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偷藏玫瑰——六月看海【完结】
时间:2023-06-27 14:42:33

  陆经宇没理他的玩笑话,扯掉他的手,向于宛介绍人:“这是大刘,一家娱乐公司的老板。”
  大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想说你这表达能力也太差了,什么叫“一家娱乐公司”?我那明明是内娱数一数二的造星公司。
  不过他大人不记小人过,没揪着这事不放,眯起笑脸朝于宛伸出手:“你好。”
  于宛回握住,友好道:“你好,大牛,我是于宛。”
  大刘:“.......”
  你们两口子是一个语文老师教的吧?
  他咬着牙一字一句地纠正:“叫,我,大,刘!”
  最后一个字的音咬得格外重。
  于宛这才意识到自己叫错了人名字,把人家从时尚达人叫成了农村放牛的小伙,忙道歉。
  舞台上响起主持人的话筒声,伴着百千人的欢呼宣告音乐节正式开始。
  阳光刺人,于宛下意识眯起眼睛,从包里掏出自己买的墨镜,一副自己戴上,另一幅递给陆经宇。
  陆经宇没立刻接,眉头紧紧皱起,像是很为难。
  大刘见此,笑着出声:“弟妹,你可能不知道,这家伙爱装酷,要他带这种粉的东西,跟要他的命差不多。”
  陆经宇眉头皱得更深,不爽道:“谁是你弟?”
  “行行行,你不是我弟,你是我哥行了吧。”大刘让着他。
  大刘初听闻陆经宇是在一年前他拿下金曲奖最佳新人的时候,当时这位天降紫微星在娱乐圈里可是香饽饽,颜值够顶,才华够牛,各家公司都挤破了头想签他。
  大刘当然也不例外,每天亲自到陆经宇学校堵他,又是使出三寸不烂之舌游说,又是低声下气的祈求,这家伙倒好,每次都把他当酒精,任由他自由挥发,自己视而不见。
  一次周五,大刘再一次蹲在陆经宇班级门口逮人。
  下课铃一响,陆经宇穿着黑色立领冲锋衣,斜跨黑色腰包,大步流星的直接越过他离开,大刘紧随其后,跟着他出了校门,乘坐上了一辆公交车。
  公交车行驶一个多小时还不停,窗外的风景越加寂寥空旷,四下人烟罕至,天际遍布着厚重的积云。
  大刘后知后觉感到后背发凉,问陆经宇他们这是去哪?
  没听到陆经宇的声音,大刘扭头去寻。
  陆经宇正双手环胸仰靠在座椅里,竖起的衣领拢住下巴,安安静静地阖着眼,垂落的睫毛浓密纤长,在干净的鼻翼处刷下两道阴影,眼睑处两道鸭青色的黑眼圈明显。
  大刘忽然就不忍心打扰他了。
  不知道驶了多长时间,公交车到达终点站――北泉著名的景点南山湖。
  大刘更没想到,陆经宇跑那么远竟然是为了拍照!
  四月的雨下得毫无防备,大刘没带伞,将外套盖在头顶,忍无可忍的朝湖亭上专心致志拍景的陆经宇大喊。
  “我说你是不是闲出病来了?没事下雨天来拍什么照啊?”
  他手中的摄像头在对着湖面风景一帧帧地旋转,不知道是不是拍到满意的照片心情挺好,居然肯回话,细雨蒙蒙里他的声音被大自然的静谧柔平,低低的嗓音竟听出了温柔的意味。
  “雨落入湖面的瞬间很有意思,我想把它记录下来。”
  大刘对他作死性的小文艺翻了个白眼,却也拿他没有办法,“那你要拍到什么时候?虽然雨不大但时间长了也会淋湿人的。”
  “我觉得还行。”
  被雨淋湿的大刘:“......”
  “那请你把雨衣脱了再说这种话。”
  陆经宇看了他一眼,把自己的雨衣脱下,扔给他,没什么耐心道:“要么回去,要么闭嘴。”
  简而言之概括就四个字:别烦你爹。
  把唯一的雨衣脱给大刘所带来的后果就是――
  他们两个人的衣服轮番被雨水浇湿。
  还好陆经宇是个做事周全的,来的时候在附近预定了民宿。
  北泉下了一个多星期的雨,民宿老板洗的衣服都还没干,大刘借来借去勉强找到两套能穿的T恤裤子。
  拿给陆经宇的时候他死活不穿,宁愿穿着湿透的衣服睡觉,原因是两件T恤上都有粉色爱心的图案。
  大刘便说他:“粉的怎么了?觉得它娘们唧唧的啊?不是,都成落汤鸡了,咱能别犯直男癌吗?”
  不知道是那个点触动了他,陆经宇忽然收起散淡的表情,“别提到粉色就想到娘,我不只不穿这个颜色的,花里胡哨的颜色我都不穿。”
  大刘打量了眼他,黑色冲锋衣黑色工装裤。
  懂了,小年轻爱装酷。
  之后便没再为难他。
  同样不想为难人的还有于宛,遗憾地叹口气:“我不知道你不喜欢粉色。”
  她说着收回墨镜。
  大刘准备宽慰于宛两句,就见陆经宇从于宛手中拿走粉色墨镜,不由分说地戴到自己脸上。
  他长得锋利,按理说不适合粉色这种偏柔的颜色,墨镜戴上后却发现异常的和谐,粉色镜片中和了他的棱角,让他看上去乖顺很多。
  于宛愣了愣:“你这是.....”
  一支新的乐队上台,看样子不是很出名,台下的尖叫声暂缓,主唱在话筒前调音,稀稀疏疏的电流声冒出。
  陆经宇抬手挑了挑鼻梁上的镜框,盯着主唱调试得手法懒散道:“我又没说我没戴。”
  眸光掠过目瞪口呆的大刘,他也想起了在南山湖的那陆记忆,轻咳了声,试图挽回点自己的形象。
  “粉色的墨镜......戴着也还行。”
  大刘:“.......”
  陆经宇,你的bking形象都不要了吗?!
  这场音乐节几乎没有邀请出名的歌手乐队,但电子音乐的魅力足够燃炸现场,场内气氛热烈,观众们蹦蹦跳跳。
  盛阳正在谢幕,舞台上表演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前面几首歌喊得太欢让人没了力气,还是此刻表演的曲目没那么燥,场内气氛消凝不少。
  于宛后知后觉发现陆经宇不见了,左右四处张望,人头挤挤里不见那抹高瘦身影。
  正欲要寻,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大刘抬了抬下巴,眼看着舞台中央说:“别找了,人在那呢。”
  与此同时,鼓馁旗靡的尖叫声和呐喊声再度复苏,且有比之更盛的势头。
  “我操,我本来都要上厕所了,台上忽然上来的人把我尿一下子给憋进去了,这他妈也太帅了吧。”
  “我知道我知道,他就是刚刚站在我旁边的帅哥,不过他不是观众吗?怎么跑台上去了?”
  “对啊,《远方》之后接的不是草飞乐队的《呐喊》吗?”
  台下的惊呼和躁动沸反盈天,处于议论中的人倒是风轻云净,淡着张脸调高麦架的高度,白皙骨指轻拍两下话筒试音,而后撩起眼皮看向台下。
  像是在找什么人,陆经宇眸光游移不定,他眸瞳漆黑澄净,是很漂亮的眼睛,可惜眼底没什么情绪,宛如玻璃柜里放置的钻石,所有的流光溢彩都被封存了。
  陆经宇找到了于宛,视线停下来。
  他握住麦架,微拽向自己,说了第一句话:
  “Listen。”
  仅仅一个单词,彷佛有巨大的魔力,全场的躁动瞬间安静下来。
  黄昏初临,夕阳渐渐渗入云层,少年微垂着颈,单手扶麦,低沉的气音通过话筒流出:
  “《this is the world I created》”
  介绍完歌名后,陆经宇没再说话,轻轻闭上眼睛,落日光影打在安静的面容,映出柔软的发和专注的眉眼,让人忍不住屏住呼吸,不敢打扰。
  前奏响起,曲调温暖细腻,彷佛潺潺的溪流流淌心间,悄无声息地就使人沉醉。
  像是一首情歌。
  “这是他第一次写情歌。”大刘的话解答了于宛的疑惑,他看着于宛,笑着说:“专门写给你的。”
  少年的声音跟着旋律进来,陆经宇声线低懒,配合这种抒情的曲调嗓音有种故事感。
  于宛彷若被他带到夏日的繁星夜晚,慵懒舒适地躺在院中的藤椅,享受他蒲扇刮来的清风,听他畅聊他给的美好诺言。
  尾音落下,陆经宇慢慢睁开眼,精准看向台下的某个位置。
  此刻红日烂漫,绛色霞彩倒影在他漆黑的眼里,使得钻石终于流光溢彩,像描绘了一副鲜亮生动的画,画里有个小小的人影,叫于宛。
  歌曲的尾调绵延不停,场内观众仍在沉溺其中,陆经宇注视着于宛,没什么深情到死和浓烈炙热的情绪,就只是安静又认真的看着她,声音平淡,却穿过了所有的人海和瞩目,来到于宛耳边。
  “于宛。”
  “this is my worlL 。”
  “欢迎来撒野。”
  反应快的观众意识到这是男生在专门为喜欢的女生表达爱意,爆发出激动羡慕的掌声和喝彩。
  西落的太阳红透,迸射出的光芒穿破薄薄的云层,刹那间红了天际。
  就像橘色颜料翻倒扑满画布,整个世界都是耀眼温暖的,他站在万道霞光前,在欢呼簇拥中,邀她去他的世界撒野。
  “怪不得让我特地把他排在这个时间陆表演。”大刘扬了扬眉毛,说道,看着于宛,得意洋洋地跟她分享秘密。
  “你有没有觉得陆经宇平时挺拽挺酷的,衣服不是黑的就是黑的,讨厌别人摸他头把他当小孩,最受不了矫情和煽情,让他说句好话跟要他的命似的。”
  “但我跟你说啊,他其实小心思多得很,唱首情歌都要在日落的时候唱。”
  “他其实有点文艺细胞,还是个懂浪漫的人。”
  不是的。
  于宛无声否认。
  他不是个浪漫的人,是为了她才去学浪漫。
  在夕阳洒落人间的时候,唱一首情歌给喜欢的女孩听。
  因为喜欢的女孩说了,所以陆经宇做了。
  于宛想起初见陆经宇的时候,他敏感尖锐,完全封闭了自己的心,像流浪的刺猬一样,独自徘徊,拒绝任何人的靠近。
  他说要想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就必须要学会合群,可是世界不喜欢他,让他天生就没有这项能力。
  她教他做独立的自己,去接触除了人以外的东西,比如春雨后的小草,窗台上迎风绽放的百合花,蓝天里千姿百态的云朵......
  她告诉他可以用摄像机把觉得有意思的瞬间记录下来,世界抛弃你没关系,大不了自己造一个。
  让它璀璨夺目,让它坚不可摧。
  五年了,他有在认真听她的话,好好长大。
  作者有话说:
  this is the world I created:这是我创造的世界
第26章
  ◎“别动,让我摸会儿”◎
  陆经宇退场后又迎来了一支乐队, 场内观众再次被点燃。
  四周观众全在挥舞手臂胡乱蹦跳,现场人太多,一疯起来就像煮熟的饺子, 盲目的跟着沸水肆无忌惮地在锅里翻滚着叫嚣着, 要是没有人关火就永远不知道停消。
  于宛被人群挤压着,眼看着要摔倒,腰侧一只手将她托起。
  见是陆经宇于宛放下心来。
  陆经宇将于宛扶起来,周围人流避无可避地再次涌来,他们被迫紧密相贴, 距离很近,几乎鼻息贴着鼻息。
  腰间处他的手没撤,掌心的温度很烫,肌肤过了电流般在轻轻颤抖着,心跳也砰砰地跳动。
  于宛很清楚, 这是陆经宇带给她的心动, 是从前交往过的男生里从未有的热烈。
  音乐节在晚上九点半结束, 于宛和陆经宇计划看完表演就回去,临走时大刘叫下陆经宇,看了眼于宛,又别有深意的看着陆经宇, 许是要单独对他说话。
  于宛有眼力见的要找借口离开。
  男生握住她的手,脚步悠悠的带于宛转身,“不用, 边走边说吧。”
  大刘知道陆经宇是什么意思, 他看出来他要说什么, 于是明晃晃地告诉他, 这事不用瞒着于宛, 同时也在向他宣告,以后他的事情于宛都能知道。
  从内场到停车的地方有一段路,于宛听到大刘在和陆经宇聊什么他很快就要到大四了,没必要在学校里啃专业书,乐队解散后不如就到他公司实习......
  走到停车场,大刘和他们分道扬镳。
  在摩托车前驻足,陆经宇将头盔递给于宛,几秒过去了她还没接,瞳孔虚焦,像在失神。
  “怎么了?”
  “没事,我刚刚听大刘说你们乐队要解散了,挺诧异的,我以为你们会当作职业来发展。”
  “我们乐队的贝斯手退出了。”
  陆经宇把头盔盖在于宛头上,“她是学新闻专业的,再过两个月要跟导师去新疆考察,有可能半年也有可能两三年都不回来,肖逢和木鱼虽然喜欢乐队,但也没打算把乐队当饭吃。”
  “那你呢?”于宛看着他,“你怎么想的呢?也同意乐队解散?”
  他话里都在谈论别人不得已退队的原因,他也是成员之一,会有不舍和不甘吗?
  陆经宇眼神专注地落在于宛的头盔上,细致轻柔地为她调整头盔的方向,对于宛抛来的问题没多大情绪,神色平静,像在回答今晚吃什么。
  “我都可以。”
  两手捏住头盔两侧的带子,他将其中一头的带子穿过另一头的卡扣里,手指灵活的弯折,突出的骨节时不时地摩挲于宛的下巴,最后扣上卡扣。
  “啪”的一声响,果断干脆,像是食指叩响板机,放手的时候不带半丝人情味儿。
  “不过如果是没有结果的事,最好还是不要再继续。”
  陆经宇长腿挎上摩托车座椅,等于宛上车后握紧车把手,驶离停车场。
  凛冽的风胡乱卷起T恤衣料,再轻轻痒痒地游走在腰腹皮肤上,陆经宇放慢了速度,耳畔的风声小了些,腰上还是有风在刮。
  他感觉到痒,因为在开车没法挠,开得更慢了些。
  过了会还是没能纾解,陆经宇感觉有灵活的鱼儿在腰腹间轻快的滑游,碰见紧密的石堆就停了下来,还时不时的用它那轻飘飘的尾巴刮蹭,痒得他犯燥。
  他忍不住动了动腰身,这时于宛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别动,让我摸会。”
  说着钻进他衣服里的手紧贴滚烫的腹肌,大拇指刮了刮隆起的石头。
  陆经宇耳朵肉眼可见的变红,她身上的香味是清新雅淡的,在秋蝉鸣叫的巷子里,化作燥热的夏风,猝不及防地刮遍全身。
  把手一时没扶稳,摩托车变成喝多了的醉鬼,左摇右晃地在地面上扭行,还好他反应快,及时控制住了方向。
  “于宛你够了。”陆经宇没好气道:“能不能让我好好开车?”
  “你开你的呗,我摸我的。”
  陆经宇虽然早领会过她的“直接”,但也没想到她能旁若无人的一点也不顾忌地撩他,沉默了好一会,最终咳了两声,义正言辞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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