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摇着头,一脸被气到的表情,手抬起不客气地就在他背上拍了一掌,“你小子!我就说你那天怎么这么快就下来了,原来是偷懒啊!”
楼岩峰尴尬地挠头发,小声辩解,“那个不仔细看真的看不出来啊。”
谢宜修瞥了他们一眼,神色莫辩,“是不明显,可是别忘了你们是警察,你们的一个小疏忽就可能导致一些重要线索的流失,从而让凶手逍遥法外。”
小马和楼岩峰顿时都低下头不说话了。
这时苏羽已经查到了“晚间之声”主持人的资金往来情况,“老大,前段时间的确有个账户向他汇过巨款。”
“原来是这样,”王超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可我还有一个地方想不明白,霍哲为什么不在7年前一起杀了他们,而是在杀了江媛之后又离开了呢?”
宁朔把霍霍放到地上又关了开关,这才开口,“从江媛的尸体上看,她喉骨上的伤模糊杂乱,我觉得霍哲可能是失手杀人。”
王超皱眉,“好像也有这个可能,不过现在霍哲都死了,我们也无从得知了。”
“是失手杀人。霍哲是个骄傲的人,他即便要报仇也会像如今这样,将那些伤害过他的人踩在脚底下,从心理到身体,完完全全地报复,而不是在7年前,他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杀人,躲躲藏藏地做个杀人犯不是他的作风。
“哪怕是现在,他也从未想过退路,从杀人计划开始之时他就没想过能全身而退,所以才会在最后选择自杀。他要的从来都不只是杀了李明炜他们那么简单,而是昭之于众的报复。他要将所遭遇一切原原本本地在公众面前复制重演。
一时间,众人都失语无言,最终还是老刘摇着头叹息了一句:“可惜了。”
到了傍晚,工作基本结束。
老刘等人提出来和谢宜修一起去医院看浔音。
那天浔音摔下楼梯,脑部受到撞击,后来又情绪过于激动,自那日之后已经昏迷两天了。
浔音从一片空茫茫的梦境中醒来,眼前是白得刺眼的天花板,明亮的白炽灯光晃得眼睛发疼。床边围着很多人,一张张脸上都写满着惊喜。
谢宜修附身,轻声问:“浔音,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浔音茫然地看着他,只觉得这个男人清疏俊朗,好看得不像话,眉眼间甚是眼熟,她动了动嘴唇,很久没有说话,声音沙哑得厉害,“你是……谢宜修吗?”她疑惑地皱起眉,目光又看了眼其他人,“那你们又是谁?”
“我为什么会到这里?”
第29章 此生荒芜——霍哲番外
霍哲对这个世界的恨意来自7岁的一个夏天。
学校放了假,他每天都会早早地和爷爷到地里做农活,一天都见不到两面的爸爸一贯地泡在赌场酒铺里,妈妈则待在家里霸占着唯一的一把落地扇,嗑着瓜子看电视。
这个家就只有爷爷撑着,那时候祖孙两人在烈日下劳作,累了就坐在田埂上喝水聊天,他叽叽喳喳地说起学校的事情,爷爷安静地听着,眉眼弯弯地夸奖他:“我们阿哲真棒。”
那样辛苦的日子却是他这荒芜一生中最美好、最珍惜的记忆。彼时妈妈还未走,爸爸也还没有日后的荒唐,爷爷也还健朗。
……
噩梦降临的那一天,天气热得让人发昏。
带去地里的水已经喝完,他小跑回家装水,还没进屋就听见了吱呀晃动的床响,与此同时还伴随着女人的呻吟和男人的喘息。
他撩开屋子间的门帘,就看见两具白花花的肉体交缠在一起,房间里弥漫的气味恶心得让人想吐。
他没有尖叫,没有转身就跑,镇定得完全不像一个孩子,甚至还想起了时常能听到的风言风语:“老霍家的婆娘可不安分哩,那眼睛直勾勾的就知道勾引男人。”
“霍哲那个小家伙还不知道是谁的种呢!”
“也是霍根林没本事,就知道酗酒赌博的,我要是霍家媳妇也不愿意跟他过。”
屋子里的云雨渐渐停歇,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搂着妈妈,一只手不规矩地按在她胸前,紧接着那个男人说出口的话,却让他在炎炎夏日生生感到了一丝丝的寒意。
“玲子,你都准备好了不?过了今天我们可就能大大方方地在一起了。”
“当然准备好了,就等晚上了,你放心,那个臭男人没到半夜是不会回来的,等他发现我们都走得没影了。”
“哈哈,那钱呢,拿了多少?”
“都带了,你就放心吧。”
……
那一天,霍哲什么也没有说,照常和爷爷到傍晚回家,然后吃饭睡觉。只是在爷爷睡着后,他偷偷地爬起来,趴在老旧蒙尘的窗口望着远方。
半空中月色迷人,入了夜的小小山村里寂静无声,偶尔有几声虫鸣。
他看着妈妈背着行囊和那个男人在深深的夜色里渐行渐远,她没有丝毫留恋,挽着男人笑容满面,就这样头也不回地离开,仿佛这个家里没有她的丈夫,没有她十月怀胎的儿子。
夜里的温度偏低,可真正冷的却是他的心。
毫无意外,发现妈妈卷走全部家财跟人偷跑了,爸爸气急败坏地砸坏了屋子里所有的家具。
爷爷抱着他躲在角落里,脊背佝偻着,默默叹气。
之后几年,爸爸越发荒唐,每天都喝得醉熏熏的,一言不和就对他拳打脚踢。
霍哲最后一次看见爸爸是在一天傍晚,他喝得酒气熏天,又输光了身上的钱,骂骂咧咧地回了家,一看见他坐在小桌板上写作业,就大步上前一把撕了本子,“读什么书!你老子都快没钱吃饭了,哪有钱供你念书,明天就给我出去干活!”
他知道读书是唯一的出路,他不甘心像爸爸那样潦倒地在这个小村子里活一辈子。所以他一下子扑在幸存的书本上,怎么也不肯让开,爸爸的拳头如雨点般落下,疼得他咬破了嘴唇。
爷爷听见动静跑出来,不再年轻的身体挡在他面前,哀哀地劝爸爸:“孩子还小,不读书能干什么啊!”
“老东西,你给我让开,这个臭小子还不是哪个野男人的种呢,我今天就打死他,省得浪费钱给别人养孩子!”
那天傍晚霍哲最后的印象,就是爷爷拼命推了他出门,“快躲起来。”
爸爸的拳头在身后猛砸,硬生生将爷爷踹翻在地上,他年迈的身子蜷缩在一起,默默承受着。
那天他在草垛里躲了很久,直到半夜爷爷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出来寻他。而爸爸打完人就出门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听人说他因为打架闹事被人杀了,也有人说他赌钱发了大财逍遥享福去了。
不管情况如何,那个他叫爸爸的男人再也不曾出现,自此只有他和爷爷相依为命。
后来有一年,霍哲认识了同村的单君昊,那个满身都是戾气的小男孩,为了一口吃的从狼狗嘴里夺了食物,一路被追到小池塘才幸免于被咬。
也许是觉得同病相怜,也许是太久没有同龄的玩伴,他鬼使神差地就走到了单君昊面前,向他伸出了手,“起来吧。”
单君昊站在肮脏的淤泥里,黑白分明的眼睛错愕警惕地盯着他。
单君昊永远不会知道,从这一天开始,他的人生会围绕着霍哲直至终结。
在坞山埭,很多孩子都是念了小学就出去打工,村子里的人丝毫没有意识到知识的作用。
坎坷的童年让霍哲格外珍惜念书的机会,爷爷也不顾邻里的冷嘲热讽坚持要供养他念书。他的成绩比同级的孩子都要好,中考之后在所有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下,他迎来了录取通知书。
他考入了市第一中学,这个他做梦也不敢奢望的地方。
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了胡建军和李明炜。
第一中学里的孩子大多家境富裕,他们三个来自普通家庭的孩子自然容易走到一起。
胡建军性格懦弱,而李明炜则精明得多,但那双精光闪烁的眼睛里,总是浮动着嫉妒和掩藏不住的贪婪,低人一等的家世让他变得不像个孩子。
不过,他又何尝有过孩子的天真,在这个涉世不深的年纪里本该有的纯真懵懂,早就在7岁时已消失殆尽。他的心底隐藏着最黑暗的东西,只是从不曾示人罢了,爷爷要他活得快乐满足,那他就照着爷爷所想的去生活。
直至这个简单到近乎卑微的愿望,被一次背叛击得粉碎。
爷爷在大一将要结束的时候查出患有癌症,那时的他已经是学校里的名人,在外创业小有成绩。
为了爷爷的病,他四处寻访,终于了解到美国的一家医院对此病症的治疗很有效果,就在他准备转卖公司筹钱的时候,他的恋人、他的朋友却联手背叛了他。一年多的努力,日日夜夜的奋斗全部毁于一旦,爷爷的医药费也化为泡影。
那年的暑假他变得一无所有,回到湖城,看着病床上生命体征微弱的爷爷,他终于泣不成声。
那一晚,爷爷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他的事情,觉得自己是他的负担,趁所有人不注意亲手拔掉了氧气管。
第二天他醒来,等待他的只有爷爷冰冷的身体。
痛到极致是没有眼泪的,他一声也没哭,安安静静地爬上床躺在爷爷身边,就像小时候一样依偎着他。
那一刻,他知道心底压了数年的魔鬼,终于还是出来了。
江媛的死是个意外。
那一年,霍哲终于凑够了去美国的钱,在临行前夕决定回湖城一趟。
霍哲在奢华的酒店外看见江媛穿着精致昂贵的长裙,娇笑着依靠在一个几近四十的男人怀里,那样的笑他曾看见过无数次,他至今还能记得她温柔妩媚地说:“阿哲,你真好,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但是这个永远仅仅只持续了一个学期。他那样相信、那样努力,她却给了他最致命的一击。
如今不过两年,她就已经在甩了自己后,又甩了李明炜另觅高枝了吗?
她赴约而来见到他的那一刻,说什么了呢?好像什么也没说吧。
他只记得那张曾让他温暖、爱慕的脸上带着轻视和嘲弄,竟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甚至施舍般地拿出一叠钱甩在他脸上,语气里的厌恶毫不掩饰:“你以为我当初为什么才会和你在一起?不过是看着你有能力罢了。可惜啊,你现在什么都没有了,真是没用,不过一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子也值得你那般不管不顾,活该被我们钻了空子。这些钱你拿去吧,以后不要再出现了。”
这个女人陪他笑过陪他哭过,他说不清那是不是就是爱,但也的确把这一生的承诺都许给了她,可是到头来却是那样血淋淋的背叛。
这个女人,比李明炜、胡建军更让他仇恨,他等不及日后的报复,那个瞬间,他只想让她死。
江媛有的不过是她的美貌和身体,只要他一想到她那诱惑过、欺骗过自己的外表,就让他恨得几乎无法控制思维。
他在盛怒之下杀了她,毁了她的脸,也毁了她的身体。那是他第一次杀人,可是看见她惊恐绝望的眼神,他没有害怕、没有恐惧,只觉得有些愉快。
是的,从小到大,他一直就是个精神病态者,他一直很努力很用心地想要和常人一样,学会相信、学会爱,可是这些人永远剥夺了他的希望,是他们让他成为魔鬼。
江媛死了,还有李明炜和胡建军。可是他不急,他还有很多很多时间。
去美国势在必行,他所有的不幸皆来自于去无权无势,既然他们那样看不起他,那么他非要过得比所有人都好,总有一天他会站在顶端俯视,而他们不过是蝼蚁。
遇到那个男人,是在美国的第二个月。
霍哲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走投无路到只能睡桥洞。
那夜的月亮很圆,没有星星。
美国的夜空不见得比国内的美,在这里他生存得更加艰难,冷风呼呼地在桥洞里穿梭而过,他裹紧了身上单薄的夹克衫,默默啃着发干发硬的面包。
那个男人就如鬼魅一般悄然出现,首先入眼的是他锃亮的皮鞋,再往上是笔挺昂贵的西装,最后是一张冷酷的脸。
“你是霍哲?”他的声音如这寒夜里的风一般,“听说你在找人投资你?”
“你是谁?”霍哲抬起头冷冷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找你合作的人,”他的目光很淡,嘴角却缓缓浮起笑意,“我给你机会报仇,而你要为我做事。”
有了男人提供的资金,Future顺利成立,之后不过短短几年就一跃成为备受瞩目的大公司,可他却也为此沾满鲜血。
后来在一次次的杀人中,霍哲终于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臭名昭著的死亡团之首,之后的6·20惊天惨案的制造者。而他并不像外界猜测的那样凶神恶煞,也不似一个精神变态者,看起来反倒风姿卓越、儒雅迷人。
而他的真实身份……在美国数年,他事业有成,成功跻身硅谷,成为外界人人羡慕的CEO,他看似拥有了一切,却也失去了一切,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条路背后有多少淋漓的鲜血,他再也回不了头。那些在每个夜里纠缠他的噩梦,每每都要让他在惊醒之后自嘲一番:“原来你还不够变态啊。”
杀人计划终于能得到实行了,在那个男人的默许下,他离开美国踏上故土。临行前,男人给了他三个名字,让他注意他们的情况,有两个正是当年将男人逼入绝境的警务人员——谢宜修、宋景云。
还有一个是个女人。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湖城的博物馆,她穿着素色裙子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娴静淑雅。不待馆长介绍,他就在心底默默地念了一遍她的名字:叶浔音。
这是被那个男人注意到的人。
他憎恶像她这样貌美的女人,她们就像是美丽的毒蛇随时有可能反身咬你一口。
可是时间越久,他就越发觉得这个女人和别人都不一样,她美丽却不骄傲,家境优越却不高调,多少人对他趋之若鹜,可她偏偏拒绝:“我有喜欢的人了”
那一刻,他不禁有些生气,一个把脑袋都拴在裤腰带上的刑警有什么好,谢宜修迟早会被那个强大到不可匹敌的男人杀了的,喜欢他的人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杀人计划一步一步地进行着,受害者都是他精心挑选出来的,背叛朋友的李明炜和胡建军,善良慈爱依如当年爷爷的韩勇,荒唐混蛋的孙国弘,看尽世间冷暖孤苦无依的孩子,还有抛夫弃子的王姝……每一个人所代表的都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角色,同样,他也是在复制着自己的这一生。
当看到鲜血喷涌而出的时候,霍哲的心底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应,他麻木地看着他们痛苦、挣扎,仿佛只有这样,心底黑暗残暴的一面才能得到满足。
谢宜修、宋景云比霍哲想象的还要厉害,不过才杀了两个人他们就已经开始怀疑了。当然,也仅仅是怀疑而已,在没有结束这个计划之前,他又怎么会让警察来搅局呢。
但没有想到的是,单君昊竟然跟踪他,而且还偷看了他挑选的被害人资料,自以为是地要替他吸引警方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