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山路多,一层一层的环路压下来,归要在环路上奔跑,孟聿峥认命一般在滨江路段跟着。
那是一个为了自己喜欢的姑娘做什么都无畏无惧且不计回报的年纪,更是兄弟两肋插刀,心思纯粹一腔热血,恨不得自己亲自替哥们儿上阵的年纪。
那时候,许多事情做了就做了,就图个乐意图个高兴,想她眉开眼笑,想她前程似锦,又哪管这事累死三军值不值得?
武琛紧随在后,头发跟疯了的狮子狗似的,奋力追上来的时候还瞧了一眼上环路那个迅速移动的姑娘,上气不接下气,再次崩溃地吼出来:“这姑娘,怎么这么,能、跑、啊——”
“老子要累死了——啊啊啊啊——”
孟聿峥喘着气,眼尖,看见了马路边停着的那辆装着烟花的面包车,司机早搬出烟花,却愁眉苦脸地蹲在一边,见到他们,急切地挥起手。
孟聿峥见他无动于衷,大声喊道:“嘛呢?放啊!”
“没打火机!没打火机!”
靠!
孟聿峥从兜里掏出来,向他扔了过去。那人捡起来,颤抖着手,哆哆嗦嗦地点燃了火引子。
终于,烟花被点燃,一声索引的闷响升上天空。
砰——
烟花在天空炸开许多绚丽的曲线。
得到信号,各地纷纷响应,接二连三地冒上天际。
眼前刹那间繁花似锦,两江水岸震耳欲聋的烟花此起彼伏地开始爆响,如同庆贺新世纪的诞生,在死水一般的天际绽放出点点新生。
而他终于松懈,同武琛上气不接下气,累瘫在墙角。
他身上不知道上哪儿蹭着了许多泥与灰,很脏,还在大口地喘着气,衣衫也尽湿,额角的汗水如注落下。
武琛颤颤巍巍地递来一根烟,他接过,咬在嘴里却没点,望着那片五颜六色的天空,忽然咧嘴笑起来,没好气地骂出:“真德行!”
不知是骂自己还是那司机。
好在虚惊一场。
他送她一场盛大烟火,求她一个悦然妍和。
也不知她看没看见,但今儿这一趟,值了。
武琛望着漫天烟花也跟着傻乐,说烟花里住着许愿神,能许愿。
他想了想,最后默念了一句:
那就祝她一生平坦顺遂,万事得偿所愿吧。
多好的姑娘,上天会眷顾她的。
大约那场烟花真有效果,那之后再见着她,整个人的精神气儿好很多。
有时候他会想,就暂且当他自作多情吧。
至少她青春里会留下一条他孟聿峥的痕迹,也不算枉来一趟望城。否则过段时间保送结果下来,高三一过,也没多少时间待在望城,她若再不痛快,他也无能为力。
他其实不怎么放心她。
他知道那姑娘过得不如意,处处受限,有个人品堪忧的二姨,怕是举步维艰,前程难明。
他那时候被孟南君掣肘,没办法动用太多关系,那天想来想去也没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只能取了一大笔钱,用牛皮纸袋封装好,期望这点儿钱能解她的燃眉之急。
临走前他还是不放心,思虑来,思虑去,想着这姑娘最是正直,他怕她误以为是别人遗失,这钱最后到不了她手上,觉得还是应该提笔,在纸袋上留一句话。
于是一向最是不着调,谁都不放在眼里的人,那天笔尖却拿起又放下,来来回回犹豫了无数次,最后才终于在牛皮纸背后郑重其事地写下——
“归要同学,这是我心甘情愿,你千万不用觉得负担。”
“希望你心无旁骛,前程似锦。祝你好运。”
他掐着时间,在她放学后即将抵达家门口的时候,扔在阶梯上,怕被发现,留下钱后转身就溜了。
后来想想,当时没留下来确认钱的去向,该是他后悔一辈子的事情,而时间飞快流逝,直到他走的那一天,也仍然没能腾出时间去确认这件事情。
倒是在走的时候,他回学校收拾东西,武琛出来送他。两个人站在校门口,从那个位置望过去,正好能看见一个素纯的姑娘照例抱着一堆作业本走在廊道。
上课铃还没响,她的步履不算匆急,一步一步,裙摆微漾,翘起小小的弧度,仿若白莲绽放。
她好像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进他望城三年的枯燥日子,也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进他的心底里。
武琛从他痴望的眼里看出些许渴望,不忍心,说道:“峥哥,走之前不得去说上两句话?”
那道身影再次消失在熟悉拐角,他叹息,摇头:“算了,说了一句就想说第二句,这样有来有回就没完没了了,人姑娘那么刻苦,每天忙着学习,我就别去打扰人家了。”
更何况,当年第一步就怂了,后来无数个瞬间也再没办法鼓起勇气。
只是走的时候,他在心底里期许:
希望归要来京大。
希望给他一个机会。
希望站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可以是他。
他在京中等了一年,次年京大迎新的时候,他在实验室泡了一整晚,出来后直接杀到傅小洲那里,借了一份名单过来。
去之前他都想好了,他已经没什么顾忌犹豫的。
她来,他追;
她若没来,一定四处打探,然后找到她,接近她,追到她。
他就是想要她。
他只要她。
可那天他在新生名册上找了半天都没能瞧见她的名字,就那么几张纸,他来来回回瞧了三四遍。
傅小洲凑过来问他找谁呢?
孟聿峥没直说,就回了个:“认识一姑娘……没找到。”
傅小洲刚想揶揄,忽然听见他又低低念道:“算了,反正是跑不了的。”
孟聿峥放下名单,不再耽误他们的工作,便起身走了。
他不知道。
他走后的一分钟里,傅小洲在一沓文件下找到了最后一份名单。
上面寥寥几个名字,第一个赫然就是他心心念念的——“归要”。
傅小洲傻眼,没想到这儿还有一张,赶紧起身叫人,却发现他早已走了很远很远。
他在实验室忙了很久,等到新生军训过后,京城入了秋,才彻底空出时间来。而他们或许有很深的缘分,不必待他大数据搜寻踪迹,老天便将她悄悄地送到他的身边。
那天他满心不爽,一顶开周誉办公室大门,桌边的姑娘转过身,他一抬头,就看见了她。
熟悉的马尾,熟悉的侧脸,她望过来时沉静如水的眼睛。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微不可察地顿了顿。
归要。
她真的来了。
他忘了自己那时候瞧见她的那份心境到底要如何形容。
兴许是狂喜,又兴许是不敢相信。
但更多的,是替她松了一口气。
至少他知道她终于得以成全,而他的心愿也终将圆满。
他很庆幸自己当初没有犯糊涂鲁莽地冲上去结识她耽误她,就像她的外公曾经警告过自己的那样。
“我家要要性子倔,你不许欺负她。她有她自己的路,你也不要影响她。”
他怎么舍得让她的心血白费?
就是见她落一滴泪,也会烦躁得一整天茶饭不思。
而外公欲言又止,想同他倾诉的那一切,他也早已经在过去的那些年里,了解得一清二楚。
所以他当时半蹲着,想了很久,才轻轻道:“外公,我喜欢要要,是高中就开始的事情。”
在他还没有这样热烈地追求,在他还没有这样步步紧逼,不肯放过她一点的时候。
他就已经为她着迷过,为她疯狂过。
他对她的感情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
他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与她后来问过他那个问题答案一致。
是确定关系的那晚,她极没安全感,轻颤着声问他:孟聿峥,为什么是我?
——孟聿峥,你为什么喜欢我?
那时他给的答案吊儿郎当,也许当真不堪信。
可却是他趁机向她吐露的真心。
要要。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第55章
墨尔本三月天气暖和。
这里一年四季阳光能照度高,金色夕阳,彩色晚霞,归要的住区是偏远的郊外,没太多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一切节奏也相对松弛。
住在她隔壁的是一对老夫妇,两人很有情调,每周末的惯例是跳两个小时的交谊舞,其余时间大部分都在研究料理,这栋楼里的留学生很多,上面有个阿联酋和印度的学生,在她到来之前已经被两位老人登门拜访求问过。
她当初是在论坛的租房板块找到的这里。
过程很幸运,这个地方因为价格便宜,在留澳圈子里备受青睐,起初她发帖的时候没抱太大希望,可没想到第二天就收到了回音。
是位叫做方玲媛的中国香港女孩子,初来驾到,正好在找室友。
归要算是比较幸运,那边刚好招,她一发帖,正好被对方瞧见,又发现是同胞,登时产生了惺惺相惜的微妙血脉情,于是这好事儿便毫不犹豫地落在了她的头上。
她刚刚搬来的时候哪里都不适应,不适应墨尔本的天气,不适应这里的餐厅,不适应这里的各种不同于中国人的习惯。
所幸她适应能力特别强,来后的一个星期,她狠了心,逼着自己接受了许多东西,过程十分痛苦,可这样做的好处是,在方玲媛还在苦兮兮地叫嚣想念家乡的叉烧包时,她已经能非常淡然地吃下各种奇怪的菜肴。
正因如此,她来澳第一年其实过得无比煎熬。
其中最头疼的是每堂课的组会。
如果仅仅只是语言不通的交流,或许她也不会每次都暗自神伤。
事实上,她所在的班级全是留学生,偏教授喜欢分组学习交流讨论,其他人对待她的态度很微妙,归要最开始就察觉出来了,但她并非是个喜好主动的人,好在这样的环境下,有其他两个同样落单的印度学生与泰国学生。
三个人一合计,从此成了一个小组。
组会问题算是勉强解决。
可时间长了归要心中也膈应那群人,那些若有若无的态度没办法忽略,她同其中一人课后对呛过好些次,好的是没闹开,坏的是也不痛快。
还是第二年唐珂的那位友人辛教授偶然得知,赶紧为她申请了转班,辛教授甚至怨过她这性子怎么这么倔,闷到现在也没打算告知他,果然唐珂说得没错,你这姑娘,太闷。
她换了个更轻松的环境,不过临近毕业,这样做更在于一番心意,作用在她这里反而不大。
所以最开始的那一两年,她的学业、生活、人际上处处困难。人在异国他乡,她不知道自己怎么熬过去的,也许是觉得马上会毕业,硕博连读无缝衔接,未来至少有个着落,是以这些事儿她统统都不太在乎。
她只关注自己想关注的事情。
那天一切照常,归要从自习室走出来时已近黄昏,摇了摇酸累的颈椎,闭上眼,摘下眼镜。
清风徐徐,刮在脸上很舒适。
身上那件薄毛衣对于今天的温度而言有些过厚,可她不敢松懈,怕感冒没钱治病,只能好好顾着自己。
她沿着马路慢慢步行,走到公寓的时候,天边已经落下绚烂的彩霞。
住处在三楼,中途有一段漆黑,她踩着阶梯小心翼翼地往上爬。
进门的时候不出意外地听见了屋内传来的欢靡尖叫,声音热火朝天,一波又一波,正是白热化阶段,□□的时刻。
归要放在门把的手微顿,抬表看看时间,今天提前了好几个小时。
也好,总好过大半夜的开始折腾,叫人睡不着觉。
她面无表情地退了出去,关好了门。
走到楼层的窗边,她摸了摸口袋,摸出一包残余的香烟。
她其实没什么瘾。
但一个人无聊没人陪着说话的时候,小组课业压力大的时候,这却是个解闷解压的好东西。
咔嗒。
黑暗中燃起一豆火苗。
她给自己点上了一根烟。
猩红一点伴着徐徐白雾缭绕而起,周身都带着点儿不可捉摸的寂意。
楼下有人上来。
咚、咚、咚……
一步一个响,节奏平稳地渐渐临近。
窗口的位置就在梯口,她没动,只在那人转角过来的时候,淡淡瞥去一眼。
这一眼,却让她愣了一下。
楼梯下站着一个精致如洋娃娃的女孩子。
一身最新款Chanel小套裙,手上挽着一只爱马仕铂金包,光着两条细直的腿,同她简单寡淡的衬衫牛仔裤比起来,简直过分明艳夺目。
她夹着烟的手就这么僵在半空。
对方看见她手里的烟后,欣喜的神情也渐渐down了下去,眼中是对她变化的错愕,脚一跺,嗔骂道:“要要!这才来澳洲两年,你怎么学坏了!”
任冉冉如何唾弃自己,她失笑,将烟摁灭在窗台,对着冉冉展开手臂,道:“Welcome to Melbourne,lovely girl!”
冉冉瞪她一眼,眼眶却开始泛起了红,接着蹬蹬几步上来,扑进了她怀里。
“死丫头,心真狠,两年都没回过一次京城,我想死你了!”
归要还没接话,冉冉便迫不及待地拉着她转了一圈,一边看一边嚷嚷:“瘦了,要要。”
“嗯,”她笑着缓缓点头,“我就是一辈子的中国胃,吃不惯这边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