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以为啥大事!”贝贝用手肘碰了碰余昼,支招,“他不抱你,你就主动抱他呗!他不亲你,你就主动亲他呗!”
“我不,我凭啥!”余昼嘴硬,心里细细体会好像也是个办法。
不是有句话叫「敌不动我动」来着?
俞青见余昼一副革命烈士誓不投降屈服的模样,给她出了另一个招,“现在天气这么冷,你就说你冷,他不就抱你了吗?”
“呵!”余昼冷笑一声,这方法她首先就用过了,对彦宵那个只会计算的工科脑袋行不通。
她还记得她在沙发上窝成一团,搔首弄姿的丑态,只换来彦宵的一句:只要风度不要温度,不冷才怪!
她当时一口老血涌上喉咙口,惺甜惺甜的。她回卧室,猛地摔门,打算反锁,心想:要是彦宵感冒了怎么办,她又要给他磨药,还要自己做饭,还是算了吧!
余昼带着打包好的麻辣烫回家,家里一片漆黑,她心想:不可能到这个点儿了,彦宵还没回家呀!
带着小小的心疑,摸索着正打算开灯,却突然被人抱住亲了一口,吓得她厉声尖叫起来:“哪个混蛋哪个混蛋!”
彦宵被拍得生疼,委屈巴巴开口:“是我!”
余昼打开灯,看到彦宵捂着右胳膊好像很疼的样子,她皱了皱鼻子,“谁,谁叫你……”
四个字磕磕巴巴了半天,也组织不好语言继续往下说,干脆推开彦宵红着脸进浴室冷静一下。余昼坐在马桶上,低头突然看到自己手上的麻辣烫,怔了一下,然后扯着嗓子喊:“老彦,这麻辣烫我带进厕所来了,你还要吗?”
“我媳妇儿费尽千辛万苦带回来的,当然要!”
余昼不好意思,嘀咕:也没有费尽千辛万苦吧!就是我们吃剩下的而已。
彦宵坐在沙发上给闫贝贝发微信:失败了,好像吓到她了。
贝贝疑惑,连发三个问号。
“就让你抱抱她亲亲她,怎么还吓住了?”
“你不是让我尽量浪漫一点吗?然后我就关上灯,嗯……”
后来,余昼知道,在彦同学那里,关灯做事就代表浪漫。果然是缺一根浪漫的筋。
第15章 015太阳
◎你好!我的余昼!◎
天气预报说的初雪终于在周五的傍晚下了一点边角料。
当时, 余昼正带着水饺在小区里遛弯,漫天突然飘舞起柳絮样的东西。
余昼怔怔地扬起脸望着天,发现那东西落在脸上凉沁沁的, 好舒服。她一个激灵:啊!是下雪了!
余昼第一时间想到正在回家路上的彦宵,她兴冲冲地给他打电话:“喂, 你到哪儿了?”
“两路口。”隔了两秒之后, 彦宵回道,与此同时还伴着几位少女的尖叫。
轻轨刚停靠在这个站台,鱼贯着下了一大批人,又等量上来了一大批。此刻的车厢就像是吞了大象的蛇。
彦宵往里挪了挪, 空间实在是太狭窄拥挤,他维持着接电话的手势不得舒展动弹,肩膀有些酸。
“彦宵, 你看外面。”
听到余昼带着小神秘的声音,彦宵很配合地朝着窗外看去。
一片漆黑。
他好笑,对余昼道:“现在进到地下了。”
第一场雪下的时间极短,就像是老天爷不小心弄出的一个bug, 五分钟内就被计算机大神修复了一般。
因风而起的柳絮就这样戛然而止,余昼还没晃过神来, 刚才在这极短的时间内, 她幻想了很多要和彦宵一起完成的事情。
据说初雪这天许愿是很灵的。
至于是据谁说的?有可能是余昼瞎编的!
总之, 这么多的愿望都还没来得及许下, 雪说停就停了, 盼了近一周的余昼不免有些失落。
轻轨从地底下穿出来之后, 手机的信号也恢复了畅通, 彦宵听到余昼很是惋惜的恹恹声音:“雪停了。”
他下意识望向窗外, 难怪, 刚才有三两个女学生在激动地叫嚷。
作为典型的南方人,看见一点小雪就疯狂魔怔得像是没见过世面一样,其实是很正常的。
相比而言,彦宵就显得不那么像一个正常的南方人。他回到家后,余昼调侃他:“你其实是个假南方人对吧!”
彦宵很理直气壮地回道:“我一大男人见到点儿小雪也要大惊大叫吗?”
“呵!”余昼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对他嗤之以鼻。
水饺从小狗窝里蹦出来,「汪汪汪」地吠着,好像也站在余昼这边,表达着它对雪的惊叹。余昼很满意地抚摸了他的小狗头,留了一手白绒绒的毛。
余昼由此受到启发,决定把她小说里的男主角定成北方人,女主是南方人,以达到促进南北方的思想文化情感甚至基因方面的交流融汇。
北方?北方的哪个城市呢?
余昼咬唇,盘腿坐在沙发上冥想。
彦宵挽了挽袖子,开始准备晚上的菜。由于时间有些晚了,他叫余昼:“帮我洗几个胡萝卜吧!”
胡萝卜富含丰富的维生素A,对视力很有帮助,却是余昼这个近视眼最讨厌的一种菜。
她唉声叹气的,控诉自己的不情愿:“啊,又吃胡萝卜啊!我都快成兔子了!”
“胡萝卜富含丰富的维生素,具有补肝明目,清热解毒的功效。”彦宵一边切着肉块,一边一本正经地对余昼进行说教,希望她能看在胡萝卜的这些优点上面慢慢开始接受它。
但是,一个人如果打从心眼里排斥对方,就算他优点再多也是很难喜欢上的。
余昼撇了撇嘴,放弃了说服彦宵不要做这道菜的念头,反正到时候她不夹不就行了?夹菜的机会都是掌控在自己手里的!吼吼!
洗着洗着,余昼脑里突然灵光一闪。胡,湖。不如,就定成湖南和湖北吧!
后来,彦宵嘲笑余昼没文化,敲她脑袋:湖北不是北方啊!
余昼窘,面子上气势却一点不肯丢,挣着小脸咬定:就是的!没看见人名字里带有一个北字吗?这名字是能乱起的!
名字不能乱起。
彦宵不做声,拧着眉头陷入了沉思。
余昼只当自己争论赢了,窃喜自己真是有一副好口才,抱着电脑心情愉悦地继续噼里啪啦打着字,嘴里轻轻哼起小曲儿。
可是突然变得安静的空气让余昼有些无所适从,她偷偷抬眼瞧彦宵,见他一脸严肃的神情,默默放下电脑,蹭到他身边,小心翼翼问:“你怎么了?”
彦宵看着她的眼睛,无缘无故眼神就变得悲凉可怜起来,弄得余昼一头雾水,傻傻地也看他的眼睛,一颗心悬到嗓子眼。
“小昼啊!”彦宵终于开口,顿了顿,用很困惑的语气道,“你说,我们是不是最好分居啊!”
余昼的心咯噔一跳,差点儿就从嗓子眼跳了出来,她想:还好我心大。
“为,为什么,突然?”余昼被吓得口齿不清起来,结结巴巴又委委屈屈道,小眼神哀怨可怜地望着彦宵。她胡乱猜测:难道是因为我冲撞了他,嫌我这个没文化的人丢脸,不愿意过日子了?
彦宵一本正经:“你看,你的名字里带有「昼」字,我名字里带有「宵」字,这是不是相悖的,这说明我俩不适合……”
余昼没等他说完,接连给了他两个大白眼。
“彦宵,你去当玄学大师吧!你去街口摆摊算八字吧!整些啥瞎名堂!”
她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卸下堵得严实的大石头:还好,还好不是因为讨厌我了。
余昼对于彦宵,其实总有一种莫名的自卑,就像她在自己小说序章中写到的那样,她觉得自己既不漂亮也不优秀,她非常不能理解当时那个光芒万丈的校草是怎么眼瞎看上自己的。
但她自己也说了,是彦宵当时眼瞎。一切,既然已有定论,彦宵也就懒得再做过多解释。
用一句那些年的非主流话语来概括就是:喜欢是说不出理由的。
后来余昼总结自己的婚姻经验,一点不感到羞耻地夸耀自己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女人,“我从来不刨根问底追问一件事情,那样会让老公觉得很烦。所以,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老公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我!不过,这一点不妨碍我们生活的甜蜜。就如郑板桥所说,难得糊涂!”
彦宵还真是被余昼这个小糊涂折服了,他坐在余昼的新书签售会第一排静静地看着她侃大山,在余昼向他投来紧张求助眼神的时候配合地点一点头,给她以鼓励。却在她看不见的时候,心底里默默吐槽:是的。你不刨根问底,你只是自己记性太差忘了罢了!
你忘了你喝醉酒的时候,反复剽窃《老鼠爱大米》的调子唱道:
老公老公我爱你,你为什么会爱我?能不能够告诉我!
你忘了我曾经告诉过你原因,被你当做垃圾放进回收箱里的C语言代码。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啊!原来余昼的计算机二级都是瞎过的啊!这简直是侮辱我的专业,我一定不能放过你!你还嘲笑我中二气息爆表,不以为意。
所以,我再也不想对你说第二遍了,怕伤你的自尊心。因为嫌弃你,渐渐爱上你。
printf(「Hello,my galaxy!\n」)
你好!我的余昼!
第16章 016太阳
◎你就不能直接说你喜欢我吗?◎
余昼最后还是没能逃脱吃胡萝卜的命运。彦宵异常热心地往她碗里夹了满满的胡萝卜块, 一个累一个的像是在堆小山一样。余昼瞪着彦宵,表情是味同嚼蜡的愁苦样。
饭后,彦宵背靠在椅子上很大爷地挥手遣余昼去洗碗。
余昼不想洗, 同样把背靠在椅子上,悠闲地晃悠着腿, 也是一副大爷架势。
彦宵看了她两眼, 余昼还是不动。
“天好冷啊!水好凉啊!”余昼举起小短手在彦宵面前左右晃,“你忍心让你媳妇儿这么漂亮的手冻伤吗?”
余昼眨了眨眼睛,觉得自己的潜台词彦宵应当是听懂了,呼出一口气打算放心地休息。
“可以用热水洗。”某个人提出一个很有建议性的意见。
去你妈的热水!
“彦宵……宵……”
彦宵直接屏蔽掉余昼油腻腻的撒娇, 他看过太多次早已免疫。他从位置上站起来,打算去给水饺喂粮。
余昼见彦宵起身,以为是自己的撒娇奏效了, 开心地用双手给彦宵比了个心,眯起眼叫道:“果然,老公最好啦!”
听到余昼的话,彦宵脚崴了一下, 左肩往下垮,他偏头看见余昼笑容灿烂的脸, 抬手指了指客厅立式空调旁边的狗窝, 很无辜道:“我只是去给水饺喂狗粮。”
余昼的笑容一瞬间变得十分僵硬, 她呵呵:“我能收回刚才那句话吗?”
彦宵笑:“不能!”
不能?为什么不能?我偏要收回!不仅要收回, 我还要反着说!
彦宵最讨厌了, 最不好了!
余昼一边用力地用洗碗刷刷着沾满油的盘子, 一边愤愤然地嘟囔, 将所有对彦宵的不满与恨懑都撒在了盘子上。
气郁于心, 她扭过头去看彦宵再干嘛。结果, 彦宵在客厅里正和水饺嬉戏游玩得很是开心。余昼将洗碗刷朝水槽里「啪」地一甩,把热水开得哗啦作响,但一想到水费也挺贵的,便将水龙头又往回拧了一点。
余昼想:现在的宠物狗都会挺多技能的。要是,水饺也会就好了。她要求不多,只要它能洗碗就成。
洗完碗后,余昼把这个想法和彦宵交流了一下,她用满含期待的小眼神等着彦宵发话,只要他一点头同意,她准备今晚就去新华书店买本训狗的书。
学习要趁早!
彦宵听完后,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嗤了一声,然后敲余昼的头,一听就是否决的口气:“要求是不多,但好像有点过分。”
余昼又气又委屈,揉了揉头,“谁叫你老是让我洗碗。吃饱了饭谁想动啊!”
“那不然下次换你做饭,我来洗碗。”彦宵笑,歪着头看余昼委屈巴巴的小表情。
余昼感觉彦宵绝对是故意的,他明知道她不会做饭。她咬住有些破掉的嘴皮,加重音道:“彦宵,我想咬你!”
“啊?”
彦宵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余昼朝着自己压了下来,张开血盆大口,哦不,不能这样形容,要让余女士知道了估计会咬得更重,张开了……樱桃小嘴,开始啃咬他帅气俊朗的脸。
……
余昼看到彦宵被自己咬后居然还扬起了嘴角。笑了么?
她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好奇地问他:“你笑什么?”
彦宵捂着脸,很是无辜道:“我哪儿笑了?”
“那你咧嘴干嘛?”
“疼的!”彦宵皱起眉头,气鼓鼓地微发脾气的样子有些可爱,他问余昼,“你属狗的啊!”
余昼笑得喘气不匀,指着自己的额头,“我属这儿有字的。”
水饺在一旁观了一场年度大戏,戏罢还不忘「汪汪汪」地吠上几声,给他们捧足了场。
最后,余昼和彦宵的观点达成一致,以「水饺很笨,应该学不会洗碗」收场。
莫名中枪的水饺君好像听懂了来自沙发上腻歪在一起的那两人无情的嘲笑,怏怏地回到了自己的小窝,继续吃着自己刚才没吃完的狗粮。
虽然知道水饺很笨,但余昼在训练它的技能这一点上仍不死心。她想:既然不能帮我洗碗,去帮我拿些轻巧的东西总行吧。
比如,当她想吃茶几上摆放的零食,手又不够长时,就可以让水饺帮她衔过来。
让彦宵帮忙拿么?
呵!他只会盯着电视机或者盯着电脑或者手机,“别吃了,你不是要减肥的吗?吃什么呀!吃了又该减不下来了!”
余昼真的想握着遥控器敲爆彦宵的头。真是的,就不能不提醒我现在是减肥的非常时期吗?!
由此可见,培养水饺的这项技能是多么地有必要。
第二天余昼下班的时候,就去书店转了一圈,很巧合地碰到了闫贝贝和董东栋。她看到闫贝贝挽着董东栋的胳膊,她感叹了一句:发展真是迅速!
余昼想起她和彦宵,玩暧昧就玩了整整一个学期,真的是好浪费时间。
怪谁呀!还不是怪那个不会说话闷骚到爆的彦宵!最后,实在是余昼憋不住了,她很随便地选择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连星星月亮都没有的夜晚霸气地亲了我们的彦同学,然后问还处于发愣期的彦宵:“你到底对我有感觉没有?”
彦宵懵懵地点了三下头。
余昼抑制住快要飘飘然地嘴角,食指不安分地对了对,有些娇羞地继续问:“什么感觉?”
“嗯,怎么说呢,有点复杂的感觉……”彦宵站在逆光的地方,背部挺得笔直。
余昼记得《太阳的后裔》里,宋慧乔说:女人自古是逆光最美。她觉得,男人逆光也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