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风雪又一年/声声慢②——由巴斯树【完结】
时间:2024-03-15 23:11:52

  被三十多只眼睛同时盯着,沈蓉只好硬着头皮坐了下去,面带着微笑伸出了右脚,往韩彬的新鞋上狠狠踩上去。
  长本事出息了啊,算计师姐,韩彬疼得撕心裂肺,愣是没敢吱一声。
  同事之间客气,有猜测但不能明着调侃,土老板们可不管,更何况手里还握着那么几件十几岁时的年少往事。
  正要将那些他们认为与暧昧有关的细节,一一披露,邱闻递了个眼神过去。
  作为当年一霸,即便过了这么多年,威严感在各人心底还是根深蒂固存在着的。
  瞬间所有人收声,转而用劝酒文化,岔开了这个话题。
  既然坐下了,酒自然是要喝的,沈蓉知道自己量浅,手还得养着,几番敬酒下来,都是稍稍抿几口。
  可有人瞧见了开始抗议,校友加同事,难得的缘分坐在同一张饭桌上,不能太驳面子。
  沈蓉原本来之前,心气就不顺,被话一激,倒是有种借酒浇愁的架势。
  喝酒这件事,从小到大,沈蓉一直被把控的很严格。
  以前念大学时,和好友舒曼在家偷偷喝了两罐啤酒,就被沈聿关了禁闭,别提有多惨。
  后来发现,酒的味道也不是很好,倒是渐渐不上心了。
  工作以后,难免遇到应酬,偶尔实在逃不过会喝一点,只是几小口,每次都挺严于律己的。
  但今晚,可能是心境不一样,心底某根弦被拨动了一下。
  那心弦只要一松动,就什么防卫都会瓦解。
  邱闻一开始是不想扫兴,有他看着,她喝一点也没什么。
  等他出去,接了个电话再回来,已经来不及了。
  何止是量浅,简直和从前一模一样,半分没有长进,依旧是一杯倒。
  包厢里推杯换盏人声嘈杂,沈蓉倒像是喝上瘾了,没人敬酒也端起酒杯要喝,被邱闻半路拦截了下来。
  他刚想说我送你回家,忽然听到她手机的铃声,转而说道:“你电话。”
  沈蓉脸色绯红,转过来歪着头,一脸迷茫地看着他,已是微醺状态,脑子能转,但反应慢了。
  “啊?”沈蓉眨了眨眼,随即又哦了一声,手伸向大衣口袋,半晌才摸出自己的手机。
  邱闻扫了眼屏幕,是一串数字,没有名字显示,邱闻见她不动,问:“不接?”
  沈蓉醉眼蒙眬地盯着屏幕:“唔……不用接,送外卖的。”
  说不接,可手机太大,单手操作不小心已经按到了接听键,醉了的人完全没在意,直接将手机收回口袋。
  邱闻伸手拦截了过来,拿过电话直接报了酒店的地址和包厢号,让他将外卖送到这里,并承诺可以加钱,对方听完一句话都没说,挂了电话。
  邱闻不以为意,沈蓉不做饭他一直都知道,现下手受伤了,点个外卖理所应当。
  他将手机锁了屏,然后递还给她。
  酒是不能再让她喝了,等外卖来了,再送她回去。
  沈蓉靠坐在椅子里,头顶的水晶灯灯光照射下来,整个厅内光芒四射,她觉得整个人身心都有些飘忽。
  邱闻看着她,脸色嫣红,眼眸水润,乖巧柔顺的模样,让他想伸手揉一揉她的脑袋。
  可他转眸,看了眼这酒局,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的,最后还是压抑住了这个念头。
  酒桌上满是交际与应酬,没人注意这边的小动静,除了吃瓜群众韩彬。
  他从沈蓉落座后,就开始认真解读,两个人之间的互动。
  他三年前无意中见过邱闻手机里对师姐备注,现在好不容易师兄回归,擅自决定要助他一臂之力。
  窗外,夜色已浓。
  小区昏黄的路灯下,笔直地站着一个人,背着光,在夜色下,他的脸晦涩不明,不知是不是因为冷,捏着手机的手指关节微微泛白。
  凌玿听到关门声没多久,就从书房里出来了,扫了眼餐桌,猜想她大概出门是去扔垃圾了。
  十分钟后,还不见她回来,凌玿就下楼找她。
  沈蓉的手不方便,凌玿没想她会出门。
  他在小区里来回找了几圈没见着人,又怕两人错过,她已经回了家,又上下楼跑了两次,可还是没见着人影。
  他想着或许是还在生气,所以躲着不愿回家,追更婆婆文柔文来企饿群幺五二 二七五二爸以甚至还走了一遍楼梯,想看看她是不是藏在了哪个角落?
  全部都找过一遍以后,他才意识到不对,这才拨了她的电话。
  很不巧,接电话的人不是她,而那个人的声音,他是认得的。
  沈蓉起身去洗手间,邱闻怕她再摔着,让在场的女同事跟过去陪她。
  却不料出了包厢后,沈蓉就往走廊的另一边走去。
  女同事以为她走错了,叫住她,沈蓉歪着头想了下说:“我要回家啦。”
  凌玿到达酒店的时候,正好看到,沈蓉从电梯里走出来。
  他加快脚步迎上去,脸绷着,还没来得及质问一句,就闻到了一股酒味。
  凌玿站定在她眼前,蹙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沈蓉此刻的识别力,只剩两种,熟人和陌生人。
  她仰起头看清来人,哦,是熟人呢,瞬间笑靥如花,答:“对呀。”
  “邱闻那个王八蛋,又灌你酒?!”
  沈蓉一听这话,与事实有偏差呀,头摇得像拨浪鼓,反驳道:“不是他呀。”
  凌玿气得肺都要炸了,就算不是他,他在场竟然还让别人灌她酒?
  脑子坏掉了吗?
  抬眼正好瞧见前方邱闻急匆匆追过来,凌玿二话不说冲过去,一把揪住了邱闻的衣领。
  学生时代,两人打架的次数太多了,赢面是一半一半,每次打完各不服气。
  这会多年未见,倒是都想先知道,对方到底长进了没有?
  “凌玿,不许打架。”
  喝了酒的状态,沈蓉的思维和平时完全不一样,连声音都变了,糯糯的,温软的,是有多久没有听到她这样对他说话了?
  像小时候一样,她像个小麻雀,整天跟在他身后,叽叽喳喳的凌玿凌玿的喊。
  凌玿你可以揍欺负我的人,但你自己不许打架。
  凌玿那是我的糖葫芦,不许偷吃。
  凌玿如果我不高兴,你也不许高兴。
  凌玿浑身一酥,原本身上倒竖的刺儿,都瞬间收了回去,手放了下来。
  “我想回家,你开车了吗?”
  凌玿再也没空搭理邱闻,转身就带着沈蓉往外走,手顺势搭在她肩上。
  沈蓉走了几步,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了脚步想转身,人被紧紧箍着动不得。
  沈蓉想回头,又被一双手掰了回去。
  最后,只好伸出那只唯一能动的手,在空气中挥了挥,权当作和邱闻告别。
  车子停在了对面商场的地下车库,要过马路。
  等红灯的时候,沈蓉浑身力气有些涣散,身体不自觉地往凌玿怀里靠,凌玿受用着唇角都快翘上天了。
  可过马路的时候,怀里的人明显脚步虚浮,一路踉跄着走,刚散尽的火气,又蹭地回来了。
  她到底是喝了多少酒?
  饭店离小区很近,也就十分钟的路程,一会就到家了。
  凌玿让她在沙发上坐下,他脱了大衣想去厨房煮解酒茶,走了两步,又想起厨房是个摆设,什么都没有。
  他转身看了眼,沙发上醉醺醺地闭目养着神的某人,拿了大衣和钥匙又出了门。
  他记得,小区外有家药店,应该还不会关门。
  回来煮好解酒茶,又吹到温度适宜,凌玿将人叫醒,水杯凑到她唇边。
  沈蓉还没睁眼,先闻到味道,下意识往后躲:“我不喝。”
  难闻死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得,小脾气又上来了。
  又困又乏,头还有些涨涨的,沈蓉勉强睁眼,看见凌玿,嗓音低哑,问:“你怎么还在我家呀?”
  “我住这儿。”
  沈蓉脑袋转了半天,说:“我家不出租,你走吧。”
  凌玿盯着她,突然一笑,问:“我是谁?”
  沈蓉眯着眼,仔细瞅了他一会,最后得出结论:“你长得像凌玿。”
  “凌玿是谁?”
  “我老公呀。”她答得顺溜。
  倒是凌玿,手里的水杯差点没拿住,稳了稳心神,将杯子放到茶几上,才又开口:“再说一遍?”
  某人酒后吐真言,还吐得特别乖顺,这次喊的一声“老公”,还拖长了调子。
  那婉转的小奶音,直入他心底,瞬间整个人都荡漾开来了。
  他都想再给她喝一瓶,永远都别醒算了。
  凌玿挺了挺脊背,右手握成拳,凑在唇边轻咳了下,再问:“你喜欢他吗?”
  忽见她眉头一蹙,怒骂道:“他是个浑蛋!”
  “……”
  邱闻那个王八蛋,到底让她喝的什么酒?!
  沈蓉吼完,开始低头四处寻找枕头,她好想睡觉。
  凌玿追寻到她的目光,将身后的抱枕递过去,顺便问:“他欺负你了吗?”
  沈蓉低着头,抠了抠抱枕的边角,半晌才声音讷讷道:“没有,他只是不喜欢我。”
  ……结完婚就跑路了。
  沈蓉把沙发当了床,躺了下来,调整了下姿势,又突然抬起头吩咐道:“你走的时候,记得帮我关门哦。”
  清醒的人,喉咙发紧,一个“好”字,硬生生卡在喉咙口,发不出声音,好在喝醉的人已经歪头睡了过去。
  等人睡熟了,凌玿才将她抱起,轻放到床上。
  这一晚,凌玿靠坐在床头,一夜未眠。
  当初的情况,他以为离开是对两人之间,相处的最好的方式和距离。
  现在才发现,或许这一步他走错了。
  也或许,他只是一个爱情里的逃兵。
  那时候他们之间,连争吵都是无声的,两个人待在一起,有时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
  甚至有时候,幼稚到用字条留言,关系像是进入了一个死胡同,逃不开也绕不出。
  两个人,皆是身心疲惫。
  那时候的他,为什么就没有多一点点的耐性?
  为什么就看不见自己的心?
  为什么爱在心口,那么难开?
  身旁的人,呼吸均匀,沉沉入睡。
  凌玿执起她的手,拇指在她手背上轻轻摩挲,再掌心相对,她的手那么软那么小啊,细白又柔嫩。
  忽然睡着的人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眉头紧蹙起来,想往左翻身,凌玿见状,急忙倾身搂住她的腰身。
  房间里只留了一盏床头灯,灯光昏黄。
  还未到深夜,楼下小区的花园里,时不时传来小孩的嬉闹声,汽车的鸣笛声。
  各种声响混杂在这喧嚣尘世里,可他觉得整个人,像是被沉到了宇宙的尽头。
  他侧着身,看着身下熟睡的人,皮肤瓷白柔嫩,线条紧致,薄唇微张。
  若从外人看,这姿势暧昧极致,可凌玿心底,却没有半分旖旎的念头。
  他的脸隐没在这黑暗里,看不清神情。
  良久,他微微低头,在她额间落下轻轻一吻,低而柔的声音:“对不起。”
  而他爱的那个人,眉眼舒展。
第13章
  「那日波光潋滟的江面,吞没了他的诺言」
  初二那年,两人第一次冷战,缘于一封信。
  确切地说,是别人让沈蓉转交给凌玿的情书。
  十五六岁,情窦初开的年纪,对方长得好看顺心眼,就觉得自己喜欢上了。
  会悄悄递情书,或者让朋友传个话问个意思,若是对眼了,就暗搓搓谈起恋爱来。
  两人若还不在同一班级,课间传个纸条,也要弄得跟特工接头似的。
  擦肩而过的瞬间,递上自己用一节课酝酿出来的情书,那信纸还必须叠成心形状。
  沈蓉收到情书时正上微机课,在门口排着队穿鞋套,突然有人递过来一个信封,沈蓉弯着身单脚站立,抬头,一看是个女生。
  那个女生大概是见她眼里的诧异,忙说:“不是给你的啦。你是二班的沈蓉吧?能麻烦你帮我交给凌玿吗?”
  凌玿平时把她当小鸡仔一样护着,两人关系好大概全校皆知。
  凌玿比沈蓉大一岁,因为是十一月生的,只能晚上学一年才和沈蓉同级,连班主任都打心眼里认为,她是凌玿的妹妹。
  那个女生也不等沈蓉回答,直接将信塞进了沈蓉捧着的书页里,扔下一句“谢谢”转身就跑了。
  人已经没影了,沈蓉还愣着,心想,哎,我还没看清你长得好不好看呢。
  傍晚放学,她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去自习教室的路上还特意绕了个路,走过了门口还不自知,直到衣领被人拎住,身后传来不耐的声音:“回来。”
  沈蓉转身,凌玿一身运动服,发丝微湿,脸上汗涔涔的,似乎是刚打完篮球。
  十六岁的少年,已经长到一米八,沈蓉微仰着头瞅他,眨了眨眼,心想长得一般啊。
  没有沈聿好看,也就比同级的男生高了一点嘛,怎么能有女生给他写情书呢?
  要不推荐她喜欢沈聿吧?
  凌玿微抬下巴,问:“你发什么呆呢?”
  沈蓉回神:“能走了吗?”
  凌玿“哦”了一声,顺手将她肩上的书包拎走,再熟悉不过的动作,沈蓉跟着走了两步才反应过来,突然跑上前拦住他:“还给我。”
  “嗯?”
  “书包,我今天自己拿就行了。”
  稀奇,原本一放学就将书包往他身上挂的人,竟然良心发现了。
  凌玿莫名地看了她一眼,将书包还给了她。
  沈蓉抱在怀里,快步走在前面。
  走得再快,身后的人腿长,几大步就追上了,又拎住她:“走这么快干什么?”
  做贼心虚啊,正巧路过公告栏,沈蓉余光瞥见下个月开办运动会的通知,顺口道:“运动会我要报八百米这一项,我练练。”
  凌玿嗤的一声笑了出来,还故意打量了她一下:“就你那小短腿?还八百米?”
  沈蓉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原先心里头还在犹豫和纠结,这情书到底是给不给交不交,这下她决定好了。
  等走到车棚,沈蓉将书包放在后座上,埋头翻腾了半天,终于抬头手里多了一叠纸,递给凌玿:“喏,今日份额。”
  “……”
  太乖巧了,有点可疑,凌玿盯了她三秒。
  男生写来的情书,终究没那么精致的,连信纸都是普通的白白绿绿的颜色。
  凌玿随手翻了翻,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粉色的信封,目光也就多停留了两秒,沈蓉觉得自己呼吸都要停窒了,忙一指:“垃圾桶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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