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燕尔,自是人生尽欢之时,我们准备了一份薄礼,还请二位笑纳。”说罢,远志呈上长卷,递给蓁蓁。
庄达夫妻二人将长卷徐徐展开,原来是黄鲁直所作《大雅堂记》,他见之惊骇不已,受宠若惊:“这,我深知先生钟爱鲁直先生的字,此卷实在名贵,我怎能夺人所爱!”
陈洵笑道:“志趣不同者,不甘不愿赠之,才叫夺人所爱,可是你是我的学生,与我也曾高谈阔论,相聚甚欢,也当是志趣相投,如此便是它孤芳不自赏,有幸得你赏识,又谈何夺人所爱……况且,你去了杭州,这幅字,还有他的妙处。”
庄达汗颜:“那,学生收下了……”说话间,眼睛却舍不得从这幅字上移开,想要摩挲,却又不敢。
怔愣间,倒是蓁蓁开口:“哦对了,三郎与我说,今日还是先生生辰,瞧我这记性。”边说,边转身示意身后丫鬟上前,捧上一套书册:“三郎曾说,他少年时性情顽劣,落拓散漫,是遇到先生才回心向道,矫邪归正,若没有您,风流勃发的庄三郎便只是江州一介受人嫌厌的纨绔,所以,这该是我们谢您。听闻您爱读史,方从京城周折找到这套仲常批《资治通鉴》,还请您不要嫌弃才是。”说罢起身恭恭敬敬向陈洵鞠了一躬。
“夫人请起!”陈洵不敢当:“三郎是自己迷途知返,犹未晚也,且没有他聪颖天资,后天律己,便也没有之后的高中和腾达,而作为师者,传道受业解惑,只是尽了本分,子道不敢居功。”
“先生谦虚了。”
蓁蓁小心翼翼将书递给远志,又道:“听闻师母也是巾帼英雄,精通医术,悬壶济世,是天一堂开馆一来第一位女医,师母女中豪杰,也是我等妇人之表率。师父师母不仅才学般配,今日你们光临,我方知连样貌都是天造地设,我与三郎不求富贵荣华,只求未来能像师父师母一样琴瑟和鸣,举案齐眉才是。”
远志、陈洵面面相觑,不由心虚,举案齐眉谈不上,琴瑟和鸣就更谈不上了。远志尴尬一笑:“今日是你们的开芳宴,何故说起我们来了?倒是我们喧宾夺主了,待会儿可要罚一杯。”
蓁蓁笑了起来,遂请大家都落座:“怪我怪我,来,快请坐。”眼神示意丫鬟元安,将招待的茶点端上来。
第七十二章
四人落座,一时间倒不知道这开芳宴到底是谁为谁办,元安和其他几个侍女在一旁烹茶,茶香清冽,不似寻常,陈洵问及,蓁蓁才说:“这是茉莉,京城百姓不比江南,难得才能喝到新鲜绿茶,所以常以鲜花入茶,我喝着倒也别具风味,所以久而久之养成了喜好。”
远志和陈洵将茶杯置于鼻下,借着气息闻了闻,茉莉花是香,但还有些不习惯,啜了一口,便放下了,笑了笑。
蓁蓁见状,知道是两人喝不惯又不好说,不觉得难堪反而哈哈笑了起来:“师父师母连皱眉都那么像。”
倒让远志不好意思起来。
却不知庄达是缘从何起,忽然忆起往昔:“当时先生迎亲,我还在江州,有幸目睹这天作之合,万没想到今日还能与你在金陵,在这开芳宴上重会。”
“那时你在?”陈洵纳罕,他不敢看远志,只是放下的手,不由往远志的方向挪了挪,终究也没碰上。
“我听闻先生迎娶的是戚家医馆的女儿,不由分说从家里跑出来,路过戚家,看见师母头盖红绸,正要上轿,戚家早已是喜字高挂,鞭炮声起,街坊邻里观者如堵,沸沸扬扬。”庄达说时语气平静,却又是绵绵不绝:“我难得见师父喜事,就跟着师母的花轿,花轿轿帘被颠得起起伏伏,一路颠簸到了江州陈宅,我当时心中真是无限感慨,有很多话想要和师父说,也很想问问……”庄达停了停,忽然不知出于什么,直视着远志的眼睛:“师母在喜轿里,是笑是哭。”
远志一惊,手不禁一抖,晃出一滴茶汤,努力让自己显得雁过无痕,怕陈洵尴尬,也怕蓁蓁发觉,于是她强笑道:“都是许久之前的事了,庄公子竟还记着。”
忽感手背一暖,低头看,原来陈洵的手轻轻搭放在她手上,没有握得很实,但分明感受到暖意,这是陈洵想让她平复一些,她都懂得。
陈洵舒朗笑道:“你师母事务繁忙,这些小事就别考她了。”
蓁蓁抿了一口豆糕,大概是被陈洵的恩爱酸到了,她为人向来单纯,只一旁起哄:“师父当真爱护师母,三郎是有口无心,总说些不合时宜的话,新娘子出嫁当日,要哭那也是喜极而泣,”她白了庄达一眼:“倒是从你嘴里说出来,像是师母不甘愿似的。”
远志不想再说过去的事,只好打岔,将刺扔回给庄达:“要说爱护,哪里比得上公子爱护你呢?我来金陵已久,也从没听说过谁家夫妻会办开芳宴的,如此盛举相比之下,我与子道,只是寻常市井的自得其乐而已,都不算什么了。”
蓁蓁羞赧低头,倒是没了方才心直口快的样子,娇羞之色甚是可爱,也是这样安安静静的低眉顺眼才能看出闺阁女儿的姿态。远志见她如此,也知道庄达平日对蓁蓁没什么约束,他当是喜欢她自在的样子。
然而庄达听在耳中总不是滋味,觉得远志一方面要与过去撇清关系,另一方面也是在揶揄他为爱妻筹措宴席,看来是对他早就没了往昔的情谊。那么,过去她和他的少年回忆,又算什么呢?
“师父,”庄达将眼前茶汤饮尽,并不让元安斟一杯新的,而是问:“以往在江州,我还遗憾师父才志过人却未能有红袖添香,您大婚当日我方如梦初醒,原来您身边早有知己,不知师父何时与师母相知相识,又是何时定了终身,竟是书院上下谁都不知,连一份礼都没能送,岂不是陷我们于不义。”
远志听出话里有话,善意恶意各有掺杂,刚要开口驳他,陈洵抢先开口:“男女之事靠的是因缘,有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也有不知所起蓦然回首,都是天机,若能说清何时何地便不算天机了。婚事……”陈洵淡笑道:“是我考虑不周,以茶代酒,该是我赔昔日之罪。”
蓁蓁刚要拦住陈洵,远志已经先一步回握住陈洵的手,蓁蓁只好笑道:“晚膳有的是好酒,师父莫要着急,只不过……”蓁蓁望着两人交叠的手,托腮倾慕:“师父师母才子佳人,真是让人好生艳羡,不管是天机还是因缘,你们俩平日一定很甜蜜。”
远志旋即一窘,松开:“也没有。好了,方才怎么说的来着,让我们喧宾夺主了,可要罚一杯,如此便是一报还一报了。”
蓁蓁大大咧咧笑了起来:“不怕,罚我,三郎会替我喝!”
四个人终于才又谈笑风生起来,说了些各自的见闻,
庄达请的戏班子也到了,四个人往戏台来,又听了最时兴的话本,到了晚膳时又是行酒令,好不热闹,方对得起金陵的初夏时节。
待到宴席散去,个个都已是微醺,也是该走的时候。
陈洵的马车笃笃行来,在门外等着,他今日有些贪杯,也确实是高兴,不免上头,身子吃重,不自觉地微微靠在远志身上。远志纤瘦,好在高挑,总能扶住,只是身子不动,心却跳得猛烈,也庆幸陈洵好像没察觉,不然多难为情。
“师母。”一声轻唤身后传来,远志怎能认不出这声音是谁,她没回头,庄达已经走到面前。
“蓁蓁呢?”
庄达敷衍地笑了笑:“你们灌了她那么多,她哪儿还起得来,还是我来送你们吧。”
“不用麻烦,车已经到了,你好生照顾好她,我与子道且归。”陈洵说道,远志的酒都是他喝的,此时脸上发烫,头重脚轻,也想早些回去。
“你回去吧。”远志说话间已挎着陈洵往马车去,车夫搬来一方脚蹬,远志扶着陈洵的手不放,将人送进车里,安顿好了陈洵,才回过头与庄达告别。
夏夜到了此时终于有了凉意,也只有这时候,远志恍惚间会觉得特别安宁,时光都静止了,她才好从繁冗的事务中抽出来想些自己的事。她屈膝行了个礼,总觉得有点告别之意:“我们走了,也恭祝你赴任杭州,平步青云。”
正要抬脚上车时,庄达在身后终于压抑不住,问了她一个压在自己心中许久的问题:“你就没有要对我说的话么?”
远志是很错愕,只不过,错愕之后便是释然,庄达就是这个性子,也是因为这个当时她才会喜欢他。
陈洵也听见了,他选择不出声,有些话,哪怕是话别,也要当面说才能算真正了结。
“夫人是个可爱的女子,好好待她。”远志说。
“我过得好不好,你不想知道么?”
“子道与我说你请我们来开芳宴的时候,我便称,你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恰好还能在金陵他乡遇故知,人世间最好的时辰你都占了,已经胜过世间无数失意人,你若还觉得不好,那便是不知足了。”远志说话的时候眉宇舒展,带着善意,所以才不像教训,反倒是透着一种惋惜。
庄达却摇摇头,仿佛嘲笑自己多想:“也是。师父是个很好的人,他有我所没有胸襟,或许也的确是他更适合你……又是夏天,那一日我不惜绝食也要冲出庄家来找你,结果面对的只有你的决绝和你的婚书,也是在夏天,你也是这样冷冰冰的。戚远志,我只有在你面前的时候,才会这样,连我自己都觉得轻贱。”
远志眉宇紧蹙,怎么不算是被狠狠刺痛。
“我最后有一件事,一直想问你,你和师父在一起,是不是为了让他带你来金陵?为了让他帮你进天一堂?”
远志心中苦涩,庄达还是了解她,只不过总不在对的时候。她泰然地回应:“想多了,我是真的喜欢他。”她知道陈洵醒着,也知道他听见了,她好像也有一点怕伤他的心。
“那你为他做过什么?”
“我也没有为你做过什么。”一句话斩钉截铁,像是要斩断三个人的情丝。然而这种对话实在无谓,远志不想再做争辩,这时候她才想起师母的身份,郑重道:“蓁蓁和子道,都是善良的人,有些话,过了该说的时候,就一辈子都不要说了,子道是你的师父,我是你的师母,日后不管你想做什么说什么,我都希望你能尊重他。”说罢,她立马转身,登上马车,然而庄达却还在身后,似乎是履行一场痴痴等来的审判。
不知道为什么,她和庄达在一起,初见是她教训他,诀别,依然是她教训他,可是他并不曾亏欠她什么。
“戚远志,你真的是我见过最自私的女人。”他好像悲愤交加:“有朝一日,若他背弃你,你记住,这些也都是你咎由自取!”
庄达扬长而去,远志却愣在原地,她也只是稍稍静了一刻,而后,照旧进了车厢,迎面撞上陈洵的目光,关切又有些同情,那眼神里或许还有许多想要追问的话,也想问她。
远志在他身旁坐定,无所谓地一笑,车渐渐驶离别院,往盏石街走去。
“听见了?”远志问陈洵。
“嗯。”
“你没什么要问的?”
“你……”陈洵看了眼她的脸色:“还好吗?”
不知怎么的,远志的鼻子忽然一酸,眼前湿漉漉的一片朦胧,她在哭吗?她不敢相信,她转过头去,看着寂寞的金陵街,不免要骂自己,有什么好哭的。
第七十三章
在远志将手里的匣子递给他之前,陈洵从没奢望过自己的生辰是与远志单独庆祝,所以接过匣子的时候,他还有些不敢相信。
“我想你大概会用得上,所以思来想去还是定了文房四宝。”远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因为方才的眼泪,此刻眼睛还有些肿肿的,倒让眼下的场面显得有些滑稽。
这款匣子陈洵很眼熟,宣朗坊,是金陵最有名的书坊:“是定做的啊……”
“嗯。”
“还有印章,”上面刻着他的字:“宣朗坊的印章要早十天定才勉强能拿到。你很早就准备了吗?”
远志颔首,轻声道:“嗯。”可是久久,远志没有等到陈洵的回应,她以为他不喜欢,试探着:“或者,我可以拿去再换成别的?”
“不不,”陈洵接连否认,唯恐远志误会了自己的意思,他没有积极的回应,只是单纯因为有些大喜过望,并没有任何不屑的意思:“我只是很意外,我以为不会有人记得我的生辰了。”
远志笑道:“说什么傻话,他不也记得?况且,我们不是家人么?”
家人,是个好词,只是在陈洵的生命中,这个词,越美好,对他便越心酸,此刻远志说他们是家人,陈洵想,这难道就是上天给他的补偿吗?
“你可真是,”陈洵垂眸,不想让远志看见自己的脆弱,半真半假地玩笑道:“真是的,自己才哭过,也要把我弄哭吗?”
远志的笑容忽然收敛了,她缓缓上前,脚步很轻,也或许是陈洵还沉浸于幸福里,并没有注意到。就在这样的空缺中,远志轻轻地给了陈洵一个拥抱,他的肩很宽,远志甚至没能环住。
陈洵睁大双眼,突如其来,毫无准备,他没有想过要推开,也没有想过要顺理成章与她抱在一起,只是愣愣的,反倒有些傻气。
远志很快就松开了手,这倒让拥抱变成一种朋友间的宽慰,没来得及让他辨认,是否有一丝情爱的成分。他很快打消了那个念头,觉得不该让将这样的想法套用在远志身上,平白玷污了一个人的善意。
尽管,他内心,其实是有所期待的。
可是,不对未来抱有期待,这是他从离开钱先生后就一直再锻炼的觉悟。
“你歇息吧。”陈洵笑了笑,就当是自己骗自己,善意感受到了,就不该要求更多,也不该久留。
“等等,”远志却叫住了他,她低头好像是要用很大意志才好说出下面的话:“今晚,你在我房里休息吧。”
“啊?”陈洵刹那间还没反应过来:“那你睡哪儿?”话一出口才知道自己在犯傻,不由红了脸,那样子多少狼狈得有点好笑。
“他有句话说得对,我是你的妻子,可是却从没为你做过什么,仔细想来,我将你的包容视为理所应当,却从来没有尽过本分。”远志的话说得很轻,像是呢喃,也像是在和陈洵的心对话:“你先不要说话,我知道你心里要问我,我是不是在还你的人情。不是的……”
“那么,你,”陈洵的话语里夹杂着与他年龄不匹配的犹疑:“你是因为真心吗?”好像他始终不敢相信有人会为他停留。
“嗯。”远志点了点头,却没有一丝动摇。
陈洵好像心中松了一口气,这口气呼出来了,才能感觉到人间尚存的温暖原来还与他有关,他感受着远志轻轻的拥抱,过了许久,终于也抬起手,生怕惊动了风一样柔柔地抱住了她,感觉到她缓缓的松弛,似乎她也并没有做好准备。
或许是因为酒意,所以才有一反于往常理性的接近。
可是,他还是会战战兢兢,这种感觉,就好像他幼年时养的一只孔雀,每一次他伸出手想要摸一摸它的羽毛,都只会让它躲开跑到很远,于是他便只敢静静地、蹑手蹑脚地站在它身旁看着。
这天晚上,做了个梦,那只孔雀又回来了,依然是高傲的,却又因为过于美丽而让人无法移开视线,他还是像幼年时一样,悄然地靠近它,害怕惊扰,那只孔雀也像往常一样看着他,只是这一次,它看了他一会儿,突然向他走了过来,将头缓缓低下,在他的手心蹭了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