃过来:“公子~你就帮帮奴吧。”
奚茴听得浑身不适,提起裙摆就要踹开这拦路的女人,云之墨却问道:“手痛?是断了吗?”
女人见他肯搭话,连忙笑说:“公子来摸摸看,奴的手是不是真断了?疼得很呢。”
眼看那截细腻的手臂就要攀上来,奚茴握紧匕首心想只要她敢碰,她就能把这爪子给剁了!
影子哥哥是她的,谁也不能碰,看也不许多看两眼!
女子的惊叫声传来,奚茴微怔,手中的匕首尚在,她方才一晃神还以为自己已经出手,再朝那女人看去,便见方才还站在他们面前的女人往后退去几步,袖口被血染红了一大片,顺着袖摆往地面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