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撰顿了顿,“她让我走。不要看她。离开她。”
盛以晴声音干涩,安慰他,“……女孩子嘛,肯定不愿意让心上人看到自己不美的一面。”
“我知道。所以当时我走了。”陈撰拿过盛以晴手边的啤酒喝了一口,“我后来再也没去,三个月后,我收到了她去世的消息。”
“很难过?”
“当然难过。但我从来没有告诉别人的是,我总是在梦里,梦见她让我离开的那个场景,医院的走道很暗,到处都是消毒水的味道,我那天背着双肩包,从她的病房门口走出来,我一直反复回忆着她说的那个走——以及我当时的心情,盛以晴,你能猜到我当时的心情吗?”
他们在微弱的灯光下四目相对,过了一会儿,盛以晴慢慢说道,“我猜你…有一点点,轻松?”
陈撰一愣,随即扯了嘴角,“不骂我一声渣男?”
“人之常情。你只是没有那么爱她。人在年轻的时候,不理解爱后面的分量,以为一次的心动就意味着要生死相随。但不是,爱情很沉重,当然,也很脆弱。”
陈撰讶然看了盛以晴一眼,似乎没料到她会这么说。默了会儿,他承认,“那时候,我才发现我或许不会爱一个人。一场病,来回三个小时的车程,医院的消毒水,失去了生命力的女朋友,这些都足以击溃我所谓的爱情。得知她去世那天,我和俞又阳喝了一夜的酒,黎明到来的那刻我们走在空荡荡的学院路上,喝醉了的俞又阳忽然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挺好的。还好你们没结婚,要是结婚了…不得拖累死你。’我当时酒劲上头,打了他一拳,骂他是畜生。“
“但我心里比谁都清楚,畜生的人是我……“陈撰无力扯了扯嘴角:“在心底,我知道俞又阳是对的,也正是被他说对了,我才恼羞成怒。”
“盛以晴,大多数的人,都对婚姻抱着最神圣的期待和幻想,你还记得那些结婚誓言吗——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疾病还是健康,你都会爱她、支持她、不离不弃……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做不到。我承担不起爱情的重量。我没有资格去爱一个人。”
“……这段故事,你对多少女人说过了?“盛以晴忽然打断。
“啊?”他愣了愣,随即说道,“很多。几乎每一个想要和我确认关系的女人,我都会这么对她们说。”
“效果显著?”
他摸了摸鼻子,没有否认:“确实是比什么都好的拒绝方式。大概她们也觉得我是个混蛋。”
“啧……结果今天,上门逼婚的我,也终于有一个机会骂你是混蛋了。”
陈撰的表情莫测,他的嘴角动了动,似乎想说些什么,然而最终只是用一个非常不在乎的语气说了声:“嗯。”
盛以晴不言语了。
过了一会儿,陈撰又凉凉问了声:“后悔了,是吧?”
她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出现幻觉,怎么觉得这家伙——还生气了?
她遣词酌句:“确实……是我未曾想象过的一面。“
“嗯。“他慢条斯理点点头,语气很凉,“大家对爱情就是这样,喜欢好看的皮囊,再期待这副皮囊爱自己,大部分的女人爱的不是这个男人,而是男人带给自己的幻觉。一旦戳破了这层幻觉,她们的爱情也消失了。”这么说着他放下筷子,下逐客令,“好了,我饱了。今晚早点休息吧。”
“喂!正事还没说呢。”盛以晴不知道他哪根筋被戳中,捡了筷子又给他递上,“你说的这些话,对别人或许有效。因为她们是找你谈爱情的,但我不一样,陈撰,我找你和恋爱没有关系。我目的特别单纯,就是为了结婚。”
“?”他似乎觉得今晚的歪理没有听够,干脆说:“你继续。”
“我之所以和你提出结婚,完全是为了利益。利益是比爱情稳固一万倍的东西。而当有一天,利益不存在的时候,我们这段婚姻也可以就此终结。你说的结婚誓词,要历经贫穷、疾病和挫折还依然坚定守护在另一个人身边的感情是反人性的。不仅你做不到,我也做不到,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人都做不到——大家都自私,但依然揣着明白装糊涂一窝蜂结婚了,他们欺骗世人,也欺骗自己。所以,倘若我们结婚了,如果哪一天,觉得对方成为自己的负担了,就果断抛弃对方吧。陈撰。”
“这……“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见他张了张口,盛以晴打断,继续说道:“我是很认真地告诉你。因为假如我是你,我也是那个十年前在医院的走廊上离开重病女友而觉得轻松的自私鬼。陈撰,我们在一起是因为彼此的优点,是因为我们互利互惠,是因为我们在一起能给彼此带来更好生活,而当哪一天,这些因素不在了,那么我们的关系也就结束了。活着已经很累了,谁也没有必要成为谁的负担。”
“你、你真的这么想的?”陈撰一脸不可置信。
“是。如果哪一天你生病、贫穷了、要拖累了我了,请一定把我推开,反之,我也一定会把你推开。”盛以晴放下筷子,举起手里的杯子,“这才是不欺骗上帝的婚姻:只有富裕、健康、快乐能够让我们相爱,一旦遇到贫穷、疾病与悲伤,让我们权衡利弊,各回各家。来,干杯。”
陈撰一动不动。
但他无法否认她话里的巨大吸引力。是啊,他们是一样的人,对爱情失去幻想,对婚姻充满惧怕,他们原本以为自己是宇宙里孤独的恒星,只有沉默的自转,在莫名引力的驱使下以超光速的速度在宇宙里逃离,注定凉薄而冷漠致死,直到他们遇见了另一颗与自己一模一样的恒星。
他的目光凝在她的唇边,盛以晴见他只是举了杯子不动,干脆伸了胳膊碰他的杯子。
“叮——”酒杯撞击,陈撰回过神来。
盛以晴继续说:“最后一个问题,你知道在北京,什么交通工具出行最自由快乐么?”
“敞篷跑车?”他瞎扯。
“错了。是……“
她的话却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噪音打断了。
是卫生间的排气扇,呜呜咽咽叫着,声音骇人。
“什么情况?”盛以晴诧异。
“噢。排气扇坏了。不知道为什么,每天夜晚这个时候就会自动响起,开关不管用。我前天找过物业来修,但没修好。时间一到,还是这样。”陈撰有点无奈。
“所以这几天你就这样忍着么?这声音好大的啊!”盛以晴不可思议。
陈撰认真解释,“其实每天也就是半夜的时候声音大。我只要关了卧室门和卫生间的门,声音就能小很多,加上大多数时候都已经睡着了,其实影响也不大。人生,总得有许多事情需要忍受。对于解决不了的麻烦,躲开就行。”
他收到了她像看怪物一样的眼神。
“需要帮忙么?”
“你?”男人一点不信任,“你会修理?”
盛以晴摇摇头,“不会。”这么说着,一边却在周遭张望了一眼,寻觅到角落的一把扫帚,几步过去拎了起来。
“你干嘛?”
盛以晴没有回答,只是拿着扫帚进了洗手间,对着排气扇的扇叶就是猛地一敲,她下手又狠又准,只听砰砰几声巨响,方才桀骜不驯的排气扇立刻萎靡了下来,叶片无力地晃了晃,房间瞬时安静。
盛以晴将扫把一放,转过身来看着陈撰,“我不会修,但我能破坏。既然都坏了,不如让它死得安分一点。”
月亮的光从卫生间的窗玻璃外透了进来。笼罩在盛以晴的身上,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就这么对视了一会儿,他忽然双手抱胸,依靠在了门框上,对着她笑了起来。
那是一种盛以晴从未从他脸上见过的笑容。仿佛在一瞬间想通一切的,释然的笑容。
“是地铁。”陈撰忽然开口。
“哈?”盛以晴没反应过来。
“在北京,最自由快乐的出行方式,是地铁。因为你可以决定在哪里上车,也可以随时决定在哪里下车。任何一站都会停靠,不受红绿灯与交通的拘束。你永远可以选择继续,也可以随时决定停下。”
“最好的婚姻也一样。就像坐地铁,领了票,一起上车,每经过一站,都默认对方随时可能离开,也给自己留下了离开的权利。如果……”
“如果风景正好,就同行长一点,如果一人临时有事,就提前下车。挥手告别。”陈撰接着盛以晴的话说道,“但我还有一件事不同意。”
“你说。”盛以晴干脆不动了,安安静静等着他解释。
“确实应该由我来说。”他将双手抱胸的姿势改成了双手插兜,偏着头,可目光依然直直看向她。他的声音在寂静的深夜显得格外清晰,就在这个新买的依然散发着一股灰尘味道、刚刚苏醒的公寓里,他以一个非常随意的姿态对她说:
“我是说,盛以晴,你说的对,我们结婚吧。”
第14章 嗯,他好久没干这档子事了
求婚仪式结束已经将近晚上十点,送走客人们,迟威又开车将曲繁漪送回家。副驾驶座上,曲繁漪翻来覆去看着手上那枚钻戒。
看得迟威的心虚了起来:“小漪……”他叫了一声:“这戒指。”
“还挺好看。你当时哪里买的啊?”
迟威招供:“我托朋友在美国买的。就是我前妻……呃不对,我前任说想要个戒指,我就随手买了。”
他说很简练,仿佛也是一场逼不得已求的婚。
曲繁漪将戒指摘下递给迟威:“行啦,戏演完了,还给你了。”
“怎么能说是戏?”迟威蹙了眉头,“这个东西没有用了,你戴着玩吧。”
“送我?”曲繁漪震惊。
“当然,你戴着玩就行,当成普通首饰。实在是我昨晚……”
曲繁漪将食指轻轻点在迟威的唇上,示意他不要说下去,语气无耐:“你这种人啊,什么事情都需要人家帮你做的妥妥当当的。真是不知道你的前任,是不是也要这么为你费心费力?不过我猜哦,比我更懂事的女孩,一定很少吧?”
她的声音很温柔,娇而亮的,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喜欢的嗓子。曲繁漪的手指有些凉,抵着他的唇,像在逼自己吻她。然而她的话却令自己无法接茬。迟威只能战术性嘿嘿嘿地笑了一会儿,说:“你最懂事。”
婚已经求了,接下来的就是结。当年林珊不屑婚礼的举动震惊了迟家上下,可奈何这个独子跟被下了降头似的,非卿不娶。好在“无福之女终究入不了有福之门”,迟威与林珊分手那天,迟家二老恨不得放鞭炮庆祝。而自从见了曲繁漪,迟母对她更是一万个满意,按照迟母的指示,这结婚证必须得先领,领了证再考虑婚礼的事宜。而证领了也是其次,更重要的,是赶紧把曲繁漪从自个儿的出租房里接回来,纳入迟家的大平层里,享受阔太生活。
临走之前,迟威又确认了一次:“那你明天搬进来?”
月光照在曲繁漪的脸上,银盘一样。她的脸型与林珊很不一样,林珊像是清冷的月亮,而曲繁漪永远暖融融的,是太阳。
听闻这话的曲繁漪点了点头,清晖里漫上了红晕。
尽管秋恣宁已经从 nugget 辞职,但 nugget 老板仍会为她在院子里的菩提树下最阴凉的那块地方,替秋恣宁留个好位置。
于是差不多每一个工作日下午,刚刚睡醒秋恣宁都会从新买的公寓里出来,趿拉着步子走到一条街外的 nugget,在 nugget 的院子里点一份 brunch,再虚度光阴大半天。她喜欢穿一身宽松连衣裙,烫小卷的浓密头发披下来,从后背看像一条毛茸茸的毯子,消瘦的肩膀上挎着一个帆布包,里面装着她赖以生存的笔记本电脑、发香喷雾、手帕纸、火机、香烟和护手霜。她走路的时候晃晃荡荡,嘴里漫不经心哼着歌——据她说,这样才有女作家的神经质。
秋恣宁推开 nugget 的门,此刻店里只有零零散散几位客人,然而她常坐的那个位置上,却好死不死坐了一个女人,一个连背影都嗲的年轻女人。
“她谁啊?”秋恣宁问服务员阿昭,“到处空位,怎么就偏偏坐我那里了?”
“没办法,她也看上了你的座。我们不好说啥。”阿昭挤着眼睛跟她八卦,“大客户,她未婚夫昨晚刚在我们这儿包场了。”
“这么大场面做什么?”
“求婚啊!”说道这里,阿昭神色又微妙起来,捂着嘴小声八卦:“但她这求婚挺有意思的,全程她自个儿在那里筹备,找了团队、灯光、联系我们这边经理,忙活了好久。也就昨晚,男的来了一趟,走个过场。她当时还挺开心的,泪眼汪汪的。一大早又抱着电脑来了。”
“牛逼。”秋恣宁哧了一声。干脆抱着电脑挨着曲繁漪的桌子坐了,曲繁漪的后背对着自己,面前是屏幕,笔记本电脑旁还摆着另一个手账本,桌子上撒着好几把笔和胶带。秋恣宁只要探一下脖子,就能看见她的电脑屏幕。
大概是她视力不好,还将屏幕上的字放得极大。秋恣宁草草瞥了眼,哟,这娘们正在聚精会神地看小说?
还是个边做笔记边读书的文艺咖。
她撇撇嘴,再眯了眼睛仔细瞧了瞧屏幕,想着老娘看看你装的什么逼,却不想,首当其冲是一行“他大手一抓臀肉,再埋头狠狠吮吸她的乳肉”,刚喝的那口水差点喷了出来——
你他妈的看的是黄色小说啊?!
曲繁漪这会儿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她看的是言情,聚精会神,没注意到后面早就来了人。书本里的人谈恋爱,谈着谈着,就把衣服谈光,身子交缠地在她面前烧了起来,火势沿着她的视线蔓延到她的胸腔。她的世界也安静了,面色烧红,眼里的文字跳动成了惑人画面。她现在是娇娇怯怯的未婚妻,无论是法律和道德,都允许甚至鼓励她赤身裸体地躺在那个男人的床上。
手机铃声打断她的遐思。是搬家工人:“美女,我们这边收拾好了。你看看什么时候上来验收一下。”
曲繁漪拍了拍胸口,非常温柔回答:“好的。我马上上来。”
迟威所住的小区距离 nugget 不远,步行六百多米,再过一个马路就能看见她小区巍峨的罗马柱雕花大门,曲繁漪今天一大早起来就叫了搬家工人,将原来出租房里的东西收拾一通。高档小区的物业殷勤,大老远见了曲繁漪敬礼开门。她踩着小高跟,昂然叩击地面。哪怕楼道都气势恢宏。
一梯一户的单元楼,电梯间都气派,她郑重伸出拇指摁在门锁上,指纹识别,大门开启——
这是对曲繁漪而言意义重大的时刻,意味着她的理想就此实现,就像做 IBD 的盛以晴第一次在主导项目的上市晚宴上敲钟、就像秋恣宁的公众号接到了第一笔广告,像无数女人终于开始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
曲繁漪也终于,骄傲地成为了一名全职太太。
工人们和收纳师将大部分的东西都拆箱安放好,唯独两个写着“手账本”的大箱子,曲繁漪不让人擅动。她打开箱子细细检查了一眼里面满满当当的笔记本,这才安心。
这天迟威回家有点晚,等他推门而入的时候,发现家里变了,但又说不出哪里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