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在心上人面前出丑了的,手足无措的纯情少年模样,如果不是这个血腥混乱的场景,丝毫看不出他十分钟之前神色癫狂,歇斯底里弑父时的模样。
他甚至不敢去牵宁小春伸到自己面前的手。
霍放的手都伸出去,碰到她了,又咬着牙硬生生收了回去,他把手背在身后,小声说:“太脏了,不想把姐姐的手弄脏。”
过了几秒,又觉得不甘心错过这种机会,他把手缩进袖子里,问她能不能牵着自己的手腕。
她没有拒绝。
霍放被她牵着走了几步,宁小春突然松开手,停住脚步,回头看他。
“怎......怎么了吗?”他有些紧张,她怎么皱着眉头,是不是自己舔嘴唇的动作太明显了,被她发现他在脑子里偷偷亲她了?
他向下望了一眼,有些不确定的想,还是她发现自己那里偷偷撑起的弧度了?明明这衣服大的像麻袋一样,一眼看过去很正常啊。
她发现他满脑子黄色废料了吗?
眼看着她离自己越来越近,霍放急的闭上眼睛大喊:“我不是故意的!”
“嗯?”宁小春有些不解,“什么不是故意的?”
霍放闻到她身上的香味,感觉到她靠近自己后很快起身,她好像在他身上放了什么东西。
他睁开一只眼睛,见她面色如常,才急急松了口气。
“没什么。”他解释道,低头的时候看见第二颗扣子那里别了一朵洁白的小花。
是她衣服口袋里的那朵小雏菊。
“送你的礼物。”她伸出手指,拨了一下他衣襟前那朵小花的花瓣,说:“祝贺我们成为一家人。”
霍放那点紧张顿时烟消云散,他只觉得她真好,还给自己带礼物,衬得他刚才那些不该有的的想法更加龌蹉不堪了。
回去的路上,他羞愧得不敢说话。
等到他们进门时,秦妩和一个他不认识的女人站在门边,那个女人拿着柚子叶在他身上扫来扫去。
“去去晦气。”那女人说。
霍放被佣人们带到浴室里去,等他焕然一新出来的时候,大家已经坐在餐桌前等着了,那个进门时见到的女人笑吟吟的招呼他:“快来坐,饿了吧。”
她旁边坐着的,是之前被关在地下室的那个人。
“我叫周连雪,他是方行烈。”
周连雪态度非常和善,方行烈则是沉着脸,表情淡淡,看他的眼神里满是估量。
除了这一男一女,秦妩和宁小春中间还摆着一张和餐桌齐平的高脚椅,上面摆着宁城的照片。
霍放注意到餐桌上摆放的花也换了,之前一直是百合,现在变成了一捧小雏菊。
秦妩双手合十,十指交叉抵着额头,念念有词:“感谢宁城,为我带来可爱又贴心的女儿,感谢霍放为我带来美味的肉,感谢小春为我带来有爱的一家人。”
“一家人?”霍放没忍住。
方行烈脸上的表情不自觉的扭曲了一下。
秦妩在那段喜感的餐前祷告之后,看着餐盘里被大厨精心烹调之后的肉,迫不及待的举起酒杯,在众人各异的表情里,快乐的高声说道:“cheers——!”
作者有话说:
终于可以放出我的对联了,嘎嘎嘎。
财迷霍韞领盒饭喜杀青
四变态终落秦家齐聚首
横批:秦妩开席
第72章 黑泥财阀玛丽苏
周连雪在饭桌上非常活跃, 不是语言上的那种,霍放发现她是个善于观察的人。
秦妩和他们分餐,使用单独的餐盘和刀叉, 她今天兴致不错, 喝起来一杯接一杯, 周连雪会总会在她手边的酒杯见底前帮她续上。
桌上几个人,但凡在哪道菜上多落了几次筷子, 下次眼神扫过之后, 下筷子之前,必定已经被周连雪用公筷夹到面前的菜碟上。
连初次见面的霍放也不例外,看起来很体贴。
他默不作声的把周连雪夹的那一堆拨到一边, 没再吃过她帮忙夹过的那几种菜。
她和方行烈应该认识很久了, 他没表现出对哪种食物的偏好, 但方行烈面前的肉已经堆成了小山。
方行烈没碰。
是有矛盾吗?霍放心想。
她夹出来的太多, 盘子里的肉已经不够,方行烈明显没吃饱,只能擦干净手上的油渍等着厨房那边现烤。
带着软骨的大块烤肉被他嚼得嘎嘣响, 等厨房送餐的中途时不时捏一下手指关节,这些声音就像餐刀划过餐盘时发出的刺挠声一样, 不大,但是让人恶心又不得不去在意。
霍放的眼皮跳了一下, 筷子放下的时候在瓷盘上发出重重的响声, 把那些令人不适的声音盖过去:“我吃饱了。”
方行烈按手指的动作顿了一下,意有所指的说:“你不喜欢?”
“早说就是了。”他看着霍放阴沉的脸, 皮笑肉不笑, 毫无诚意的说道:“抱歉啊, 年纪大了就喜欢听个响。”
说完他居然真的再没按了, 恰好厨房的人过来送餐,周连雪抢在他动作前,把最前面那块带着软骨的肉叉到他面前。
方行烈刚才还勾着的嘴角瞬间向下一掉:“周连雪,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啊呀抱歉抱歉。”她道歉时毫无诚意的样子,和刚才方行烈对待霍放时如出一辙:“看见阿烈吃饭的样子,手就不自觉的动了,以前你都不会拒绝的。”
见方行烈面无表情的盯着自己,周连雪秀美的脸上闪过一丝失落,肩膀不自觉的向后瑟缩,一副胆怯小白兔的样子。
秦妩脸色坨红,醉醺醺的说:“阿烈要有点绅士风度才行啊,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要学会互相体谅。”
她举起被周连雪殷勤续上的酒杯,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绕餐桌一圈,和每个人面前的杯子都碰了一下后,手肘撑在霍放肩上笑得表情乱飞:“敬我们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霍放:“呵呵。”
周连雪、方行烈:……
在周连雪的刻意体贴之下,这顿饭的时间被无限延长,除了宁小春表情自如,饭量和以前相比没什么变化之外,霍放只吃了几筷子不爱吃的菜,方行烈明显没吃饱,散桌的时候还在继续吸入。
周连雪基本没吃几口,秦妩已经喝趴在桌子上,眼睛半闭。
这种让人不适的无微不至,周连雪做的得心应手,表面上是展现对家人之间的关爱,实际却是变相的恶心人才对。
饭后宁小春给他们三个人做了简短的介绍之后,就让佣人带着秦妩一起上楼去了。
周连雪是今天早上来的,还没进门就被宁小春和秦妩的财力迷了眼,她们俩一走,就像只花蝴蝶一样穿行,说是要好好参观一下未来要住的地方。
霍放和方行烈相看两厌,他不喜欢方行烈看自己时那种打量货物的眼神,也讨厌他像个野蛮人一样用手抓着骨头啃肉的样子。
这种厌恶在得知他和宁小春住在同一层楼之后,达到了顶点。
而且这种情况不是今天才开始的,在霍放还在囚室里磨汤匙的时候,这个让人不爽的家伙就登堂入室了。
霍放不可置信,他怎么没死在地下室里?
方行烈倒是感觉良好,看到霍放那副因为自己而焦躁不安,又拿他没一点办法的样子,乐不可支,非常亲切的回答了他的问题:“你都没烂在牢里,我为什么要死?”
他嫉妒的快要变形,不自觉间又把心里话问了出来。
霍放下意识把手伸进口袋,想找他从监狱里带回来的纪念品——那个他磨了很久,杀完霍韫已经有些卷边的汤匙。
摸了个空后才想起来,刚才洗澡的时候连着那身带血的囚衣一起,已经被佣人处理掉了。
“找这个?”方行烈看他的表情,就知道霍放正强压着怒火在准备找家伙,他随手从旁边拿了把餐刀,放在手上掂了掂,手腕一个翻转,抬手就往霍放那张讨人厌的脸上掷。
银色餐刀带着破空声从霍放耳边擦过,刀尖在刷着艺术漆的墙面上砸出一个洞后,叮的一声落在地板上。
如果不是霍放躲得快,这一下烂的就不是墙壁,而是他的脸了。
他蹲下身把餐刀捡起来,两指夹着刀背,噗嗤一声笑了:“谢了。”
霍放上楼时,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方行烈,在他的注视下嘴唇微动,无声的说:今晚就用这个取你的狗命。
*
秦妩打着赤脚,抱着枕头无声下楼。
多亏了宁小春,在她中午彻底醉死过去之前,让佣人按着她,给秦妩强行灌了两杯醒酒茶,她醒来时才不至于头痛欲裂。
她推开宁小春的房门,借着窗帘缝隙漏进来的微光,爬上女儿的床。
宁小春背对着她,一股腻人的成熟甜香从身后漫到鼻尖,闻到这熟悉的香水味,她就知道是秦妩来了。
她睡眼惺忪的翻了个身,正好撞进秦妩的怀里:“不睡觉来这里干什么?”
秦妩把宁城的照片放在床头,在黑暗中看着女儿娇美的容貌,嗔怪道:“来看看我们宝贝女儿,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她让宁小春的脑袋枕在自己手臂上,像小时候哄她睡觉时那样,温柔地抚摸她的长发。
感受着宁小春身上传来的热意,秦妩忍不住想起宁城刚去世时的那段时间。
宁城是秦妩的精神支柱,那时候她整天张惶失措,沉浸在失去此生所爱的痛苦里,顾不上照顾年幼的女儿。
她和宁城是商业联姻,到了宁家和秦家这个阶层,如果想着强强联合,再上一层楼,结婚时的人选,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总归是在那几家里面打转。
宁城的风评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好,性格温柔,长相英俊,各个方面都无可挑剔,和少女时代就灰扑扑,没有什么特点,整天游魂一样只知道玩男人的秦妩相比,他就是天上遥不可及的星。
就是这样一颗星星,在秦妩虚无彷徨,找不到人生的方向时,坠落在她掌心。
他们的婚礼耗资甚巨,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世纪婚礼。
新婚之夜时,秦妩曾问过宁城,为什么会选择除了钱一无所有的自己。
在他接触的那些人中,她的样貌不是最漂亮的,精神世界也像荒漠一样,十分贫瘠,说不出什么有趣的话。
宁城哈哈大笑,他捂着肚子擦掉溢出来的眼泪,问她:“除了钱一无所有,这还不够吗?”
“开玩笑的。”在秦妩的怒瞪下,他擦干眼泪,一本正经的说道:“因为阿妩需要我,所以我就来了。”
那种明明站在人堆里,却又游离在所有人之外的孤独感,以及明明躺在金山上,却对自己没有自信,看起来就敏感又阴郁的样子,在灯火辉煌的宴会里实在是太显眼了。
最令他感兴趣的是,秦妩稀薄的道德感,这让宁城忍不住想把她捡回来,他开始期待在自己的打磨下,秦妩会变成什么模样。
最初知道宁城有吃人的爱好时,看着桌上那盘血淋淋的肉,秦妩只是皱了皱眉头,在他的一口接一口中,好奇的问他:“好吃么。”
甚至不需要心理建设,和宁城想象中的再三邀请之后,她才会简单尝试,仅仅在宁城模棱两可的回答中,她就伸出叉子,在宁城猝不及防的眼神中,平淡的迈出了这一步。
“也就……还行吧。”秦妩反应平平。
对于宁城的饮食偏好,她从不反对,在宁城邀请她也尝一尝的时候,秦妩也不抗拒。
从那天的第一口之后,宁城就改掉了自己只吃同一个部位的习惯,经常会换一些口感不同的部位,直到试出秦妩最喜欢的类别是脸颊肉,夫妻俩的菜单才逐渐固定。
他也不是每天都吃的,从他和秦妩结婚,到发展出共同的饮食习惯,再到固定餐单,花了三年之久。
除了这点特殊的爱好,宁城温文有礼,博闻强识,从各个方面影响着秦妩,在宁小春出生之际,在秦妩身上已经找不到一丝过去的影子,在亲密无间的夫妻相处中她被丈夫同化了,就像他在世间的另一个/分/身。
她断掉了婚前那些乱七八糟的男女关系,习惯在午后陪在丈夫身边,和他一起读书,又或是一起挂着相机,记录下每一个值得纪念的瞬间。
他们在北境的山上有一座温馨的小木屋,秋冬交际之时,她会陪着宁城进山打猎,他们会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
秦妩从对/枪/支的型号一无所知,到成为一个还不错的猎手,那座山林里的每一片落叶都见证着秦妩的成长。
说宁城把秦妩的人格重新塑造了一遍也不为过。
直到女儿出生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宁城也是秦妩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是秦妩的唯一,这并不代表宁小春就受到了夫妻俩的忽视。
她是在父母全心全意的爱中长大的。
这种感情,不同于秦妩对宁城那种爱入骨髓,带着病态的依赖,相对来说更轻松简单。
宁小春五岁那年,宁城的身体开始出现问题,他告诉病床前的妻子,他已经无法为她带来身体上的欢愉,她可以去别人那里寻找这种快乐。
男人还是女人,都无所谓,只要她觉得高兴就好。
在这个问题上,从他们结婚之时他就是这么强调的,他只要秦妩的灵魂。
秦妩没有多说什么,更没有劝慰宁城,她只是像他说的那样顺从本心。
宁城死的时候秦妩还是崩溃了,她按照宁城期望的那样,把他身上最好吃的部位一口不剩的吞吃入腹。
他的骨架经过特殊处理之后陪伴在秦妩左右,但这并不能缓解秦妩心中与日俱增的焦虑与空虚。
她常常和男朋友玩到半夜之后,跑到宁小春的床上,神经质的盯着她和丈夫轮廓相似的面容,想下嘴去咬她。
丈夫的味道从曾经萦绕在鼻尖的各种味道,变成了缠在舌尖挥之不去的另一种滋味。
她开始不再满足于各种死刑犯的味道,秦妩觉得,那些社会渣滓吃起来,弥漫着一股让人作呕的垃圾的味道。
在秦妩又一次盯着宁小春直到天亮之后,她的食欲如同被风吹满的船帆,再也无法抑制。
天还将亮未亮的时候,她举起的刀尖已经戳进了时任男朋友的手臂,正当她要再进一步的时候,宁小春及时出现阻止了她。
宁城活着时,秦妩和宁小春是绑在他身上的两根丝线,每当他想要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时,她们就会将他狠狠勒住。
丈夫死后,年幼的宁小春主动握住了秦妩身上的缰绳,牢牢控制着她,无数次将她从悬崖边上拉回来。
比起传统意义上的母女关系,宁小春才是绝对控制着秦妩的那一方。
她就像一个冷漠又绝对理智的驯马师,懂得一味的勒住绳索不是长久之计,每隔几年她就会为秦妩精心挑选猎物,在秦妩思夫成狂彻底失控的时候,为她找来可以缓解她病症的解药。
——和宁城的某些部位极度相似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