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痛起来,他便开始后悔,后悔自己为何要选这条路,轻而易举放过她,甚至可以说是亲手搭桥送走她,仿佛是本港第一大慈善家。
他赤裸身体走出浴室,独自呆坐在床沿,却又开始责怪自己过度自信,以为这世上谁离开谁都照样生活,他陆震坤活到现在从不缺女人,何必费尽心思强留她?不如做个潇洒姿态,开开心心送她走。
但到现在他才意识到,她走后,他的心也随她一同走了。
胸腔皮肤完好无损,肋骨之下却空空荡荡。
如若承诺做器官捐献,待他呼吸停止,大脑宕机,医生打开他的胸腔四下寻找,必定要对助手发出惊呼,“怎么回事?此这人竟然没有心!”
此时他恨不能递上遗嘱,嘱托社会各界去剑桥替他找心,寻回心脏后,必有重谢。
他恨呀——
恨那位可恨且无情的自由鸟,只顾自己快活,从不肯回头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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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耶耶,快马加鞭奔向完结。
倒数计时五个数。
第140章 香江风月140
香江风月140
“丢你老母!什么叫能完全瞒著世界谁是痛者,其实我没有没有着你,活不出真生命?根本是狗屁不通!丢,世风日下,歌词都可以随便乱写,钱这么好赚?”他光着身体在床边大骂,立志要为世界所有失意男子做榜样,奋发图强绝不想她。
暗地里却将“黑马王子”拉入黑名单,恨他歌词选得太直白,刺伤自己这颗脆弱男儿心。
他一时间心潮起伏,既酸且苦,索性躺倒在床上,任由来去自如的山风吹干他那颗潮湿的心,也连同他潮湿的皮肤。
迷迷茫茫要睡,半梦半醒之间听见脚步声由远及近,这个点会有谁来登门造访?政治游戏刚刚开场,他比任何时候都敏感,当即吓得蹭一下坐起身,去摸床边枪械——
故此阮宝珠进来时,见到的便是一位皮肤紧绷、肌肉分明的裸男,持枪等待——
阮宝珠最先被吓得后退,之后回过神来认出是他,适才垂落双肩,满脸苦相地坐到床尾。
“你搞什么?进来不先敲门?有没有礼貌?”陆震坤一面埋怨,一面将自己关键部位藏进夏被里,紧紧遮住,枪收在腰间,一刻也不肯放松。
宝珠面色沉沉,脸上带着浓妆,显得她唇红面白,虽然刚出月子,身段依然好得挑不出瑕疵,穿深紫色紧身绷带裙、银色高跟鞋,绷带裙设计别出心裁,露出后腰一截白肉,摆明了写的是欲拒还迎,亦等你称赞她天生丽质好身体,这样穿着打扮,浑身上下也找不到一丝赘肉。
她一定是全港恢复得最完美的母亲,甚至不必减肥就可入选红港小姐。
可惜她抽烟,手指头上长年留有香烟余味,比陆震坤烟瘾都要足,在多数男人眼里,她不够乖。
“我做不下去……”她叼起烟,以肺深吸,享用过后,吐出长长一段烟雾,怅然道,“除了抽烟,我已经开始酗酒、失眠、发疯,Shopping时看见橱窗里的珠宝洋装,并不打算刷卡购买,更想伸手去偷…………再做下去,我预感自己很快精神失常,迟早被你送进疯人院,到时见不到禄仔,我更加生不如死…………”
她做这一行,出卖感情亦出卖身体,无论男女,到最后可全身而退的寥寥无几,要么是早早上吊吞药或是跳海坠楼,要么是红颜未老恩先断、皮肉衰败任人欺,总有年轻人冒出头,将她衬得一无是处,最终只能选一处阴暗角落发疯发狂,消失无踪。
死都没有一个好去处。
她抽烟时,右手已经开始不自觉发抖,“曾生能中意我多久?一个月?两个月?还是半年?谁会突然冒出来取代我?我夜夜失眠等辞退通知。”
陆震坤原本对许多事都没耐心,但见到宝珠当下脏污斑驳模样,又或是听完情歌格外伤感,他居然大发慈悲,轻声细语与宝珠谈心,“曾生身边最长期限是半年,你刚刚生完,曾生最中意你身上妈咪味道,他不会舍得马上换你,不如你趁这个时间好好赚一笔,为自己今后打算。当然,事成之后,我也不会亏待你。”
“阿坤,你不明白…………”她转过头来,瞳仁颤抖,仿佛刚刚得知地球将于几分几秒后爆炸,“我四十分钟前才从曾生的别墅里出来,我…………阿坤,我想呕,除非你次次打晕我,否则我真的……我真的做不下去…………”
兴许直到生完禄仔她才意识到自己是一拥有灵魂与自尊的人类女性,她的皮肉四肢都联通着她的心脏与血液,而不是芭比娃娃的塑胶表皮。
禄仔禄仔,她的血肉凝成的小小身体,香软可爱,懵懂无知,拥有这世间最美好纯净灵魂,不似昨夜那位垂暮老人,浑身散发着腐朽脏污恶臭——
昨夜在那间客厅一般大小的浴室内,她头一次认真看他。
一位描述为中年都算称赞的老男人,顶着光秃秃的脑袋,不看脸,脖颈处皮肤松松散散、层层叠叠如同一只沙皮狗,皮上还长着大大小小疣丝,如同一根根蛆虫一般向外伸展,争先恐后要破皮而出,寻找下一具肥沃新鲜的寄生体。
再往下,那垂落的乳房与肚皮毫无生气,旧得像一块烂棉絮,颜色苍白得仿佛一张揉皱的纸,活脱脱就是一团死肉。
丑,真丑。
臭,真臭。
她只差一点,便要捂住嘴呕出来。
“我做不下去,我想带禄仔走。”
“走?去哪?钱够不够用?物业怎么处理?到新地方有没有人帮忙?曾生会不会一气之下放出追杀令?这些你都不想?”陆震坤仍然无法理解女人,刚入曾生眼时,宝珠对他感激涕零,欢庆自己终于迎来新生活,如今突然厌倦,又发疯一样想逃。
然而事情哪有她想得那样简单?
曾生那类人,从来只有我负人,不可人负我,发起火来连他都要遭殃。
宝珠摇头、落泪、双肩颤抖,不听劝,“我要走,一定要走,就算为了禄仔…………”
“为了禄仔你更要留。”陆震坤突然懊丧起来,他几时成为电台情感热线主持人,每每遇到要逃跑的恋人,他都要放下身段劝对方留下,再忍一忍,“你放心,不会太久。”
“不会太久?”
“至多三个月,曾生不会再有闲心同你玩耍。”不得已泄露天机,话一出口他便后悔。
宝珠却听出弦外之音,“三个月?你怎么知道是三个月?”
“我猜的。”
宝珠激动地站起身,高跟鞋跺得咚咚响,指着陆震坤的脸尖声控诉,“你骗我!你休想再骗我!结婚就是你哄我上贼船,送给曾生更是你计划内,陆震坤,你没有心!你才是最坏那一个!你迟早要遭报应!”
他惨淡一笑,“恭喜你,诅咒应验,我已经遭到报应。”
“什么?”
“燕妮走了,她彻底抛弃我。”他松开手枪,身体向后,彻底瘫靠在床头,已经对命运安排放弃抵抗,“不要我的钱,也不要我这个人,连回头看一眼都不屑,好像我是一只破烂垃圾桶。”
“你……你居然……你居然肯放她走?”
“我也没想到,我竟然愿意成全她。”陆震坤仰面看着屋顶吊灯,无不落寞地感叹道,“也许我已被天父感化,改邪归正,慈悲为怀。”
宝珠惊讶,“你是不是吃错药?”说着就伸长手来探他额头温度,怀疑他高烧过度,头脑失灵。
“宝珠,你我都是失意人。”
宝珠却说:“我比你好,我至少还有禄仔。”
从生产之日起,禄仔就成为她的生命之光。
陆震坤双眼失神,决定不再对他的失恋伤心做任何掩藏,他长叹一口气,将自己摆放成一具破烂尸体,“宝珠,你作为旁观者,你能不能给我一个答案。”
“什么?”
“她……燕妮,她有没有爱过我?”
“哈哈哈哈哈哈!”宝珠沉默三秒,过后放声大笑,笑得直不起腰,笑到泪光闪烁才肯停,“阿坤,不不不,靓坤,你竟然也有这一天…………我做梦都没想到…………你竟然也有这一天,要不要我去花园里采一朵玫瑰,让你一片一片撕下来,猜她有没有真心爱过你?”
面对嘲笑,陆震坤不慎在意,他身与心都破碎,哪里在乎阮宝珠怎么看、怎么说,“你说……她抛弃我时,有没有一刻伤心难过?”
“陆震坤…………”
“我诚心诚意向她求婚,我愿意把全副身家都送她,但是她…………唔,宝珠,这世上竟然真的有我陆震坤追不到的女人…………真是怪事…………”
“陆震坤,燕妮更爱她自己。”宝珠总算平静下来,再度坐回原位,伸手抚摸着柔软细腻的绸缎被面,轻声喟叹,“我好羡慕她,好像生下来就懂事,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就算痛,也舍得,不为任何短暂的痛停下脚步。”
“痛?你是说她也会痛?痛也要走?是为我痛?”他急切地连珠炮一样发问。
宝珠看向他的眼神里充满怜悯,她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世间第一可怜人,她眼前这位“痴心人”才是,“我不知道,也许你该找机会与她面对面,亲自问一问。”
“我去问?”陆震坤满是迷茫地望向宝珠,内心居然爬满怯弱藤蔓,“我不敢…………我没胆问…………百分之九十九点九Par答案是否定,我何必去自取其辱?我要找女人,招手即来,并不是非她不可。”
他满头混沌,决定闭上眼睡一觉,一切等睡醒了再说,“你走吧,我还有事。”
“什么事?”宝珠问。
“做梦。”他企图在梦中修复自己那片被燕妮践踏的灵魂,
第141章 香江风月141
香江风月 141
然而他又哪能有什么好梦?无非是枪林弹雨,打打杀杀。
深睡眠勾出最深处恐惧,到此处情爱都靠边,他最怕的仍然是身败名裂,旧事成空。
另一边阮宝珠见他真的睡着,亦觉得兴趣缺缺,从前她真心想过要与他安安稳稳过下半生,没想到到头来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连梦都算不上。
他对任何人都是利用,唯独对燕妮——
所以这是他的报应,就让他的报应再来得猛烈些,她等着看呢。
离开时阮宝珠掐灭香烟,心中却有掐不灭的愤怒,她怨恨陆震坤,亦嫉妒燕妮,如若再想起曾生腐烂的身体更是反胃。
她唯有见到禄仔时才能感受人间真善美,一刹那原谅世间所有阴谋丑恶。
宝珠当下只剩一个念头,尽快回到禄仔身边去。
她走时天正下雨,山边空气亦燥热得让人烦闷。她启动汽车马达时正巧撞上天边轰隆隆闷雷声,两者齐齐在耳边相聚,轰得人后脑勺都发麻。
路边的树、天边的云都在等一场瓢泼大雨,用以洗刷这座城积攒许久的脏污,但不过想要使这座城焕然一新,却已是不可能之事。
除非头顶天幕都撕裂,换一片新天。
眨眼就到冬天。
剑桥不常下雪,今年却是例外。
燕妮穿黑色呢大衣,脖子上一条暗红色苏格兰羊绒围巾,戴一双黑色薄手套,提暗淡皮革包,独自走在雪后的康河边上,偶尔停下脚步,看一眼河上终日游玩恋爱的白天鹅,一只只好似情圣,亲身教学,何谓罗曼蒂克。
她最享受的时光,就是从宿舍到教室的这一截路,吃饱喝足,前路光明,生活单纯到令人发指,就连好友苏珊娜都总是一遍又一遍在她耳边抱怨,无聊,真是无聊,早知道圣三一学院如此无聊透顶,我变选择去美国读书,做一名暴发户学徒。
自燕妮落地伦敦那一日起,她脑海当中便从未出现过“无聊”两个字。美梦成真,逃出囚笼,她拥有的都是意外,每一日清晨都很不能感恩上帝,慈悲为怀,肯松一松手让她过上理想生活。
走到教室,门外便下起鹅毛大雪。
她今日必同学老师都来得早些,选择在窗边落座。
此处的窗总是一小格一小格的,将风景切割为大小相近的十几帧,原本爬满窗台的紫藤与三叶地锦也已经干枯冬眠,只剩下一条条褐色经脉,静待来年。
趁空闲,燕妮单手撑住下颌,透过窗呆呆向教室外看,对教室内的热闹显得心不在焉。
“喂!我一路在背后叫你,你怎么没听见?”苏珊娜是一位热情奔放的中国女士,长一张北方人面孔,对燕妮始终抱着不知何处长出来的自来熟,即便她两个是使用不同语系、沟通艰难的中国人。
燕妮吃了一惊,瞳孔不自觉放大,柔亮的眼睛里装满了苏珊娜的倒影。
苏珊娜坐到她身边,近乎痴迷地欣赏她的脸,“Christina,你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广东人。”
“多谢。”
“我印象中两广人都长得面黄肌瘦,眼睛小鼻子塌,但是你一点都不像,你是不是祖上从北方偷渡过去?”
“也许吧……穷人没有族谱,我也不知道祖上在哪里讨生活。”
“你太谦虚,凭你肯自己买下来书单中的所有参考书,不去借又不去跳蚤市场淘金,我就知道你一定与贫穷不沾边。”苏珊娜有着一双闪闪亮的眼睛,又大又圆,说起话来永远天真无邪,永远保留少女模样,让人无论如何不能对她生气,“并且,我妈说过,漂亮女孩永远不会过穷日子,自己不挣钱,也要会有人心甘情愿送钱上门买她美貌,唔,我当然不是说你,我只是说…………”
“没事,教授来了。”燕妮向外一指,女教授的驼色大衣落到脚踝,接近两米的身高,令她穿任何外套都风度翩翩,不输T台模特。
苏珊娜咕哝着嘴评价道:“我见她就怕。”
“为什么?”
“太严格,回答不出问题,好像要被戒尺打手心。”
燕妮对此微微一笑,她来此处读书简直如鱼得水,中国人适合念法律,尤其是Common Law。一个案件叠着另外一个案件,如同筑高楼,看似独立又相互关联,一旦找到规律,背诵起来自然是水到渠成,不费工夫,比她的鬼佬同学快出十倍。
只是苏珊娜始终认为法律枯燥无味,即便在世界法律殿堂圣三一学院,她仍然在琢磨换学校、换课程。
有钱人的人生就是如此,始终“有得选”,还要反过来为“有得选”烦恼。
放课后,苏珊娜与燕妮并肩走,踩在积雪覆盖的小路上,发出一阵接一阵的咯吱响,远处钟声不断,身边有人拾起雪球各开玩笑,冬鸟在枝头哭嚎,一切像是回到属于剑桥的童年时光。
苏珊娜忽然搀住燕妮手臂,亲亲热热与家乡人抱团取暖,“Christina,圣诞结束之后就是寒假,足足三周时间,你想去哪里过假期?”
“不知道。”燕妮对游玩毫无概念,她的生活在苏珊娜眼里简直是沉闷无聊的修女起居。
苏珊娜惊讶,“难道不去探亲访友?”
“不去,我一人在这里读书。”
“不打算买机票回红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