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儿养条狗都养熟了,你们这对母女却比白眼狼还白眼狼。行!不是要活埋吗?老太太我才不怕,只有活人才怕死,老太太我,死了。”
先前吃一吓的胡九,这会儿又无端觉得这底下的鬼婆婆并不可怕,到象个有点小可爱的平常小老太太,很好玩。
她觉得好玩,刘玉兰可一点儿也不觉得,那干巴但还算半个人的她,尖声道:
“死老太婆,你是不怕,可我怕!我可不想死,而且你儿子身上的蛊虫我已经引到我身上,什么时候还回那个恶妇?
别忘了,你可答应过不会害死我,还会让我风光出嫁的,办不到,你可连鬼也别想做了。”
“放心,放心,记着呢!”
白骨不耐烦的甩了一下头,很是不屑的嘀咕:
“白眼狼就是白眼狼,对它再好也白搭。”
而后白骨又复生血肉,刘玉兰依旧黑瘦,但一条黑影却蛇似的蜿蜒而出,往另一院落去。
东院是刘进文的居所,他与张氏分房已久,又忽然少见外人,服侍的也仅聋哑男仆,到让外者多有疑猜。
不过张氏强悍,旁人也不便插手人家夫妻事,到是少有风言。
球球和胡九这俩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居然也随黑影进了东院,依旧趴在房上看热闹。
黑影进房后,融入桌下阴影里,房里张轮椅上刘进文正由聋哑仆人服侍入眠,整个人呆呆木木,犹若人形木偶。
可等仆人灭灯离开后,原本呆沮的刘进文立刻睁开眼,神志清明,看向桌角,轻声细语:
“娘,不是告诉您别来了么?有那丫头的精气养着您,我才放心。万一被恶妇发现,她也不敢妄动。
如今您冒然来看我,被她发现,不知又会生出什么歹计对付您,快走吧,别来了。等我有法子收拾她后,再给您做法事超渡。
娘,儿子,对不起您……”
刘进文一行泪落,又忙拭去,他素性懦弱,才会事事听从张氏,结果却累及其母,甚至连为母收敛尽最后孝道也不能。
因此,他恨极了张氏,也恨极了自己,但,为母亲唯一,也是最后心愿,刘进文忍下了。
刘进文先前假做被张氏哄住,暗中挪移家产,在别地购房置产,并另娶妻房,生下儿女,如今儿女长成,他也是时候向张氏索命。
只一着不慎,被张氏下了蛊,若非其母相救,他下半生得做个活死人瘫床上。
所以,这对夫妻已然早是同床异梦,真论起来,各有各的难,又各有各的恶,这种纠葛,要真断个清楚,还是有些为难球球与胡九。
俩毛团子两眼晕成蚊香圈,小脑袋都要想破了,也想不明白个中因果何来,只能说一句:
你们人,好难懂!
两只鬼鬼祟祟的毛团看热闹,别人没发现,却没瞒过袁开山,好歹是玄门弟子,这点儿本事都没有,就该回去跪自家祖师爷了。
胡九的真身袁开山认不出,球球那肥嘟嘟的小模样可是极好认的,他向来又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便也跟着凑了一路。
这一看之下,袁开山再也忍不住,把婚书什么的整理好,往刘进文房里一丢,收拾包裹连夜遁走。
开玩笑!这种货色,心毒手狠不念恩,大爷才想娶回家坑自己!
袁开山跑了,张氏也没心情追,她把工钱一涨再涨,还是留不下人,眼看下人全走光了,就剩“瘫”着的刘进文,疯了的刘玉兰与自己,张氏的心悬在半天空,她也想走。
于是,张氏果断变卖尽产业,也不管刘进文与刘玉兰,收拾细软后,见天近黄昏却还没入夜,便独自赶车往娘家去。
张氏没发现,在她去刘玉兰房里,打包刘玉兰值钱的首饰细软时,与刘玉兰有半刻擦身而过,也在那时,刘玉兰指尖动了一下,一条小虫弹进张氏袖口,钻进她体内。
所以车行半道时,张氏便觉手脚麻木,还不及明白时已瘫软在车上。
老马轻喷响鼻,似不明白主人怎么停下了?但还是乖乖站在原地,只是马尾轻甩,似有不安。
“这下,刘家的家产,全是我的了!”
道旁树后,刘玉兰闪出身形来,此时的她除了脸色微白,已然衣发光洁容颜娇艳,哪里象个被附身的人?
第四十一章
刘玉兰与张氏,很难说这二人谁更让人生厌些,总之因果前缘,你起了因,便要承受果。
刘玉兰是张氏的果,那谁,又将是刘玉兰的果?
看似是一车富贵险中求,可丧了天良,损了人心后,谁又知道你会否是下一个张氏,或刘玉兰?
球球叼着它的小藤球,同胡九一起甩着尾巴蹲在树上看着这一切,一堆黄土掩其恶,一车狂奔向天淮,人心?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人心?
三爷不耐烦同人打交道,对自家的毛团儿却是极好,球球想游三峡,居然也就那么应了,特特包条船,就是专为游三峡。
只是,才经巫山,便出了事,江上人声鼎沸,却见随流而下七口红漆金描的青铜连锁棺就浮出水面,一时江上往来人船尽避,就见其在江中打着转浮着,玩。
是玩,象几个拉着手的顽童一般,在江心浮沉跃动,引得水中、岸上看热闹的人是越来越多。
胡九依旧丫鬟打扮,胸前搭着的两条麻花辫也被她抓在手里揉动,踮着脚尖,瞪大眼,也意图看出些什么来。
只是,胡九虽为灵狐天生,却没有一双可透三界的眼,自然是看不分明这些。
说来也怪,那七口红漆描金棺无论怎么乱蹦,却绝不往三爷这条小舟方向胡闹,而三爷也似没看见它们一般,依旧自斟自酌浑不在意。
唯有肥嘟嘟的球球却实在顽皮,不知它怎地小藤球往头上一丢,而后跃身后腿一蹬,小小五彩藤球便落入七口连棺的中间。
球球不仅不可惜自家的小藤球,还乱挥着小毛爪爪,嘴里“啊呜”连声的轻呜着,似乎在同小伙伴告别,或是商量什么一般。
那娇憨软萌的小模样,惹得胡九都忍不住,搂在怀里好一通撸毛,真是太招人了!
“小东西,你到大方,自家心爱的球球就这么送出去了,也不管旁人领不领情,到真是赤子之心,甚是难得。”
三爷轻笑出声,声若月下松间流过青石的清澈流泉,带着氤氲寒雾,让人不知其真:
“罢了,你既已惊了他们,他们也当得吾祭,便以酒三杯,助他们归程吧!”
三爷身形未动,持杯轻扬,三杯薄酒洒空,化为细雨濛濛,而后江上风起,船只尽避于岸,唯三爷一舟独飘于江,在风雨中随浪起伏犹若浮叶一般。
那控船舟子乃是位老人,面人尽是风霜之色,却能稳稳控舟,不被风雨左右。
事实上,那些风雨根本未曾及舟三丈方圆内,否则再是好手也控之不住。
旁人未见,那老船夫却清楚看见,那七口描金红棺上虚虚有七团人形白影,遥遥向三爷施礼后,方自回棺。
而后,那七口红棺便卷了那小藤球在中间,沉入江中不见。
“昔日道门七子,以身为祭设下护持,护此华夏血脉不绝,不知还能维持几时?若天下之人还是这般自掩耳目,苍生罹难之日,便不远了。”
三爷轻叹出声,叹若烟云随风而化,但愁思如缕,却不可断绝。
老船夫直将人送至蓉城,方才在停舟上岸那一刻伏首于三爷面前,他没有多言语,却将一根水晶烟管举起奉上:
“三爷,九龙棺现。”
“李家个个都沉得住气,爷也委实佩服得紧。
你在巫山时已知我是谁,却偏等至蓉城,才告诉我黄河九龙棺现,你不怕李天九一脚把你肠子给踹出来?”
三爷轻揉着怀里球球那软厚毛皮,桃花明眸中似有冰刃寒光,注定老舟子,笑得格外亲和,却又让人从心底觉出一丝丝的寒:
“或者,你根本不姓‘李’,不是李家人。让我想想,谁最不想让爷插手九龙棺的事?是倭寇!你是,倭人。”
“冥河洛三爷,果然名下无虚,可惜,你一样要死。”
老实巴交的老船夫,在这一刻由一只温顺的老绵羊变成头恶狼,对着三爷便冲了过去,他是倭国隐武士,潜于华夏已久。
为的,便是助力本国阴阳师,诛杀一切华夏可阻他们之人,三爷成名已久,乃是名单之上第一人。
但因三爷行踪飘忽不定,直至其老朽至此,方才遇到。
这老倭寇自负狂妄,居然没想过,他幼时奉令,至老才相逢三爷,他都老成枯木,为何三爷正在年少?
如此诡谲之处不明,还敢上前,这胆子也是,够肥!
胡九都懒得动爪子,指头勾了勾,迎头一道早天雷就将人劈成飞灰,拍拍不存在的尘埃,转头追上三爷而去。
“爷,您真的不担心黄河九龙棺的事吗?连我这异类都知道,九龙棺是蚩尤大人为天下华夏一脉,甘以身殉的法葬之地,爷真的不管?”
胡九尾随三爷身后,思之良久,还是问了出来,无他,她虽为异类,却也属华夏一脉。
拾阶而上,青石路滑,细雨如丝,山色空濛,道旁芙蓉红湿胭脂色,绿草丰茂碧翠深,三爷身着月白长衣的身影显得格外冷肃,与这温山软水的蓉城之景格格不入。
“咸阳李家,乃为九州巡守一脉,若九龙棺真现黄河,你以为姑苏的齐八爷还能在家呆得住?早被李家人劫往黄河了!
且,九渊乃忘川之主,黄河与忘川可是~,真有事,他还不得先来把爷给烦死,轮得上个倭人来惑乱人心吗?
小狐狸,修道修心,只要心别乱,一切危机都不会成为危机。”
三爷语声平静,象那无波古井,带着悠远的空寂与沉静,世间繁华,红尘百态,犹若一场众生大戏,喜怒悲欢之后,也终有曲终人散之时。
不知为何,一阵悲凉袭上心头,胡九以手抚心,看着那挺若修竹,秀似玉树的美好背影,眼中泪下,这一刻,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红尘炼心,果然得入红尘,方可心炼,才能超脱啊!
至蓉城,那蜀主的花蕊夫人是不能不去拜的,虽为女子,却节比猛士又怎不羞杀一众畏死须眉?
蓉城处处皆有芙蓉,花开似锦而一日三色,其中以孟家后园内的那株上百年的芙蓉花树为最,花色极艳而香气悠远,乃为芙蓉之王。
不过芙蓉这种花树,向来少有上百年岁的,它不似松柏,可以长青不败,能生百年,也不得不说孟家世传种花有方。
不过,真是如此么?
第四十二章
细雨如丝,天地织就濛濛雨幕,沾衣而润,附发晶莹,亦将那芙蓉颜色更添几分楚楚之姿,犹若美人睫羽带泪,煞是动人。
指似根玉,掌若软脂,三爷颜容昳丽,却不及他这双秀美修长宛若玉琢的双手更夺人。
天下男女许是会为各种理由挑剔三爷的容颜,却绝不会有一人否认这双手的美,并疯狂的想着这双手的主人是何等人物,能否被自家揽入怀中。
就算不能,只要可以看着这双手,也觉心中满足。
三爷可知众人心否?怕是知晓也会当足下浮尘,连看一眼的心也欠奉。
如今,这双美夺众眸的手,却在张九州勘舆图上画过,而后掐指推算,似有所扰。
胡九相随三爷日久,却也越来越不明白三爷举动背后的含义何在,到是球球虽小,却是天赋奇绝,已可意会,肥爪爪在勘舆图上一画而过,胡九方才恍然。
九州龙脉!三爷他,是在重定九州龙脉,意以龙脉之力,尽最大力量来抵消华夏众生的灭族大劫。
无心绝情?若再有人敢如此言说三爷,胡九定要拼上性命也给其个教训,三爷做的事,何人敢言看清?何者有德置喙?不过燕雀之流,何识鸾凤鲲鹏。
——凡夫岂知仙人志,闲语何敢论圣贤。
知晓三爷在怕大事,胡九便去关心“小事”。
那草木之花能得三、五载繁盛已是匠者用力,何况芙蓉之属向来娇贵,百年花开,便当真是实在的胜景。
孟府的主人据称乃是孟子的一百四十七代孙,名唤孟闲,字济世,乃莳花好手。
然,凡知花木者都知,芙蓉木纵待弄得再好,也不会有百龄草木,更不会花开锦繁,所以,要说孟府人没古怪,怕没人信。
可怪就怪在,纵是心存天大疑窦者,只要去往孟府一行,一见那似锦芙蓉,便立马尽释疑虑,
胡九是狐,但也自认无此惑迷人心之般,何况是人力?
所以,胡九对孟闲和孟府的芙蓉花,很是有兴趣,她到想看看是否这芙蓉花树是真的修成仙道,成了花仙,还是另有蹊跷。
孟闲是个大方的,为让众人都一赏他府中这株百龄芙蓉,愣是将自家宅子周围的房舍都买下扩建,独独隔出座芙蓉园来,不拘何者,不论昼夜皆有入内观花。
此举引来不少“风雅之士”著书立文大夸特夸,也引得不少年少男女暮夜入园,以观花为名做那文君相如之思。
这些人并不知,他们眼中的花前月下,情深意浓,在胡九一双破障之眼下,却是另一番景象。
年少男子得逢心上娇娥邀约,把臂同游,自然是心花怒放喜不自胜,又是腼腆又是欢喜,只觉心上之女无处不好,那身姿婀娜,纤丽无双堪比月中嫦娥。
然,在胡九眼中,却是个傻傻笨笨的小书生,正自以为风度翩翩,挺着胸膛向只正得仰天而歌的呆头小白鹅,一膛子甜言蜜语都说得七零八落不成句子,又是脸红又是结舌的,卖乖于一具白骨。
没错,那些青年男子携手把臂者,十有九成是在同具白骨温情脉脉,纵有一女乃是真人,也是匆匆扯着自家郎君色变而去。
不得不说,这世间女子对危险的预知要强过男儿太多,在这些个男子尚不知晓时,已有女儿家把自家心慕郎君给带离危险。
也因此,胡九眼中所见的怨灵,以男子为多,而那些呆头呆脑尚不知死的呆头鹅中,有许多含情“美娇娘”,乃是男子白骨所化,自然落在胡九眼中怪异又好笑。
胡九挑挑妩媚狭长的狐眼,纤纤柔荑轻抚过球球厚而软茸暖和的背毛,笑得狡黠而明艳:
“我说什么来着,这芙蓉园果然不对劲,这里再这么下去,都要鬼满为患了。
球球,你说,九姐姐该不该出手。”
“啊呜~!”
球球懒洋洋的斜了大狐狸一眼,人家是小孩子,不要把你大人做决定的事推到小孩子身上,很不地道好么。
胡九掩唇轻笑,声音清脆得象挂在檐下那串玉风铃发出的悦耳之音,让听到的人忽觉心神为之清明,在刹间将深陷迷障者惊到回魂。
人心虚妄,有入迷障深的,便有那入得浅的,一眼见得那如画娥眉变为森森白骨,两眼一翻被吓得去掉半条命者大有人在,更多的是沉迷其中,连这一时片刻清醒也不曾抓住,何其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