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喜事——李狂歌【完结+番外】
时间:2023-08-21 23:13:58

  想清楚来龙去脉以后,洪劲妮突然更不想起床了,她在床上扭成了蛆,恋恋不舍地掀开被子,叠放整齐,扯平床单,然后回楼上洗漱了。
  洪劲妮刷牙的时候想到了看过的一部电影《恋上你的床》,虽然情节已经记不清了,但是这个名字倒是很符合她此刻的心情。
  咕噜咕噜吐了一口水后,洪劲妮深深地叹了口气。
  她自己房间的地板已经干了,推开窗户,雨过天晴的空气沁人心脾,小暑将至,雨水赶走了城市的热浪,虽然是夏天但空气湿润而凉爽。
  远处不知是谁家在小院子里种的郁金香,粉橘色的花朵还沾着昨夜的雨水。
  洪劲妮突然来了穿衣灵感,找到一件橘色格子衬衫,配上复古牛仔裤,肩膀上披了一件糯粉色的开衫,把袖子在胸口处打了个结。整个人就像一枝盛放时活力满满的郁金香。
  此刻,白主厨正在做早饭,他的手机震了一下,是家庭群里赵彩霞女士发来的。
  “儿子,你啥时候走的?怎么不在家吃个早饭?”
  白暮晨这才想起来,昨晚走得匆忙,爸妈都睡了还没来得及和他们说。
  昨晚洪劲妮也问他——“你怎么回来了?”
  其实白暮晨也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当他在电话里听见洪劲妮带着哭腔的声音,就蓦地想到了七年前,医院顶楼那一次……
  如果当时的自己,假装没看见她落寞的背影,执意去参加见习手术的话,那么那场手术他也不会集中注意力。昨晚,如果自己假装听不见哭腔,不回来的话,那他也注定是无法入眠的。
  白暮晨炒菜的手加快了速度,锅里的菜被他翻炒的七上八下。
  当白暮晨这个人接触到强烈的感情时,他会倾向于迅速将其冷静化,分解掉,消灭了,藏起来。
  这种情绪的消化流程,是他在医学生期间锻炼出来的。
  当学生时代做动物实验时,很多同学吓得不敢动手。白暮晨虽然也充满恐惧,但他很快就把这份恐惧消解掉了,淡定地完成实验,却会在做完实验后把小动物埋起来,然后独自默默流泪。这种性格也让他适应了殡葬的工作,入殓时白暮晨非常淡定,但其实衣服里已经被汗水浸湿了。
  白暮晨的心里好像有一只跟他一样多愁善感的野兽,但人类的社会生活让他学会了给自己的心画地为牢,作茧自缚般地困住这只代表着本我的野兽。
  就算内心的情感已经波涛汹涌,但他也试图让自己看起来风平浪静。
  菜炒好了,白暮晨把昨夜的心情也消化掉了。
  这时,洪劲妮刚好下楼,见白暮晨在厨房忙碌,走过去问,“你昨晚休息的好吗?”
  “好啊。对了,我联系过装修师傅了,他说别墅顶是瓦盖的,所以需要找经验丰富的老师傅过来重铺瓦片,但是老师傅比较忙,让我们先等两天。”
  “啊?要等啊……”洪劲妮面露难色。
  “嗯,你就现住在我房间吧,等修好了你再回去住。”
  “哦。”
  洪劲妮心里乐开了花,但还是小心翼翼问道,“那你会不会不方便?”
  “两天而已,没什么不方便的。”
  白暮晨说完,抬头看了一眼洪劲妮,目光在她身上打量一圈,然后没忍住扑哧一笑。
  “你笑什么?”
  白暮晨憋着笑道,“你今天这身衣服特别像咱们的早餐。”
  洪劲妮低头一看,盘子里正是西红柿炒鸡蛋!
  她无语地拔高音量,“哪里像了?鸡蛋是黄,我是橘,西红柿是红,我是粉!”
  “可是色系差不多啊。”
  “差很多呢!白暮晨,你赶紧去看看眼科吧!”
  洪劲妮扫了一眼白暮晨,突然得逞似的嘲笑道,“还说我呢,你也不看看你,炮轰的脑袋,雷劈的缝,后脑勺还有一根头发支楞巴翘,大早上 COS 天线宝宝啊?”
  洪劲妮说完,气鼓鼓地坐下来,拼命干饭,两颊溜鼓,一嚼一动,活像只炸毛的小松鼠。
  白暮晨见她这副模样,再想到她刚刚的话忍不住更想笑了。他忽然觉得这种场景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半刻又想不起来。
  其实,白暮晨昨晚怕打扰洪劲妮休息,没吹头发就睡了,所以今早起来发型就略显凌乱。
  他揉了揉脑后的那一簇呆毛,不好意思道,“是我不好,我不该对你评头论足。”
  洪劲妮腮帮子一停,诧异地看向白暮晨,心想,这家伙还会道歉?果然是我看中的男人!
  她努力咽下嘴里的东西,说道,“我穿什么衣服,那是我的心情,如果别人对我的穿搭指指点点,就等于毁了我这一天的好心情。”
  “那我罪过大了。”白暮晨抿着唇,装可怜。
  “哼!拖出去,斩了吧!”洪劲妮说着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白暮晨配合地求饶,两个人嘻嘻哈哈的吃完了早饭。
  早饭后,二人散步般地往摆渡人走着,边走边闲聊。
  “你今天做什么呀?”洪劲妮问道。
  “我们的工作都是随机事件,不会有预定好的。”
  洪劲妮想了想,“也是。”
  “你呢?”白暮晨微微侧头问道。
  “我今天要跟段一帆岑茜夫妇,聊一聊他们婚礼的设计风格。”
  她的目光倏地瞥见白暮晨半袖 T 恤袖管处露出的肌肤,右臂的伤疤毫无遮挡地暴露着,与周围白净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白暮晨注意到洪劲妮的视线,无所谓地笑笑,“没办法,夏天到了,疤痕就挡不住了。”
  “你会介意吗?我指的是,别人的视线……”
  白暮晨耸耸肩,“我无所谓,但是可能会吓到别人吧?工作的时候还好,我们都穿着黑色长袖制服。”
  洪劲妮突然一把抓过白暮晨的右臂,瞪大眼睛死死盯着这块疤痕,然后松开手道,“我看完了,米字型的,紫褐色,记住了。以后不会再盯着你的伤疤看了。”
  白暮晨的嘴角擎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开玩笑道,“你用不用拍下来?”
  “好主意啊!”
  洪劲妮狡黠一笑,随后淡淡道,“我倒是拍过我自己的疤痕,但是拍下来总会失真,还是肉眼看的时候比较触动。啊~我好厉害,身上有这么大一个口子竟然还活着……想想都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要不是开刀的位置在胸口,我肯定要天天把它露出来,让所有人都看见,因为这是我努力活着的勋章!”
  洪劲妮的话让白暮晨今早消化好的情绪又掀起了波澜,他心里的那只野兽好像进入了暴躁期,总想着要破笼而出。
  为了防止野兽暴走,他又进入了冷静、分解、消灭、藏起的一贯流程。
  就在这时,别墅小巷子里飞驰而来一辆送外卖的摩托车。
  其实摩托车离洪劲妮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是白暮晨下意识地拉住她的手腕,把她扯到了自己的内侧。
  摩托车路过二人的时候,白暮晨才反应过来松开了手。
  洪劲妮扭了扭手腕,看着白暮晨道,“你可真有危机意识!”
  白暮晨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关心又越界了。他们就以这样的位置关系,走到了摆渡人公司。
  两个人在门口分开,各自走向了自己的办公室。
  爱妮工作室里,段一帆跟岑茜对于婚礼的风格,他们倾向于户外,但又觉得草坪过于正式。
  岑茜兴奋地说道,“我希望每一个来参加婚礼的人,都像来玩儿一样,而不是循规蹈矩的那种。我的朋友们也基本上都是手艺人,习惯席地而坐,都是很随性的风格!”
  “还有,我希望我们的婚礼有一种回归大自然的感觉。”
  洪劲妮想了想岑茜的话,问道,“那露营婚礼怎么样?”
  段一帆跟岑茜都愣住了,两人都没听说过还有这种风格。
  洪劲妮解释道,“露营婚礼是最近比较流行的一种风格,但是很多家长可能会无法接受,如果单纯是年轻人的话,这种风格非常好玩!婚礼场地有帐篷、野餐桌,有露天电影幕布,有各类户外小游戏!”
  “这个好!我喜欢!我爸妈比我还能人来疯,他们肯定同意。”岑茜开心道。
  但段一帆有些顾虑,“那酒店的场地可以吗?”
  “这个你不用担心。”
  洪劲妮补充道,“庄园花府酒店连着东山景区,中间的小树林是很有名的帐篷营地。这个季节,那里一定美呆了!”
  方案敲定以后,洪劲妮出门去送段一帆和岑茜。
  岑茜上车后,段一帆回身看着洪劲妮笑道,“妮子,多谢你了!”
  “一帆,我们之间,客气什么。对了,你和岑茜说你要回去的事情了吗?”
  段一帆点点头,“说了,她要陪我一起回去。我正在跟台里商量,看看能不能沟通当地的电视台,最好是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
  洪劲妮忍不住给他竖起大拇指,“可以啊,你要从民生新闻记者变成调查记者了!”
  “能做一点是一点吧!”
  段一帆顿了顿,“妮子,多亏了你,不然我也找不到这样一个方式跟自己和解……”
  洪劲妮笑了,“就算没有我,你也会找到自己的方式的。毕竟,你可是咱们战友团的段一帆啊!”
51 不能因为害怕离别就拒绝相遇,不要因为害怕结束而拒绝开始。
  洪劲妮送完段一帆和岑茜回来时,却发现一楼大厅里站着一个泪眼婆娑的女孩,一旁的白暮晨面露难色,朴松灵正在安抚她。
  “你们真的不能帮帮我吗?”女孩哭诉道。
  “真不好意思,妹子。我们不是做宠物殡葬的,我们这是给人做殡葬的,不是我们不想帮你,主要是我们没这方面经验啊!”
  “可是……呜呜呜……鳌拜它也是我的家人啊……”
  最后朴松灵连哄再劝,终于送走了这个女孩。
  洪劲妮好奇地走过去,问白暮晨,“怎么了?”
  白暮晨答道,“一个小姑娘她家的猫去世了,想让我们给它做个殡葬仪式。”
  “你们为什么不答应她?”
  白暮晨轻叹口气,“我们是摆渡人,并不做动物殡葬的。”
  洪劲妮觉得这个理由无法说服,“可是猫咪对她来说也是一个家人啊!”
  “话是这样说……”
  白暮晨犹豫道,“但是临川市目前还没有做宠物殡葬的,需要什么东西我们也不清楚,而且流程应该也很不一样……”
  “所以,你拒绝的理由不是因为你不想做,而是因为你不知道该怎么做?”
  白暮晨点点头。
  洪劲妮突然眼神一亮,“白暮晨,你现在有空吗?”
  “有空,怎么了?”白暮晨有点疑惑。
  洪劲妮扬了扬下巴,“那你跟我去个地方。”
  临川市东山公园离洪劲妮的家很近,所以开车要好久才到这里。
  洪劲妮一进公园,就轻车熟路地走到湖边树荫下的长椅边,坐了下来。
  白暮晨坐到她身边,不解地问,“你带我来这做什么?”
  “嗯……我之前也养过宠物,它是这个公园里的一只流浪狗。”
  洪劲妮回忆道,“它很小,没有狗妈妈照顾它,所以我经常买火腿肠喂它。直到有一天下了大雨,我放学回来后,特别担心它会不会被雨淋湿。我就打伞来了公园,找啊找啊,终于在一棵树下面找到了它,它冻得瑟瑟发抖,毛被雨水粘在了一起,一副小可怜的模样,我就把它抱起来,带回了家……”
  “那个时候,我母亲刚刚去世,这只小狗跟我一样也没有妈妈,所以我觉得它就像我一样。”
  洪劲妮挤出一丝笑容,继续道,“带回家里以后,我爸拿我没辙,就让我养了。但这只狗因为长期流浪特别怕人,连遛弯都必须要回到这个公园。我想跟它亲近的时候,它会嘤嘤的直叫,后来终于跟它混熟了,就不再害怕我了。我每次回家的时候,它都会叼着拖鞋跑过来,然后在我面前倒下把肚皮露出来,一定要让我摸摸。不摸还不行呢!”
  讲到这里,洪劲妮的眼眶微微红了,“有一天,我回来的时候发现它没有跑过来迎接我,它蔫蔫的好像生病了。当我和我爸把它带到宠物医院的时候,它已经不行了……但它临去世的时候,还把肚皮露给我,让我摸摸它……”
  洪劲妮说到这里,眼泪已经顺着她的脸颊流了下来,欲滴未落。
  白暮晨想安慰但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转移话题,问她,“你的狗叫什么名字?”
  洪劲妮噙满眼泪,扭头答道,“它叫小哈喇子。”
  悲伤的情绪一下子被这个搞笑的名字破坏了。
  白暮晨努力憋着笑,脸都快要扭曲了,“还是个日本名呢!”
  洪劲妮吼道,“白暮晨!你歧视小狗!”
  此等重罪白暮晨可不敢冒认,拼命摇头。
  “你不能因为人家起了一个土气的名字,你就否定它的可爱!”
  “没有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
  “它每此看见我都摇着尾巴,流着口水跑过来,亲它的时候也会被舔的一脸口水,所以才叫这个名字。”
  “真是个好名字……”白暮晨违心地答道。
  洪劲妮把手摸向了二人之间,长椅的木板上,“你看到这个爪印了吗?”
  白暮晨这才注意到,原来在这把长椅的木板上印着一个小小的狗爪印。
  洪劲妮抚摸着爪印,“这个就是小哈喇子留下来的,当时公园正在给长椅翻新刷漆,我带它遛弯的时候,它一下子扑上来,就留下了这个意外的爪印。当时回到家里,它还被我骂了一顿。但是它去世以后,我想念它的时候,就会来这里坐一会儿,摸摸这个爪印,因为这是它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痕迹了……”
  说到这里,洪劲妮的眼眶又红了,“宠物跟人不一样,它不会留下什么东西来让你怀念它。当时决定养小哈喇子的时候,我爸爸对我说,女儿,你要想清楚,一旦养它就是亲手埋下了一颗悲伤的种子,因为它只能陪你走一小段旅程。但是我当时非常坚定的表示,就算是一小段路我也想陪它走完,不能因为害怕离别就拒绝相遇,不要因为害怕结束而拒绝开始。”
  洪劲妮说完,看向了白暮晨。
  “决定养宠物的人,大部分都是善良和勇敢的,若是能留下这么一件关于宠物的东西,当它们去世的时候,主人都会稍有慰藉的。白暮晨,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你的职业是在做什么吗?”
  “救心。”白暮晨干脆地答道。
  “没错,不管去世的是人还是宠物,它都跟人经历了一段情感,编织了一段难忘的回忆。所以我希望你能够重新考虑一下,接受那个女孩的委托。其实,怎样的流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给她一个仪式,让她去和自己的宠物好好告别。”
  白暮晨听到这里,蓦地心头一颤,“你把我带到这么远,讲这个故事,就是为了让我接受刚才那个女孩的委托?”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