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之合——西朝【完结】
时间:2024-03-17 17:14:13

  沈逍一向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只是未曾料到,今夜在囚室听到的那些旧事,会令他情绪失控如斯,以至于毒性起伏,又陷入如今境况。
  他目光移向身下少女,见她一双清眸始终殷恳地望向他。意识到他移来了视线,她连忙翕合着因为失血而渐转苍白的唇瓣,有些难掩的怯惧,但更多的是焦灼担忧,试图将手腕压近他的唇边:
  “太史令先解毒吧!毒抑则缓冲,你的……你的别的那些问题也就解决了!世上没有什么事值得让你伤害自己,你忍一忍、熬过去,就什么都好了!”
  女孩高举着手腕,莹白面庞透着殷恳与担忧,抬起的腕间,暗红的血顺着掌心蜿蜒而下,宛若夜色中一幅瑰丽诡魅的画作。
  沈逍闭上眼,摈抑住脑海里再次涌现的斑驳陆离。
  别的那些问题……
  真的,也能解决吗?
  倘若这世上没有宋洛溦,没有她从小到大无数次的“忍一忍、熬过去”,那或许从一开始,他就能少了那无尽的犹豫与纠结,早早地了断一切!
  不是吗?
  沈逍阖眸良久,半晌,缓缓睁开,视线扫过匕首静躺的屋角,静幽幽停歇一瞬,又慢慢移回到女孩的脸上。
  那眼神复杂难懂,隐隐蕴着一丝洛溦无法理解的自嘲与自艾。
  她来不及考虑其他,忙又将手腕朝沈逍凑近:
  “我求求你了,快解毒吧……”
  沈逍目光凝濯。
  片刻,伸出手,压盖住了女孩那双过份明亮殷切的眼睛。
  洛溦吃了一惊,正欲反应,忽又感觉沈逍的另一只手扣入了自己指间,将她渗血的掌心举至嘴边,轻轻舐过,继而移向她的手腕,张开唇,低头用力吮了上去。
  他终于,肯配合了?
  男子带着濡湿微凉的唇舌,带出夹杂着痛意的颤栗感,令得洛溦一瞬僵滞。
  但她始终记得,自己一家大小的命运皆牵系于他身上,只需他肯解毒,安然无恙地活下来,那便是好的!
  洛溦放软了身体,由着沈逍扣着手,忽略痛意,予取予求。
  时间一点点流逝,失血的肢体,渐渐愈发的冷,思绪也开始变得飘忽发散起来。
  这一次,对她来说,属实是亏大了。
  从前只是跟沈逍换血,好歹还能回收一些,眼下纯粹是单方面地白白献血,而且最初割开手腕,找不准喂血姿势时,还喷溅浪费了许多。就算刚才得他帮忙解围,欠了再大的人情,也该两清了吧?
  还有她原本打算跟他谈的那件事……
  他杀她的心都有,也显然不信冥默先生的姻缘之说,那那件事她提不提,结果都一样。
  但,看在她一直任劳任怨为他解毒的份上,解除婚约之后,或许……能帮忙保下她父亲的一官半职,不让她爹在家里闹得鸡飞狗跳……
  还有这次喷了那么多血,补偿一点药材银子,也不能算她贪心是不是?
  玄天宫的医师用药讲究,照他的方子来用灵芝、鹿茸、藏红花的话,至少可以要上百两银子。等拿了钱,她再改用自己的药方,换成当归、红枣什么的,赚个差价,说不定就能在越州的小镇上买处小宅院了。
  到时就算她爹闹起来,赶她出门,她还能跟宋昀厚回越州,兄妹俩一起做点小生意,也是能过活的……
  洛溦的脑海里,浮现着各种兄友妹恭,齐力发家致富、攒银子的画面。
  可白亮亮的银子,不知怎的,竟一点点变得晦暗模糊起来。
  她浑浑噩噩,泛冷的四肢渐渐没了知觉。
  努力想撑开的眼皮也越来越重,越来越重……
  恍惚间,她好像看见沈逍抬起了头,一双清冷墨眸,眼神深幽的看不见底。
  她动了动唇,想要说些什么,然而意识一暗,倏地瘫软了下去。
第11章
  郗隐先生曾对洛溦说过,每次跟沈逍换完血,她的体内便也会残存一些赤灭毒。
  所以小时候每次从长安回到越州,她都会被送去郗隐的药庐,吃药调养很长一段时间。
  年纪越小的时候,待的日子越久,前前后后加起来,大约有六七年的样子。
  郗隐脾气古怪,喝多了酒,就会骂人。
  先是骂她爹,然后又骂她,说她蠢,说她模样难看。
  洛溦最开始被送去时,还不到四岁,听见郗隐骂她爹,又气又委屈,小脸上挂着两行泪,抽抽噎噎的,再不肯吃药庐里的任何东西,包括郗隐给的药。
  熬了不到一天,就昏过去了。
  终归人的天性,都是趋利避害。
  日子久了,吃的苦头多了,小姑娘的性子也就渐渐被磨得没心没肺、刀枪不入了。
  郗隐喝酒发疯,那她就尽量不让他碰酒。
  他喜欢她做的饭菜,她就顺理成章地掌管起了药庐里的伙食。
  偶尔他又发癫骂人了,她便给他的膳食里下点黄莲巴豆什么的,也就扯平了。
  唯一再被他气到的一次,是十二岁那年,郗隐试药时吃错了致幻的毒草,又骂骂咧咧起来,骂着骂着,竟然还哭了起来,指着她说道:
  “要不是生你的时候难产,阿萝怎么会死?我明明要把那颗血灵丹给她,她却给了你!”
  “你这个害人精,害死了你亲娘,现在又害你哥!好歹那小子长得像阿萝,不让人讨厌,要不是小时候没了亲娘,没人照顾,你哥读书也不至于落后那么多……现在又因为你,搬去长安……”
  “那小子长得像阿萝,脑袋却跟宋行全一样的蠢,去了京城,肯定活不了了……”
  “你就是个讨命鬼!”
  洛溦记不起自己是怎么跑出药庐的,只记得下山的时候,天还是晴的,等她一路跑回到宋家所在的青石镇时,雨已经下了很久很久了。
  十二岁的小姑娘,跑了四五十里地,一身狼狈,鞋也磨破了。快到家门的时候,又才想起,父亲最怕得罪冥默先生,断不会支持她从郗隐那里逃走,迟早还是会把她送回去的。
  她不敢回家,坐去了家附近的石桥下,躲着雨,低头查看鞋上的破洞。
  就那样,不知过了多久,头顶上的飘雨,忽然停歇。
  撑着油纸伞的少年,敝旧的衣衫浸着雨痕,在她面前慢慢蹲下身,将一双绣着栀子花的布鞋递了过来。
  她惊愕抬眼,认出来人。
  “辰哥哥……”
  卧房床榻的四周,罩着里外三层鲛纱帐帘,帐内熏着馥郁宁神的沉水香。
  沈逍低头系好洛溦伤口的绷带,抬起头,拂开身侧垂落的织锦帐,让帘外透入的烛光映得更明亮了些。
  榻上女孩依旧双目紧闭,失了血色的面颊莹白透彻,嘴唇动了动,轻轻唤了声什么。
  沈逍听得不太真切。
  依稀,好像是……
  沈哥哥?
  他记得,她小时候第一次进京时,软软的一个小人儿,无知无畏的,总这样追着叫他。
  后来长大了,懂了尊卑礼数,倒再没这样叫过了。
  沈逍垂下视线,重新握起了女孩的手腕,确认绷带上没有渗血,又将手反转过来,看了眼掌心的伤口。
  红痂又有些开裂,想来是伤口太深,即便用了九芝丹,亦恢复得有些缓慢。
  从小到大,都蠢的厉害,割开了口子,血汩汩的流,还能扑扇着一双眼睛,跟没事人儿似的,咭咭呱呱说个不停……
  沈逍一手托起洛溦缠着绷带的手腕,一手取过药露,缓缓倒入她的掌心。
  昏睡中的女孩像是被药露刺痛,蓦然蜷了手指,握住了他的指尖。
  沈逍一滞,松开了洛溦的手腕。
  洛溦在梦里握住了绣着栀子花的布鞋,刚入手,就觉骤然一空,心头茫然,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转醒过来。
  金丝帐暖,沉水香郁,哪里是飘风苦雨的石桥之下?
  再定睛一看坐在身前的人……
  也不是梦里的那一个。
  她懵然片刻,紧接着一个激灵,挣扎着坐了起来。
  “太……太史令?”
  沈逍收起药瓶,从榻沿上起身,撩帘退到纱帐外,声音是惯有的疏离冷淡:
  “给你用了鄞况的药,躺着吧。”
  洛溦在大理寺晕倒,周围几处街口又都被骁骑营的人封锁,沈逍不想引人注目,最好的选择,便是回了与大理寺同在义宁坊的殊月长公主府。
  洛溦隔着鲛纱帐帘,四下张望一番,见一物一致,极尽奢雅,又隐约透着一种熟悉感。
  小时候,好像就曾来过这里……
  第一次来的时候,她三岁多、不到四岁,记忆十分模糊。后来才从郗隐那里听说,因为那时自己年纪小,换血的过程十分辛苦,前前后后在公主府住了三个多月。
  后来再入京时,待的时间稍短些,人也懂事了些,渐渐意识到沈逍讨厌她,平时没事的时候就一个人关在屋里,哪里都不敢去。
  彼时住的屋子,好像……就是这间吧?
  洛溦记得听人说过,殊月长公主过世之后,圣上迟迟不肯撤府,一应形制、仆从宫婢,皆与从前无异,依旧是长公主府的名号,由她的独子沈逍住着。
  仆婢虽多,但沈逍解毒疗伤之事一向秘不宣人,平时近身伺候的医师,也只有郗隐的弟子鄞况一人。而鄞况住在玄天宫,夜里宵禁,过来义宁坊并不方便,所以今夜给自己处理解毒伤口之事,只能由沈逍亲力亲为了。
  洛溦低头看了看手上的绷带,又掀起眼帘,瞥向帐外那道颀长俊逸的身影,见他背对着自己,正伸手取过隔架上的药匣。
  隔着三层鲛纱,晕黄的烛色映着那人的举动行止,勾勒出一层近乎虚幻的光影,沉静贵雅,跟毒发时的疯狂模样判若两人。
  他的毒症,应该已经抑制住了吧?
  总算不枉自己卖力强喂了那许多血……
  洛溦意识渐渐恢复清明,记起昏厥前的种种,怔忪片刻,脑子里突然轰的一声——
  完了!
  这一场昏睡下来,耽搁那么久,万一银翘等不及,把她被带去大理寺的事告诉了家里,那就不好办了!
  她再顾不得想其他的事,连忙撑身下榻。
  谁知脚踩下地,刚踏出一步,腿一软,人就猛地滑坐了回去。
  帐帘外,沈逍闻声转身,望向纱帘后扶住榻沿、手足无措的洛溦。
  “给你用过鄞况的止痛药。”
  他的声音有些冷,“你亦通晓药理,当知可为不可为。”
  鄞况是郗隐的弟子,跟他师父一样,喜欢在外创药里加一点川乌,有止痛的作用,却也同时会令人肢体麻痹,短时间行动不便。
  洛溦在郗隐身边长大,想起那怪人的配药习惯。
  她扶着榻沿休息了会儿,缓缓起身:
  “川乌用在外伤药里,剂量不会大,我小心些慢点走动,就不会有事的。”
  话说出口,又自觉有些讪讪。
  沈逍出言提点,未必是想关心她,或者跟她切磋药理。
  他向来冷漠,惜字如金,但凡多说几句,也都是因为难忍对她的厌烦,被逼得急了。
  此刻说她“通晓药理”,都觉得哪里怪怪的。
  洛溦回想起之前在流金楼,萧佑一见到她,就说什么“刚才听声音就知道是你”,且他与沈逍等人,又都是从走廊尽头的北隔室里走出来的。多半,她在南室里卖药、讲解妇科病症的话,都被他们听去了。
  难怪之前他身体起了异样,会怀疑是她对他用了什么药剂……
  洛溦愈加不自在起来,盯着脚尖,撩帘往外走。
  “太史令的身体要是没大碍了,我还是早点回家吧。再不回家,家里面会担心的。”
  鲛纱流光外,沈逍隔着帘影,望向低着头、蹒跚走出的少女,缓缓开口:
  “我已让扶荧去见过你父亲了。”
  洛溦刚掀开最后一道帘子,露出头来,闻言几乎是石化当场。
  “什么?”
  “那……那他都知道了?”
  自己偷偷去烟花之地卖药,还被带去了大理寺,再牵扯出她哥欠钱的事,那不是要她爹的老命吗?
  鸾鸟铜枝灯侧,沈逍一袭介乎天青月白的宽袖,清润犹如水色,施施玉展,凝视着她。
  “知道什么?”
  “知……”
  洛溦逸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沈逍缓缓合上手中药匣:
  “我只说你在我府中,他便不曾细问。”
  洛溦微微睁大了眼,继而想起她爹素来的志向,心下逐渐了然。
  也对,她爹当然不会细问。
  只要是沈逍传话,不管什么理由,她爹自然都是乐见其成,巴不得她一辈子都住在公主府里,哪还管为什么。
  指不定,对着那个扶荧小护卫都掩不住殷勤笑意,恨不得直接传话给自己,想办法老死在这里,棺材都一定要埋进沈家祖坟!
  洛溦揣测着父亲的心理,脸色一阵红一阵青,也不知是窘迫多些,还是气恼多些。
  “我父亲他……他一向敬重太史令,自是不敢多言。”
  她原就怀疑,当初冥默先生的那道姻缘“天命”,是她爹半求半逼来的。昨夜沈逍情绪失控之际,亦曾说过他根本不信他师父“胡诌的天命”,态度显而易见。
  如今难得有机会在解毒之外的场合见到沈逍,就该趁早把自己一直想说的话说出来。
  “我们……我们宋家虽然祖上做过官,可实际上在越州行商已经好几代了,太史令对我们而言,就是高不可攀的至贵之人,根本不敢妄想能有什么牵连……”
  洛溦斟酌着出言,“将来,无论太史令有怎样的打算,想要做出怎样的决定,我们都必定无所不从,绝对不会有任何的异议!”
  她得让他知道,她和她家人不是上赶子非要攀附这桩婚事。
  解除婚约也好,何时解除也好,她都全由他吩咐。
  洛溦等了片刻,不见沈逍答话,又信誓旦旦补充道:“我说的都是认真的,十足十的诚心诚意,还望太史令明鉴。”
  诚意?
  灯烛影绰间,沈逍静幽幽望着洛溦,如往常那般,漠然而淡远。
  不知为何,脑海中一闪而过侍从的禀奏——
  “她非想要献个心意,求了许久,说想要让太史令知道她对您的诚意和心思……”
  “……说想去买渡瀛轩的玉芙糕来献给太史令,又怕买不起……”
  因为缺钱,用那般不堪的法子去赚银两,也是,为了所谓的“诚意”吗?
  沈逍凝视着对面的女孩,见她神色殷切中夹杂几许焦急,像是唯恐他不信她的话,右手微微抬了下,似乎想做个发誓的动作,牵扯得掌心绷带微微压紧。
  他移开视线,缓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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