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名称: 我老公是重生的[六零]
本书作者: 砚台山上
本书简介:
本文文案:
婚前,所有人都说,
夏家大小姐是脑袋进水了,才嫁了个这么一无是处的小白脸,以后有得是苦头吃;
婚后,所有人却惊呆了,
这哪是小白脸,分明就是钻石男!!!
而原本被人不屑的李泽,也渐渐开始被各色女人围上来,
好闺蜜担忧地问,“不担心你家那位被人勾走?”
夏大小姐特自豪,“不会的,我信他!”
与此同时,李泽也高调宣布,自己名下所有财产都过户到妻子夏浅那。
扫雷:
A:男主是重生的,属性不良,前世渣!渣!渣!,今生只有三大坚持①对女主好②靠自己创业③对家庭负责
B:本文架空,不要以现实衡量
预收坑文案:
顾小暖死后才知道自己活在一本书里,是反派沈域的白月光。
沈域从小被人虐待、排挤,心理极度缺爱,因为一块小小的蛋糕,将她视为唯一的温暖和救赎。
只是没等他回来找她,她就先一步死于非命。
后来,沈域查到她的死和女主有关,为了给她报仇和女主对上,结果败于主角光环,下场凄凉
**
重回十三岁,顾小暖看着手里的蛋糕,决定远离沈域,不让他受连累。
只是没等她行动,耳边突然响起一道声音:“请宿主将美味的蛋糕分享给反派沈域,否者强制抹杀!”
顾小暖:……
**
反派逆袭系统里的智能小人,觉得自己很悲剧,明明想绑定的是主人沈域,结果却意外绑定了顾小暖。
好在它聪明,知道压榨顾小暖死命的对主人好。
沈域从小活在黑暗里,直到顾小暖出现,他才知道这个世界除了黑,还有光明、彩色、甚至温暖……
她不嫌弃他,会对着他笑、关心他、爱护他,
为了独占这些,沈域藏起所有狠戾、偏执,伪装成她喜欢的乖巧模样。
只是总有人不让他好过,让他不得不露出本性。
内容标签: 重生 婚恋 励志 甜文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夏 ┃ 配角:刘沁雪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嫁给重生的你
立意:立意待补充
作品简评:前世,孤儿重生的李泽,用尽一切手段,终于爬到了最高位,然恶有恶报,费尽心思得来的一切,最后还是便宜了别人。重生后,李泽放下过往一切,决定这一辈子要靠自己,堂堂正正地站在高处。同时,要好好对待那个被他利用了半辈子的女人,让她一世幸福,再无忧愁。只是,本以为机械的、补偿的好,在日益相处中,渐渐变成习惯,变成心甘情愿的沉沦。他爱上了她,不是前世的愧疚,只是因为她是她。优点:题材算是有点新颖,主男主视觉,重生悔过文。人物性格、观念随着经历,渐渐改变,不是一成不变的脸谱化。文笔流畅自然,人物性格鲜明,故事引人入胜。
第1章
1957年,北方的某个偏僻农村。
正是寒冬腊月滴水成冰的时候,鹅毛大雪纷纷扬扬。
冬季冷风如刀割,刮得姜湘脸皮生疼。
从屋里出来,姜湘第一反应裹紧了遍是补丁的薄薄的旧棉袄,这棉袄还是她两年前下乡带到红河湾大队的棉袄,穿的时间太久,早就不怎么保暖了。
她低头合掌哈了一口气,借着那一丁点的温热使劲搓了搓脸皮,因为太冷,长长的眼睫毛冻得直打颤,姜湘冻得想哭。
可是哭也没用,她还是得出门干活。
说来让人难以置信,姜湘记事很早,甚至记着自己小小一个奶团子躺在摇篮里无聊到数星星的事情。
那时全国还没解放,四处都在打仗,姜湘和爷爷奶奶一起住洋楼花园,她家的房子很大,花园也很大。
花园里有一个树藤秋千,她很小,估计才一两岁,不愁吃不愁穿,奶奶每天带着她荡秋千,后来日子就变了。
爷爷因病去世,奶奶受不住噩耗很快也跟着去了,留下五岁的姜湘孤零零一个面对虎视眈眈的姑姑一家。
她那时太小了,虽然记事出奇的早,但脑袋里空空的,什么都不懂,稀里糊涂沦为寄人篱下看人脸色的小拖油瓶。
1949年华国成立,举国沸腾。
听说要打土豪分田地,后来又要划成分,资产阶级、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姜湘看到姑姑一家变了脸色巴不得立刻马上搬离洋楼花园的架势,乐得当场出门躲巷子里放了两串鞭炮。
那一天她笑得有多高兴,长大后才明白自己有多蠢………姑姑一家遭了殃,她也没落着好处,被划到民族资本家那一档去了。
虽然民族资本家比资本家多了两个字,听起来好一些,但,都一样让人看不起。
姜湘战战兢兢低着头长到十七岁,离乡背井来到偏僻贫穷的红河湾大队插队的这两年,才觉得找回了抬头做人的自尊。
红河湾生产大队地处偏僻,在山沟沟里面,从这里出发坐驴车进城,要沿着一圈又一圈的崎岖山路绕两个多小时,才能抵达县城,也就是兴安县。
兴安县说是县城,其实就是一个不大的小城镇,也是穷得很。
白天,姜湘去山上的采石场打石头,拿铁锤和尖端对着石头敲,没敲几下,就觉得手心震得发麻。
说来很是心酸,今天是她第一天来采石场干这种活,下乡的这两年她手里的钱越来越少,已经不多了,现在就想多攒几个工分,工分能换钱,能赚一点是一点。
姜湘哈了口气,抬头望了一圈四周,来采石场打石头的大都是村里年轻的壮劳力,长得高力气大,干活效率也高。
有年轻小伙看见姜湘停下来,大咧咧喊道:“姜知青,你没事吧?”
“没、没事。”姜湘回了神,低下头,咬着牙继续打石头。
她听见耳边传来窃窃私语,“咱队上的知青就剩她一个了,她怎么还不走咧?”
“走不了吧,俺听说上次走的那方知青还是托了关系,回家进她们那的机械厂了!好家伙,那是长川市赫赫有名的国营大厂,那丫头真有福气。”
“机械厂算什么?长川市还有油矿呢,那油矿比机械厂好多了,里面的工资福利顶好,俺听说月月都给发凡士林,知道凡士林是啥不?就是擦脸擦手防冻疮的那东西,城里的女娃都喜欢!”
“油矿啊……”老大爷羡慕叹息,“咱这离得远,都不认识长川油矿的工人,能进机械厂就不错了。”
“姜知青不就是长川市的?她以前还是城镇户口咧,是不是也能进厂?”
“你当谁都能进厂当工人?她成分差,厂里肯定不要。”
“嘘嘘嘘!小声点,成分差怎么嘞,人家小丫头又没得罪你!”
“反正她进不了油矿。”
“……”
听见这些,姜湘不禁苦笑,事实上就算她成分好,别说油矿,那机械厂她都进不去。
这些人嘴里念叨的方知青,也就是方静,原本是和姜湘一起下乡插队的,她两住一间破砖瓦房,就在支书家隔壁,离得近,安全又方便。
两姑娘关系好,平时上工甚至去厕所都是手牵手结伴一起去,几乎形影不离,晚上都是挤一个被窝取暖睡觉的。
前两个月外面寄来了信,方静收到信,当天夜里吞吞吐吐告诉姜湘,她妈舍不得她在乡下继续吃苦,想办法办了提前退休,把她老人家的岗位给了自己闺女,就想让闺女早点回城。
所以方静能进机械厂,是因为接替了她妈的岗位。
国营机械厂发展到现在,一个萝卜一个坑,就算姜湘想进去,也没人会给她让出一个岗位。
姜湘送方静离开的那一天,心里说不清的酸涩和羡慕。
她也想回去,回长川市,城里的日子多好啊,那儿才是她自小长大的地方。
姜湘几乎是最早时期响应号召下乡支援农村建设的知青。
1955年,上头第一次号召知青下乡;1956年,又在文件中第一次正式提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概念。[1]
55年和56年下乡的知青有好几批。有一批知青去了北大荒,听闻干得轰轰烈烈,甚至登上了人民日报备受表彰。至于其他不起眼的下乡队伍,似乎就没有多少人关注了。
很不巧,姜湘就在那一批没有多少人关注的知青小队里面。
她是1956年的初春下乡,现在是1957年的深冬季节,将近两年,姜湘已经忘记最初的雄心壮志了。
事实上姜湘实在是冤,当初下乡插队原本就没有她的事儿,她又不傻,城里的条件比农村好多了,那时她才十七岁,刚刚高中毕业。
高中毕业就能参加招工考试。虽然姜湘成分不太好,民族资本家出身,但是凭她的考试能力,未必不能考进一个小工厂端上铁饭碗。
怪只怪她脑子进水,不就是摸一下手摸一下腰被耍流氓嘛,忍一忍不就行了。
偏偏没忍住,姜湘一巴掌下去,得罪了机械大院厂长家的独苗苗宋有金,她成分差,又招了宋有金的惦记,只怕逃不过那畜生的魔爪。
那时姜湘别无选择,拎着包袱就跑,心想,打不过她还躲不过吗?不就是去下乡支援农村建设吗?
大不了她去农村教书,当老师也是一条出路。
姜湘计划的挺好,奈何现实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
什么教书当老师啊,不让你挑粪桶去庄稼地里堆肥就不错了。
来了红河湾她才知道这世上竟然有如此之穷的旮旯地儿——红河湾生产大队。
有多贫穷呢,家家户户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苦一年,兜里能剩两块钱就是老天爷赏饭吃了!
村里的小孩读书,都是翻山越岭走十几里路去公社上学。
姜湘不是没想过建议村里办小学,可是办小学也没那么容易,前两年红河湾大队斥巨资买了一辆拖拉机欠了一屁股债,到现在都没还清公社的那笔钱呢。
姜湘真的没辙了。
她们这一批下乡知青都是城里出来的,压根吃不了这儿的苦,这两年插队的知青走的走,散的散,本来人就不多,有门路的都找关系回城了。
只有她一个拖拖拉拉愣是撑着没走。
姜湘是知青,借住在大队支书家隔壁。
虽然红河湾大队条件艰苦,但民风淳朴,大家都是老老实实种地的庄稼人,也不会因为姜湘成分差就看不起她。
大队支书更是刀子嘴豆腐心,面上对她骂骂咧咧嫌这嫌那,实际上还挺照顾她的,否则姜湘哪能在红河湾大队安安稳稳呆两年?
不过眼下她也必须给自己找新的出路了。
红河湾大队的知青只剩她一个,她若想回城,只有找大队支书帮忙批手续才行。
可是,找什么理由才能光明正大回城呢?
姜湘一边发愁一边打石头,她力气小,又是第一次来采石场,根本没经验。
看见其他人干的热火朝天,不由心急,越着急越容易出事,她一锤子使劲下去,飞溅的石头直冲冲砸到她头上,砸得当场见血。
她只觉脑袋又热又麻,有温热的血顺着额头,眼睛,然后是脸颊流下来,姜湘晕晕乎乎地抹了把脸,沾了满手血迹。
旁边的壮小伙吓了一跳,连忙扔了工具扶姜湘起来,“姜知青,你没事吧?”
“啊?没、没事。”怎么能没事呢?好疼啊,她从来没有这么疼。
姜湘疼得唇色都白了,但还是拒绝他们帮忙,自己强撑着站起来去了溪边。
冬天滴水成冰,山上的小溪不出意外也结了一层厚厚的冰。
姜湘找到近处一个不知被谁砸出来的冰洞,双手合掌,捧着溪水洗掉血迹,洗完了伤口,她的手和脸颊也被冻得几乎麻木了。
乡下的人对伤势处理都挺随意,随便捏一把干净的草木灰糊住伤口,就好了。
要不说有时候人的命挺贱的,随便糊弄糊弄就能活。
姜湘在溪边洗完伤口,估摸着自己脑袋上豁出来的口子并不大,看着流血多又吓人,但就是皮肉伤,应该没事。
出了砸石头受伤这事,去采石场打石头的活儿也别想了,大队支书肯定不许她再去添乱。
姜湘又是受伤又是头疼,和记工分的青年人打了一声招呼,自暴自弃下山,下了山回到自己房间。
她也学着乡下的土法子,在灶膛里捏了一把草木灰,啪叽一下给脑门上糊了一把。
她其实知道这样很可能造成伤口感染,但她没办法,条件有限,红河湾生产大队没有卫生所,队上倒是有个赤脚大夫,那大夫消毒包扎还要收钱呢。
姜湘舍不得花钱。
一觉睡到下午饭点时间。
姜湘睡醒了,皱皱鼻子,嗅着饭香味儿,熟门熟路进了隔壁大队支书家。
“支书,吃饭嘞?”姜湘乐呵呵的,企图套近乎。
大队支书是个白胡子老头儿,看见她,当即翻了个白眼,“睡醒啦?”
姜湘一屁股坐到饭桌前,抄起筷子头也不抬开心道:“醒了醒了。”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桌上竟然有韭菜炒鸡蛋!
鸡蛋在乡下是难得的荤腥,别看母鸡天天下蛋,乡下的人家若想多攒点鸡蛋,就得从自个牙缝里节省出来。因为鸡蛋能拿去供应站换钱。
吃着美味的韭菜炒鸡蛋,姜湘心满意足,破天荒干了满满一碗拉嗓子的米糠饭。
无论多少年,她仍是无论如何都吃不惯这种带壳带皮的米糠——什么是米糠,其实就是稻糠,稻谷经过加工脱去的外壳或者碎屑。
放到后世,那是喂猪的饲料!如今却是人人填饱肚子的救命粮!
吃过饭,姜湘像往常一样,和大队支书唠唠嗑,然后勤快地滚去厨房,帮着婶子一块刷碗。
这年头刷碗很是简单,因为平时很难见到荤腥,所以锅碗瓢盆都没有黏糊糊很难清洗的油渍,拿水一冲,抹布一搓,碗筷瞬间干干净净。
刷完了碗,姜湘就该麻溜消失滚回自己的房间了。
大队支书坐在院子门口,明晃晃拦住了她的去路,“跑啥呢?后面有狗追?”
“哪能有狗追呢?”姜湘收回拐出门的脚丫子,脸上露出完美笑容,“支书,你找我有事?”
“有事。来,坐下来,我和你谈谈。”
一听这话,姜湘顿时忐忑,觉得没啥好事儿。
只见李支书抽了口旱烟,又盯着她额头上的伤,问:“伤口没事吧?”
“没事。”谈到采石场受伤的事,姜湘就不紧张了,松口气道,“支书,我这伤就是看着吓人,实际没那么严重。”
李支书哼了一声,又看了眼她脑门上划拉出的长长一道口子,叹了口气,说道:“我是看出来了,这几天你急着赚工分,是手里快没钱花了?想拿工分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