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平的面积,两室一厅,外加送了一道可以赏风的阳台,她们两住绰绰有余。
初芒抿了口热粥,暖了暖胃,注意到桌上的捧花,随口问道:“男朋友送的?”
“新男友,”夏涵之纠正,“昨天那个分了。”
和夏涵之认识这么多年,初芒早就对她换男友的速度习以为常,但她基本都是走肾不走心,游戏人间玩玩而已,会带男友送的东西回家,这还是第一次。初芒不免揶揄,“这个还挺喜欢的?”
“嗯?”夏涵之反应过来,“还行吧,笑起来挺像我初恋的。”
夏涵之心里一直有个忘不掉的朱砂痣——大一军训时交的男朋友。
彼时初芒还处在适应大学的懵懂阶段,偶然在学校食堂里碰到夏涵之,两人惊喜着竟然真的一起上了南大,约定以后要一起去哪玩去哪玩,可一转眼,夏涵之就和学长谈起了恋爱。
学长长,学长短,学长轻轻一撩拨,夏涵之的心便沉底沦陷,和他爱的死去活来。有时和学长约会忘了宿管关门时间,还会给初芒发信息求她下楼在围墙那边帮自己搭把手,这就导致初芒每逢周末夜间,都会习惯性晚睡,等待夏涵之的求救信息。
就是这样一对整天腻到不行、秀恩爱秀到不行的情侣,在一个月后的某天,突然分了手。
夏涵之在宿舍哭了一整夜,第二天碰到初芒时,眼睛还是肿的。初芒看到她失恋发的朋友圈了,还以为她真像文案里说的“此后我们一别两宽”那般潇洒呢,没想到一见面竟是如此的憔悴。问夏涵之分手原因,她气不打一出来,猛敲桌子,喊着——渣男去死!
原来,学长是个不折不扣的海王,校内一个,校外一个,网上还有一个,一个人的心掰成了三份,妥妥活成了时间管理大师。
这件事给夏涵之打击很大,那段时间,她每天晚上都要约初芒去学校那边的小西湖吹风。两人边吹风边喝酒,听夏涵之痛骂渣男的八百字小作文,但又在酒劲上头时,听见她哭着问为什么初恋会这么糟糕,她是真的真的喜欢他,为什么这颗真心要这么被糟蹋。那时初芒才走出失恋的阴影不久,以为可以彻底忘记那个刻在心底的名字了,可当听到这句话,眼眶十分不争气的红了,所有先前给自己建设的心理大厦顷刻崩塌。
初恋这抹白月光,最甜也最毒,亦最难忘。
哪怕后来夏涵之幡然醒悟,已经形成“干嘛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三条腿的□□不好找,一条屌的男人满街跑”这种谈一个分一个的爱情观,但还是不得不承认,初恋的威力实在太大了。
所以初芒在听到夏涵之这句话时,手中的勺子顿住,带着点调侃的意思,“今天是怎么了,还想起他来了?”
这种感觉夏涵之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可能是深秋里连风都是思念的味道,今天在她与新男友路哲接吻后,他突然望着她的眼睛浅浅地笑了,可能是他笑起来挺好看的,那一刻夏涵之竟无可救药地想到了曾经的那个学长,想起他在暴晒的军训休息间隙,拿着冰水敷着她灼烫的脸颊,心疼的眼神问道:“感觉还好吗?”
跨越了六年的时光,她竟然又想起了他。
毫无征兆的。
“是啊,挺没出息的吧,想起了我最最最讨厌的人。”夏涵之自嘲。
夜深了,夏涵之已经洗好了澡,往初芒的小毯子里一围,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天。
其实两人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么聊天了,她们平日里都忙,时间又凑不到一块,有时夏涵之赶早班课走的早,那时初芒还没起床,有时初芒加班改方案回来的晚,那时夏涵之早就睡了,两人住在一间屋子里,甚至可能一周都碰不到一次。
也许是刚刚那个话题挑起了曾经的回忆,也许是最近奔波忙碌想让精神放松放松,于这个立冬如至的长夜,她们聊起了爱、聊起了性、聊起了曾经的曾经。
话题到最后,夏涵之还是没忍住问起:“那你呢?还会想起他吗?”
陈令璟家里的事当年在南辞闹得沸沸扬扬的,让人想不知道都难。毕竟恶劣程度及其之大,波及了条条的连锁反应,到现在都还能搜到“景瑞大酒店婚礼现场遭遇恐怖袭击”、“砸场事件的受害者,全家已移民海外”等等这样的词条,但夏涵之作为局外人,对此只是了解个大概,是后来通过初芒才知道当年的细节。
也是那时才知道,初芒和陈令璟有过那么一段恋爱史。
这么多年过去了,身边的朋友都在尽量避及不谈过去,怕初芒伤心,而她也早已习惯生活中没有陈令璟的存在,甚至还会怀疑这个人是不是从来就没出现过,高考后那个夏天不过是一场大梦。
毕竟,他们分离的时间已经远超他们相知相识的时间了。
久到她都快忘了他长什么样子,声音是什么样的。
六年的时间,足以彻底改变一个人。
“说没想过是假的,但这不重要了,太久了。”初芒淡声说。
夏涵之托着下巴,“唉,为什么我们的初恋,都没个好结果。”
“那你有很想很想他的时候吗,”夏涵之问,“就像我今天看到秋天的落叶落到地上,就突然很想以前的事。”
初芒想了很久,才回答:“有。”
初芒大四那年春节前夕,在超市购置年货时,竟意外碰见了小宇。
小宇牵着他奶奶,确认了好几眼才敢出声打招呼,“初芒姐好。”
彼时的小宇已经上了初中,模样变化很大,不仅身高猛涨,而且过了变声期,从稚嫩的嗓音越度到少年的浑厚,性格也明显斯文收敛了不少,初芒看到惊喜不已,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他们聊了聊近况,聊了聊小宇的学业,最后还聊到了陈令璟。
“令璟哥,不回来了吗?”
“不回来了吧,”初芒望向别处,“也许在那过得挺好的呢。”
新的开始,新的人生,他一定会更加优秀吧,更加光芒万丈。
小宇有些落寞,他成长了却不成熟,他不明白为什么离别会来临得那么突然,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彻底消失告别,他现在已经把考上南中当成了目标,成绩已经在班级里名列前茅,已经不再是以前只会哭只会闹的小孩,而陈令璟却不在了。
告别的时候,小宇突然想起来什么,他慌里慌张地叫停住初芒离去的脚步,“姐姐,你现在很忙吗,我突然想起来令璟哥当时在我家落了点东西没拿走,我家离这很近的。”
当年小宇的补习课是很突然结束的,陈令璟甚至都来不及将他讲的那个知识点讲完。
也不知道是什么情愫使然,初芒竟真的跟在小宇身后,来到了他家。
陈令璟落下的是一本《百年孤独》,被小宇很小心ʝʂց地保存在书柜里。
“书我没敢翻,就一直摆在这里,以前令璟哥在我写作业的时候总看。”
陈令璟应该是想着反正明天也要过来,带来带去太麻烦了,便就一直放在小宇这,没想到这么一放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
初芒想起来了,那段时间她掀起了一阵读书热,有空闲时间就抱着毛姆的中长篇小说、阿加莎的推理小说、博尔赫斯的诗集,整天念念有词,还非说要跟陈令璟开一次读书分享会。
虽然读书会最后没开成,但陈令璟是真的把她的话听进去了。
后来初芒把这本书带回了家,在那个鞭炮声喧天的春节,她缩在家里,慢慢地将整本书啃完,中间的很多文字都需要静静地品读,上面还有陈令璟留下的一些批注,她仿佛能透过纸张想象到陈令璟读这本书的模样。
这本书应该跟着陈令璟挺久的了,也许是初高中时期买的,有些铅字的批注很稚嫩,笔锋也不像他现在这般刀头燕尾。
将故事全部读完是一个很热闹的夜晚,窗外的烟花接连不断,初芒怅然若失之际,却意外在整本书的最后一页,发现了一张照片。
它就安静地躺在里面,一年又一年。
初芒不禁屏住呼吸,因为,那是她的照片。
照片里她面容青涩,扎着普通的马尾辫,却是抵挡不住的清纯与靓丽。
这好像还要追溯到高一国庆节前后,初芒因征文获了奖,领奖状时被老师拍照留了念。后来有天锅盖头心血来潮,想在班级墙上弄个文化角,专门挂上同学们的获奖照片,初芒便提前将那张照片保存下来,去照相馆洗了出来。
但是到了交照片的那天,照片却意外弄丢了,初芒想着应该是无意间掉到哪里,被人当垃圾扔了,便也就没管,重新打印了一张。
可偏偏,捡到的人是陈令璟。
又偏偏,被他保留了下来。
初芒的手不自主发颤,她翻到照片后面,看到上面清隽的字迹写着——
很久了,问到她叫什么名字了。
她叫初芒。
屋外热闹非凡,初芒却感觉寂寞极了。
那是她,最想最想陈令璟的一天。
立冬
第六十四章
周一早上有例行的早会,初芒到的比较早,先去了常去的咖啡店买了咖啡,便沿着泊油大道一路向西,直到看到“恒星文化”四块大字,才抵达她此行的终点。
这家公司是桃子高中同学与另一位投资人合伙开的,据说坐拥国外某家顶级广告公司的靠山,才短短五六年,恒星文化就已从十来人的工作室扩张到如今十几个部门的公司。
近两年还有南下开分公司的打算。
初芒大三暑假在这实习过,但当时最多是在各个部门打杂,摸不到项目的皮毛,仅仅混个漂亮的实习履历。后来大四恒星来南辞大学校招,初芒按照正常的校招流程递交简历、初试、二试,直到三试线下面试,招聘hr罗柠才想起来,这姑娘她好像见过。
一般到了三试,就是走流程了。他们公司需要人,尤其是这些刚毕业跟打了鸡血般充满活力又无知胆大的大学生。
初芒的简历很精彩,不仅是名校毕业,实习经验、活动经验、在校获奖都很丰富,更不要提她从容自如、对答如流的面试效果,她就像一块宝玉,已经将自己磨得晶莹剔透,随时拿出来亮相,便是惊艳众人的狠角色。
罗柠很欣赏初芒,但却不是因为这份优秀的简历,南辞大学是他们校招的第一站,也是招的最多的一站,从这出来的学生,有着极高的自律性与拼搏性,大学四年的时间都花在该如何将简历写的更加漂亮,而初芒与其他高材生面试者相比,多了一份眼神上的野心。
这种野心也许初芒自己都都还未察觉,但罗柠用她独特察人、用人的眼光来看,这姑娘未来可能会站的更高。
但这些初芒都不知道。
整场面试都很和谐,没有任何刁难的思维情商问题,罗柠作为主面试官结束面试,“好的,感谢您的时间与参与,我们将于一周以内通过邮件告知您结果,”罗柠顿默了几秒,朝初芒莞尔一笑,“也感谢你去年的咖啡。”
初芒听明白了她的话,对隔天接收到面试通过的邮件也毫不意外,这条路,她走了四年,机遇从来都是交给有准备的人,她也为此准备了四年。之后她很顺利的通过了三个月的实习期,在实习期述职报告获得了全票的A+,便由此彻底加入了恒星的一份子。
这么一干,竟都快两年了。
工位旁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同事,他们组刚刚结束了一项项目,此刻正是进入懈怠的好时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聊起了这周五晚上联谊活动的事。
Judy感谢着初芒递过来的摩卡,浅浅抿了口,惊喜万分地抱住她,“哇哦,初初!你也太懂我了吧,双倍加奶加糖诶,很贴心噢~”
恒星作为创意广告公司,企业文化之一便是起个英文名,有的人在工作里爱这么互相叫,有的人关系好便直接喊名字叠字。
Judy比初芒小一岁,本名朱思思,台北人,是个学美术的艺术生,从进公司那天开始,便和初芒玩的很好,她很喜欢初芒身上的努力与稳重,初芒也很喜欢她的活泼与可爱,而且还很欣赏她总是迸发活力创意的思想。
“双倍加奶加糖,那究竟是摩卡生了卡布基诺的孕,还是偷了奶茶的仔?”
如果说初芒是团队里努力冷静的思考者,Judy是天马行空的创意者,那么此刻说话的人,便是嘴皮功夫极为辛辣狠毒的沟通者。赵辰龙嘴巴尖尖的,说话时有点像哆啦A梦里的小夫,他比她们两都大,是恒星不折不扣的老员工,在名利的职场里行走得如鱼得水,但因前几年某个项目的大纰漏,导致失去了竞岗提升的机会,便就一直停留在现在这个工位上。
外加几个辅助的实习生,他们,就是以初芒为组长的创意部A组。哪怕只是一个部门的小小合作小组,也有每个人擅长的领域,这样才能在工作进程上,相互配合,避免摩擦。
当然,一个有着效率与综合素质的团队,肯定少不了管理者,虽然没有笼统的承认,但在初芒心里,他们组的核心管理层,还得是她的导师——Susa。
Susa是从市场部调过来的,她原来是干中介销售的,知道怎样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怎样哄客户开心,怎样转危为安,怎样谋取更大的利益,但她也有致命的缺点,性子太急了,兜不住事儿,长时间下来市场部的人都不太愿意和她跑业务,毕竟事情都被她一个抢了,风头也被她一个人独占了,大家都是业内的精英,谁也不愿意当陪衬绿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