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了顿:“你要是不接受我的爱,我就将你带回巴黎,让成千上万的巴黎人和我们一起死去。”
他没有说假话。
他是认真的。
但奇怪的是,切莉面对这番几近恐怖的宣言,竟一点儿也不害怕。
“一个疯子——一个冷血、残忍、满手血腥的疯子爱上了我,”她想,“听着是有点吓人。但幸好,我也爱这个疯子。”
如果她不爱他,没办法接受他的爱,那么他们以及成千上万条无辜的性命都得死去——可谁让她爱他呢?
上天让他们相爱,就是让她来拯救他的。
想到这里,她学着绅士亲吻淑女的模样,吻了吻他的手背,声音甜腻地说道:“我接受你的爱,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她完全没有把他的威胁当回事,还在骗他。
他眉头微皱,想再撂一些狠话,却不想把她彻底吓跑,但又担心狠话不够有威慑力的话,她以后仍会逃跑。
他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一个解决办法,淡淡地说:“我们当然会永远在一起。”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锁链,将她的手腕和自己的手腕铐在一起,“以后,你别想离开我半步。”
切莉:“……”
这人真的疯了。
——
他们又住在了一起。
跟之前不同的是,这一回,他知道了她贪财,她知道了他残忍,在同一个屋檐下,不在掩饰彼此的本性。
这种感觉相当奇妙。至少切莉觉得很奇妙。从前她想要省点儿钱,阻止他买一些昂贵却毫无用处的东西,得说一车轱辘漂亮话,好让他认为她并不是贪财,而是真心想帮他省钱。现在好了,她可以尽情地展示吝啬的一面,粗鲁地训斥他铺张浪费的作风。
节俭的切莉又回来了。她毫不客气地缴走了他的钱包,像个严厉的管家一样,监视钱财的动向;而她的动向则要被他监视。但她无所谓,想要挽回爱情,总得失去点儿什么。
切莉对戴着锁链的生活适应得很快——没有比这更快活的日子了——半夜,她渴醒了,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晃一下锁链,他就会醒来,帮她倒水。一开始,她还要跟着他起来,打着哈欠看他倒水,后来他就临时解开锁链,将自己那头扣在床头的栏杆上,在去倒水。
吃饭、洗澡、逛街这种小事,更不用说了,变得比从前更加柔情蜜意——简直像一个充满情趣的小游戏。
她渐渐明白了,那个波斯人说的不全是假话,至少在埃里克冷血残忍这方面,他没有撒谎——这期间,埃里克曾不止一次想要杀死那个无辜的俄国人;但她也明白了,埃里克尽管冷血残忍,却绝不会伤害她。他找到她以后,对她做过最过分的事情,也不过是给她戴上锁链,警告她不准离开他。她觉得这没什么,反正她也不想离开他。外面那些男人虽然比埃里克英俊,可论起才华与深情,谁也比不上他。
埃里克不知道切莉的心理活动。他冷眼旁观切莉的举止,感觉她一颦一笑都在撒谎。
她涂着口红的嘴角微微一翘,一连串的谎言就像水龙头里的水一样,轻巧而自然地流出来了。她说谎的技巧如此高超,有的话连他都难辨真假。
要不是他深知,她有多么厌恶他——离开时拿走了一切能拿走的东西,唯独没有拿他用过的东西,险些就被她这副模样骗过去了。
她装模作样地亲吻他时,他曾无数次想要冷冷地告诫她,让她收起这副假惺惺的亲昵表情,但最终还是因为她温暖的嘴唇而陷入沉默。睡觉时,她喜欢把一条腿搭在他的身上,像小猫一样钻进他的怀里,甚至会为了取暖,故意把脚挤进他两只小腿的缝隙里。每当这时,他会产生一种错觉,她还爱着他。哪怕只有一点点爱,他也知足了。
她不知在谋划什么,开始像一个真正的妻子那样对待他。
她为他挑选衣服。“不能老是穿黑的。”她嘀咕着,给他买了两件有条纹的白衬衫,一件深紫色的长外套,一件浅褐色的短外套,单手在他的身上比划着。他换衣服时,不得不解开了锁链。她眯起喜滋滋的眼睛,揉着手腕,高兴得满脸放光。
“原来她这么做,不过是想让我把锁链解开一会儿。”他淡淡地想,“给我挑衣服,给我买衣服,就为了这么一小会儿的自由,可见她厌恶我到了什么程度。我还是别自作多情了。”
切莉却很开心——埃里克终于换下了那身死气沉沉的黑衣服,这是一个好兆头,不是吗?
她高兴的同时,又有点儿纳闷:她都这样对埃里克示好了,为什么他还是一副怏怏不乐的样子?
“可能他早就在心里原谅我了,”她乐观地想,“只是碍于面子,不好表现出来而已。毕竟我因为别人的一面之词,离开了他两个多月。他要是敢抛下我两个多月,早就被我咬死了。”
这么想着,她没在深究这件事。
一个月后,埃里克取下了那条锁链。
他这么做,一方面是确定切莉短时间内不会在逃跑,另一方面,则是戴着那条锁链,做什么都不方便。
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没有作曲,也没有弹琴——切莉受不了在书桌前一坐一整天,也没办法安静地听他弹奏钢琴;而她泡澡,一泡就是一个小时,手指头起皱了也不愿起来。他只能坐在旁边看着她洗澡。虽然看美人儿洗浴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但他不想看她违心的、笨拙的勾引。
她明明十分厌恶他,却总是装出一副很爱他的样子。他将她绑在身边,只是不想她离开他,并不是想强迫她做一些龌龊卑劣的事。她为了活命,装模作样地讨好他,他只觉得难受。
切莉却又把这一切当成了好兆头。她用两只臂膀勾住他的脖子,亲了一下他的下巴(奇怪,他侧过头,躲开了),撒娇说:“还有一个月,这房子的租约就到期了。我们是继续住在这里,还是回巴黎?”
她的演技又精进不少。
他看她一眼:
“……你不怕我引爆埋在巴黎的炸.药么。”
“你会引爆吗?”切莉问。她松开他的脖子,注意力被桌上的樱桃吸引了。
她在逃避他的问题。果然,她还在怕他。
他深吸一口气,攥紧拳头,想要控制住胸中那股阴暗、狂躁、愤怒的情绪。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狂躁 要愤怒 她已经是他的人了。如果他是一头野兽 那她就是他的领地 全身上下都被他标记过。他唯一无法标记与侵占的是她的爱与灵魂。他是如此贪婪 得到了她的躯体还不满足 居然想要她真正的爱。
但他这样的人 怎么可能得到她真正的爱?
知足吧 她已经是你的了。
索要得太多 只会在一次吓跑她。
“不会。”他低低地说 “除非你离开我。”
“我发誓 ”小骗子可能是心虚 并不拿正眼看他 胳膊肘儿撑在桌上 一颗接一颗地往嘴里塞樱桃 “我永远永远不会离开你。你放心了吗?我们回巴黎吧 我想我妈妈了。”
原来是想她的母亲了。
他闭上眼 那股阴郁而狂躁的怒火又出现了 必须攥紧拳头 才能阻止那股怒火侵蚀全身。
他刚刚到底在期待什么?
“好。”他回答。
切莉转过头 朝他甜甜一笑 伸了个懒腰 继续吃樱桃。这樱桃买来时 已经有些发瘪 却依然很甜。她吃得唇齿都是甜蜜的汁水。
这一个月来 埃里克一直对回巴黎的事情绝口不提 她还以为这是他的一个心结。在她的循循善诱下 他总算同意回巴黎了。可见这心结终于解开了。又是一个好兆头。
也许再过不久 他们就能和好如初了。
“都怪那个满口胡话的波斯人
耽误了我们两个多月的时间 ”她忿忿地想着 吐出一个樱桃籽儿 蹙起眉毛 “下次见到他 非得打他一顿不可!”!
第29章 Chapter 29
太久没回巴黎,切莉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宏伟典雅的建筑、红瓦白墙的公寓、圆形广场、常出现在各地明信片上的凯旋门、布洛涅树林等等。相较于幽静的小镇,她还是更喜欢巴黎这样奢华的大城市。
但回来以后,发生了一件小事,让她有些食不下咽。
两天前,埃里克带她去歌剧院看了一场圣迹剧。她看得昏昏欲睡,哈欠连连。为了不让自己当场睡着,她开始打量包厢里的仆妇,意外发现这位妇人有些眼熟。
一分钟后,她认出了这个仆妇——居然是她以前的公寓里在一楼干活儿的那个小姑娘。
切莉诧异极了,不可置信地看着她。要是她没有记错的话,这小姑娘今年才十九岁,现在站在她面前的却俨然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臃肿妇人。
她的面色又白又黄,颧骨上浮着两团不健康的红晕,眉毛稀疏,嘴唇干裂。她穿着一条宽松的、洗得发白的围裙,却仍然不能掩饰变得很宽的髋骨——据说,这是生孩子的代价。每一个生育后的妇人,都会拥有这种滑稽漫画似的体型。她的手指又短又粗,像十根粗糙的胡萝卜;指甲尽管认真清洗过,却始终残留着一些不洁净的污渍——切莉知道那是为什么,她以前干体力活儿的时候就是这样,无论怎样也洗不掉指甲缝里的污泥。那段时间,她跟其他人说话时,总是握着拳头,生怕对方看见她肮脏不堪的指甲。
切莉咬着嘴唇,盯着仆妇看了又看,还是很诧异——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就在这时,圣迹剧结束了。圣徒被辱骂,被诽谤,被残忍地钉在十字架上;血流成河;但他仍然谅解了把他押上十字架的民众,朝他们露出宽容的笑容。整部剧在这样荒诞却神圣的场面中落幕。
临走前,切莉忍不住问仆妇:“你……还记得我吗?”
仆妇看她一眼,有些惶恐地说:“您真是高看我了。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认识您这样的人物。”
她这样的人物?
遇见埃里克之前,她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感情骗子,除了长得漂亮,没有任何本事。哪里称得上“人物”。
“你真不记得我了?”切莉说。
仆妇摇摇头,小声说:“夫人,您认错人了。”说完,她绕过切莉,仔细而麻利地收拾桌子、地毯,更换烛台里燃烧殆尽的蜡烛。她的左脚似乎有伤病,站立的时间稍长,就必须踩在右脚上歇一会儿。埃里克在跟一位作曲家聊天,切莉插不上话,只能站在一旁,盯着仆妇发呆。
从搬进那幢公寓起,她就害怕跟一楼那个挺着大肚子干活儿的小姑娘扯上关系。可真当她们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后,她心里又很不是滋味。
她觉得这小姑娘的命运不该是这样,但该是哪样,她又说不出来。
她只在调情的时候显得伶俐,真到了用脑时,她的头脑不一定比这小姑娘聪明。
他们从歌剧院的后门出去,又看到了那个小姑娘,还有她的丈夫——一个戴着猎鹿帽、满脸忧郁的男人。他戴着长围巾,脸庞、双手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细嫩,一看就是从来不干脏活累活的人。
他扯着小姑娘的围裙(看上去像极了小姑娘的儿子),可怜巴巴地恳求她再拿一些钱出来:“我明天要去见主编,想买一件体面的外套……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了,如果再过不了稿,我就去码头搬货物。”小姑娘叹了一口气,掏出两张皱巴巴的五法郎纸币。
回到家以后,切莉还在想那个小姑娘的事情。
尽管她绝无可能沦落到那么凄惨的境地,但她和埃里克的相处方式,她越想越觉得像小姑娘和她丈夫的相处方式。
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她和小姑娘的丈夫都别无所长,都没有工作,都习惯向伴侣要钱。小姑娘的人生被她的丈夫毁了,她像虔诚的圣徒一样,将自己的血与肉献给了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而她虽然不至于毁了埃里克的人生,却也对他的人生毫无益处。
切莉为自己的思想转变感到震惊。最开始,她和埃里克在一起,是因为他能给她提供奢侈舒适的生活;后来,她对他恋恋不舍,是因为没人能媲美他的体贴与细心;而现在,她居然开始思考如何回报他的爱——过去二十二年里,她想过自己可能因为男人成为贵妇,也想过自己可能因为男人沦为乞丐,但从来没有想过回报那些男人。
她可能真的很爱埃里克——不,她就是很爱埃里克。
“不管怎样,我得先给自己找个爱好,”她想,“不能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我的嗓子好像还不错,《魔笛》里夜后复仇那一段,很多人都唱不上去,我却能扯着嗓子喊上去……也许,我能成为一个歌剧演员?”
切莉决定让埃里克教她唱歌。
——
她又在玩拙劣的勾引把戏。
用完晚餐,埃里克将腿上的餐巾扔在餐盘上,走向三楼的乐器室。她的餐盘里明明还剩几块小牛排,却和他一起放下刀叉,跟了过来。
他没有管她,打开乐器室的门,坐在书桌前,继续写之前没有写完的曲子。
她如同一个轻飘飘的芭蕾舞者,跑过来坐在书桌上,故意在他的面前跷起两条腿。他几乎能从她轻薄的裙摆上看到两条紧实的蜜黄色大腿。
“去换条厚一点儿的裙子。”他不自觉攥紧钢笔,冷冷地命令道。
“等下就去换。”她眨巴着眼睛答道。当她想要一条漂亮的裙子,一根昂贵的项链,一次路线由她决定的旅行,就会露出这个狡黠又惹人怜爱的表情。
他看她一眼,低头继续写作曲,却早已经忘记下一个音符的位置:“说吧,找我什么事。”
“你觉得我的嗓音怎么样?”她晃着腿,抢走了他的钢笔。
“很好。”
“好敷衍,不能具体一点儿吗?这么说吧——”她眯起眼睛,娇媚地咬住了钢笔的笔盖,“你觉得,我有没有可能成为歌剧演员?”
他的第一反应是,这又是一个阴谋,就像她打算逃跑前,撒娇让他去买野草莓一样的阴谋。
至于,她的嗓音怎么样,有没有唱歌天赋,谁知道呢。假如他没有爱上切莉,也许会找一个芭蕾舞女或不起眼的歌剧演员当傀儡,用催眠手段把她捧成举世闻名的当红名伶,让世人知道,他虽然面目可怖,却拥有非同凡响的才华。但现在,他只想当一个有家室的普通人。
他没有立刻否认切莉的天赋,而是问道:“为什么想成为歌剧演员?”
“我不想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了——还记得今天给我们领座的那个女孩吗?”
他摇摇头,完全不记得。
他只记得他们从歌剧院后门出来时,她朝一个胡须刮净的猎鹿帽男人望了好几眼。
“我认识她,她是我妈妈朋友的女儿,今年才十九岁。十九岁就老成那样了,多么可怜!”她蹙着眉头,激动得唾沫四溅,“我去打听了一下她的近况(他冷淡地想:“她打听这种事干什么?”),她丈夫是个穷困的作家,稿费还不够坐公共马车,完全靠那女孩养活。女孩干完领座员的活计后,还得去咖啡馆接他回家,因为他太瘦弱了,总是被抢,她得去当他的保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