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多梨【完结】
时间:2023-10-24 13:39:38

  林格跟随林誉之重新跨入大厦,乘地铁去地下三层的停车场,今日的林誉之不再开那辆白色库里南了,是一辆黑色的卡宴。林格不坐副驾驶,径直拉开后排的车门,双手抱臂,陷入车座。
  车辆缓缓启动,驰出停车场时,林誉之才说:“像今天这种事,你应该早点告诉我。”
  林格说:“好让你早点扮演从天而降的好哥哥?以满足你的拯救欲?”
  “少阴阳怪气,”林誉之说,“我是你哥。”
  林格“喔”一声:“真是好哥哥。”
  “不然呢?”林誉之说,“看着你被老男人欺负?”
  “倒也不用说这么难听,”林格若无其事,“他哪里老,也不过只比我爸小几岁而已。”
  “是啊,”林誉之说,“他儿子都比你年龄大。”
  林格低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喜欢熟男。”
  “这个的确熟,”林誉之说,“你是要结婚还是养老?再加上我们父母――一个家仨老人。早知你有这样癖好,就该介绍你去养老院工作。”
  林格说:“哪里比得上您啊,表面道貌岸然,背地里――。”
  林誉之从后视镜看她:“林格。”
  氤氲着警告。
  林格不说话,她看着自己的指甲,圆润漂亮,修剪得干干净净。她从不做美甲,因担心破坏直播商品的协调性,更偏好用那种美甲贴片,每次上播前几个小时贴好,下播后再卸掉。不同场景的直播间匹配不同的美甲贴片,保持一定的新鲜感。
  她早就忘记了是谁给她贴的第一幅甲片。
  林誉之将林格送回家时,龙娇还没睡,她傍晚的确包了饺子,是茄子肉末馅儿的,撒了一点点韭菜末进去。
  她穿着睡衣,脚步缓慢,张罗着给林格煮饺子吃,林誉之没留下,顺带着给龙娇带了些滋补的药材包,分装好了,是润肺的,要平时熬煮了慢慢地喝。
  临走前,龙娇叫住他,递给他手机――忘拿了。
  林誉之拿好手机,独自开车回家。
  他的住所是大平层,落地窗外一览无余的繁华城景。只是林誉之很少有闲情逸致去欣赏,这个地方对他而言和酒店无异,只是一个暂时的落脚点。
  做了医生后,林誉之饮酒的次数也少了,担心酒精会影响双手和思维。
  医生要保持绝对的冷静。
  林誉之喝了两杯苏打水,才低头拿手机――
  习惯性输入解锁密码后,陌生壁纸出现在眼前。
  林誉之意识到,这是林格的手机。
  林格和他一样,都没有给手机套壳子的习惯。两块儿手机一样的型号,又都是一模一样的黑色。龙娇不熟悉,多半是弄混了两人的手机,把林格误当作他的。
  他没有窥探人隐私的兴趣,刚放回桌上,林格就打来电话,她声音严厉,问林誉之,拿她手机做什么?
  “拿错了,”林誉之说,“明天还你。”
  林格警告他:“别搞这些小动作。”
  林誉之不咸不淡:“你为什么认定我会做这种事?”
  林格呼吸微微。
  “明天上午十点钟,”林誉之看腕上手表,“来医院找我拿手机。”
  啪。
  她把电话挂了。
  林誉之洗过澡,仍旧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半晌,闭上眼睛,用毛毯盖住自己身体。
  羊绒毛毯所锁住的温度总能令林誉之想到很多事情。
  年少时的轻狂,不可一世,傲慢无礼,自大自满。
  一种被人称为“私生子”的特殊型敏感,像一桶火药,稍有不慎,一触即燃。
  那是困扰他整个青春期的阴影。
  林誉之原本以为自己的父亲已经死了。
  而在妈妈路启藻被诊断出患有胰腺癌后,林誉之才得知原来生父尚在人世,对方已有家庭。
  他妈妈路启藻是未婚先孕,始终没有讲出孩子的父亲是谁,为此不惜和家庭决裂。路启藻独自生下他,又独自将他照顾到大。林誉之只知自己的爸爸姓林,在南方一个城市。其余的,再没有了。
  在路启藻的葬礼上,林臣儒风尘仆仆地赶来,带了一束极其洁白的茉莉花,随后又轻声告诉林誉之,说他是林誉之生父的朋友。生父已经和姥爷达成联系,让林臣儒接了林誉之去扬州住,参加高考。
  在此之前的林誉之没想过自己是“婚前私生子”。
  他骤然成了一个见不得光的人。
  这种傲慢与敏感的微妙拉扯令林誉之和林格在很长一段时间中都水火不容,而在这种激烈碰撞中又热切交融的点――
  还是要回归到最初的萌芽阶段。
  那时候,林臣儒还未入狱,还在外面开车,陪老板出席各种宴会场合。
  暑热的天气里,龙娇在下午打电话回来,哑着嗓子嘱托林誉之,客厅茶罐下面压着几十块钱,天气太热了,她今天要晚点回家,让林誉之拿这些钱去买些西瓜或者冷饮,和林格分着吃。
  她特殊叮嘱,记得督促林格完成作业,别让她偷懒贪睡。
  林誉之说好。
  林格一直有睡午觉的习惯,按照惯例,睡到下午两点便会醒来。林誉之看时间差不多,又想她大约是在床上看漫画书――
  他原本打算叫着林格一同去超市买零食。
  敲了三下门,隐约听到里面她在说话,林誉之推开没有上锁的门,毫无防备地看到在床上睡得四仰八叉的林格。
  她睡觉姿势古怪,唯一的睡裙也卷到肚脐之上,怀中抱着一个一米多长的小狐狸,把小狐狸紧紧夹在腿间,脸贴靠着小狐狸的脸蛋,梦呓般地哼哼了两声,犹如一个盛夏里刚从冰激淋机上接到的甜筒。
  林格背对着他,陷在未知的、对象不明的甜梦中。
  唯有湿润冰激淋融化,甜蜜滴入他干燥的双手。
第8章 浴缸 回忆杀
  意识到林誉之错拿了她的手机后,林格烦躁到凌晨四点才顺利入睡。
  梦中,往事清晰如潮。
  昔日的龙娇并不将林誉之视作骄傲的孩子,与之相反,还曾赶走过他。
  彼时林臣儒和龙娇两人工作忙碌不止,在同一个家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反而是林格和林誉之这俩“陌生的兄妹”。
  林誉之严重挑食,林格做菜也不会准备他那份,两人之间好似隔着无形的楚河汉界,河水不犯井水。
  只有父母在家时,两人才会在同一张饭桌上吃饭。
  林格曾以为她和林誉之将永远保持这种不冷不热的距离,做一对并不和睦的糟糕兄妹。
  她没想到,自己会无意间撞到林誉之换衣。
  看到林誉之身体这件事纯属意外。
  时间倒回2009年的扬州,琼花树荫浓。
  当时林格正热切地追更《黑塔利亚》。2009年,大家的版权意识约等于无,更不要提什么官方引入。
  《黑塔利亚》的更新频率十分稳定,周六,niconico开始更新生肉(纯日文,无翻译),等到周一或者周二,就能在土豆网或者优酷网上看到它的中文翻译版――是字幕组的无偿翻译。
  为了能第一时间看到动漫,林格在凌晨蹲着刷新。
  这一行为被龙娇发现后,后者当机立断砸家中唯一的电脑。
  那个电脑还是二手品,林臣儒老板家中淘汰下来的,品牌是方正,四四方方的白壳子显示屏,主机又笨又重,连着一团乱七八糟的线,需要宽带拨号上网,用户名是家中的座机号。
  电脑被砸,等《黑塔利亚》第二季更新时,林格只能偷偷求助于发小葛荣城,央求对方带她去家附近的黑网吧。
  俩人从穿开裆裤就一块儿玩,亲密得犹如同一个人的左手右手。
  林格一说,葛荣城就拍着胸膛同意。
  算着到了动漫该更新的时间,林格提前让葛荣城骑摩托车过来,送她去网吧,两块钱一小时的上网费,她看一集更新,再登陆开心农场收收菜,掐着时间下机,跟葛荣城一块儿回去。
  只有一天意外,时间已经超过十一点,她怕摩托车的声音惊醒爸爸,要葛荣城将车停在小区门口,她费力地下了车,还没喘口气,就看到坏掉的路灯下隐约有个人影。
  细细长长的,像个孤伶伶的鬼。
  林格抖抖地开了手电筒,抬手照一照,更怕了。
  白色强光照到那人脖颈上,露出清晰的喉结和青筋明显的脖颈。
  林誉之不需要伸手去遮挡矮人妹妹的手电筒光芒,他眯着眼看高大壮葛荣城和他轰鸣的摩托车,还有车上下来的妹妹。
  “什么表情?”林誉之垂眼看林格,“看见鬼了?”
  林格说:“看到你后,我真希望自己看到的是鬼。”
  葛荣城骑跨在摩托车上,懦懦地叫一声哥,火速开车跑路。
  车子轰鸣,汽油味道极大。
  因这肮脏尾气而不适的林誉之紧皱眉,伸手,示意林格过来。
  林格说:“干什么?”
  “我还能干什么?”林誉之说,“回家,几点了?”
  林格说:“你凭什么管我?”
  林誉之说:“凭我是你哥。”
  林格冷哼一声:“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哥哥,我不认。”
  “无论你认不认,我都要管你,”林誉之不为所动,他站在坏掉的路灯下,阴暗的光落了他一身,“我不想看你和小混混在一起,也不想看你住在地下室里,晒不到的太阳洗不完的衣服,我不想看你被不知哪里的野男人搞大肚子、蹒跚着找我说哥哥我错了。你叫我一声哥,我也有一点责任。”
  林格第一次听林誉之说这么长一串话,他普通话本就标准,现在字字清晰,林格呆愣过后,脸火辣辣地疼。
  她炸毛:“你在说什么屁话!”
  “回家,”林誉之重复,微笑,“你应该不想让爸知道你半夜在外厮混吧?”
  林格骂他:“你这人差窍!”
  (脑袋笨)
  林誉之无动于衷:“听不懂。”
  林格换词语:“卑鄙!下流!无耻!”
  这种程度的攻击无关痛痒,林誉之甚至高冷到吝啬视线。
  林格提心吊胆了两天,没等到林誉之“告密”,稍稍放心。她不敢再去网吧,只好反复看之前托朋友代购来的漫画来过瘾。
  重温到一半,发觉少了一本。
  再细细盘点一遍,缺少的漫画书何止一本,至少七八本书,皆凭空消失。
  当初林格不在家,那些书都是林臣儒和林誉之整理的。
  她不得不去林誉之的卧室。
  杂物间早就已经今非昔比。
  格局堪称天翻地覆,正对着门的位置,还有一扇玻璃门,推开出去就是一个不足四平米的小露台。现在那玻璃门侧已经放置了全新的家具,书架、书桌一应俱全,旁侧甚至还有一把吉他一柄萧。
  正中间的床还在,床品换了,一水的松石绿。靠近林格打开门的墙上,也做了一排的矮柜,放着一堆外文书籍,还有些专辑唱片。床尾的空间也被利用起来,是十分贴合的衣柜。
  林格翻遍了房间,也没找到那本遗失的漫画书。
  一路搜寻到外面的小露台,快步跑出,只看到几盆开得正好的月季花和郁郁葱葱的吊兰。
  也不知道林誉之哪里搞来的,之前这些废弃花盆里种的都是葱和蒜,还有林格养的蚯蚓。
  此时露台上除了多出来的花之外,就是一个防腐木的小圆桌和小凳子,没有其他东西。
  林格急得一头汗,转身,又吓一跳。
  穿着一身运动服的林誉之就站在三步远的位置。
  他的运动T恤很合身,微妙地隐约展露出他的上半身肌肉。林誉之肤色很均匀,平时又多穿宽松的T恤,以至于林格认为他是那种文弱的身材,哪里想到,在随意的衣服下,掩盖着肌肉线条漂亮的一具身体。
  运动衣胸膛处已经被汗水打湿,微微贴着,随着呼吸有着轻微的起伏,是很男性化的优秀身材,宽肩,窄腰,跑步运动导致的月几肉充血尚未消退,隐在阴影中,林格清晰地看到林誉之从大臂肌肉到小臂、手背上蜿蜒的青筋,鲜明地凸起,在他浅色的皮肤上并不狰狞,唯余性,感。
  一滴汗从他喉结处滑落。
  林誉之拿着雪白的毛巾擦拭着汗水,冷冷淡淡地看着她。
  他问:“来我房间做什么?”
  林格说:“拿我的书,你把我书藏哪里去了?”
  “什么书?”
  “之前就堆在墙角的,”林格说,“那么厚一摞呢,都是绝版的。”
  林誉之说:“刚住进来的那一晚下雨,窗子没关,打湿了一些。”
  林格说:“那些可都是我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买回来的!”
  林誉之说:“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买回来一堆盗版,我建议你去挂一下眼科的号。”
  林格怒目而视:“林誉之!”
  林誉之转过去,躬身,从书柜最里层搬出一个透明的塑料大箱子,靠近,递给林格:“都在这里,拿去。”
  林格凑过去看。
  还好,只有上面两三本被雨水稍稍打湿了封面,一点点微不可察的水痕,应该很快就能干。
  林格吃力地抱起,念念有词:“这可是我的精神食粮,人生方向。”
  她和林誉之离得已经很近了,也嗅不到他身上的汗液味,只有淡淡的香草和沉香,略略的苦涩,像深山雨后的古寺。
  林誉之顺手托她手中东西一把:“如果你人生方向的尽头是校园王子或□□混混,我建议你现在就去警察局。”
  林格说:“为什么?”
  林誉之说:“提前和警察培养出感情,今后你锒铛入狱,他们也能给你留个干净的牢房。”
  林格说:“哼,我平时看得都是些热血漫。”
  “如果你对热血漫的定义就是女主角早上叼个面包片跑去上课,那我对你的想法毫无疑义,”林誉之说,“人的确不能尝试和傻子讲道理。”
  林格恶狠狠地踩了林誉之一脚,压低声音:“滚。”
  她抱着东西就跑。
  走到门口,又顿住,她转身,用胳膊肘撞开门,问林誉之:“对了,我有本漫――”
  声音惊在喉间。
  林誉之脱掉上衣,只穿着一条黑色的短裤,他显然没想到林格会去而复返,在听到声音的瞬间,立刻拿打算换上的睡衣挡在胸口处。
  迟了一秒。
  林格仍旧清晰地看见他紧绷的腹部肌肉,未被太阳晒过的地方颜色更浅,最下层的肌肉表皮有蓬勃的青筋,似大树丰饶的根。
  她需要收回意识中的“并不狰狞”。
  这些血管有着强烈的攻击性,冲击力不亚于一只血腥的怪兽。
  林格后退一步,退出林誉之的房间,同时听到他严厉的斥责:“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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