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离——安那代【完结】
时间:2024-02-07 23:07:22

  本书名称: 解离
  本书作者: 安那代
  豆瓣阅读2024.1.24完结
  字数182,276阅读35,549加入书架515推荐票391
  文案
  在众人眼中,夏知澜的生活如童话般完美——成绩优秀、相貌出众、家境富裕、备受追捧……现在,她又要留学去了,身边人都对其艳羡不已。 “我爸爸妈妈管得很严,所以还没有正经谈过男朋友。”夏知澜的微笑无懈可击,浑身上下的名牌彰示着家里对她的溺爱。看见对面男人不敢怠慢的模样,她在心中嗤笑,又拿下了,太容易了。 如果有人知道了她的真面目,一…在众人眼中,夏知澜的生活如童话般完美——成绩优秀、相貌出众、家境富裕、备受追捧……现在,她又要留学去了,身边人都对其艳羡不已。“我爸爸妈妈管得很严,所以还没有正经谈过男朋友。”夏知澜的微笑无懈可击,浑身上下的名牌彰示着家里对她的溺爱。看见对面男人不敢怠慢的模样,她在心中嗤笑,又拿下了,太容易了。如果有人知道了她的真面目,一定要称她为“蛇蝎女人”。但夏知澜是世界上最好的演员,她不会让任何人看见她卸去伪装的样子。稍有松懈就会大难临头,这是命运给她的教训。“这么活着不也挺好的吗?”夏知澜故作潇洒地耸耸肩。其实,她心中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说不定有一天会讲给你听。
  内容标签:女性小说成长逆袭治愈励志救赎爽文奋斗之路
第1章 第一章来听听看,一个孤儿的自白(上)
  我不是亲生的。
  但你不必急着可怜我——与那些不巧在上锁的抽屉里发现了领养文件,顿感天崩地裂的孤儿们不同,我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地被提醒着这个事实。我那位娇滴滴的养母,喜欢摸着我的脸,眼含泪水,四分惋惜、六分惆怅地说,要是我的宝宝还在世,长得肯定比你好看多了。
  我有位早夭的“姐姐”,养母的亲生女儿,叫夏知岚。这个名字源于养母写给养父的一首情诗,名为《我懂得你,你若山中雾气般迷离》。从这个标题中,不难看出她为什么至今还未出版过一本诗集。
  不过没有关系,对于养母这种婚前有父母宠、婚后有丈夫疼的女人来说,事业从来就不是生活中的必需品。人奋斗是为了追求想要的东西,当所有人都争抢着要把世界上全部的好东西都塞给你的时候,你便不会再觉得自己有什么想要的,甚至很难有机会去思考这个命题。养母的斗志早已在过剩的生活中被消解了个七七八八。就算真有想要的东西,她只要张口撒个娇,便会有人鞍前马后地将其双手捧到到她眼前。
  就如我,也是她在亲生女儿意外死亡后,撒了个娇,便到手的养女。记得我在十四岁时问过她,既然还想养小孩,那为什么不再生一个呢,是因为生孩子很痛苦吗?她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她想要一个小孩来陪伴、让她“有点事做”,但无法再承受一次亲生孩子离世的悲剧了。不过,如果是领养的小孩有一天意外离开了她,她还是可以勉强接受的,所以决定领养。
  李菲菲就是一个如此直白的女人,她说话经常不过脑子,是因为她不需要去斟酌什么。她的一切行为和言语都会被亲爱的父母和丈夫解读为“菲菲没有心眼,是个单纯的姑娘”。
  李菲菲给我改了和我那素昧谋面的姐姐同音的名字“夏知澜”,是将我当成了替代品。我丝毫不介意——如果当一个千金小姐的替代品就能得到千金小姐的生活,这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然而,假千金的生活和真千金相去甚远。真千金是李菲菲那样的,四十多岁了却还是一个小女孩,开心了咯咯笑着往老公怀里钻,生气了跺脚噘嘴娇嗔。我没有这样的自由,我全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装乖里度过。只有足够乖,才能得到想要的东西,这是我从小到大被反复灌输的道理。
  来到夏家的时候,我已经八岁了。在那之前,我有个很可爱的名字,叫秧秧。在福利院的日子已经因年代久远而有些面目模糊,但我记得我有个很好的朋友,一个瘦高条的小男孩,叫福宝。福宝和我一起逃课,他坐在树下看书,我在一旁抓蝴蝶、摘茉莉花玩。我们两人最爱做的事情是在福利院后面的小河里装死,闭上眼睛,仰躺在水面上,等着别的小孩尖叫着发现我们。
  我经常捉弄福利院的同学们,在把他们惹哭了之后哈哈大笑。福宝也笑,他从正在读的书中抬起头来,微微勾一勾嘴角。这个动作让我很受用,觉得那一刻我比他钟爱的书籍更加重要,便有了继续拿别人开涮的动力。我后来在福利院变得愈发无法无天,让老师们都头疼不已,为的就是博得福宝的眼神被我吸引得离开书本的那一笑。
  有一天,福宝突然不和我玩了。他开始好好上课,锻炼身体,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好孩子。不久之后,福宝被一个条件不错的小康家庭看上。他临走前和我说,秧秧,如果想离开这里,就要乖。
  “乖?怎么样才算乖?”
  “你现在的样子,是不乖。你的反面就是乖。”
  “反面?你说我的后背?”
  “……去培养个高雅的爱好吧,这样容易被有钱的叔叔阿姨喜欢。”
  “高雅是什么意思?”
  “你去弹钢琴吧,让林老师教你学钢琴。你长得可爱,再会弹钢琴,不久就会被挑中了。”
  虽然从未和他谈论过这些,但福宝懂我想要什么——我想被挑中,想被领养。虽然福利院里没人敢欺负我,只有我欺负别人的份,但我还是想离开。那里太小了,哪棵树上有鸟窝、哪个灌木丛里有能吸出花蜜的紫色小花、哪丛杂草中能找到四叶草,我都摸得清清楚楚。那里太无聊了,我想去更大的地方。
  于是我向已经离开了的福宝学习。我看书练字,早起跑步,当然也去找了林老师,让她教我弹钢琴。林老师见我前来,惊讶得合不拢嘴,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小刺头有一天竟然会对坐下来弹钢琴感兴趣。我不允许她多问,打开琴谱放在她面前,命令她弹给我听。
  福利院二楼走廊尽头的音乐舞蹈教室里有一架很破的老钢琴,音都不准了,白色键盘也在时光的流逝中染上了乌黄。我在那架钢琴上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下午,从《小星星》练到卡农,从音阶弹到圆舞曲。在我能流畅地演奏出《天鹅》的那个傍晚,一个美丽娇嫩得如同少女一般的妇人和她高大英俊的丈夫在琴房看到了我,决定把我带回家。
  说实话,虽然我很野、很骄纵,但和养父母离开福利院的那一天,我是打算好了去真心爱他们的。特别是等我坐进那宽敞的、凉丝丝的奔驰车,抵达他们位于深圳边陲的依山独院三层小别墅时,我更加准备好了要比他们的亲生女儿更加孝顺。但是,这种美好的心愿当晚就出现了裂痕。
  那时已经很晚了,我洗好了澡,把几件旧衣服收进新家宽敞的白色雕花衣柜里,它们寒酸地窝在衣柜的一角,委屈巴巴的模样,那便是我全部的行李。我坐在书桌前的软垫椅子上,眼前的一整面墙壁都被做成了悬空书架。书架一共有十六个大格子,其中一格排列着还未拆掉塑封的各种儿童画书,还有十五个空格子等待我去填满。我环顾房间,屋子的中央摆着一张大床,床上堆叠着毛绒玩具和羽绒枕头,床的四角立着白色雕花床柱,撑起白色蕾丝绣边的床帐,那简直是电影里公主们才能住的地方。
  就在我感慨眼前的一切如梦似幻之时,有人推门进来了。我赶忙坐直了身体。
  “我一点也不想收养你。”养父的脸真英俊,眉骨投下的阴影那么深,像画书里的希腊雕像,“但是菲菲需要你,你一定要听话,要让她开心。”
  “不然呢?”我不识好歹地挑眉,我讨厌被命令。在福利院那么久,还没有人敢命令过我。
  说时迟那时快,养父毫不拖沓地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不然呢”。他倏忽伸出一只强有力的大手,准确地卡住我的脖子,毫不费力地便将我整个人从椅子上拎起,猛力扔到了床上。那床是两侧都不靠墙的,我一个重心不稳便从一侧翻滚到了地上,脑袋咣地一声撞在木地板上,眼冒金星。
  “这里没有你顶嘴的份。”
  说来好笑,那是我人生中第二次被动粗。第一次是在福利院,当时我六岁多一点,心眼极坏地唆使一个四岁的小男孩用沾了水的手去摸电门,告诉他那样就能在白天看到星星。及时赶到的梁妈妈目睹了这一幕,冲过来就把我好一顿打。打完我之后,她哭了,痛心疾首地说她对自己发誓过永远不对孩子 们进行棍棒教育,今天却没有忍住对我下了手。看着她哭,我竟然生出了一种奇异的快感,我也呜呜哭了起来,但我是装的。我哭是为了让梁妈妈更加内疚,我享受操纵她情绪的感觉。她越有愧,我心里那变态的满足感便越多。
  这一回,打我的人却不会愧疚。他转了转手腕,好像比较痛的人是他。我半躺在地上,仇恨地瞪着他,祈祷着我的目光能把他烫出两个窟窿。他走上前来,蹲下身子,眼神竟饶有兴味。
  “在孤儿院那副听话的模样是你装出来的。”他自顾自地下定论,“你这小孩,有点意思。”
  “关你屁事。”我愤愤说道。
  他大笑,笑了一会儿才又看向我:“这样吧,我和你做个交易。怎样,有没有兴趣?”
  我不说话,也不动作,只是死死地瞪着他。
  “你只要把菲菲哄开心了,要什么我都满足你。”
  “如果我要跑车呢?”
  “你还知道跑车?”他又笑了,“没有问题,等你成年了就买。”
  “那我还要自己的房子,和这个一样的别墅,比这个大。”
  “你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不害怕吗?”
  “房子还有怕大的?”我哼了一声。
  “只要是钱能买到的,都不是问题。”他自命不凡地说道,“但是,你绝对不能惹菲菲生气。她说什么、做什么,你都要顺着她,让她每天都高高兴兴的,听到没有?”
  那应该是我人生第一次品尝到“嫉妒”的滋味。在此之前,我的世界里都是和我一样无父无母的孤儿,他们没有我聪明也没有我好看,一个个都木木呆呆的,虽然乖但也不如机灵的我讨老师们喜欢。彼时彼刻,我才知道外面的人能有多幸福——凭什么李菲菲被人如此无条件地宠爱着,我自以为终于盼来的美满家庭却只是一个荒诞的笑话?
  心里的忌恨和愤怒使我无法点头同意夏浚译的“交易”,但他根本不在乎,甩着手便离开了我的房间。夏浚译当然不会被一个八岁小孩牵制,那么说只是为了逗我好玩罢了。想让我哄李菲菲开心,他已经有了手段,那就是铁拳和巴掌。只要不乖,便会挨打——这是我在夏家长大过程中的金科玉律。在那样的暴力镇压下,我不得不慢慢地将“装乖”锻炼成了自己最熟悉的技能。
  装乖,就是装成与我本性相反的样子。我很擅长这个,尝到甜头后甚至有些上瘾。初中课本上有一篇文章叫《变色龙》,学到这一篇时,老师赞叹契诃夫以一件小事讽刺了当时俄国社会的乱象,我却觉得不然。这篇文章所说的,明明是“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奥楚蔑洛夫警官并非错在见风使舵,他的问题在于愚蠢——不懂得收敛和观望,演技拙劣且幼稚,所以才会成为遗臭万年的丑角。八面也要玲珑,长袖也需善舞,不然就会弄巧成拙。
  我就有信心做好,当一只技艺高超的、真正的“变色龙”。变色龙能根据周围的环境迅速改变自己的模样,成为得以生存下去的“适者”,世界上还有比它更聪明的动物吗?
  扯远了。
  原谅我今天如此絮絮叨叨、前言不搭后语,我一般是个说话很有逻辑的人。我只是太兴奋了。你有所不知,今早睁眼看见手机倒计时软件上的数字变为零,我高兴得几乎是一瞬间便从床上跳了起来。
  这一天的到来,我已经盼了将近一年。
第2章 第一章来听听看,一个孤儿的自白(下)
  今天是我出发去洛杉矶的日子。
  要坐轮渡去香港搭乘飞机,我起了个大早,准备悄悄打车去深圳湾口岸。谁想到,一打开门,却见养父夏浚译已经坐在客厅里他的茶桌后面自斟自饮。他用一只画着远山图的白瓷小茶杯喝着工夫茶,烧水壶里的水只剩了个底,看样子是已经泡了好几轮了。
  我对上他的眼神,尽量不让自己的雀跃太过明显——还要仰仗他给钱呢,怎么说也不能在此刻砸了饭碗。
  “我走了。”我礼节性地说道,他低下头去继续泡茶,没有回答。
  我推着三十二寸的大箱子,背着一个银色的小背包,大步流星地出了门。
  从第一天来到夏家开始,十四年过去了,我和夏浚译之间的关系逐年变得愈发复杂。关上厚重的桃花心木大门时,我从门缝里看见阳光照射在他的发尖,几缕银丝反射出刺目的光芒。他也老了。虽然他仍然如以往那般强健和俊朗,头发茂密、肌肉结实,但时光的流逝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人。
  除了李菲菲。她总会让我想起那句很俗的话,“岁月不败美人”。她白皙的脸庞仍然烂漫得如同我刚见到她那天一般,眼周浅浅的笑纹昭示着她从未被生活亏待过的幸运;瞳仁依旧明亮得如同夜空中的星星,浅粉的嘴唇还是那么饱满圆润,噘嘴撒娇时血液在唇心凝聚成勒杜鹃花瓣的颜色,娇艳欲滴;她年过四十,竟没有什么白头发,略略几根也在第一时间便被染成了烟黑色,发量比街上随便一个二十岁姑娘的都多。
  不过,她每天无所事事,最大的任务就是呵护她的外貌。任何人花和她一样多的时间和金钱去保养自己,都能久葆青春,和她一样身上永远散发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味。
  我坐上出租车,没有回头看一眼——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我没有一丝留恋。
  平心而论,李菲菲是尽到了养母的责任的。她本不喜欢都市,觉得诗人就要过在山林里隐居的生活,所以之前和夏浚译一直住在靠山的别墅里。但因为我要上学,她竟主动提议搬来深圳南山的中心区。夏浚译的公司在红树湾,他在海湾附近买了一套一百八十平的大平层,开始了我们“三口之家”的日子。他上班开车五分钟,我上学步行十分钟,这套房子对我们两个来说极其便利,对于李菲菲却不尽然。
  “闹市里来来往往都是人,竟比在山里一个人也没有,更显寂寥。”她偶尔拾起写诗的爱好,曾经写过那么一句,又写不下去了。她略带幽怨地看着我,说,都是因为你要上学, 我们才迫不得已要离开那山间别墅;来到这有人烟的地方,灵感都消散了。
  以前也没见你写出个什么名堂。我心里暗暗想着,但这话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我红起眼圈,张开小小的手臂抱住她单瘦的肩膀,嗫喏道,妈妈为我牺牲了这么多,长大了我一定好好孝敬妈妈。
  李菲菲心思单纯,我简单的一句话,就让她的脸上又重新浮现了那种不谙世事的笑容。再之后,她发现了市中心的好处,每天逛街、做脸、美甲、下午茶……玩得不亦乐乎,便再也不提在山中作诗的茬了。李菲菲的人生就是这样,当她有一丝烦恼的时候,便立马会有更多的快乐将其掩盖,好像上天生怕委屈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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