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摸上去质地很舒服。
兰双的声音还在耳边响起:“这个鞋子需要提前半个月预定,一双十来万,肯定不是你买的,说吧,是不是你的好朋友Keith先生。”
孟浔抿唇,她下午真的以为是药,所以才拿了。
万万没想到,药下面还藏了双鞋子。
她借口有事,挂断了兰双的电话,谁知她非但不理解她的焦急,还在电话那头贱兮兮道:“哟,看你这个表情,该不会这是他给你的惊喜吧?”
孟浔没有搭理兰双,挂断电话后,看向放在鞋架上自己平时穿的那双,也是白色的,虽然没有破,但颜色已经旧了。
孟浔的心像被电击到,她握着手机,想起她刚去兰双家上班的第一天,他们电话里,他曾说过:威世那天晚上我也只是想给钱你,正经让你买双帆布鞋。你对我偏见好深。
现在那份偏见早已消失不见,变成了他很好。
孟浔的视线从鞋子上收回,没有犹豫拨通了兰濯风的电话。
那边接通,很安静的夜晚,偶尔能听见几声鸟叫,孟浔想他估计是坐在院落里,喝着茶,抽着烟,赏月吹风,随后听见他低沉的嗓音响起:“孟浔。”
见她没回复,他又问:“那么晚了,找我有事吗?”
“Keith,”她还是无法接受自己喊他三哥,他说过那是家人的称呼,她怎么可能和他成为家人,她低声道:“我刚刚才看见,袋子里有一双鞋子。”
“你的脚受伤了,换双舒服点的鞋子。”
这是他的借口,因为兰双说了,这双鞋子,是需要提前半个月定制。
绝对不是因为今天崴脚才临时买的。
他不想说,那她就不问。
就只当是今天买的。
“我有鞋子的。”
“我当然知道。”电话那头男人低声道:“孟浔,你不能一辈子都拒绝别人的好意。不管是我,还是别人。”
她的确是不喜欢受别人的好,也不喜欢承别人的情。
不拖不欠是她的宗旨。
可是兰濯风却说,一辈子,那么长,怎么可能会孑然一身,真的做到与人情世故隔开?
她是应该纠正自己,坦然接受别人的好,然后找个合理的时间和机会,还回去就好。
电话挂断前,她低声道谢。
他却说:“不用说谢谢。”
要是他需要这个谢谢,他大可当着她的面把鞋子拿出来。
但他没这么做,而是藏在药品的下面,维护了她那可笑的自尊心。
孟浔偶尔会想,和她这种人相处是不是很累。
送点什么,给点什么,是不是都得权衡一下。
-
周二的时候,他们回了趟港城。老太太的生日,办得很隆重,兰濯风一直陪同着,应酬喝了不少酒,到宴席散了,浑身的酒气都很重。
兰双是老太太让她送醒酒汤上来的,敲了门走进来,把碗放在桌面上,兰双看过去,兰濯风正躺在躺椅上,今天场合正式,他把西装脱掉了,随手扔在凳子上,领口敞开,整个背往后靠,头往后仰,发尾微微有些长,望着天花板,难得的出神放空。
兰双本来准备走的,她不敢惹兰濯风,生怕他的眼神威慑到她。
但放空的兰濯风却忽然喊住了她,道:“孟浔的脚怎么样了?”
兰濯风最近多忙,她是知道的,也知道他老太太就指定他来操持生日宴,什么都得他亲自过目,光是桌布的颜色就换了好几种,最后还是请人专门定制从北京那边送来的。
所以兰濯风说出口时,兰双就惊到了。
连轴转了一天,酒不知道下肚了多少,还有心思去关心孟浔的脚。
他对孟浔,是认真了?
“就你送她鞋那天我们才视频过,最近都没联系。”其实孟浔根本没承认是兰濯风送的,兰双给兰濯风下套罢了,见他没否认,兰双心里啧啧声,得到了想要的八卦答案,又怕的立刻转移话题,说:“不过她发了条朋友圈。我点了赞。”
“什么朋友圈?”
“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那么八卦,”兰双嘟嘟囔囔,被兰濯风一记眼风过来,立刻拿出手机点开孟浔的微信,打开朋友圈,双手递给了兰濯风道:“三哥,您请过目。”
兰濯风打开看了眼,是一张照片。
照片里她穿着白衬衫、黑裙子站在舞台,旁边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生,同样的白衣黑裤。
兰双在这时候冒头,“江枝说这是A大的校草,帅吧?孟浔是金融系的系花,但是江枝给我看了A大的网页,我感觉孟浔秒杀那个浓妆的校花。”
校草、系花、很登对。
但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兰双还在说,“这是校庆,你知道校庆是什么吗?”
“我是26岁,不是62岁。”
言外之意就是他当然知道。
他说完,把照片长按转发给他后,掀起眼皮看兰双。
淡漠道:“把嘴闭严实点。”
兰双当然知道兰濯风说的是什么,刚才的宴席上,多少的女眷,多少的人家,对着奶奶讨好,无疑都是想要争一下兰濯风的未婚妻位置。大哥已经选定了哪家千金,二哥先结了婚。唯独就剩下兰濯风这块香饽饽,嫁给兰濯风当妻子,当兰家的媳妇,谁不想要?
她不能和孟浔说。
“我保证不会泄露一句。”
兰双举手发誓:“三哥,我想要——”
“出去。”
兰双点头,当真不敢再说什么,转身就走。
兰双离开后,房间又安静下来。
他打开手机点开聊天框,那张照片再次出现。
兰濯风觉得自己真是醉了。
越看照片里的那对人越不顺眼,平白让人心烦。
左右都不舒服,还不如让自己顺心点。
他拿起手机,没有犹豫,点开了号码,直接拨通过去。
第15章 留言全落红包
黑夜空空, 港城的山顶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因为老太太的生日宴,今夜的烟花秀,是兰家下了令的。
此刻烟花绚烂五彩斑斓, 在夜空响彻, 砰砰砰的,从不远处传来, 落地窗倒映出男人的姿势, 他握着手机, 整个人略显醉态,懒洋洋的倚在柔软黑色真皮沙发里。
电话持续响起几声没接。被他放在了褐色的茶几上。页面显示的赫然是几个字——21岁。
兰濯风修长的手指把衬衫的袖扣解开, 随后将袖口挽起来,露出劲瘦的手臂,深邃的眼眸始终望向手机屏幕, 当袖口挽到最后时, 电话终于接通了。
“喂——”空荡的房间,响起女生温柔的声音,那瞬间,维港的烟花再次燃爆,五彩斑斓的烟花将整片海岸照亮, 震耳欲聋,不知道是思念, 还是烟火。
许久没有回应。
孟浔不知道为何, 兰濯风会在深夜打电话给她。
但是她觉得没人会在深夜里闲来无事叨扰,所以她安静的等待电话那头的人回话。
不知多久,电话那头的人, 终于出声了。
“你们学校什么时候校庆?”
他大半夜的打电话来,居然是关心学校的校庆?
孟浔愣了好一会儿道:“没那么快。才刚选主持人。”
说起主持人, 孟浔就满肚子的无奈。
她是被新辅导员生拉硬拽过去的,拉过去时才知道是让她也参加主持人的选拔活动,孟浔清楚自己几斤几两,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都不适合这种活动,她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辅导员苦口婆心,劝了好久,最后说给个面子。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毕竟这才刚刚大一,她犯不着去得罪辅导员。
应了下来,便换上了辅导员有备而来的白衬衫、黑裙子,站在舞台上,跟着读了篇稿子。
孟浔起初只是想应付应付,就当如了辅导员的心意。
所以很随意的读稿子,没有任何展露锋芒的表现。
但是她不知道,正是她这股与世无争、绝尘绝世的气质,还有那声声句句的柔腔软调,在一众刻意突出自己,失了重点的选手中,脱颖而出。
辅导员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孟浔,等她的答复,直至现在,她仍想不出什么点子拒绝。
“你也去了?”
兰濯风似随口一问。
他怎么知道?
孟浔犹豫片刻,终究是没有骗他,其实也没什么好骗的。
“辅导员拉我去的。”孟浔揪着手指玩,边说:“我现在想找个借口拒绝。”
兰濯风听出了话外音,她已经被通知选上了,所以才苦恼,该如何拒绝。
“搭档是个男的?”他又问。
有点莫名其妙。
孟浔默了片刻说:“嗯,主持都是一男一女。”
什么叫做“都是”。
好像在嘲笑他是个老古板。
想起照片里的男人,他便有些心口闷,这种感觉其实不算陌生,在孟浔身上出现过两次,一次是在电话里听见她和另外个男生的对话时,第二次是刚才看照片时。
察觉到自己的情绪不应该。兰濯风抖了根烟,拿起火柴盒点燃,然后火柴棍被他弹进垃圾桶,他闷闷的吸了两口。荒唐到参和她的这些学杂事,给她出主意:“要拒绝很简单。”
孟浔有些惊喜的声音响起:“你有办法?”
他当然有办法,左右不过是她找任何借口,他都让峻叔一个电话过去,让学校不要添加她的学习压力就可以推辞掉她主持人的差事。这些事情根本不需要费脑子。
可兰濯风不知道吹了维港哪边传来的风,脑子有些抽筋,自己问完都觉得摸不着头脑。他吸了口烟,尼古丁的味道令他脑子麻木,他问:“你是不想和男生搭档?还是不想主持?”
他问自己,到底在意这些细节做什么。
好在他这么问,只会令人觉得他是想了解的深彻些,并不知道他的真实目的。
只是可怜孟浔被他欺骗。
被卑劣的他带到假想敌的纠缠里。
“我不想主持,”孟浔看了眼对面翻身的徐小眉,怕吵到她,于是穿上拖鞋推开玻璃门往阳台走,她刚走出来,风就给她醒了个神。
齐肩发被吹起来,又贴在锁骨处。她站在阳台吹着风,把有线耳机插上戴到耳边,随后双手搭在阳台的栏杆上,看楼下恋爱的小情侣正在宿舍楼下难舍难分,不由觉得好笑。
晚风徐徐,她烦躁的心里有些释然,那些白天不能说出口的苦水,在晚上翻江倒海,她道:“我不喜欢那种场合。”
早在她推拉玻璃门的时候,响起的吱呀声,就让他心头一动,他好莫名其妙,居然跟着走到了阳台处,这里能更好的看见维港的灯火和烟花。
他握着手机,坐在凉椅上姿态闲散,一锤定音道出她的心理:“是害怕被人盯着看吗?”
孟浔眼眸顿住,怎么什么都瞒不过他。
“你觉得是就是咯。”
孟浔含糊不清,默了片刻道:“你那边好吵。”
她在转移话题,兰濯风由着她,说:“维港在放烟花。”
“维港在哪里?”
“港城的维多利亚港,”兰濯风尽量用很轻松愉快的语气,“怪我用了简称。对不起。”
他一如既往的温柔礼貌。对不起三个字,重量很大,她不值得他如此厚重的歉意。
“没不是简称不简称的问题,”她很干脆直白:“是我没去过,你不用和我道歉。”
她没来过,或许她的十八岁里,唯一走的远门是香山澳。
她是挣扎着过来的,而他的十八岁,却早已全球飞。
兰濯风听见这话,心忽然很软,他觉得自己真的疯魔了,才会觉得她可怜透顶。居然觉得和她说她不知道的地方,是他的错,像在炫耀那样,是个罪人。
“孟浔,”兰濯风忽然喊她的名字,又把刚才结束的话题找回来:“去试试。”
孟浔杏眼微颤,鸦羽般的睫毛低低的煽动了下,明知故问:“试什么?”
兰濯风想不通,想不明白。为何明明介意照片里她和那个男生的登对,却又还是选择让她去试试。
后来很久后,他大抵才明白,人对爱情的体验,分为喜欢和爱,而他这份克制的,到底是后者。
他大可鼓动她去拒绝当主持人,那种酸涩的闷感就会消失,毕竟他知道孟浔站在舞台上被人看见时,就会像尘封的宝藏,忽然亮出来,被人注目,吸引别人。
可他做不到。
“人不能一辈子都在低处,有机会向上爬,就去试试。”那天晚上风很温柔,烟花的声音伴随着他的声音,一起传入耳:“自信点,孟浔。”
自信点,孟浔。
从得知被选中的时候,她就无数次幻想那天的场合,聚光灯下,她要穿着从小到大极少穿的裙子,站在舞台中央,那时候所有人都会看着她,好像是会把她看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