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彻底放飞了内心种种欲望,学会在不伤害他的前提下,占有他。
林秀被她拉到了镜子前,享受到了影后的独家服务,她将风的大小调到最低,纤细的手揉着他毛绒绒的发根,让他惬意得想睡觉。
但他睡不着,他光是看着镜子里缱绻的眉眼就能看上几万遍。
他听到她笑了,也看到镜子里的人弯了嘴角。
“你是什么鱼?头发这么浓密……”
她揪起林秀的一小撮头发,捻了捻,柔顺得很,颜色也不似染上去的。
“是鲛。”
“鲨鱼吗?”
这个字有两个意思,明瑰下意识就想到了鲨鱼,毕竟他送的也是鲨鱼。
但是他这温软的样子也不像是鲨鱼精。
“不。”他害羞地低下了头,“是鲛人的鲛。”
鲛人貌美,尤善歌舞。
她的手顿了顿,又问:“那你为什么送我鲨鱼?”
“因为——”他拉长了音,样子有些窘,“鲨鱼的颜色和我很像,而且织起来更可爱……”
半人半鱼的东西颜色太杂,织起来不上镜,所以他就换了一条威风凛凛的鲨鱼。
尾巴是按照他的样子织的,鲨鱼头龇牙咧嘴,很凶,但是他却凶不起来。
他是海洋最温和的主人,却在降生这个世界的那一刻抛弃了鱼尾,来到了陆地,寻找她的踪迹。
他找到了,又像命中注定一样喜欢上了她。
吹风机的声音停了,她吻上了他的发顶:“你很可爱。”
摸得着的他,有温度的他,比玩偶可爱,他是她的专属玩偶。
帮林秀把头发吹干后,明瑰先进了浴室洗澡。
她躺进了浴缸,打开了微博,点进了经常访问的第一个头像,将他设置成了特别关注。
发什么呢?
她在相册里翻翻找找,找到了当初林秀发给她的合照。
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但也刚刚好——他终究是她的,这无可非议。
她@了林秀,编辑好了微博,将时间定在了五点二十分。
回到床上时,林秀正抱着她放在床头的鲨鱼玩偶睡觉,她悄悄钻进了海盐味的被窝,亲吻着他的额头,搂住了他的腰,凑在他耳边道:“晚安。”
她被咬了耳垂。
耳边轻响起了不知名的歌谣,像是海边的微风吟唱——是他赠予的摇篮曲。
他们在海风中入眠。
两人熟睡之际,#明瑰林秀#这条热搜又势不可挡地冲上了榜一,仅仅是因为一个互相关注,网友们议论纷纷——
——大家瑰秀旗帜举起来,姐妹们嗑到真的啦!
——互关了又怎样?工作关系而已,明瑰不还是喜欢陆光吗?
——楼上的,你睁眼看看陆光配吗?
——呵,口嫌体直的女人。配图:莫挨老娘
……
李姐半夜刷微博的时候又嗅到了加班的气息,她给明瑰打了个电话——好啊,没接,睡得倒挺香。
而明瑰为了防止有人吵醒她和林秀,早就把手机静音了。
李姐不管了,倒头就睡,不就是一个关注嘛,闹不出花样。
却不知,在她睡着的几小时后,明瑰给她整出的花样来了。
凌晨五点二十分,告白如约而至。
今天明明不是520,那条#520#的tag却像是坐了火箭一样高高挂起,与#明瑰林秀#角逐着榜一。
依次下去,有扒真香黑历史的#莫挨老娘#
有嗑CP的#大家瑰秀#
有看戏的#明瑰评论区#
还有之前的绯闻男主角#陆光#
——草泥马,这是真的啊啊啊!我死了。
——照片也太绝了我天!
——完了,我已经想象到两个人的小孩有多好看了,嘿嘿……
——明姐!这辈子还有机会和你的小孩谈恋爱吗?呜呜,唯粉暴风式哭泣!
——明姐还记得你几个月前的微博吗?
——我不信我不信呜呜,林秀还没回应呢,明姐独美……
——额,是定时微博吧,他们可能还在睡觉?
——楼上的,你很大胆!
……
明瑰微博下的评论区已经被挤爆了,随着醒来的人越来越多,大概在七点的时候,系统竟然直接宣告瘫痪!
明瑰刚好醒了,她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未接电话,然后点开了李姐的微信头像。
对方早就在六点的时候就发来了消息——
——你没骗我?
——这是真的?
明瑰单手拿着手机,坐起身靠着床头,另一只手轻轻揉着林秀蓬软的毛发,回道——
——真的。
之前对陆光都没这么正式过。
另一边李姐像是时刻在视奸一样,立马道——
——现在需要我提供洗白服务吗?
李姐的手欢快地和跳舞一样,对方栽了,什么不好办?再不好办还有小林帮忙吹枕头风呢!
于是她煽风点火,手速极快——
——你也不想小林陪着你挨骂吧?
——还有那个陆光,包括你的那些黑历史,不怕小林到时候想起来吃醋吗?
身旁的人蹭了蹭她的腰,睡得酣然可爱,她犹豫着想了想,又看了一眼他的睡容——眼下的场景似乎更刺激她。
那么一些不必要的肮脏东西也该处理了。
——你看着办。
简简单单四个字,让李姐精力倍增。和明瑰有关的东西,可都是钱啊!
公关部的老伙计此时已经摩拳擦掌,就等着微博系统恢复。
林秀还在睡,明瑰不忍吵醒他,先去洗漱,换好衣服后,便看见林秀坐在床上对着手机发呆。
她故意弄出了点声响,引得他抬头看她。
或许是第一夜同床共枕,即使什么没做,他的脸依然红了。
“在看什么?”她笑着问,坐在了他旁边,压下了一个小陷。
他不好意思地将手机界面给她看,说:“微博打不开了。”
他本来还想上广场翻翻明瑰的照片。
她意味深长地点头:“那肯定是ᴶˢᴳᴮᴮ发生了什么天大的事。”
诶?
他疑惑地看向她,却被她的无情铁手又揉捏了一把脸颊。
“快准备准备,要去片场了。”
到了片场之后,工作人员看他们的眼神也很奇怪,有匪夷所思的,有面露艳羡的,还有时不时发出怪笑的。
连导演都对他们热情了很多,总是夹在他们二人中间聊天。
林秀一脸迷茫,干脆心无旁骛,专心演戏。
最后的戏份是长宁和琴师之间的暧昧桥段,拍戏的顺序并不像剧情发展一样连贯,但是现在演这种片段,对他们来说得心应手。
他们在焚香时合奏,不经意的肢体接触让琴师心跳如擂,他们同床共枕,她为他拭去梦魇时的冷汗。
她对镜梳妆,琴师触摸着她的模样,小心翼翼为她描眉,戴簪。
就像是一对平常夫妻,忘了皇宫的纷扰。
长宁被清醒地麻痹在了温柔乡里,琴师飞蛾扑火,情愿入戏。
两人的进展简直不能太顺利,暧昧拉扯得刚刚好,几乎都是一遍过。仅仅一个上午,林秀的戏份就杀青了。
他去换了衣服,换完后待在了明瑰的化妆间,趁着她忙碌,又悄悄去她的超话收图。
微博终于维修好了,林秀看到了铺天盖地的双人照——是他们那张。
难道——
他心中有了猜测,期待地点开她的头像,一眼看到了互关,然后看到了置顶——一个时间为520的微博。
他喜悦得手忙脚乱,立马就想转发,手滑的那一刹那,他又连忙控制住了动作。
不行,要有仪式感。
他看了一眼时间,就先——浅浅得点了个赞。
明瑰通过化妆镜看到林秀乐不可支的样子,眉梢悄悄上扬。
傻乐。
正午十二点,工作室整理的辟谣贴正式发布,板上钉钉的报警回执放在了正中央,全是最近几年报的警,到今年才放出来,让人大跌眼镜。
下午十三点,陆光数十位前女友自爆,指认其无缝衔接,甚至出轨多人。
下午十三点十四分,林秀转发明瑰的告白微博,配图:一朵玫瑰。
紧接着,明瑰转发了工作室的辟谣帖,配文:家里有人,辟个谣。
这波恩爱秀死了一波吃瓜群众。
长宁剧组及时抓住这波热度,趁着剧组即将杀青,宣发了演员们的定妆照,顺便转发了二人的微博,走在了吃瓜的第一线。
导演赢麻了。
网络上风起云涌,拍了一天戏的明瑰此时正在车内,躺在林秀的膝盖上,被他按摩着太阳穴。
“我们现在是确定关系了吗?”他今天的心情一直很好,仿佛全是都冒着粉红泡泡。
如果不是条件限制,他怕是要把这头蓝毛,全染成粉的。
明瑰睁开眼,望向他的蓝眸,笑了:“你说呢?”
这天以后,林秀暂时放弃了演艺事业,他知道,明瑰不喜欢他碰别人,所以一直等着她把这部戏拍完。
他很乖,时常去她的剧组探班,有时候又在她的别墅打理家务,他的手中常常有着明瑰的必备用品,甚至差点取代了小助理的职位。
有时候他会回自己的小破屋给她煲一锅汤,但是也会在离开她的一小时内只觉给她打一通电话。
他很懂她,懂她的占有欲。
她的包里早就已经没有了烟,林秀不喜欢,她就戒了,她一直在试着为他改变。
她的包里全是他放进去的奶糖,甚至她的身边也渐渐多了一些鲨鱼配饰——那个家伙很喜欢织鲨鱼。
她会在睡前听到他的安眠曲。
明瑰觉得,如果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也挺好,他就像是一味带着甜的良药,把她之前的种种都悄无声息治好了。
她觉得自己都变得正常了,她甚至后悔,她就应该早点遇上他的,就应该早点表明心迹的,她错过了多少时间啊……
直到——
那一天,林秀忘了给她打电话。
她的电话铃是林秀录给她的一段音频,她等了一个小时三十秒,迟迟未响。
她的心跳得很慌,甚至慌得忘了自己就在戏中,她跑出了片场。
导演看着突然浑浑噩噩的她,拦也拦不住。
然后,音乐响起。
是那串熟悉又陌生的数字——不妙。
她接起了电话——
“明瑰,你该回来了。”
“别动他。”
作者有话说:
其实,林秀就是普普通通的小鲛人啊~
下章完结!
第94章
◎入海(完)◎
林秀拎着保温杯开门, 门前站着一个矮小的老人,他驮着背,拄着一根实木拐杖, 发皱的面部分辨不清是什么表情。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老人声音嘶哑,音调破损得像是凹凸不平的瓦砾:“我来找一个孩子。”
“您……来错了吧。”
林秀确信, 他在这个世界除了明瑰,并没有其他相熟的人。
老人的喉腔发出了一声怪笑, 如同破旧的老水车。他从兜里拿出了一部手机, 颤颤巍巍地递给了林秀,林秀以为是要让他帮忙, 便伸过头去看。
他瞥见了一道白光——
“噗嗤”,刀刃刺进了他的肚腹, 血液喷溅在老人面部的褶皱,一滴一滴地落在匕首上。手机的屏幕亮了,里面是林秀的照片。
是他!
老人直起身板, 手中的短匕又在他的肚腹里绞动了一周——匕首很冷。
他的眼睛茫然地瞪大, 他反握住老人的手,刀尖却被推得更深, 他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肠子正在被割裂。
刀柄没入了他的身体,老人用拐杖将他一推, 他倒在了地上。
保温杯从他的手中掉落,温热的鸡汤从里面洒了出来, 冒着热腾腾的气, 散着鲜美的香。
老人用拐杖在地上“笃笃”敲了两声,旁边走来两个彪形大汉, 一个手里拎着空空的行李箱。
他们看见地上的鸡汤, 嗅了嗅味道:“哟, 挺香,还真是可惜了。”
林秀颤抖地去够怀里的手机,他心心念念着明瑰,却被另一人踩住了手,踢飞了手机。
今天是怎么了……为什么…会遭到这种无妄之灾呢……
血液在流失,他的意识也逐渐淡薄。
一个人用肮脏的手拍了拍他的脸,留下了红色的五指印。
他语气猥琐:“哟,这小白脸,难怪大小姐这么喜欢,嘿嘿。”
“滚……”
一个滚字直接冒犯到了那个大汉,他登时怒目叫嚷:“怎么还有力气说话?看来还是要让本大爷补几刀!”
大汉暴力地抽起插在林秀腰际的匕首,狠狠地划向了那张白皙俊秀的脸。
刀痕从额头,越过他空洞的瞳孔,划到鼻梁,再到苍白的脸颊,丝丝血液从白色的伤口缓缓渗出,就像是破碎的精美陶瓷。
“该收拾了。”老人在身后说。
……
她回到了这个庄园。
庄园里的仆人早有准备,他们穿着一模一样的制服,挂着千篇一律的假笑,摆着一模一样的姿势,排成两列,将她围拢,将她引向了那扇门。
她每走一步,就有两个人鞠躬向她问好,无穷无尽,像是魔咒一样,让她觉得烦躁。
她走得很快,却又在即将迈进那厚重的大门时,放缓了脚步。
桌上放着两杯普洱茶,一个庞眉白发的男人虚弱地靠在椅子上,显然在等她。
他今年五十不到,看着却像是有七八十了。
庄园的管家立在他的身后,矮小得像是一条白毛老狗。
呵。
“老不死,你不是病危了吗?怎么还活着?”她坐在了他的面前,扯着冷笑,“我的人呢?”
他咳了咳,刻意忽视了她的挑衅,声音厚重而迟缓:“那个人,不适合你。”
“你先把人交出来。”
“他身份不明,我不放心。”
“真好笑。”她站了起来,弯腰逼视着他,“你怎么突然开始关心我了?”
而且林秀身份不明,关他什么事?
“明瑰。”老人虚弱地看向她,眼里有竟一丝温情,“你是我唯一的孩子。”
她很想对他的假惺惺嗤之以鼻,但是在林秀安危不明的情况下,她没时间和他打太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