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招耳【完结+番外】
时间:2024-02-04 23:08:58

  崔巍煞有介事地摇头晃脑:“今年的蟹捕捞的时间还太早,蟹黄稍稍泛苦,再等一个月,应当就能转甜了。子初,你说对不对?”
  萧子初忙活了半天,一口蟹肉还没吃到嘴里呢,现在他正忙着往蟹斗中滴醋。崔巍眼珠子一转,伸手就将萧子初剥好的蟹斗给拿走了,手一掀,蟹斗中的蟹肉大半落入了崔巍口中。
  面对萧子初惊呆的脸,崔巍笑得开怀:“要我说啊,最好吃的螃蟹还是别人剥的蟹,嗯!又鲜又香!”
  萧子初气得差点背过气去,若是普通孩童,早就气得跳起来和崔巍对着干了。可涵养极好的萧子初只是握紧了拳头,念念有词:“吃了我的蟹,你会肚子痛。痛死你,痛死你。”
  崔巍半点没把萧子初的威胁放在心上,他笑吟吟道:“愣着做什么呀,快剥蟹呀!”
  还是秦朗和范成章这两个小伙伴护着萧子初,他们实在看不得萧子初受委屈,于是两人将掀开的上半截蟹盖放到了萧子初面前,秦朗还用筷子戳下蟹盖中大块的蟹黄递到了萧子初嘴边:“这一块蟹黄最香了,给你吃,不和他生气。”
  简嘉瞅了瞅崔巍和萧子初面前完整的蟹壳,再瞅瞅自己面前堆起的小山似的壳子,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吃得好像有点难看……”
  秦易将手中的蟹盖递了过去:“吃进肚子里都一样。而且……”他侧头靠近简嘉的耳边,低声道:“而且他们吃一只螃蟹,我们能吃好几只。”
  简嘉噗嗤一下笑了:“对!我们的吃法更加有效!”
  吃完螃蟹最好再来一些雄黄酒驱寒,可是秦家没有雄黄酒,只有简嘉在梅雨季之前泡下的青梅酒。当时制作青梅酒时用的白酒很烈,直接喝很容易醉倒。简嘉取来了家中的小碳炉,往碳炉中加了几块燃烧的碳后,就在上面放了兑了水的青梅酒。
  随着小泥炉中咕嘟作响,梅子清幽的香味混着酒味弥漫开来。兑水炖煮过的青梅酒度数低,喝起来甜甜的暖暖的。
  三个孩子还没到饮酒的时候,吃完螃蟹后,他们就去果园中摘柿子去了。二叔怕孩子们摔了,也跟着一同前去了。孩子们的笑声夹杂着鸡鸣狗叫声从院外传来,简嘉美滋滋地品了一小口青梅酒,来了兴致吟诗一首:“绿蚁培新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崔巍带头鼓掌:“你别说,还真有这味了。今年下雪的时候我就来你们家,同你们赏雪饮酒。啊,到时候青梅煮酒,炭火烤手,一定痛快极了!”
  秦易放下手中的酒杯,微微颔首:“好。”
  简嘉轻笑一声:“你别听崔兄现在说得好,只怕到了那时候忙得脚不沾地,哪里会有空来我们家喝酒?”
  崔巍这样的皇商,哪怕被大家族放逐,到了年关时节也有数不完的应酬喝不完的酒。光是人情应酬就能让他醉上许久,真到了下雪的时候,他也不知道在哪个酒楼中谈笑,哪里还有空来他们家喝酒赏雪?
  闻言崔巍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眼神有些惆怅:“是啊,人生总有不尽如人意之事。不过……事在人为嘛!”说着崔巍抬起酒杯同简嘉和秦易轻碰了一下:“为了将来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的日子,我先干了!”
  崔巍这次来秦家,除了感谢简嘉之外,还想寻求秦易的相助。喝了几杯青梅酒后,崔巍的面颊上泛起了红晕,舌头也有些大了起来。他右手拽着秦易的手,左手在秦易的手背上轻拍着,推心置腹道:“秦弟,镖局刚成立事情一定很多。为兄也想给你省些麻烦,想将成熟的队伍交到你手里。可是做不到啊,人手不够,只能让你多费心了。”
  秦易认真道:“我懂,既然答应了崔兄,我一定尽力。”帮崔巍跑一年的镖,抵得过自己打五年的猎。如果光是冲着钱,他未必愿意淌这趟浑水,之所以愿意帮崔巍做事,主要是因为他觉得崔巍这人是个君子,值得结交。
  崔巍动了太多人的利益,他们不想看到崔巍爬起来。但是他偏要站起来,光明正大打这些人的脸。鸡鸣镇是崔巍被放逐的地方,也是他重新开始的地方。如今他已经掌握了鸡鸣镇大半的产业,想要扩大商业版图,必须要将运输这事牢牢握在手中。只有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镖局,才能将自己的商品运送到更多更远的地方。
  听到这话,崔巍咧嘴笑了笑,眼眶中泛起了湿意:“说来惭愧,先前我也是城中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城里谁不知崔家嫡子是个人物?那时我身边围绕了太多人,花团锦簇迷人眼哪,那时多风光啊。直到一朝落魄才明白,原来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难哪。”
  “你们两位是我来到鸡鸣镇之后最大的收获,来,干了这杯,一切尽在不言中。”
  秦易和简嘉抬起酒杯,笑着碰杯道:“干。”
  作者有话说:
  崔巍:跟着哥干,哥带着你们发大财!
  简嘉:这是世上最动听的话。TAT
第58章 第五十八章
  ◎斑锦彪◎
  秦家的大柿子树有些年头了, 比竹篮还高的柿子树斜斜地从石屋后方的山坡上向着秦家的方向伸出枝丫。简嘉刚到秦家时,柿叶间的小柿子只有拇指那么大,如今一枚枚沉甸甸的柿子已经悄悄黄了。
  秦易和秦朗都喜欢吃柿子, 以前娘亲在世时,每到柿子泛黄时,爹爹就会摘下满满一筐柿子下来。娘亲会捂柿子, 经过她的手, 黄色的柿子很快就会变成又软又甜的红柿子。娘亲过世之后, 两兄弟再也没吃过甜软的柿子, 柿子树上的柿子多半成了鸟儿的美味。
  听说简嘉也会捂柿子,还会做又脆又甜的脆柿子。秦朗在两位师兄的帮助下, 摘下了满满两篮子的柿子。
  简嘉见到沉甸甸的两筐柿子顿时乐了:“傻孩子,柿子是寒性的, 不管是捂软还是泡成脆柿子都太多了。”想了想后,她双手一抚:“这样, 做柿饼吧?耐放, 过年的时候也能吃。”
  秦朗眨了眨眼:“柿饼?”他只吃过软柿子,柿子还能做成饼吗?他从没吃过呢。
  萧子初和范成章倒是吃过,这两人道:“柿饼好吃,又甜又糯,比甜柿子还好吃!”“朗儿,一定要尝一尝柿饼,那个太好吃了!等到下雪时放在炉子上烤一烤, 像蜜一样甜。”
  见三个孩子眼中带光,简嘉笑吟吟地抓壮丁:“想吃柿饼得帮忙一起削柿子哦。”两筐柿子, 若是她一个人处理, 得处理一下午。
  秦朗三人开心地举起手:“好~”
  简嘉先将成熟度高的柿子挑出来用白酒滚了, 然后放在了密闭的坛子中,等上几日,这些柿子就会变成甜软的红柿子。又挑了二十多只柿子修了凸出的果蒂后泡在了水桶中,每日换水再搓洗掉柿子表面的滑腻后,四五日后,它们就会变成脆甜的柿子。
  箩筐中剩下的柿子便是用来做柿饼的柿子,在正式制作之前,要先修了多余的树枝还要在清水中搓去表皮的灰尘和蛛网。这种艰巨的工程,自然要交给三个活泼的小朋友了。
  当崔巍醒了酒后走出厢房时,就见三个孩子围在水井旁一边嬉闹一边清洗柿子,沾着水珠的柿子放在了透气的箩筐中,看起来像是满满的金子。崔巍呲牙笑着:“哟,洗柿子哪?友情提醒啊,螃蟹和柿子不能同食,吃了会胃不舒服。”
  萧子初还记得中午的夺蟹之仇,听闻这话,他冷笑一声:“我们只是小,又不傻。”
  崔巍摸了摸鼻尖,嘟囔着:“好吧好吧,是我多嘴了。你们厉害……”是时候回镇上做正事了。
  正当崔巍准备离开秦家大门时,简嘉唤住了他:“崔兄,我这里有几张火炉的图纸,你要不要带回去看看?”
  图纸?崔巍瞬间来了精神,他手一伸便从简嘉手中取走了那一叠图纸。翻看几下后,他指着图纸上长条的管道问道:“这是做什么的?”
  简嘉解释道:“无论是烧炭还是烧木材,都会产生一些不好的气体,人若是吸多了,对身体不好。这个管子可以穿过墙,将那些有害气体排出。”她没办法对崔巍说出更专业的名词,只能尽量用他能理解的语言解释一氧化碳。
  崔巍眉头一挑,吸了一口气,城中每年都会因为烧炭引发悲剧,就算是那般富贵的崔家,在用碳上面都格外谨慎。而简嘉的这些碳炉却能解决这些问题……
  崔巍双目放光,抬起拳头兴奋锤了一下简嘉的锁骨位置:“妹子!你可真是哥的福星!你等着,等哥的好消息!”说罢风似的跑出了秦家的大门,欢呼着:“我马呢?马呢?”
  范成章瞅着崔巍癫狂的背影,挠了挠下巴:“你表兄怎么了?”
  萧子初头也不抬:“不知道,他很久之前就这样疯疯癫癫的了,不理他。”
  滤干水分的柿子要保留果蒂和上面的一小节树枝,再细细削去果皮后,用棉绳拴着果蒂上的小树枝悬吊在廊檐下。一串串去皮后的柿子像小灯笼似的垂下,在风和阳光的作用下,湿润的外表很快被吹干。
  秦朗三人忙活了好久才将一箩筐的柿子全部削好,看着廊檐下一排整齐的黄色,他们期待地问道:“姐姐,柿饼什么时候能好啊?”
  简嘉正忙着将削下的柿子皮摊在竹筛上晾干,她想了想:“可能要一两个月?我想年前一定能好。”她之前并没亲自做过柿饼,只是看过不少做柿饼的视频。柿饼晾晒后还要揉捏,然后还要放在木框中用柿子皮覆盖等待它析出糖霜,她觉得至少得一两个月才能做好吧?
  听说柿饼还要等待那么久,三个孩子眼中露出了失望的情绪。简嘉笑着揉了揉他们的脑袋:“美味的食物值得等待,等待的时间越久,柿饼会越甜。等一等吧,不吃亏!”
  听简嘉这么说,三人才开心起来。范成章挠了挠脑袋提议道:“要不,我们去山溪中再捉一些山螃蟹吧,争取给红将军找个小伙伴?”
  简嘉抬头看了看西沉的太阳,笑嘻嘻地说道:“今天你们看书了吗?明天夫子要抽查的书本背好了吗?该练的字练上了吗?”
  随着简嘉一个个问题抛下,三个孩子脸上的笑容逐渐凝滞。秦朗心中升出了强大的负罪感,他讪讪地对范成章说道:“成章师兄,等下次休沐我们再去捉螃蟹可以吗?现在我们去看书吧!”
  范成章已经迈开脚步向着秦朗的书房前行了:“要命,爷爷明日还要抽查,背不出来要挨骂!”
  三个小朋友回到屋中后,秦易也从山上回来了。他背后的箩筐中背了满满的削尖的木棍,这是他设在陷阱中用来捕捉猎物的棍子。明日起,他就要去崔氏镖局报道了,以后没有时间每日上山了。趁着今天还有空,他将之前设下的所有陷阱都毁了。既然最近不上山,就没必要误伤动物的性命了。
  简嘉本想帮忙拿一些器物,秦易却偏过身躲开了简嘉的手:“脏,我来就行了。”
  秦易的身材很好,猿臂蜂腰的青年弯腰放东西时,腰腹的肌肉臌胀,不难看出蕴藏在其中的强大爆发力。简嘉发现自己最近越来越喜欢盯着秦易看了,没办法,身为半个颜狗的她实在没办法抵挡美色的诱惑。
  见秦易放好了东西,简嘉连忙挪开了视线:“对了,有个事想和你商量一下。你知道我们附近哪个镇子上有马市吗?我想再买一匹马回来。”
  明天起,俊俊将要跟着秦易一起工作了。虽说秦易每天可以顺带着朗儿去上课,可简嘉和二叔想要去镇上就困难了。思来想去,家里还是要有一匹能拉载人的家畜的。
  鸡鸣镇的百姓们一般会买驴子或者骡子代步,比起马儿,它们喂养起来不麻烦,而且结实耐操。但是当简嘉细细看过马儿,驴子和骡之后,她还是想养一匹马。一头也是喂,两头也是喂,简嘉心一横,还是决定再买一匹马回来。
  秦易思忖道:“南安县城倒是有一个马市,不过……若是你还想买一匹俊俊这样的马儿,可能很难。我们这里的马体型小,比较瘦弱。俊俊是军中轻挽马,可遇不可求。”
  简嘉抿了抿唇:“那崔巍家的那种马儿能搞到吗?”崔巍眼馋俊俊的同时,她其实也盯着那匹黑骏马许久了,那么好看的骏马她也想要。
  秦易沉默了半晌,轻叹道:“你知道崔巍家的马值多少银钱吗?”
  简嘉好奇道:“多少?”
  秦易伸出一只手:“最少五百两白银。”崔家的马厩中没有低于五百两白银的马,崔巍离开崔家时,特意从马厩中挑选了品相最漂亮的那一匹。别看那马平时看着傻乎乎的,真迈开四蹄时,普通马儿根本追不上它。
  简嘉:……
  对不起,是她高攀了。
  五百两银子,她就算压上全部身家,都买不了一个马腿。
  告辞!
  简嘉悲伤道:“那就退而求其次吧,买一匹好看一些的,年轻一些的马儿。预算十两能行吗?”
  秦易点了点头:“应当差不了多少,到时候我先去探探价格。”
  话音落下,就见简嘉正瞪着自己,秦易不解地摸了摸脸颊:“怎么了?”
  简嘉咬牙道:“一批普通的马都要十两银子,俊俊那么好的马,你当时只卖五两,你怎么舍得?”
  说起了伤心事,秦易委屈又无辜地看了简嘉一眼,而后加快脚步向着厨房的方向走去:“天色不早了,今晚吃什么?”
  简嘉气呼呼跟在他身后嘀咕着:“就说你傻乎乎的,你去买马还是带上我吧,我怕你太仁厚被人坑了。喂,你理我一下,你倒是说话啊。”
  “好。”
  *
  秦易骑走了俊俊之后,接送朗儿和日常出行果然变得困难许多。不过简嘉找到了好帮手,只要在大黑脖子上套好了绳套,它就能拖着螃蟹车稳稳跑到达范家庄。虽说拉人有些勉强,但是帮简嘉送个饭绰绰有余了。
  正好最近太子在范夫子家养伤,简嘉也怕接送朗儿时会和他碰面。虽说自己只是个平头百姓,和萧清旭并没有面对面的接触过,但是难保剧情大神会有什么骚操作,万一横生枝节反倒是不好。
  大黑能送饭,真是帮了简嘉大忙,它跑得又快又稳,不用半个时辰,就能送完饭回家。不过今日大黑送饭的时间格外长,简嘉站在院门外看了好一会儿了,还没见到它和螃蟹车的影子。
  就在简嘉带着小菜刀准备出门时,就见大黑拖着螃蟹车急急跑回了院中。除了秦易出事那一回,这还是简嘉第二次看到大黑神情如此急切,刚松开绳套,大黑就像离弦之箭那般冲出了家门,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了山道上。
  简嘉摸着下颚抬头看了看天,难道是到了大黑找媳妇的季节了?这也不奇怪,大黑是一条威猛的猎犬,总要在十里八乡撒一些种子下来的。就是不知哪家的母狗能入了大黑的眼,若是可以的话,她倒是有心抱一条小狗回来养。
  哪知几盏茶后,简嘉的想法就成了现实:大黑领着一只小狗走进了家门。
  那小狗体长只有一尺多,奶胖的身体上覆盖着黑黄色的绒毛,看起来像是毛团子一样。一进院门,它便规矩地站着,远远的冲着简嘉摇着小尾巴。见简嘉靠近,它还奶声奶气唤了两声,黑亮的眼睛中满是警惕,看起来机敏又娇憨,可爱极了。
  简嘉:……
  没看出来啊,大黑竟然是个行动派。简嘉以为它还在找媳妇,结果它的娃都这么大了?看样子,它媳妇还是一条黄狗,不然怎么生出黑黄色的花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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