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严路的确是很忙,连着半个月不能到他这里来报到。原因是法学院组织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旨在让学生们深入基层,了解民情。
严路,林琳和秦剑是学校的尖子生,被带队老师第一批点名叫走。另外还叫了几个顽劣分子,比如大辉。
队伍一共十二个人。
那日清晨,带队老师戴着凉帽,领着一队学生下乡了。
余辉早就收到了严路的通知,不来就不来吧,让她冷静一段时间也没什么不好。
贫困山区仍旧困难重重,即使在城市里已经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里仍旧像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总有人活得比想象中困难。
她的恋爱烦恼在这里并不重要,甚至排不上号。
莲花乡是一个美丽的小村庄,但这里老人和孩子居多,许多年轻人外出务工,一年也回不来一回,孩子连爹妈都不认识了。
乡里的干部早就为他们准备好了住宿,第一晚,他们就在简陋的招待所住了下来。
次日他们要和村干部走访贫困户,这一晚,他们都很累了。
严路和林琳一间房,秦剑和大辉住隔壁房间。
次日清晨,严路闻到了一股不同于她家乡的味道,这里的味道好像也带着疾苦。
林琳一夜没有睡好,严路也感觉床板太硬,还有些潮湿,的确睡得不踏实。
她还不知道,这是一个她不应该踏上的旅程。
☆、第48章 他不是余辉
秦剑老早就来敲门,送来了两杯热乎乎的奶茶。真不知道这偏僻的地方,他是从哪弄来的。太珍贵了。
林琳大赞他的殷勤,“谁要是嫁给你啊,真是能幸福一辈子!”
严路不说话,秦剑也没接着往下说。两人之间的窗户纸还没捅破,但是秦剑自己也不敢去捅了。他怕捅破后看见不想看的。
整个白天,他们都在走访贫困家庭。有的家庭只剩一个老人,有的家庭剩下老人和孩子。
有一个偏僻的小屋,破败不堪,风在它体内呼啸。
已经没有玻璃的一扇门,只剩一副木头框架,一扳就开。咯吱一声响。
门板在地面上蹭了一下,在地上蹭出一个扇形。严路蹲下来,捡起门框下面压着的一张一寸照片。已经脏了,翻过来一看,这个人……
她怔住了。
队伍里缺个人,被秦剑发现了。
有个身影从身后接近,在地上投射出一个高大的影子。严路一惊,回头。
秦剑看着她,“你干吗呢?”
“我随便看看。”她把照片偷偷塞进兜里。
年轻人对基层这么关心,乡领导很高兴,带队老师很欣慰。一行人全都围到这个破败的小屋前面。
乡领导推开门,在门口拉了一下灯线。黑乎乎的小屋亮起来。
小屋面积很小,只能容一人住下。厅里摆着木头桌子,椅子,右面有一个小卧室。小卧室有一个炕,很小,很破。对于城市来的孩子来说,这种生活简直难以想象。
乡领导介绍说:“别看这小,原来住俩人呢。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儿,小孩儿住到十三四岁吧吧。”
“都搬走了?”严路问。
“老的去世了,就剩一个小的。小的早就搬走了。”
乡领导陷入回忆,面上露出遗憾神色,“这小的,也挺可怜。三天两头的进警局,没钱啊,没钱就偷,经常被人打,打得厉害时下不了炕。乡里乡亲的可怜他,给他送饭。可这孩子啊,贼倔,不吃。然后,好了,还出去偷。”
“现在呢?这个孩子去哪儿了?”
乡领导仔细想了想,“现在应该都比你们大了吧。不知道去哪儿了,从他十三四岁离开这里之后,就没回来过。”
一行十二人列队离开。唯有严路对这里颇有兴趣似的。林琳一句话也没问,大辉更是兴致缺缺。秦剑跟在严路身旁,总感觉她有些不一样。
男人和女人,在意的那一个,总是能看见最细微的东西,哪怕她只是掉了根头发。秦剑也觉得自己非常可笑。
夜。凉风徐徐。
月亮高悬,星星缀满夜幕。这是个静谧的夜晚。但心里有事的人,感受到的是不安和疑虑。
被好奇心趋势的人,能干出多么惊人的事。
严路拿着手机照亮,一个人寻着乡间小路,来到那间破败的房子前面。
夜,像个怪兽,喷着凉风,在看不见的地方投下黑影,迫使人产生惊惧之感。知难而退。
木门咯吱一声响。
拉开灯线,屋里亮了。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找什么。她先翻了翻抽屉,和衣柜。
抽屉里有一个破烂的笔记本,线轴已经散开,纸张一拽就掉。上面是铅笔和油笔的笔迹。字迹凌乱,看着像孩子的笔迹。
“张大婶今天给了我十个鸡蛋,说不用还了。但是我要记下来,有了就还。”
“梁叔叔今天给我们拎来一只鸡,他说他们家吃不完的,让我们帮他个忙。爹说,吃吧,多吃点。以后他来还。”
“我上学了。今天真高兴。”
笔记本已经快要散架,中间儿有些被撕掉的。翻到最后几页,字迹也有了成长。
“初三了,我不能念书了。我要去闯天下。”
后面还有几笔没成型的字,看来是写了一半又算了的。
屋里有一个木头衣柜,门上的大扇玻璃已经没了,里面空空如也,不用开门就能探头进去。
手机的光亮照着,她在里面摸出了一张照片。
这一张是日常照片,不是一寸照。
是一个孩子与中年男子的合影。相比于一寸照片,这张照片里的孩子的面孔就稚嫩多了。那是还没长成的小“余辉”。虽然她还不知道他是不是余辉。
他旁边站着一个中年男子,一身蓝色布衣。头发自来卷,有些乱,盖了耳朵。眉毛很浓,连同胡子也一样浓。他们长得不太像。
中年男子搂着孩子,两个人看上去亲密又快乐。那是至亲之间才有的微妙表情。
一阵风吹过,门咯吱作响。严路回望门口。灯光闪烁。
千万不要停电!她在心里默念。
糟糕,停电了。
*
两个人吃饭,自己吃自己的,没什么滋味。阿香坐在对面。
“太淡了。”阿香说。
“这家就这样,别的都关门了。”
“你天天吃这个?”
“有人做就不用吃。”
“哎呀,真应该给你配一个保姆。一个大男人自己做饭照顾自己,也怪不容易的。”
“明天你还来么?”
“不来了。不是半个月么,我还有别的事,这都是抽空来的。”
“我叫人送你回去。”
阿香摇头,“不用,打个车就走了。放心,这一带没人敢碰我。”
“上次你说的那个阿精兄弟,抓到了。”
“抓到了?”这件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
“一个礼拜前。”
“都一个礼拜了。”
“嗯,没什么进一步线索,眼线还在跟。”
“阿精兄弟就什么都没说?”
“没有。可能也真没什么可说的。据我所知,他们管理方式也算严密。每人都有自己一摊子事。人家是正经公司,正经给员工开工资的。阿精兄弟是俩刚入职不久的小人物,基本上是什么都不清楚,给自己混口饭吃的。人家让干啥就干啥呗。——不过,女人的直觉告诉我,马上就要拨云见日了。”
夜半。
明月高悬,余辉未能入睡。
电话果然又在半夜响了。
“是我。”
“我知道。”
“周六,莲花乡。”
余辉脑中一阵轰鸣。
“莲花乡?”
“嗯,怎么?”
“不怎么,什么身份?”
“他的身份。”
“丁盛?”
“嗯。阔别多年回家省亲的年轻人丁盛。我再提醒你一次,丁盛是他自己改的名字,他原名是艾强。”
“这件事我比你清楚。”
“你清楚就好,这一次,你就是艾强,你也是丁盛。他的故事相信你比任何人都清楚。艾强已经死了这件事基本上没人知道。你戏份做足,不该管的闲事别管。——这一次,我们真地要结束了。”
黑暗里,亮起一个火红色的小点。一串青烟盘旋而上。余辉站在窗前,直到天亮。
*
门板随风轻颤,咯吱咯吱响个不停。严路把门关好,不出声了。
回身,严路差点叫出声音。
秦剑站在她面前,手里拿着一个手机照亮。
“你怎么来了?”
“我还想问你,大晚上的,你自己到这儿来干吗?”
“我睡不着出来转转。”
他的眼光追随,显然是准备相信她的谎话。
“你是想找这个么?”
严路回头。秦剑手中拿着一张照片。
还是那个孩子和中年男子。不过两人年纪都大了一些,那个孩子更有余辉的样子了。
严路去拿,秦剑把手举高。
“为了这个人,你疯了么?”
“你别管。”
“我不想管。可我不能看着你误入歧途。余辉不念了,早就有人说他是去混社会了。那不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你还不明白么?”
爱情里,总有人冷眼旁观,频频以拯救者身份出现。奇怪,他们总是长着火眼金睛。
“今天,乡领导的话你都没听见是不是?那个余辉的身份复杂,本性难测,你还往那个漩涡里钻。严路,你是个聪明人,你有更好的前途。”
“你是专门来说教的么?”
“严路,不要执迷不悟。他给不了你未来。而且人家有女朋友,我见过,叫阿香。他带她来跟我们打过篮球,还吃过饭。你这算什么,你自己说说,你这样子算什么?”
现实已经够残酷,被他这么一说,好像更加绝情了。她只不过爱上一个人,为什么这么艰难呢?她怀着侥幸的不要脸的心里,或许有一天他们会分开呢,或许他会回心转意呢?
这个夜,这个人,像是上天给她临时派来的救兵。严路,你睁开眼睛吧。你醒一醒吧,人家不喜欢你,别再自作多情了。
她的心碎了。他是罪魁祸首。秦剑把照片放在窗台上,低声说:“我问过邻居了。他本名叫艾强,是这个大叔捡来的孩子。家里穷,他没机会念书,后来就像咱们知道的。坑蒙拐骗,无所不作。大叔后来病死了,这个艾强就再也没回来。”
“他不是余辉。”她悠悠道。
☆、第49章 夜访
“她不是余辉。”她悠悠道。
“严路!你自己看看!”
“反正他不是余辉!”她夺门而出。
在床上辗转,泪水湿了枕头。
电话忽然响了,难道是心有灵犀。这么晚,他难道对她回心转意?
严路擦干眼泪,来到屋外接听。
“你在哪里?”
“莲花乡。”他声音这么迫切,难不成是要来找她。
“什么时候结束行程?”
“大概需要十几天。”
“你们班长也去了?”
“嗯。”
这么问的意思是什么呢?
“必要的时候跟着他。”
“……”
“听见了么?”
“余辉,你什么意思?”
她憋闷的火儿忽然冲出来。
“你认真听,跟着秦剑,他是好人,能保护你。”
“保护我什么啊?”
“别耍脾气。不要凑热闹,不要一个人乱走。把我的话重复一遍。”
严路一生气,把电话挂了。
电话再响,她说什么也不接了。他明知道她喜欢他,明知道她的心意,还把她推给别人。
电话响到第三次,她接起来劈头盖脸一句话:“我不跟着他,我只跟着你。你明知道我喜欢你!”
“死了这条心,谁都行,就你我不行。”他说得那么绝情,连哄骗都不肯了。
不是回心转意,是板上钉钉。
严路的心沉到底了。
“既然这样,以后我的事你都不要管,一点都不要管!”
严路伤心绝望地挂掉电话。
怎么可以这样?他明知道她的心意的。男人绝情起来,简直是杀人不见血。
*
余辉连夜赶车到达莲花乡,在组织的安排下住进乡里唯一的一个宾馆。
事情就是这么巧,余辉在路上遇见了严路,幸而她没看见他。
几个年轻人好不容易得空出来闲逛,严路因与秦剑有些冷战,两人分开两边,大辉和林琳在中间和事佬。
乡里不像城里那么多花哨东西,却也成了特色。林琳住了几日,在街上淘了些漂亮又便宜的衣服。年轻女孩子,买东西总是挑经济实惠又漂亮的。
余辉及时转弯,躲进一个小巷,压低帽子。
他们四人险险在巷口走过,没有留意。
见人走过,余辉闪身上街,掩藏在最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
严路回头,看见一个宾馆。恐怕是乡里唯一的一个宾馆吧。
宾馆门口人丁稀少,有个黑影一闪而过。
“干吗呢?又掉队了。”
林琳把严路抓走,严路边走边回头,什么也没看见。
破败小屋在夜里看着像个坟冢,孤孤单单,凄凄惨惨。
终于到了,这是他的家,是他承诺要请他来看看的地方。
次日清晨,第一个发现他的是去地里干活的梁叔叔。
“哎呀!这是……小强啊?”
余辉露出茫然表情,随后认出人来,“梁叔叔?”
“哎,还记得我啊小强。”
“记得,我和爹没肉吃的时候,是您给了我们一只鸡。这回回来要请您吃饭的。”
“哎?小事一桩。”梁叔叔连连摆手,盯着余辉看,“都这么大了,出息了!”
梁叔叔望着后面的破败小院,说:“回来看看啊?”
“嗯,回来看看。”
“啊。现在做什么工作呢?”
“在城里打份工。”
“啊,还挺好啊?”
“挺好。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