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喜后,疯批摄政对我夜缠日撩!/疯批前夫又是不做人的一天——九方千阙【完结】
时间:2024-01-24 14:34:31

  蓝尽欢还是个孩子,就算有点功夫底子在身上,却也根本禁不住这种从天上下来的轮番攻击。
  可是,她越是被围攻,越是疼,却越是不肯逃。
  这些扁毛畜生,让她想起了在大徽帝都的日子,赵麟那些人,就是这么欺负她,轮流羞辱她的。
  他们不敢整死她,却安了把她往死里整的心思,让她小小的个子,每次被围在中央,就能感受着如临灭顶之灾般的绝望。
  不是不能动手,是不敢动手,怕回家被娘亲骂,怕给父帅添麻烦。
  怕他们会报复,怕事情会变本加厉,不可收拾。
  那般隐忍,害怕,恐惧,孤立无援,从来没有人告诉她该反抗,要如何反抗。
  砰!!!
  蓝尽欢一棍子狠狠抡出去!
  一只鹰隼被重重击飞,砸在庭院的石柱上,脑袋撞碎,溅出巴掌大的一小泡血浆,死了。
  杀生,不过尔尔!
  砰!!!
  又是一棍子。
  再次击飞一只。
  “来啊!我不怕你们!来啊!!!”
  她对着那些鸟咆哮,将它们当成那些欺负她的人!
  哪个敢再过来,她就把它们的脑袋一个一个敲烂!
  第一次杀生,便红了眼。
第55章 沈赋说,她喜欢谁,谁就死
  鹰隼再凶,也怕恶人。
  它们死了几个同伴,不甘心的飞到高处,继续徘徊,既不下来,也不肯离去。
  女神石像上盘着的大蛇,终于挣破了头顶的皮。
  那皮,如一只大大张开的蛇口。
  崭新的身体,从蛇蜕中慢慢蜿蜒游出。
  蓝尽欢手里持着棍子,警惕着头顶上的鸟,分神看了它一眼。
  只一眼,便一阵心头一跳。
  她从来没想过,一条蛇会生得这样美丽。
  黑曜石一样的鳞片,无比精致,排列整齐如精心雕琢的上等珠宝,在幽暗的光线中闪闪发亮。
  蛇缓缓游动,大约一丈多长,蜿蜒从旧的蛇蜕中游出,绕上女神像的头顶,对着天空,如王者归来一般,张开蛇口,露出毒牙,吐着殷红的信子,向那些叫嚣的鹰隼无声示威。
  鹰隼知道今日已经得不到好处了,暴躁的尖叫着,又盘旋了几圈,才陆续不甘心的叫着,飞走了。
  蓝尽欢总算松了口气。
  她的手臂上落了许多伤口,脸也被啄破了一块。
  那蛇,更惨。
  只不过黑色的鳞甲,让伤口和血不是那么明显。
  它在高处,蛇首蜿蜒探在半空,以一种极为骄傲,甚至是高贵的姿态,俯视蓝尽欢。
  蓝尽欢握紧棍子,警惕盯着它,担心这条刚蜕皮的蛇,会为了自保,敌我不分,突然窜出来把她给咬了。
  娘说,蛇要攻击人的时候,瞬间的爆发力,比箭还快。
  一人一蛇,陷入寂静,在长满荒草的庭院中僵持良久。
  蓝尽欢一步,一步,小心后退,终于退到门口,之后,丢了棍子,拔腿就跑!
  她也没敢回头,也不知那蛇有没有追来。
  反正,这件事就好像这么过去了。
  只是依稀记得某晚,梦见有人坐在她床边,摆弄她的头发,喃喃低语:
  “那些畜生并不能将我如何,可是你,那样莽撞,被啄瞎了眼睛,哭起来可就不好看了……”
  后来,大朝会结束,外公回来,蓝尽欢为了能留在南燕,做许多菜式哄他,
  闲聊时顺便提起,说新年前日,在神庙废墟中救了条正在蜕皮的大蛇。
  春忘归已经七分醉意,一口酒当场喷了出去。
  “哈哈,我的傻欢欢,那不是蛇!那是神皇遗嗣受了天罚,啊哈哈哈哈……”
  “他一定是担心蜕皮后太虚弱,又不甘心沉入冬眠,才肯千里迢迢来我南燕,这是我春氏的无上荣耀!哈哈哈哈……!!!”
  “春氏一族等了几千年,终于等到神祇血脉回归!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说着,一边狂笑,一边拎着酒壶,疯疯癫癫去了玄山。
  蓝尽欢莫名其妙,觉得外公又喝多了,开始说疯话,完全面无表情。
  等第二天再问那件事,果然,春忘归根本不承认自己说过什么。
  “什么天罚!什么神祇血脉!怪力乱神,全是屁话,以后不准乱说!”
  他破天荒地把心肝宝贝的外孙女骂了一顿,又命人将后山封了起来,再也不准任何人进去了。
  但是……
  第二年开始,到了蓝尽欢救蛇的那几天前后,夜里,后山神庙中就会响起了琴声。
  蓝尽欢:“不是说谁都不准进去吗?怎么还有人在里面弹琴?”
  春忘归刚好又喝多了。
  “那是琴声吗?那不是!那是龙吟,是天籁!”
  “神皇之母,左手红莲业火,右手九狱雷霆,可守护苍生,也可诛灭万物!”
  “你们人类,命若蜉蝣,朝生暮死,不……不会懂的……”
  他又晃晃悠悠,拎着酒壶,向玄山方向望去。
  “众神觉醒之日,你等皆是祭品!哈哈哈哈哈……”
  “知道你为什么姓春吗?因为你蠢。”
  蓝尽欢:……
  这是到底喝了多少?
  我们人类,你不是人类?
  我不姓春,你姓春!
  第三年,琴声依旧如是,过了新年那几天,就消失了。
  到了第四年,又是万国大朝会之期。
  这时,蓝尽欢已经被沈赋召回大徽,春忘归忽然作古。
  她失去了自由,只能做个侍寝的玩物,随行伺候,跟他去了神都遗迹。
  那琴音,便又在大朝会上响起。
  这一次,蓝尽欢终于有机会远远望见抚琴的人,黑袍墨发,一曲《醉龙吟》,抱琴于天海崖之上俯瞰众生,身影虚无缥缈,仿佛只是神祇留在人间的一道幻象,一抹残影。
  所以,外公酒后说的那些胡话,可能是真的……
  她眼巴巴地,仰望着那个身影:
  如果真的是神明,那么,能不能求求你,看在我曾经不自量力想要救你的份上,救救我,带我离开这里?
  那天晚上,床笫缠绵间,沈赋忽然问她:
  “今日天海涯上那曲《醉龙吟》,好听吗?”
  蓝尽欢不敢说好,更不敢说不好。
  他贪恋地沉迷于云雨间,又在她耳畔道:“不说话就是喜欢。你喜欢,我就杀了他,让他死给你看,好不好?”
  她吃痛,咬牙忍着。
  以为他不过是兴致所致,说的狠话。
  却不想,后来,一切都变成了真的。
  那晚,他丧心病狂,就像是要死在她身上,又似乎是要与她同归于尽。
  ……
  蓝尽欢回到自己家那条街上,远远望见侯府门口的两个昏黄的灯笼,吐了口气。
  可惜了……
  上辈子,就该一直远远地听琴就好,不该企图靠近那人,企图问他到底是不是那条大蛇变的。
  更不该自以为听懂了他的琴声,以为他真的是神祇遗嗣,有无边的法力,可以救她,带她逃出生天。
  他不过是个弹琴的……!
  也有可能只是个在大朝会上卖艺助兴的。
  结果却因为一时的装逼,被她给坑死了。
  沈赋说过,她喜欢谁,谁就死。
  他一向说话算数。
  这世上,有谁能逃出他的魔掌呢……
  唉……
  -
  接下来的几天,蓝尽欢一得闲就关在房中,吩咐青梅和月半,将沈赋给的那些纳采礼分成几百份。
  每一份都用街上陆续买来的各式寻常小木匣子装好,用融化的铅封上。
  之后叮嘱他们两个,从现在开始,每天出去,分别以镖局、票号、脚递等各种方式,将这批珠宝以寻常物件的名目,分别汇往大徽各地的大型连锁票号,以各种人物身份代存。
  蓝尽欢算了一下,用这种蚂蚁搬家的方式,避开沈赋的耳目,将这批珠宝拆解,转移,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
  她没什么野心,能化解他与父帅之间的成见,让全家人都平平安安,避免前世的悲剧,自然是最好。
  可若万一不能,到了变天的那日,沈赋真的要对蓝家痛下杀手,她也要想办法带着家人远走高飞,好好地活下去。
  死过一次的人,最是明白要未雨绸缪。
  这些珠宝,虽然只是个开始。
  但是,只要有七成平安抵达她小账本上记录的地方,就足够爹娘还有她跟孩子富足地过好几辈子了。
  就……全当是沈赋给的父爱吧。
  呵呵……
  白日里,她依然每天去太师府哄明鹤楼。
  奇怪的是,春意浓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一样,由着她往外跑,并没像平日那样慌慌张张地大呼小叫。
  而沈赋居然也难得地老老实实,很少露面,并没有再骚扰。
  但是,有一件事,更奇怪。
第56章 要赶快把惑儿的歪病掰正
  蓝尽欢在镜湖里采莲叶,又听到了那琴音,远远的,若有似无的一声。
  她不理,不动声色撑她的小艇,头上顶着只大荷叶,继续摘她的莲叶尖。
  过一会儿,又是一声。
  就好像……
  那弹琴的人在唤她,在撩她心弦,想要引她抬头看他。
  蓝尽欢:笨蛋,什么毛病?
  决定了不理你,就是不理你。
  招惹我,你会死的,懂不懂?
  她默默摘莲叶,默默划船回到岸边,默默做她的小荷叶莲蓬汤。
  第一天,琴勾搭她,勾了个寂寞。
  第二天,蓝尽欢做红烧鲟鳇鱼。
  那琴声又响起了。
  这次,好像换了个位置,不在湖那一头了,离得近了一些,听得更加真切。
  若有似无的曲子,稍微有了点天海涯上《醉龙吟》的味道。
  但是,只是断断续续几声。
  蓝尽欢剁了鲟鳇鱼,抽龙筋,手法干净利落,相当娴熟,依旧不理。
  琴:???
  第三天,佛堂里又添了一道新菜,精巧的琥珀琉璃盏上,一小堆儿肉丝儿。
  “这是什么?像鸡肉,却弹牙得多,像鸽子肉,又这么一小点儿。”
  明鹤楼尝了一口。
  淡淡酒香,掺杂一点桂花香,肉质细腻又有弹性。
  蓝尽欢用了四天,已经可以代替老仆,立在明鹤楼身边替他布菜了。
  “干爹英明,这道菜,叫做凤凰于飞,是用南燕特产的桂花糟卤,专门糟了鹌鹑腿上的肉。”
  厨房的厨子在下面陪笑:
  “老爷有所不知,小侯爷今天是一大早天没亮就来了,光是杀鹌鹑就忙活了一个多时辰,煮好后又在香糟中糟了足足两个时辰,再逐个亲手剃下鹌鹑腿肉,才有了这么拳头大的一小盘。”
  明鹤楼有些动容了。
  鹌鹑去了毛,才多大点儿一只啊。
  那两条腿上的肉,还不够他一口吃的。
  这孩子,忙活了半日,就为了给他吃上一口精致新鲜的,实在是用尽了心思。
  蓝凤鳞的儿子,再不成器,也是锦衣玉食养大的娃,这么费力讨他开心,又什么都不提,该不会真的是缺少父爱吧?
  他这几天,已经被伺候地不但嘴馋,人都有些飘了。
  他看了跟随自己多年的老仆一眼,大有“卿以为如何”的意味。
  老仆话少,始终默不作声,此时恭敬立在一旁,只道:
  “小世子孝心,令人感动。”
  明鹤楼想想也对,不管人家有什么企图,事儿做到这个份上,吃了人家的嘴软,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他不答应也得答应了。
  于是笑道:
  “呵呵,欢儿来,辛苦了半日,今天这一桌美味不可辜负,我们爷俩畅饮一番如何?”
  他有心想把这孩子灌醉,套“他”的底。
  但是,蓝尽欢肚子里有孩子,最好不要喝酒。
  她还没等想好如何拒绝,佛堂的画屏后,忽然铮地一声琴响。
  吓了所有人一跳。
  明鹤楼立刻明白,藏在里面那位小祖宗不准小世子喝酒啊。
  “啊……,内个,要不,咱们先听个曲儿?干爹府里,最近来了个天海涯的琴师。”
  蓝尽欢这才向画屏那边望去。
  依稀抚琴的人身影被遮了七分,只能看到三分。
  天海涯来的琴师,果然是他啊。
  他果然只是个卖艺的罢了。
  她不能理他,沈赋可能还在这太师府的某个地方,盯着她。
  不能再害了他。
  “干爹雅兴,欢儿怎么能不相陪呢?”
  她改变了想法,思量着偶尔少喝一点酒,应该对孩子没什么大碍。
  毕竟不喝酒,不方便谈事情。
  特别是以男人的身份,跟男人谈事情,只有酒过三巡,热络了感情,开口才自然。
  她主动给明鹤楼斟酒,自己也满上一杯。
  画屏后,琴声悠悠响起,有几分奇奇怪怪的不高兴。
  三杯酒下肚之后,蓝尽欢才将锦袍掀起,郑重跪下:
  “干爹,救我!”
  明鹤楼吓一跳。
  惑儿还在画屏后面听着呢,你小子若是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惑儿翻脸可不好哄。
  “啊,你们都下去,老夫与干儿子好好说说话。”
  左右退下。
  屏风后的人,琴声也打住,抱琴起身,走。
  等佛堂里清场,蓝尽欢才把沈赋将与蓝凤鳞两个月后会晤之事,简单说了一遍。
  一方面,沈赋不相信蓝凤鳞。
  另一方面,蓝凤鳞也不服气沈赋。
  这俩人若是就这么处在一起,话不投机,必定天雷撞地火,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放下成见,更遑论共谋大事。
  所以这次见面,需要一个有足够的份量的中间人。
  明鹤楼正是不二人选。
  沈赋对他尚存一份孝心。
  蓝凤鳞对他,也有一份孺慕之情。
  两个人见了面,就算是真的要打起来,中间隔着个老头,总会缓和很多。
  她将诉求简单说了,明鹤楼也看明白了。
  合着你是拿我老头儿在中间受夹板气?
  他想拒绝。
  但是,佛堂外面荷塘边,琴声又响起来了。
  沈赋让他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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