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一家典当行,伙计只看了一眼,并用小刷子认真把钻石刷了一遍,打开紫外灯照了一下,“2500,不能再多了。”他心里上已经认同了这个价,但他还想多要点,“我这才戴了6年,买的时候可是要3万多。”“大哥,你也不打听打听,现在这种款式已经不流行啦。”“加点吧。”他在坚持。“我得去问问老板。”过了一会,伙计回来了,“我们老板说了,3000块,一分钱也不能再多了。”“好吧。”
接过3000元转身走到附近的一个小饭店,徐明诚点了个回锅肉,叫了瓶二锅头。他喝得有点儿晕。他决定晚上再看一眼章兰芷,明天回老家昭关镇——他的童年一直生活在那里。
夕阳西下。7月初的躁热渐渐消隐了些,街边的法国梧桐树上,藏身其间的知了再展歌喉,这些夏天的歌者不知疲倦,唱它们蛰伏地下的黑暗岁月,唱它们夏天的欢乐相聚,唱它们秋天的悲伤离别,没有一丝风,树叶一动不动,几朵闲散的薄薄的云彩在晚霞的映衬下敷着淡淡的红。
街边已经有人搬出桌椅准备吃晚饭了,有青椒毛豆,有拌茄子,有红烧鱼,这些菜发出似曾相识的香味,让他有些伤感。还有人在地上泼一盆水,然后躺在摇椅上半寐半醒。
年青的姑娘三三两两赶往市体育馆,那里有王力宏的演唱会。徐明诚感觉自己已经老了,有些爱情,经历过一次,便已经老了,哪怕身体健如青年,但心已经苍老如夕阳。
离章兰芷居住的幸福小区还有一段距离,徐明诚决定慢慢走过去。章兰芷居住在幸福小区,一直没有搬过家。以前她是租房子,后面把租的房子买了下来。
章兰芷的房子徐明诚太过熟悉,闭上眼,客厅里桌子,桌子上的果盘,果盘里的水果刀,墙壁上有徐明诚写的两个铅笔字“明芷”——章兰芷并没有擦去,都历历在目。她的卧室,床头的台灯,小桌子,书架上的一摞书,其中有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他都读过,也还记得。阳台上,他送给他的一株兰花,松软的土,细细长长碧绿的叶,开花时节他都错过,还有他亲手种植在花盆里的一株无花果,粗糙而大的叶子总是散出与果实一致的气味,有年夏天,无花果结了两枚果子——瘦小而瑟缩,但他却很欢喜——爱情无花终究得果,这也是他送她无花果的全部隐喻。当然,这同时满足了他的怀旧情怀——小时候奶奶家也种着一棵无花果,有秋月下散发着一种清甜的香味,这香味有时会飘进他的梦里。
当一轮满月升到柳梢时,徐明诚终于走到了幸福小区。
在能望得到章兰芷家的一条长凳上坐下来,浑身湿透,徐明诚已经有几天没有洗澡了,浑身散发出一种成分复杂的臭味,好在他有一瓶风油精,可以稍微掩饰一下。
决定看一眼章兰芷就走,明天就回昭关,一定要去昭关水库把身上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去北京或是广州,找一份工作。忘记在江都的一切,包括爱情。
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开到章兰芷楼下,一个穿着白衬衣戴着眼镜身材匀称的中年人下了车,接着章兰芷也下了车,章兰芷穿着短裙,浅色的衬衣,她露出结实匀称的小腿,徐明诚本以为他的心历经风霜已经坚硬如铁,但居然他的心有些疼痛。
那个男人和章兰芷说了几句话,男人指了指楼上似乎想上去坐坐,但章兰芷拒绝了。那个男人开车走了。
徐明诚长长了舒了一口气。他坐在长凳上昏昏欲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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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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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恍惚间,徐明诚看到章兰芷提着一袋垃圾向他走来,他低下头,让长长脏脏的头发遮住脸,章兰芷从他身边经过时,惊叫了一声“明诚!”
大惊失色,徐明诚拿起包,逃命似的奔跑。章兰芷惊呼着在后面追。他流着泪,一路狂奔。一路跑,直跑得精疲力尽,直跑得星光隐耀、月色无光。
居然跑到了南山公园,就是在这里,徐明诚把孙安邦推入了大江。他在一座小亭子里坐下,掏出手机,居然没有一个未接电话,他不无悲哀地发现,他已经彻底被这个世界所遗忘,没有人在乎他所经受的痛苦与风霜。他想起一个大学同学借了他5万块,已经好几年了,他也没有要过,现在正是救命的,他便给那个同学打了电话,这才发现他的手机已经停机了。
南山公园地势较高,西临大江,江风吹过来,带着一种腥味,还有浮萍的味道,蚊虫也少,今晚应当可以安寝。徐明诚把包放下当枕头,躺在亭子的长凳上,心满意足。
居然看到三两只萤火虫飞进亭子里,一闪一灭的灯,它们是夜的精灵,思乡的虫。小时候,当油菜籽收获时,这些精灵就出现了,那时,它们成群结队,扫荡夜空。奶奶拉起他的手,轻声哼唱,“萤火虫,提灯笼,我在思念你,飞进我心中。”奶奶不识字,唱得往往含混不清。
徐明诚做了一个梦。
安适地坐在章兰芷家的阳台上看夕阳,霞光统治了夜幕降临前的天空,雀鸟在空中翩飞,发出归巢的信号。章兰芷抚着他的脸,他一动不动,任凭这种灼热感传遍全身,她解开他的衬衣,轻抚他的身子,并俯下身亲吻他,他感觉地狱的烈火在他的体内聚焦,炽热的岩浆在涌动沸腾。他在战栗中惊醒。
两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正在解徐明诚的衣服,见他醒了,两人一轰而散。
起身清点财物,发现那枚戒指换来的钱都不见了,徐明诚苦涩地摇摇头,没有想到一旦沦落居然会受到这样的危险与羞辱,他决定去市心广场过一夜,因为那里人多,较为安全。
月光朗照,风也柔和,知了也歇息了,街边纳凉的人们三三两两收拾起躺椅回家了,其实这样的悠然的生活才是他所向往的,但是徐明诚却得不到。尽管既往的事实已然证明这是不切实际的,但他的内心仍然有着一个小小的期盼,期盼着章兰芷有朝一日能够回心转意,他可以与章兰芷一起远走高飞、浪迹天涯。
市心广场纳凉的人都散去了,没有走的人都是和他一样的流浪汉,有了前车之鉴,徐明诚把手机放在包里面,头枕头包却怎么也睡不着。启明星还在天上时,他是被扫地的大叔叫醒的,因为城管要过来检查了。徐明诚挣扎着起来,像当年读书一样。他找了个公共厕所,刷了个牙,洗了个脸,头发已经结了一块块的,手指都梳不开。
饿了,做了一晚的梦,都在吃东西。但徐明诚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他不想去乞讨。身上唯一能卖的就是那部NOKIA手机了。只要500块他就卖了,然后回老家看看,然后一路南下,去广州和海南看看。
找了一家当铺,把手机递上去,伙计熟练地把他的SIM卡取出来,然后开机,“这款手机要是一年前还能值个2000多。”“那现在呢?”“现在最多400,你卖不卖?”“我手机买的时间要6000多啊。”“你的手机?”伙计满腹狐疑。“是我自己的手机,我公司破产了。”徐明诚如实相告。“好啦,你也是曾经辉煌过,一口价,500块。”
吃过早饭,徐明诚坐上了开往昭关镇的中巴车。
多云天。阳光被厚厚的云层所阻挡,但天气还是热得让人难耐,车上有两个大妈在聊着天,“听说鲍庄村徐家的儿子开的公司倒闭了,法院的人都在找他呢。”“你说那小子啊,倒是挺有礼貌的,小时候就是在我们村长大的,小时候就很聪明,他奶奶去世之后,就很少来了,去年还开着一辆崭新的宝马回来显摆,没有想到今年就破产了。”“人啦,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今朝富贵,明朝落败。”“哎,谁说不是呢?”
徐明诚知道她们是在说他,他扭过头看窗外。
窗外一边是延绵的小山,山上都是些灌木,偶尔有几株高大的构树,构树上挂满了红色的浆果——向动物们奉献天然的维生素C,一些鸟雀就靠着这些浆果过活。另一边是成片的稻田,水稻已经抽穗,田埂边零星站着几个扛着铁锹的农人。棉花田里,棉花已经开花了,有莹白的花朵,还有些是粉红的,这些棉花很容易招惹一种外表发绿的毛毛虫——它们憨态可掬地大肆啃食棉花叶子。花生的花大多是落尽了,还有些残存的黄色小花在微风中摇曳,那些埋藏在地下的种子要到中秋节才会停止生长。
这些熟悉的风景迎面扑来让徐明诚无处躲闪,他被悲伤击中——在路的尽头,只有往事,再无亲人。
车一路上走走停停,到达昭关镇就不走了,车主给的理由是,“刹车有问题,如果走前面的山道,会很危险。”乘客们一下车便四散而去。
这里离鲍庄还有10里路,徐明诚决定吃顿饭再走,如果条件容许的话,他想理了发再走。在镇上的一家小饭店他要了两个菜和一瓶二锅头,他知道自己身上钱不多,只点了一个烧茄子和青椒毛豆。
饭店只有老板娘和一个大妈,还有一个七八岁眉目清朗的小女孩,那女孩眼睛亮亮的,仰起脸,好奇地打量徐明诚,他别过脸去,他容易被纯真的目光所灼伤。
大妈把菜端到徐明诚桌边,就被徐明诚身上的臭味所薰染几乎要掩鼻而逃,老板娘用一种怪怪的眼神打量他,他也觉得老板娘似曾相识,他其实已经知道她是谁了,但眼下,他不想让任何人认出来。
“明诚!你真的是明诚!”老板娘一声惊呼。
站起身,拿起包,准备要逃。但徐明诚一想,不对啊,柳之倩又不是章兰芷,自己为什么要逃,而且,饭菜还没有吃完,逃走后去哪里再吃一顿饱饭?于是,他又坐下来,继续吃喝。
“明诚,看样子你是落魄了,连我柳之倩也不敢相认!”
徐明诚并不理会柳之倩的絮叨,打算吃完饭就走。他现在这副样子,和任何人相认,只会增加人家的心理负担,也徒增自己的伤感。
“明诚,没有想到你居然这么无情无义!”柳之倩怨恨地说。
徐明诚放下酒杯,透过挡在额前脏兮兮的头发,定定地看着柳之倩。
“你还好吗?”
“好不好,你知道的。”
不一会儿,一盘红烧杂鱼被端过来,柳之倩拿着碗筷和酒杯坐了过来。
“明诚,好多年不见。”她笑吟吟地看着他,笑出了泪水。“来,我陪你喝。”
把额前脏兮兮的头发向后拢了拢,“之倩,我……”徐明诚的泪也下来了。
“哭什么呀。”柳之倩拍拍他的肩,“不要英雄气短,不是都挺好吗?来,干一杯。”说罢,柳之倩喝了一大口酒,呛得她直咳嗽。
徐明诚一饮而尽。
“见到你真高兴啊,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她说完,开始抹泪。
“不要哭了,你刚才不是说过挺好的嘛。”他安慰她。
“告诉你一件高兴的事情啊。”柳之倩抬起泪眼。
想现在还能有什么高兴事?徐明诚心想。自从上了光明中学,他几乎没有遇到过什么开心事,他每天都是在不快乐的浓黑夜空寻找快乐的微弱亮光。
“思明,过来。”柳之倩对正在剥豆子的小女孩说,“过来,叫爸爸。”她用眼神示意小姑娘。
“他太脏了,不是爸爸。”小姑娘不情愿地囔着。
僵在那里,徐明诚心想,这个小姑娘难道是他与柳之倩为数不多的、在江南理工的校外某个小宾馆、或是其他什么酒店一夜缠绵、蒙上帝恩宠留下的小天使?那时他心系章兰芷,并不情愿这么做。但柳之倩不顾羞涩把自己脱得□□,宁静而坦然,她平静地拉起他的手放在她因紧张和执着而不停战栗的胸前。“明诚,把我带走吧。”她的嘴唇颤动,她求他,他不语,身子硬硬地梗在那儿,“那就把我的身子带走吧。我就要结婚了,可是我爱的人是你,你教我怎么办?”她低泣着,幽怨而悲伤,徐明诚的心碎如经春风吹落的樱花洁白的花瓣一样一片一片打着转儿落到水面,随着命运的不息之水无尽漂流。
徐明诚打量着小姑娘,没错,那灵动的黑白分明的眼睛,那微厚的翘嘴唇,那藏起来的忧与不安——都是自己关于儿时的记忆与别人捎带来的传说,这个小姑娘无疑就是他的女儿,他的心犹如冰冷的海水涌进了墨西哥湾暖流。
邋里邋遢,都没法抱抱女儿。徐明诚忽然想起什么,起身在口袋里翻出400块,递给小姑娘,这个怯生生的小姑娘,退了两步。
小姑娘看着妈妈,并不来接。
“爸爸给的钱,当然要接,还有,爸爸过会洗个澡,就会很帅,像以前一样帅,他会陪你玩,会和你做好朋友,也不会打思明,会保护我们。”柳之倩一口气便赋予他诸多良好且并非来自于想象的品质。
小姑娘露出欢欣来,接过钱,蹦蹦跳跳地去玩了。
“这些年你辛苦了,你怎么也不给我打个电话?”徐明诚端起酒杯,并不看她,而是看门外八月正午的阳光晒在一段矮矮土墙上盛开着的黄色肥硕的南瓜花上。
柳之倩摇摇头。“我也想找过你,而且的确找过你,不过你们公司的保安把我拦下了,说什么和总裁见面要预约才行,我心想,我们地位这么悬殊,找到你,也是让你为难,一个让男人为难的女人不是好女人。现在见到你这副样子,我的心反而踏实了些,我知道你不会离开我们了。”
“那么,他呢?你老公呢?”
“他死了,死于车祸,女儿三岁不到,他就死了,他因为女儿不是他的,一直耿耿于怀,整天借酒浇愁,还打我们。”
“打你们?”徐明诚的心隐隐作痛。
柳之倩摇摇头,“本来我想,既然都有女儿了,就想和他好好过日子,把女儿养大成人,但他好赌,而且酗酒,看我和女儿都不顺眼。”
徐明诚知道这样问下去会没有尽头,“小朋友叫什么名字?”
“柳思明。”
用手指指小朋友再指指自己,“‘明’是指我吗?”
她点点头。
尽管强忍着,徐明诚的泪还是一滴一滴落下来。她走过来,不顾还有客人把他抱紧,他闻到了她身上成熟女人的味道——那是一种褪去初恋的生涩、祛除热恋的娇嗔、宜家宜室的味道,带着烟火气,一种让人心安的味道,她的身子也结实了,不像当年他认识她时的那样纤瘦单薄。
必须承认,柳之倩是一个颇具魅力的女人,丹凤眼泛起的波光与媚态,身材丰腴,皮肤白皙,她就像汩汩流淌的泉水,可以滋养他的身子,他的生命,他的灵魂。但他知道,他爱的不是她,他爱的是章兰芷,他也知道章兰芷离他越来越远、在云端、在天际、在杳冥无知的地方。让他痛苦的是,他的精神和□□注定是要分离——他的精神早就追随章兰芷而去,□□却要留在原地,留在某个他假意要爱的女人身边。
坐在靠窗位置的是一个60多岁的大叔,他一个人自斟自饮,而他们沉浸在各自故事所带来的惊喜之中,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直至他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我认识你们,你叫徐明诚,你叫柳之倩。”大叔端着酒杯,用眼神指着他们,他步态有些摇晃,头发花白,但眼神还是锋利如刀。
但凭这道锋利的眼神徐明诚便已知道来者何人。
柳之倩眼尖,“是张长安警官。”她顿了一下,“张警官来也不打声招呼,我都认不出了。没听说你老家在昭关啊。”她招呼那个妇人,“吴嫂,你给张警官炒两个好菜,我请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