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她并未对这些家人寄予太大的希望,若是她内心不够强大,真的只是一个在乡野长大的村姑,恐怕早已被三公主碾压得躲回去哭鼻子了。
呵,想要从心理上击垮她?
还真是要叫她失望了!
她这辈子最拿手的本领就是气死人不偿命,赵毓瑶笑呵呵的看着三公主,假装无知道:“我的驸马呀……三姐姐一定也认识,就是南宁候沈霄嘛!”
果然,三公主在听到沈霄这个名字后,脸上言笑晏晏的表情当场凝固,随后啪嗒一声,出现了丝丝裂痕。她好像被人闷头打了几耳光?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个乡巴佬说什么?她的驸马竟然是沈霄?
是那个丰神俊朗,天资卓然的沈霄?
是那个她年少时爱而不得,求而不得的沈霄?
怎么可能会是他!
他当年为了不娶她,为了不当驸马,不惜离家出走,跑到南疆去从军,一连十年都不曾回过京城。
如今却成了这个半路公主的驸马?
三公主的第一念头是不可能!绝不可能!
那个男人有多冷情冷性,她最清楚不过。他从小在贵族圈子里就是个让人仰望的存在,琴棋书画,骑射对弈,他无一不通。
如若当年不是她对他的势在必得,这京中的贵女不知还有多少会对着他前仆后继?她们因为不敢和她争,就四处散布谣言,恶意诋毁他。
但她却知道这个男人有多优秀,他的性子有多骄傲!
他连她这个从小在皇宫长大,礼仪规矩样样拔尖的正经公主都看不上,怎么可能会看上这个空有其表的乡巴佬?
他若娶了赵毓瑶,不一样只能做一个毫无实权的驸马爷?这样一来,岂不是又回到了十年前的原点?
不,也不是,听说皇兄已经将南疆划给了正德做封地,沈霄定是看中了她手中的南疆兵权才娶她的。
他若是想做驸马,十年前就已经娶了自己,不可能会错拖到今日才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
他若是又做了那混吃等死驸马,那他这十年的努力不就全部付诸东流了?
他又不傻,绝对不可能!
只是,又该如何解释正德腹中已经有了近五个月身孕这回事?
五个月前,正德根本还不是公主……
难道沈霄不是孩子的生父?是捏着鼻子认下的这个孩子?
三公主想得头都大了两圈,心中翻江倒海,却仍是百思不得其解,她整个人都凌乱了。
赵毓瑶欣赏着三公主那幅吞了苍蝇一般的表情,心中冷笑连连,她向来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既然三公主想让她当众出丑,那就别怪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过,看她这副表情,怎么好像还在对沈霄念念不忘?
这怎么能行?她可是护食的很!
沈霄是她赵毓瑶的,别人看看可以,想都不准想。
赵毓瑶嘴角划出一丝几不可见的冷笑,定定的看向太上皇,大声道:“父皇,沈霄在外面等我呢,要不然让他进来一起吃?”
太上皇哪敢拒绝?宠溺的点了点她的鼻尖,“你这孩子,人家在外面等你,你怎么不早说?王德,快,传驸马进来。”
赵毓瑶笑嘻嘻道:“儿臣这不是想着今日是家宴,他还没有过明路,不方便带他一起进来嘛。”
“这有何好忌讳的?早晚都是一家人,来人,再添副碗筷。”
沈霄不一会就随着王德进来了,他身着暗红武将朝服,胸前金线绣的麒麟活灵活现,衬得他的身资越发伟岸,冷峻的面容严肃而凌厉,浑身透着生人勿进的杀伐之气。
但他那双眼睛却是温柔的,目光从一进来就牢牢锁在了赵毓瑶的身上。
三公主的心脏抽痛了一瞬,她再也无法自欺欺人,他的心里果然是有这个花瓶的!
她喜欢了他那么多年,他一直对她不冷不热,即使是她刻意接近,他也端着臣子的恭敬,对她从无半分热络。
可如今他却对另一个女人这样柔情似水,露出了她从小到大都未见识过的另一面。
沈霄恪守君臣礼仪,并未坐下来和天家人一同用膳。而是步履沉稳走到了赵毓瑶身后,拿起筷子替她布起菜来。
他最清楚赵毓瑶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特意选了几个远一点的菜式夹进她的碗里,他知道这丫头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合,怕别人笑话一定不好意思够着筷子去夹那么远的菜。
如今他来了,便由他来代劳吧!
按理说驸马给公主布菜,这在皇家来说是很稀疏平常的事。如今虽是男尊女卑的时代,但公主身份尊贵,在绝对的权利面前,那些约束世人的规矩倒过来又有何妨?
规则本就是这些顶级权贵发明来约束普通人的,他们自己则生存在规则之外。
三公主的驸马也曾给三公主布过菜,这在她眼里是理所应当的。但看着自己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竟然在给另一个女人布菜,她就有些受不了了,甚至有想要冲上去质问一番沈霄的冲动。
质问他为什么?为什么当年要那么无情的拒绝她?甚至为了她跑去南疆受苦都不娶她?她有这么让他避如蛇蝎吗?
她更想问一问他,这个半路回宫的花瓶有什么好?连最基本的皇家礼仪都不懂,竟然敢坐到主位上去?这是得有多蠢笨、多没规矩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这个女人除了那张脸,简直没一处能跟她比,他竟然为了娶她放弃了近十年的心血?这到底是为什么?
第 250章 见面礼
沈霄才没心思去管三公主落在他身上那明明灭灭的眼神是为了哪般?他的心思全在赵毓瑶身上,只将赵毓瑶喜欢的食物各夹了一筷子在她碗里,浅浅的让她尝了个味道就放下了筷子,小声念叨,让她不要再吃了。
“你忘了姜嬷嬷说过的话吗?不能暴饮暴食,不能把孩子喂得太大。”
太上皇听见后挺疑惑,“为何?这怀着身孕,不应该多吃多睡才是吗?”
沈霄无奈道:“回太上皇,臣在民间寻到一位极擅长妇人生产的稳婆,她说瑶瑶盆骨过窄,不易长得太胖,否则胎儿过大,容易难产。”
武帝听完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瑶瑶定是遗传母后,我记得小时候听母后念叨过,说我出生时八斤二两,实在是太胖,导致她生了两日两夜才将我顺利的生下来,差点去了她半条命。瑶瑶,一定要听稳婆的话,乖,咱们不吃了。”
说着麻利的将赵毓瑶面前的碗碟全部撤走,还好心的夺走了她手中的筷子。
赵毓瑶:。。。。。
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温暖了四季……
太上皇却因为武帝的这一席无心之言而沉默下来。
他的云桑,当年生孩子的时候一个人远在南方的瘟疫中心,他实在不敢去想她当年到底是怎么挺过来的?她生赵宥时,他这个做丈夫的没陪在她身边,她生瑶瑶时,他这个做丈夫的仍然没陪在她身边。
他对她,实在是亏欠良多!他愧对于她,也愧对于两个孩子。
太上皇的情绪肉眼可见的低落下来,再也吃不下一口饭,沉默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众人感知到他突变的情绪,也跟着放下筷子,不敢再吃了,纷纷忐忑不安的望向他,不明白父皇突然这是怎么了?
太上皇满面伤感,看着虚空的方向,声音沉重道:“为父当年,愧对你们的母后……也愧对你们兄妹俩……”
赵宥和赵毓瑶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了然。
兄妹俩同时默契的想起了他们的母亲,情绪也跟着低落下来。
太上皇眼眶发红,眼中隐有泪光闪现,一手捂住心口,眼见心绞痛又要发作。
赵宥见状,急忙将话题移到了开心的事情上,“阿霄,你和瑶瑶的婚礼准备得如何了?听闻大雁已经南徙,极不好猎,如若实在没有,便用鸳鸯代替大雁来接亲好了。”
父皇还有伤在身,万不可再让他伤心伤神伤身……
大雁这事儿果然转移了太上皇的注意力,只见他眉心一皱,满脸不悦道:“这怎么能行?鸳鸯哪能跟大雁比?大雁一生只有一个伴,为了伴侣至死不渝,必须得用大雁来接亲,不然别想娶朕的(正德)公主。”
沈霄心想:瑶瑶这性子还真是随了她爹,一会儿晴一会儿雨的。可以为一件往事伤怀落泪,也可以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破涕为笑,不喜欢欠人人情,也不喜欢占人便宜,但更加不肯让自己吃亏,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可爱之人?
爱了爱了。。。
沈霄爱屋及乌,忍着笑道:“臣的婚礼早已准备妥当,只等良辰吉日的到来。太上皇请放心,臣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猎好大雁,如今那对双栖雁正活蹦乱跳的养在侯府,保证接亲时不会缺席。”
那时他在岭南听到母亲病危的消息后,马不停蹄的和父亲赶回京城探病,在路上正巧遇到了孤山内的双栖雁。
他想着既然马上就要和瑶瑶成亲了,这用来接亲的大雁是必不可少的。孤山的双栖雁数年难得一见,既然遇见了,就必须得猎两只回去养着备用。
于是,他顶着毒辣的大太阳深入孤山,花了好一番功夫才抓回来一对大雁。
他满心欢喜的带着那对双栖雁回到京城,满心欢喜的筹备着他们的婚礼,却没想到新娘子会在半路上被齐襄那个狗日的给截了胡?
真是气死个仙人板板了!
他只得将大雁交给老侯爷养着,自己马不停蹄的赶去岭南抢媳妇儿。
媳妇儿倒是抢到手了,竟然又他娘的遇到了倭国来犯?
到底还有没有天理了?
他想成个亲怎么就那么难?
那些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倭人都已经欺负到了他眼皮子底下,他能忍吗?
刻在种族里的仇恨,谁能忍?除非他是汉奸!
于是,他只得放下儿女情长,以天下为先,把和瑶瑶的婚事一拖再拖,就这么拖到了今日。
那对大雁如今还被父亲养在侯府的莲湖里,听说已经胖得飞不起来了……
爹爹再也不用担心他成亲用的大雁会被飞走了……
太上皇听完沈霄的话后,紧绷的面色稍霁,他傲娇的从鼻子里‘嗯’了一声,严肃道:“这才像话嘛!虽说你俩早已是夫妻,但瑶瑶才刚刚认祖归宗,她是我大周最为尊贵的嫡出公主,她的一切自然也受到万人瞩目。你俩先前的婚事因倭国的战事而耽误,就不说了,如今天下太平,那就必须把婚礼给补回来!既然要补,就要补得声势浩大些才行,不能有一丝丝瑕疵,该有的礼节一样都不能少。”
他说完这一席话后,悠哉悠哉的咂了一口茶,一双老狐狸眼缓缓扫过宴桌上的另一双儿女,侃笑道:“今日是你们俩同正德的第一次见面,可有给她准备见面礼呀?”
赵熠重伤昏迷,这餐桌上就只余赵若灵和赵丞没见过赵毓瑶,太上皇这话很明显是对着他们俩说的。
赵若灵用力咬了一下牙根,努力挤出来一丝开怀的笑道:“瞧父皇说的这是什么话?儿臣自是给皇妹准备了见面礼的,儿臣给皇妹的礼物,早在方才第一次见面时就已经给她了。”
赵若灵知晓今日宫宴的目的后,早早就给赵毓瑶备上了礼物。她跟以往一样,习惯性的早早到达了御膳堂,她这样不上不下的身份,是万不敢让皇兄和父皇等她开宴的。
碰巧,赵毓瑶被那一堆繁文缛节折腾得又累又饿,武帝见她面露疲色,生怕把她累出个好歹来,直接将自己的步辇让给了赵毓瑶坐,还贴心的让沈霄先送她去文华殿歇息歇息。
赵毓瑶不想去什么文华殿,她现在唯一感兴趣的便是御膳堂那一百零八道菜。
沈霄还能不了解她?
若这么早就带她去御膳堂,她管得住自己的嘴才怪!
陛下和太上皇还要同礼部官员商议祭天的事情,说不定得迟来好一会儿,可别人家还没来,她倒先给吃饱了。
不行不行,不能由着她的性子来。
沈霄转移话题,想诱哄赵毓瑶先去御花园参观一圈。
赵毓瑶对花花草草没什么兴趣,那些花草啊,在她眼里只是一株平平无奇的药材而已,她早就看腻了。
她现在对吃的比较感兴趣,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识一下那一百零八道菜是何规模?摆在桌子上到底有多壮观?
于是,她开始撒娇耍赖,让沈霄直接带她来御膳堂。
沈霄能拿她有什么办法?
不敢拒绝也不忍拒绝,只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带着侍卫抬着她绕了一大圈,直到看见明黄的身影朝着这边而来,这才放她进了御膳堂的大门,自己则抹了把汗在外边等着。
一会儿还要陪着她去熟悉熟悉她今后住的文华殿,她初次进宫,一定心中忐忑不安,他才不会放心把她一个人丢在宫里,就算别人说他死皮赖脸也无所谓,他还就赖定在她身边了,就给她当一个尽职尽忠的贴身侍卫好了。
好巧不巧,自小老实忠厚的赵丞也抱着与赵若灵一样的想法,提前到达了御膳堂。
于是,三个从未见过面,却有着血缘关系的姊弟就这样猝不及防的碰面了。
彼时,赵若灵还没有将她心底阴暗的心思表露出来,还在尽职尽忠的扮演着一个知心大姐姐的角色。十分热情的拉着赵毓瑶好一通夸赞,夸得赵毓瑶都不好意思了,这才将精心给赵毓瑶准备的见面礼递到了她手上。
那是一盒顶级东珠,颗颗如鸽子蛋大小,圆润的光滑面上散发着柔和而耀眼的土豪光芒,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赵毓瑶那日听完沈霄的分析后,想着既然自己今后要和这些兄弟姐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一味只收别人的礼物总归脸皮厚了些。便也扣扣搜搜的给他们准备了回礼,那就是她自制的雪肌膏和补元丸等……
手工制作,好用不贵,礼轻情意重嘛。。。。
赵若灵欢天喜地收下了那瓶雪肌膏,连声说着她好喜欢这类的话。
赵毓瑶听见她违心的话后,试图在她脸上看出心口不一的端倪,却没看出半分演戏的成分。她不禁猜测,对方是不是已经闻出来这雪肌膏里面添加了人参等名贵的药材,这才不觉得吃亏?
虽然吧……是加的边角料,但好歹是人参不是?那效果是半点都不含糊的,保准她用了还想用。
赵丞送赵毓瑶的礼物则是一幅自己画的千里江山图,赵毓瑶虽是个门外汉,但瞧着画上那赏心悦目的配色,还有这便宜弟弟身上那股与生俱来的艺术家气质(话少,腼腆,穿得仙气飘飘),就知道这定是个作画高手,妥妥的未来大画师。
必须得跟他搞好关系,好让他帮自己画一幅流传千百世的美人图,让自己的美貌流芳百世,嘿嘿。。。
想诓着人家帮她画美人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她从小是名学渣,自小就对学问好的人有着莫名的崇拜感。
艺术家那是一般人能当的吗?那是学霸才能当的!
赵毓瑶伸到袖子里掏回礼的手拐了个弯,把原本想摸出来的补元丸换成了万用解毒丸。
这瓶解毒丸她本来是想送给兄长的,但后来仔细想了想,兄长给了她全天下最好的礼物,她也要回以他全天下最值钱的礼物才行。
得一视同仁,给兄长也制一份和沈霄一模一样的避毒珠和解毒丸才是!他虽然不缺钱,但当皇帝是个高危职业,她得把兄长的安危给包圆了。
这瓶解毒丸就先送给赵丞吧!
赵毓瑶笑眯眯拿出回礼,“这是我母后的祖传秘药,解百毒不在话下,拿着拿着,今后若有个什么不对劲儿就吃上一颗,保准药到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