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住在与我家同类型但更小一点的公寓楼里。这个公寓我来之前租房的时候也查到过,因为不够高级而被我放弃——不光是因为要维持一个富家女的形象,也是为了方便偶遇未来的丈夫。我后来挑中的公寓楼位于富人区内,里面住的大多是雅痞人士(yuppies),和我的目标人群是相符的。还有什么比当邻居更方便且令人不设防的钓引男人方式吗?
福宝的公寓楼下有个泳池,里面空无一人,水面上漂浮着几张水上沙发,氯气的味道很重。
“我家在那边。”他指了指较远处的一扇窗户,屋里没有亮灯,静悄悄地等着主人归来,看上去有点落寞。我点点头,随着他向那个方向走去。
游泳池四周被人早些时候嬉闹时泼出来的水打湿了,淡黄色的地砖被染成深棕色。水上沙发被偶尔袭来的一阵轻风吹动,撞到岸边,又轻轻回弹着漂走。泳池旁的路灯有些老旧,不仅昏暗且光线明明灭灭。加之空中的一轮暗黄色月亮和轻轻随风发出沙沙响声的棕榈树,眼前的场景一时间被蒙上了一层怀旧的滤镜。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了许多往事——和福宝逃课后在美术室的大工具箱里躲老师,和福宝在草丛里中偶遇一只橘黄色的小猫,和福宝趁着黄昏在草坪上捡落下的茉莉花朵,和福宝躺在草坪上,他读书,我数天上的云……
和福宝在后山旁的小溪里手牵着手漂浮。
想到此处,面前不甚干净的泳池水好似突然有了什么魔力,吸引着我向它挪步过去。在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行径之前,我已然合衣躺进了游泳池里。我仰头浮在水面上,眼睛看着夜空中明亮的星星,感受着被水包围的感觉,被水怀抱着。
只是这回,水是冷的,还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味道。我打了个寒颤,轻轻闭上眼,心里的感觉一言一语难以道明,繁琐复杂且并不好受。游泳池旁昏黄的灯光照在我的脸上,渗透进我的眼睛里。我的鼻子有些发酸,突然有想哭一场的冲动。
突然,一个温暖的触感从指尖传来,那一丝暖意从指尖如波纹荡漾开一般迅速地扩散到了我的全身。我为之震颤,打了个激灵,扭头看去,是福宝。
他一如小时候那般漂浮在我身旁,但这次没有闭眼,直勾勾地看着天空。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呢?但这在此时并不重要。他为我下了泳池,来到我身边漂浮,手指尖触碰我的,这一切都说明了他还记得十五年前与我的仪式,还没将那些回忆翻篇,没有忘记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里面的细碎情节。
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还记得秧秧的人。这就够了。
我再也不想克制自己,在水里站立起来,扯过他的衣领,将我的嘴唇贴上了他的。
第12章 第六章人左不过爱上自己模糊的倒影(下)
他十分配合地环抱住我的肩膀,手紧紧按着我的后背,好像要将我按进他的身体里。他的嘴唇冰冷,还好怀抱是温暖的。我用力地吻他,前所未有地用力,全身心地沉浸在这个亲吻里,企图以此把这些年来沾染上的肮脏悉数洗刷掉。
我多希望变回干净的秧秧,多希望自己还认识秧秧是谁,然而我已经不知道怎么成为秧秧了。但是,当我拥抱着福宝、亲吻他的时候,只要睁开眼,便能从他的双眸中看见秧秧的倒影。
不知道亲吻了多久后,他将我带上楼。这一晚,借着些许酒劲,混杂着许多眼泪,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清理干净后,我在他的怀中迅速睡去,这是我离开福利院十五年来睡得最安稳的一夜,一夜无梦。
我是被咖啡浓郁的苦香气味唤醒的。睁开眼,我瞄见福宝正在屋角的厨房区里煮一壶咖啡。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卫衣和浅灰色棉布短裤,脚趿一双和裤子同色的布艺拖鞋,头发毛绒绒的,背影在阳光里显得绵软柔和。天亮了,我终于看清四周的环境。这是一个约莫四十平米的单间,稍微有些小,但是整洁舒适,让人安心。屋里的家具很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书桌旁边有一个三脚架,上面架着一台摄像机。
他应该是学导演的?我竟然连他是什么专业的都没问。
手机震了一下,我拿起它时被手机壳上镜子里映出来的自己吓了一跳。我的妆已经完全花了,眼影眼线晕成一团,口红沾到嘴边,鼻子也油乎乎地闪着亮光。我讶然意识到,我竟没有赶在福宝起床前将自己收拾好——那可是我在外和男人过夜的标准流程。
在与那个玩弄我的老男人分手之后,我立志再也不将自己的脆弱展现给任何人。我不想再做真实的女人,真实的女人有骨血,有骨血就会被攻击、会受伤害。我只想做男人理想中的女人的那个幻影,毕竟影子不会受到折磨,连铠甲都不用穿。
男人理想中的女人是如镜花水月般不切实际的,这代表我永远要都以一副完美无缺的样子出现。于是只要和男人睡觉,我便得靠着一股心气儿,以求早晨不设闹钟也能赶在他们之前醒来。清晨,我悄悄潜入洗手间,将前一晚带着入睡的妆悉数卸掉,再重新涂上素颜霜,浅浅地画眉毛、大地色眼影和内眼线,抹樱粉色的嘴唇,将头发洗好并吹得蓬松;再轻手轻脚地躺回床上,故意加大力度翻个身,等男人后知后觉地来抱我。我假装在他们的怀里刚刚醒来,他们总是惊喜于我睡了一夜却愈发美丽,殊不知我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得以如此悉心伪装。
和福宝在一起,也许是睡得太过安稳,我竟没能提前醒来,这张乱七八糟的脸他起床时肯定看见了。我赶紧从昨晚扔在床边地上的包里抽出两张纸巾,将脸上的油吸了吸,又把晕开的妆擦了擦。
应该是我抽纸的声音惊动了他,福宝转过身来,见我醒了便放下手中的咖啡壶小步跑了过来。他跑到床边后在地上的枕头座垫上坐下,面带微笑睁大眼睛看着我。真像一只萨摩耶啊,我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头发软乎乎的。
“喝咖啡吗?”
我点点头,他起身要去端咖啡,我却扯住了他的衣角。
“怎么了?”他又坐下来。我把手收回被子里,用软软的白色空调被裹紧自己,凉丝丝的感觉真舒服。他看着我,单眼皮的杏仁眼总给人一种忧郁的感觉。他帮我把一绺头发拨到耳后,手指触碰到我的耳垂,那触感冰凉且微妙,在我的心里荡开圈圈涟漪。我看着他,突然有种冲动。
我想对他说“我爱你”。
这让我的心中警铃大作——上一次说爱,还是对那个该下地狱的老男人,结局如何是我此生都刻骨铭心的。“爱”对于我来说不是个好事,对幸运儿可能是珍宝,对我却只会是尖刀。爱上一个人,就代表没有花招可以耍,没有伎俩可以玩,没有退路可以走。爱上一个人,就不免想要以真实的身份去面对他,像狗躺在地上露出肚皮一样,傻乎乎地捧着真心任人宰割,一切全凭对方的喜恶和良知发落。爱上一个人,是愚蠢的行为,是夏知澜不屑的事情,是聪明的女人不会再栽一次的跟斗。
想到此处,我板起脸,生硬地说了句:我要走了,我还有事。然后从被窝里起了身。
“我做错了什么吗?”在我雷厉风行地收拾好自己和包准备以最快的速度逃跑时,福宝嗫喏着问我。那声音如此小心翼翼,好像怕戳破了什么似的,其中的胆怯让我的心微微一痛。
但我还是忍住了内心那如洪水般就要决堤而出的感情,背对着他,说,没有,我只是有些事要忙,晚点会给你发信息的。
出了福宝的门,我路过昨天晚上我们亲吻的泳池。泳池现在已经聚集了好些人,他们用蓝牙音响放着说唱音乐,叽叽喳喳地聊天,还有人玩着幼稚的泳池游戏,边喊“炸弹(cannonball)”边跳水。在洛杉矶剧烈的日光照射下,这个泳池显得如此纷扰嘈杂,全无昨夜月色朦胧下那种暧昧忧郁的美感。
我对福宝的感情,那所谓的“爱”,应该也只是一时的怀旧以及氛围加成吧。我努力地说服自己,努力压下心中那想不顾一切回头扑进他怀中的冲动。
手机震了一下,拿起来一看,是福宝的微信。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发给我一张截图,图上是他为我打好的优步的信息。从他家到我家。
我心情有些低落地回到了家。打开门,我租的房子是标准的一室一厅,比福宝家大许多。大,就显得空旷,以白色调为主的家具虽然看着有格调,此时此 刻却显得有些冷酷和寂寥。我将包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洗了个澡,随意换了件宽松的衣服,便迫不及待地来到了电脑前。
我曾经有一个习惯,在心里发酵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时,我会选择用文字将其理顺并记录出来。是珍惜来之不易的真实情感,也是将模糊虚幻的想法勾勒出个大致的形状。这个习惯从高中时便开始了。
我有一个从高一时便开始使用的网络账号,名字叫“初秧”,这个账号一开始还是我为了初恋黄海伟而创建的。那时我因为他的爱答不理而黯然神伤,开了这个账号,用笔墨记下他的冷漠,并幻想如果有一天我们两情相悦了会是怎样的——不知为何,我从来没有成功地完整写出过一篇纪实文学。无论开端是如何地诚挚真实,后面的情节总是不免向与现实差得十万八千里的方向发展而去。我总是写着写着便不再记得那是我自己的故事,说实话,我也常常觉得正在经历的这个人生并非我自己的生活。无论是在网络里还是所谓的现实中,我的生活都有些虚幻不明。
那个关于黄海伟的故事,我写校草一开始不愿意理校花,觉得她只是一个空有外表的花瓶,后来却发现了彼此共同的家庭创伤,于是惺惺相惜地在一起互相舔舐伤口;还有后来基于老男人而写成的故事,我杜撰老男人为伤痕累累的年轻姑娘心动,守护了她一辈子,这与现实中我遭遇的事情简直是大相径庭。还有一些故事是我不敢写的,比如夏浚译,事实血淋淋地摆在那里,我编都不知道怎么编。
我已经许久没有认真写过这个账号了。从老男人带给我的伤害中恢复过来后,我在爱情里再没有什么是需要幻想的。连爱情本身都不存在了,还基于什么去幻想?
那些伪装成爱情的东西其实都是我与男人的互相利用。我不傻,不会以为他们是真心爱我。那些被我视作目标的男人心里是没有爱的,有的只是把女人视作性资源的霸占欲。他们喜欢带着我招摇过市,我的年龄、我的长相、我的装扮、我的品味,这一切都被他们用来给自己贴金。“看,这么完美的女人跟了我,我是很有点东西的。”这就是他们需要我的原因。他们需要通过炫耀我来向别的男人表示,他们也是厉害的玩家,组队时可千万别忘了带上他。
他们贪图我的年轻美貌,我觊觎他们的流油荷包。财色和权钱交易是这个世界上最消噬灵气的东西,是能将创造力吞食殆尽的彪型巨兽。当一切都染上了世俗的、市侩的铜臭气息时,“讲故事”便成了最有没必要的事情。我不再对感情抱有幻想,便自然也不会愿意去动笔。
从大二上的圣诞节和老男人诀别以来,我沉浸在纸醉金迷的博弈里,再也没有静下心来写出过一篇像样的文章。我不会因此而感到惋惜,同情自己无用的,是弱者才爱做的事情。但这一刻,当久违的表达欲如潮水般涌回来时,我是欢欣鼓舞的,虽然这愉悦中夹杂着许多酸涩的委屈,还有一丝难以觉知的恐惧。
我恐惧,因为这一次抬笔,我想要写的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
福宝好像一面镜子,他的出现映照出了被我尘封在心底十余年之久的原本的我。她的名字叫“张秧”,我隐约记得她顽劣、嚣张、调皮、爱笑爱闹,是个那样生动活泼的小女孩。比起她的活灵活现,这个名叫“夏知澜”的人简直死气沉沉到了难以忍受的程度。我真想变回张秧。
但我不能。
别说经年日久以来张秧在我心中只剩下一个影影绰绰、轮廓不清的模糊模样了,就算我能记起有关她的每一个细节,她也从未在这个世界中长大过。从八岁被养父狠狠地扔在地上的那一天起,她就胆怯而识趣地躲了起来。她将这副躯体让位给“夏知澜”,以求能在外部世界里以最幸福的虚幻假面生存下去。如果今天我硬生生地将她拉到聚光灯下,让她从此成为这个身体的操控者,她会被吓得灰飞烟灭的。
变回张秧,意味着我无法再将自己的心锁进保险柜里藏起来,意味着我不能再带上千百种面具变成任何人会喜欢的模样,意味着我将辜负自己付出了大代价才逃来洛杉矶的一切努力,意味着从此我将走上一条完全陌生的路,没人能向我保证在那条路的尽头不会是万劫不复。
但是,无论如何,文字是无罪的。我可以尽情在纸页上用笔墨剖析自己,重走这些年来的日子,摸索着寻找本真的那个我,那个已然被忘怀得全无踪影的“张秧”。这就是虚构文学的魔法,只要换个名字,就没有人知道你其实是在谈论自己。在这个以笔触构筑而成的小世界里,我可以安全地倾诉我的一切想法。
我点开空白页,抬手敲下开头:
我不是亲生的。但你不必着急可怜我——
第13章 第七章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有心呢(上)
许久没有写过文章,本来害怕自己笔触生疏、不得要领,却没想到手指一接触键盘,灵感便源源不断地从指尖传递到了电脑屏幕上。我有些诧异地旁观着自己汹涌而出的情感,其磅礴之势不难看出是已被压抑了许久。
在写完了老男人的故事,于异想天开之中疗完伤后,除了写作业以及准备作品集之外我竟然没再为自己写过点什么。此时此刻我为自己捡起笔,不过三秒便回忆起了曾经对写作的热爱来自何处——不用硬逼着自己露出岁月静好的微笑的感觉真好。我在文章里胡作非为,想到哪便写到哪,将内心的毒素毫不掩饰地悉数吐尽,如倒垃圾一般痛快。
非纪实文学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不光给读者提供了消遣,还给了作者安全地暴露自我的机会——只要笔者尽全力否认那是她自己经历过的事情,便没人能有充分证据给她扣上任何罪名。我可以游离在我的创造之外,看人们评价我的作品,没有人能摸得清那到底是不是我的现实,这让我感受到了类似小时候捉弄别的孩子时产生的快感。
写到正酣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嫌它打扰了我,有些不耐地拿起来一看,竟是李菲菲。
她找我干什么?她已经十几天没有回过我的问好消息了。
点开与她的对话框,才看见她昨天竟给我发了一条信息,只有简单的四个字:你有空吗?看看时间,那时候我正和福宝在泳池里拥吻。想起那一幕,我的心尖又猝不及防地酸软了一下。我赶紧压下陷入情绪里的苗头,接起了电话。
“妈妈?你终于舍得给我打电话啦?那么多天都不理我!”我声音熟练地甜了起来。只是这么一瞬间,我便被从刚才在文章里得来的那一丝真实感中抽离出来,我的皮囊又完全被托付给了夏知澜,她就连隔着电话说话时脸上都带着令人腻味的讨好。
我敢抱怨她不回我微信,佯装委屈地嗔着,是知道李菲菲就吃这一套,她喜欢我为我们虚伪的母女情塑造出的亲密无间的假象。
“澜澜,我……”半个多月没说过话,她的声音不似从前那么轻甜,雀跃轻盈的语调消失无迹,取而代之的是前所未有的踌躇和掩盖不住的忧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