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孙宏云都尚未察觉到自己这一特性,以后真走上这条路时,都不得不感叹,十几岁的她,眼光就能毒辣到如此地步。
他问,那你呢,不想读书吗?
她摆了手,说我根本不是读书的料,读完书工作,赚钱也太慢了,我不要过那种生活。
他说,那你要过哪种生活?
躺在门前草地上的她看着天上的星星,嘴里叼了根狗尾巴草,美而不自知地毫不在意形象。
她想了好一会,说,我要过一种很厉害的人生。
后来,孙玉敏在十八岁时,离开了小坪村。她的母亲守口如瓶,从不向人说,女儿去了哪。
一个漂亮的女人,总是有很多流言。有人说,她被包养做了二奶;有人说,她去做了鸡,那个来钱快,没看到她家都翻修了一遍嘛;也有人说,她是不是怀孕,躲出去生孩子了,过年也不回来。
孙宏云对这些谣言很无奈,她绝对不是这样的人。但两人自此也断了联系,一个联系方式都没有留下。
他大学毕业时,周围同学对进机关并不感兴趣。那时机关人浮于事,正提机构改革。机关人多分房难,彼时又大力提倡教育办新学校。毕业生更倾向去学校,因为分房容易,还不用论资排辈地熬着。他却选择了进机关。
再次见到孙玉敏时,是在京州。
他的父亲在家吐了血,被母亲送到医院,检查完后劝他们转院,说你们去最近的京州医院吧,那里能动手术。母亲喊了亲戚借车送去了京州,再打了电话给当时在某县城小镇上的他,让他赶紧过来,再带点钱。
孙宏云赶了一天一夜的车,第二天早晨才到了京州。医院大楼太多,他记住了楼层,却记错了楼。跑到了三楼,看到一堆大肚子的女人傻了眼。难道这京州的医院,是把妇产科和内科放在了一起?
他还是把每个房间都看了遍,结果,就看到了孙玉敏。她挺着大肚子,在病房里来回走着。
大波浪的头发,四肢依旧纤细,脸都没有因为怀孕变胖,她与从前唯一的区别就是肚子大了。
他正在震惊中,孙玉敏就先打了招呼,说孙宏云?你怎么在这啊。
他说,我爸住院了,估计是胃癌,要开刀。你呢,怎么怀孕了?
他说完才发现这话狗屁不通,补救了句,好久不见,原来你在京州啊。
这时一个年轻女人走进来,孙玉敏对她吩咐了句,小静,你跟他走,看下病房在哪,然后去找院长,要动手术给他安排最好的医生。
她又转头对他说,有什么事随时来找我,你去吧,你爸那等着你呢。
他当时确实是急,被她这么一安排,连感谢都来不及,就被带走了。
好几年不见,不知她在做什么,是何种身份,就有了如此人脉,甚至还配备了秘书,这个小静并不像是保姆。
理所当然地发号施令,在谈话间轻易地占据主动权,不动声色地帮他安排好了一切。孙宏云克制着好奇心,但又觉得不稀奇,她似乎天生就有这种能力。
帮他父亲从走廊病床换到了病房里,再请了主任来亲自动刀,手术顺利,病灶切除的很干净。
他妈让他买了水果,包了红包,一起去探望了快要临盆的孙玉敏,她当时收下了。
孙宏云带着父亲要离开医院的那天,从护士处得知她昨天晚上生下了孩子,是个男孩。他又包了个红包,病房里全是前来探望她的人,看上去都非富即贵,红包很厚不说,连果篮都那么精致。
他在外边等了好一会,人陆续走了后,他走了进去,第一次见到了她的丈夫,人很高,一副老板派头。
孙玉敏没有收他的红包,还把之前的红包退给了他,说我们之间不要来这些虚的。
他自然不肯,说什么都要给她。
她说,宏云,你以后是要走到高处的人。前期不能在金钱上犯错。你现在工作没几年,父亲又动了手术,留着吧。
话说到这个份上,孙宏云不能再拒绝。
他走前看了旁边的婴儿,说真可爱,起名字了吗?
那时孙玉敏半躺在病床上,方才的寒暄已经让她有些累,唇色略发白,容貌依旧美丽,但眉眼间多了从不曾有过的温柔,看着孩子微笑着说,起了,叫林玮文。
孙宏云带着父亲回家后,收拾完物件,才想起衣服夹层中的红包。打开时呆住,孙玉敏给他塞了一笔钱。
后来没几年,他升得很快,也带着父母搬离了小坪村。没有将那笔钱还回去,留下这份情,今后还。
当年她说,你以后要走到高处。
宦海浮沉,权力之路漫漫兮,他自然算不上什么高官。但他农村出身,毫无任何背景,坐到这个位置,已算是高。
“算是,只不过这些年没了联系。”刚才在饭局上,他装作不认识她,现在看她更像是晚辈,“没想到这么巧。”
“是的,孙局,太巧了。”
“小夏,别这么生分,叫我孙叔就好。”
林夏挺惊讶,但没问什么,笑着说好,喊了声孙叔。
“多年前见她时,还是在京州。她最近还好吗?”
“她挺好的。最近身体不好,退出了公司的日常管理,去美国修养身体了。”
“公司?”孙宏云问了句,“什么公司?”
“建林集团。”看上去他对孙玉敏了解并不多,林夏回答,“她与我爸一同创立的建筑公司。”
听到公司名时,孙宏云心中了然,但这个地点与时间,他并不打算聊这件事,之后她肯定还会来找他。
“希望她下次回来时,我能去看看她。”
“好,若她回来,我一定告诉您。”
平日里孙宏云的话并不多,更不打探人隐私,但对孙玉敏,就算这么多年不见,他却破了例,忍不住多问两句。
他想起最后一次见孙玉敏时,在医院里的那个孩子,按照年纪推断,应该是小夏的哥哥,“你还有个哥哥吧,他出生时我还抱过他。”
林夏僵住,已经很久,不论是谁,都默契地对她哥哥闭口不谈,仿佛这个人从来没出现过。忽然来了个陌生人,还挺兴致勃勃地问旧友的家庭成员,让她无所适从。
“是的。”
正当她不知如何应对他接下来可能的提问时,程帆送走了宾客,又回了二楼。
“原来孙局你在这,刚刚还在下边找你呢。”
“刚刚跟小夏聊了下,才发现她是我旧友的女儿。程总,这可是你的错,你承认不?”
程帆不问具体情况,就笑着道了歉,“当然,这是我的错。今天太晚了,下次定要带夏夏来A市亲自拜访您。”
“好。”孙宏云点了头,“下次来我家吃饭。”
“您不嫌麻烦就行。”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你们还要赶回京州吗?”
“是的。”程帆跟着走出包厢的孙宏云一起下了楼,“两个小时就能到家。”
“这么晚了,你们俩路上小心点。”
“好的,下次见。”
看着孙宏云的车离开后,程帆没问身旁的林夏什么,先去前台把帐给结了。
老金来了拦着不让他付,“程哥,你跟我这么客气做什么?”
“一码归一码,你要这样,我下次哪里敢来你这吃饭?”程帆付完钱,想起了什么,“对了,你后厨还有白芹吗?”
“有啊,估计不多了,怎么了?”
“装一捆,放我车里去。”
“好嘞,你等一会啊。我去找个冰袋隔着放,不然怕蔫了。你最好是明天就吃了,这个东西放久了不新鲜。”
“行。”
夜里风大了些,没那么热,程帆看她还站在门口,“散步吗?”
“好。”她刚吃了晚饭也不想立刻就坐上车。
沿着小区的外墙散着步,马路上路灯密集而明亮,照在里边的道路上,还能看到小区里外逸的月季,玫红的花瓣在昏黄路灯下显得更娇艳。
“孙宏云是你爸的朋友吗?”
“不是,是我妈妈的朋友。”被孙宏云的那个问题问得心中不舒服,林夏不想去想那件事,换了话题,故作轻松地跟她老公八卦了句,“他不会是我妈初恋吧。”
这都多少年没见了,只是见了她的女儿,就让改口喊了人。叫她小夏,喊他依旧程总,程帆回了句,“可能吧,男人都对初恋念念不忘吗?”
林夏想了想,她妈那么漂亮,孙宏云刚刚那样,怎么可能没有心动过,“是的,很有可能。”
他瞥了她一眼,“是吗?”
“这个问题问你自己啊,我又不是男人。”林夏很民主地补充了句,“你不用告诉我答案。”
第22章
程帆自然不会引火烧身,换了话题,“对了,我哥下下周估计回来一趟。侄子要上高二了,还是准备回京州读书,学校八月份就开始上课了。”
程远前两年调任外地,夫妻长久分居不好,嫂子也换了工作,带着孩子与他一起过去。每次他回来,全家人都会一起吃个饭。
林夏知道,这是要空出时间,陪他回去吃饭。
“好。我发现你爸经常夸你哥,怎么没听他夸过你呢?”
“你这是挑拨离间啊。”程帆笑着拍了她的头,“我哥本来就比我聪明、比我厉害啊。”
程远从小就展现了他的异于常人的天赋智商,高考轻而易举地考了最好的大学,理工科出身的技术型官僚,步步高升。
他爸错过了他哥的童年,估计是弥补在了他身上。可对他来说却是灾难,从没什么现代人提倡的鼓励教育,反而是常拿他哥来骂他。
他爸没带过他哥一天,还觉得大儿子的优秀,有自己的功劳,说不定都觉得该写本养儿心得在同僚间传阅。
再对比一个叛逆不省心的儿子,脾气能好到哪去?
他比他哥小得多,这么被比较,从没记恨过他哥,倒是跟他爸不对付。
古人讲究个学而优则仕,他爸思想观念很传统,他一个做生意的,能比得过有坦荡仕途的程远吗?甚至还嘱咐过他,生意上别找他哥帮忙,就怕给他哥留下什么污点。
程帆也懒得跟他爸计较,结婚前,有时回家,他还得装孙子听他爸训两句,烦得不行。结婚后,他每次回家都带着林夏,他爸总不好意思在儿媳妇面前训斥儿子。
对着林夏,程帆还是很诚实地说了句,“但说实话,小时候我确实有点嫉妒他。”
“嫉妒他聪明优秀吗?”
“不是,是我爸对他的信任吧。我哥无论做什么,我爸都挺放心的。到我这,动不动就是一顿骂。”
听了这话,林夏心中百感交集。以她一个旁观者的视角,你爸这不是更疼你吗?
愿意花时间、废诸多口舌在你身上,比摆出信任的姿态不闻不问,可能更宠一些吧。
她哥已经不在了,连比较都没了任何意义。
谁又没有过“阴暗”的比较心呢?
人擅长在时间中消弭伤痛,可刻意的遗忘再次被外人提起时,林夏觉得恍惚,恍惚到她对旁边的人说,“我也嫉妒过我哥。”
这是程帆第一次听到她说她哥,这当然不是活着的那个。他转了头去看她,说完这话时,两行泪已落下。
“有时候觉得自己很恶毒,很想跟他道歉,我不该把他当假想敌。”
没有哭腔,只是事实陈述,眼泪在脸上滑过,有点痒,林夏倒是清醒了,若无其事地擦去了眼泪,“回去吧。”
要转身的她忽然被抱住,听到他说了句,“嫉妒是种很正常的心理,不要责怪自己。”
她从未对身边人说过这句话。
唯一说过的,是她的心理咨询师。说完时,咨询师问她,为什么,为什么觉得自己恶毒。
每一次咨询,她都是在剖析自己。有时是滔滔不绝,有时是长久的沉默,失语到无法说出一个字。
听到他说这句话时,她没有感动,甚至有点不适应。
“为什么?”林夏推开了他,抬头看着他,“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句话?”
“我们是家人。”
家人?
这个词,林夏觉得很陌生,不知道这具体意味着什么。
父母是她的家人,给她提供了优渥的物质生活。
读大学时,她不喜欢与人合租,毫无犹豫地租了一整套公寓,坐在客厅就能看到穿行而过的密歇根湖。
她知道这样很奢侈,有认识来这读研的学姐,为了实现美国梦,只凑够了第一年的学费和一点生活费就敢过来,来了后课余时间就在餐厅打工,还笑着说,当服务生多轻松,只要露出很sweet的假笑,就能拿到小费。
她邀请学姐来公寓一起写作业,学姐坐在沙发上,那时正是圣帕特里克节前后,看着被染绿的河流说,真羡慕你啊。
毕业后选择离开,学姐不理解她,你都来了,为什么不拿到永居再走?
林夏很转文借用了书中的一句话:在异国,我是边缘人,融入不了别人的主流社会。
学姐冷笑,说你这个理由可真是文绉绉到让人难以反驳。那李子望呢?你跟他一起在这,也觉得自己是个边缘人吗?他昨天都来找我了,委婉地让我劝你留下。你可真有本事,把他逼成那样,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他就没让我帮过忙。
那时林夏没能给出回答,可能是无法对自己承认,为了没有太爱她的家人,就放弃了很爱她的恋人。
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家人”这个词,她笑了笑,并不以为然。
她的笑中带着不易察觉的讽刺,程帆有些莫名其妙,“笑什么?”
“不要当我的家人。”看着他变的些许严肃的表情,林夏伸手摸了他的脸,“做好我老公就好。”
家人,是多么沉重的责任,若不能承担,就不要轻易开口。
在朦胧的夜色中望着他的脸,林夏想起了他们的第二次见面。
那时已是深秋,林夏已进入到建林集团的工程部。
工作忙碌,她跟在个项目经理后面,看着人如何协调各方关系,跟着跑一遍流程。她又不是什么建筑类专业,图纸看不懂,也只能去学点皮毛糊弄下人。
个人生活,除了周末朋友的聚会,就是忙完了回家瘫在沙发上看电视。有时清晨醒来发现自己在沙发上躺着,电视还开着。
一个长得还行、家里还有钱的单身女人,不会缺追求者。但林夏兴致缺缺,别说恋爱,连约会都没有。
可能是工作上说的话、消耗的脑细胞都太多,她没有精力再去跟新认识的人进入一段恋爱关系,乏味地谈着过去来拉近距离,无聊地分享日常来维系关系。
身边陆陆续续有朋友结婚,或被父母催着去相亲。她的父母无疑是开明的,连催促都没有过一句。
甚至一次参加婚礼时,孙玉敏对她说了句,想结就结,但在此之前,你可以多谈几次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