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托比亲吻道别后,我一边开车一边拨通了伊维塔的电话。我告诉她我很快就到她家了,她可以开始放洗澡水了。伊维塔买了新的浴球,已经等了我好几天,想要一起烛光香薰泡泡浴,我都推说忙,没时间见面。
确实是忙,一边见了莱纳德的妈妈,一边还要促进和托比的发展。还好冯喻晗那边已经在开始排戏,不大需要我的参与,不然我一个人实在是忙不过来了。
见莱纳德妈妈还算顺利,那个白人老太太虽然有一点不自知的种族歧视,但总得来说还算是比较友善的。在得知我愿意忍受复杂的学习和繁琐的手续,打算加入犹太教后,她看我的眼神便从冷淡转为了热络。
她和莱纳德的相处模式让我更加确定了莱纳德的性格是如何形成的。果然,他有一位深爱他的妈妈,她对他的一切决定都无条件支持,这使得他在自己幻想的世界中越来越舒适,越来越不愿意为了外界改变一分一毫。无论他在外受到怎样的不公正和委屈,回到家来都能得到妈妈的宽慰,告诉他错的不是他,是这个世界不懂他。和这样的女人相处很容易,只要不停地夸赞他的儿子,表现出能遇见他儿子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便行了。
不出所料,第二天莱纳德兴奋地约我出来,在公共场合亲了我脸颊好几下,说妈妈从来没有这么满意过他的哪一任女朋友。看着他激动的眼神,我心知肚明这个游戏已经通关。虽然已经没有什么继续玩下去的必要,但编剧类的作业和期末评分很大程度上都是主观的,之后的学期肯定还会有他的课,和莱纳德谈恋爱能让我本来就不错的成绩更上一层楼。
我无比庆幸他碍于师生关系无法在我毕业前和我结婚。母子如此寄生在彼此身上、以高亲密度共生的关系,是我绝对不想掺和的。如果嫁给他,离婚的时候肯定要褪一层皮。
这就是我为什么需要托比。
和托比在一起的过程很简单。我借口和男友分手了想找人聊天,约他出来喝酒。碰杯之间我告诉托比,他所向往的那种“命中注定”在我这里却只是一个遗憾,我把哄骗班上同学的说辞拿出来,说我和男友虽然重逢得浪漫,但彼此之间并没有感觉。
其实这话也不完全是欺骗,对福宝来说确实是如此。
我还告诉托比,最终让我下定决心和前男友分开的原因,是因为我最近遇见了一个真正让我十分心动的男人。托比只是稍稍愣神了一小会儿,便听懂了我的暗示。
深夜酒醉,我有计他有意,我稍稍矜持了一下便和他发生了关系。整个过程很干巴,这是出乎我意料的——毕竟我没少勉强自己和人上床,就算面前是一头大汗淋漓的臭猪,为了达到目的我也能装个有模有样,更何况是和托比这样帅气得让人忍不住要回头多看几眼的男人发生关系,我心里是不觉得抵触,甚至不觉得自己亏了的。但我们之间的动作就是那么词不达意、草草了事,有一种两个人都不情不愿的感觉。
那晚我没有留下,因为是我先主动表达了对他的喜欢,此时若还留下过夜,会显得我太过粘人,这难免要引起托比的警惕。而且我一眼便能看穿托比喜欢的是什么样的人——他喜欢冯喻晗那样的,雷厉风行的女强人,有才华、不粘人、有自己的事情,最好忙得顾不上理他。别看他在这委屈巴巴地求我留下陪他,其实我只有走了,才能使他对我的喜欢和依恋达到顶峰。如果我真听他的话留下来,那在他的心中,我就成了“不过如此”的另一个女人。托比这种条件的男人不缺女人往他们身上贴,于是那些不拿他们当回事的女人便成了难得的珍馐佳肴。
只要一直按照现在的状况发展下去,不出一两年的时间托比便会向我求婚。伊维塔那边,只要在毕业之后分掉就好了,我有把握让别人喜欢我,当然也有办法让她讨厌我。莱纳德更是容易解决,我只要开始有自己的想法和主张,频频顶撞他,不再当他心中那个百依百顺的“缪斯”,他便会迫不及待地主动甩开我。和托比一起生活三年后,找个借口把婚一离,那之后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自由的人了。
一路上得意地思索着未来的走向,我不久便到了伊维塔家。自从和伊维塔谈恋爱之后,她经常要求我来她家过夜,我也不敢忤逆什么,生怕一拒绝她就会收回慷慨解囊的决定。按下门铃前,我拿出包里悄悄买的和她同款的香水,洒在自己的脖颈之间。我不希望她在我身上闻到别的味道,怎么说她也是我的金主,虽然从未明确地谈过我们之间是唯有彼此的关系,但这点假作忠贞的自觉我还是有的。
不得不说,三个人之中,我最对其感到愧疚的便是伊维塔。她认为我们全心全意地陷在热恋之中,殊不知我只是怕她不肯再出钱。
有天晚上我们去了格兰戴尔(Glendale)的一个小山包上喝红葡萄酒,我靠在她的肩头,才知道原来她早在新生入学指导日那天就看上我了。那天我扭头和她眼神碰上,用嘴型夸赞她的美貌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心动了。之后我有了男友,她默默地将这份喜欢藏在了心底,只和我当朋友。有次她和我打电话,告诉我爱会让人唱歌也会让人痛苦,她庆幸我的爱情是前者之时,其实那个后者,说的就是在单恋中的她自己。
在她向我娓娓道来这和我终于“两情相悦”之前的暗恋心路历程时,我的内心没有喜悦,没有厌烦,甚至没有一丝波澜。我听着她口中那个聪慧、美丽、有天赋、努力、善良、方方面面都完美无瑕的我时,只觉得她在说另一个人。伊维塔的爱是热烈的,她从不吝啬于表达她浓浓的爱意, 不管是口头上还是肢体上,都是会让一些人招架无力的。
我对女人的身体并没有欲望,纵使伊维塔美得惊心动魄,也只能让我不感到排斥罢了。有时手搭着她的肩膀,她亲吻我的小腹,我会想如果我是个男人,这该会是我几辈子都修不来的艳福。但伊维塔是深深眷恋着我的身体的,这和托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托比是一个不大在意性的人,在第一次兴味索然地发生了关系之后,我们一起躺在床上的活动便只有看电影了。比起性,托比更喜欢带着我到处逛街,买衣服、逛艺术展、看话剧,或者在帕萨迪纳一个街角的一家冷冻酸奶店里坐一个下午,聊聊电影,观察来往的行人。
托比醉心于商场的橱窗设计,经常驻足于某个明亮的窗口前,指着某处设计说想要在我和冯喻晗的剧目置景中加入类似的元素。这让我和他之间的相处并不煎熬,反倒还蛮有趣——不用在床上假意承欢的感觉是轻松的,我有时都担心这桩买卖是不是便宜得过了头。
至于莱纳德,我们之间除了亲吻便什么也没发生过。我没和他单独去过他家,他也没来过我家。我们默契地对性事避而不谈,不知道他是怕万一有一天我们反目了我拿这个当把柄去学校告他,还是因为他认为我是个中国女孩,过于传统不可能在婚前亲热。无论是哪种原因,我都乐得清闲。
第二天下午,出门去看彩排之前,我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打消了伊维塔想看看我写的故事的念头。她知道和冯喻晗的剧目是签了保密协议的,当然没法让她看,但她想看看还没有被要求在同学之间传阅的、我提前写了的莱纳德那门课的剧本,就是我和夏浚译的故事的剧本。我已经写得差不多了,下个学期伊维塔总是会在课上读到的,但我就是不愿意提前给她看——和她在一起之后,我对她想要多多了解我的心情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抗拒。
我仔细想过,可能是因为我从前的金主们都从未有过这样的要求。那些男人,他们觉得手臂上能挂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就足够了,只要我能装出一副天真烂漫女大学生的样子,他们才懒得理我的灵魂到底是什么颜色。但伊维塔不同,她想要的并不是一个美丽的花瓶,她真的拿我当一个“人”来看待,想接近我内心里最柔软最痛楚的那一部分。这让我警铃大作,求生的欲望使我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对她这种行为的反感。
我不禁想到,福宝从未对我写的东西产生过兴趣,他要求看看我写的故事是在我告诉他冯喻晗想要和我见面之后——他只在乎被别人认可了的作品,并不在乎我想表达的东西。这么大的一个“他不爱你”的警示牌我竟然没看到,我在照片墙(Instagram)上看过一句引言:“当你戴着恋爱滤镜看人的时候,所有的红色警示旗子在你眼中都变成了玫瑰色。”
我刚停下车,就见冯喻晗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她穿一件简单的灰色吊带和同色工装裤,戴着黑框眼镜和鸭舌帽,看起来像模像样,俨然一个忙碌且果敢的大导演。见到我,她拉起我的手腕,带着我一路小跑到了剧场门口。我不明所以地跟着停下,她一指门前,一张巨大的海报映入眼帘。
那张海报是棕黄色调的,满天的黄沙里能看见一个隐约的轮廓,是一个女孩垂着头的背影。她独自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思索些什么,身旁是一个石头墓碑。海报的左下方用两个白色的小字写着“夕落”,如果不是特意去看,并看不见这个标题,留下的印象只有满眼苍凉。
说实话,我觉得这个海报有些装模作样得过了头,而且丝毫没有剧中置景里处处都有的粉色加桃木色元素,没有点题,十分割裂。光看这海报,还以为这部剧是关于三毛和荷西的呢。而且《夕落》这个名字改得也十分一般,还是透着一股小言味,配不上这海报那大气的悲怆。
我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说,这也太有创意、太好看了吧!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咱们两人的眼光真是惊人地一致。”冯喻晗心满意足地点点头,“瑞拉说用力过猛来着,她不理解咱们对这个主题的热情。”
确实用力过猛了,我在心里想着,但没有说出口。这只是一张海报而已,它没有与冯喻晗的后续合作重要。我又夸赞了几句,冯喻晗乐呵呵地带着我去了剧院里面。
演员们都已经在台上了,打过招呼后,冯喻晗便发号施令给音响和灯光。剧院暗了下来,戏要开始了。
我十分紧张地坐在椅子里,冯喻晗看出了我的忐忑,轻轻拍了拍我的手背示意我放松。这还是我第一次看着自己的作品被演绎出来,心脏简直跳得要蹦出嗓子眼。我聚精会神地望着台上的一片漆黑,身体竟然微微颤抖了起来。
在我焦灼的目光中,台中央的一盏落地台灯微微亮起,照亮了放在桃木柜子上的一张黑白相片。那黑白相片被框在一个淡粉色的相框里,看上去哪儿哪儿都透着古怪。悠长的小提琴声响起,伴着琴声,一只纤纤玉手拿起那张相片,继而响起了一声无奈的长叹。
……
不得不承认,虽然对海报的嗅觉不慎敏锐,但冯喻晗导演得是有一手的。我只在写剧本的时候和演员们碰过几次面,排练完全是由冯喻晗负责的,这还是我第一次来看。台上演员们的表演和灯光、声音、置景的调度,完成度远远地超出了我的想象。
文章被搬到舞台上,我笔下的台词从演员口中说出的感觉实在是奇妙,看到英梨发现蒋杰患癌症的那一刻,女主角的演技竟让我控制不住地潸然泪下。那一块的台词我纠结了很久,无论写什么都觉得有些俗气和矫情。想着不要弄巧成拙,最终我只是让英梨站在原地,看着蒋杰,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这句台词实在是普通,然而女主角在演绎的时候,在这句话的结尾加了一点点拖长的尾音。“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呀……”她说道,站在昏黄灯光下的瘦削身板让人心疼,最后的拖音之后又是一个哽咽的吞音,听得我心狠狠地揪了一下。那一刻,我原本对英梨的愚蠢的厌恶转化成为了对父权社会下受压迫的女性的怜惜,脑子里的英梨和蒋杰已不再是我和赵存晖,转而切切实实地变成了演员的模样。
好的演员和导演竟能重塑角色在作者心中的形象。
太奇妙了。
我沉浸在台上的人的表演中,此时手机震了一下,约莫是伊维塔来问我彩排看得如何了。她喜欢无时不刻保持和我的联系,分享生活中每一个时刻的每一个感想,说实话,我并不介意,反而觉得有人关心的感觉还不错。只要她不是非要看我写的东西或者问我太接近灵魂深处的问题,我都对和她之间的互动还算是乐在其中。
我将手机亮度调到最暗,打算拍一张舞台的照片发给她。就在我准备发送的时候,才发现,这条短信并非来自伊维塔。
短信来自一个陌生的号码,写着:我和菲菲要结婚了,秧秧,我认为有必要让你从我这里知道。希望我们能得到你的祝福。
我的手脚顿时冰冷,看向台上,剧场的灯恰巧暗了下去。一股寒意从我的心底升起,好似吐着信子的巨蟒一般,要将我吞噬殆尽。
第34章 第二十二章酒醉与哀愁
我已经很久没有独自喝过酒了。
酒精对我来说是一个危险的存在,我深知自己容易失控,不知不觉便会喝多,而喝多了之后生出的事端又是需要在清醒的时候付出代价去解决的。
有别人在的时候,我还能控制一下,那是我体内的表演人格在作祟,需要保持在别人面前的形象和人设。但是,独自喝酒的我就没有这种顾虑了。虽然我明白一个人喝酒比有别人陪更加危险,按说来应该更加控制自己不要喝多的。我的理智了解这个道理,但身体并不愿意接受。每次独自出去喝酒,我都会喝得酩酊大醉。我思考过,这是不是意味着在我心里,在别人面前失去我的人设面具,是比独自一人出事死亡更加可怖的事情。
本科时我偶尔会坐车去罗湖蹦迪,那里离学校很远,不会被熟人认出来。我将自己打扮成看不出是夏知澜的模样,和白石洲路边站街待客的女人们别无二致,那是我对长时间压抑自己所造成的苦闷的发泄,也是对我假造出来完美生活的讽刺。
每一次我都会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在附近的小旅馆里睡下。第二天,我在萦绕着烟味、枕 头泛黄的破旅店里醒来,吃一顿平时控制饮食不能吃的油腻外卖,在水管极有可能被人拿去灌过肠的生锈淋浴下洗完澡,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米色长裙换上,一副大小姐刚从充满父爱母爱的家中回来的样子走进校园。
这个世界很滑稽,我可以在某个阴暗角落里过着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生活,在我平日的圈子里却还保持着那虚假的完美形象。永远不会有认识我的人能相信,声称自己回家陪父母了的夏知澜,其实是去了土嗨迪厅,在里面酗酒直至失去记忆,甚至在灯球下搂着长相丑陋的陌生男人热吻。
我独自喝酒时常常断片,和别人一起时却能把控住自己,唯一的例外便是赵存晖。当时我全心全意地相信他,没有什么事不能告诉他,于是每次和他喝酒都往死里喝。反正不怕说错什么话,求的就是喝到断片后那能彻底忘记我是谁、在我身上都发生过什么的一段空白时间。我爱那种我仿佛已经不存在于世间的感觉,没有什么是需要去搞清楚的,也没有什么将来需要去做打算。和赵存晖分手之后,我彻底地失去了在别人面前放纵的心情和机会——直到和托比那次。
回想起和托比第一天相遇便敢喝到失去意识,并不是因为我有多相信他——就算现在我和托比都已经肩并肩在床上看了不下十部电影,我对他其实仍然知之不深。我只掌握着他身上能为我所用的那一部分,至于他是谁、他想要什么、他的美梦里有什么、噩梦里又有什么,我一无所知且毫无兴趣,一如那些男人曾经对待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