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思卿冲他妩媚一笑,张开双臂,把他拥住,“衷初,我们俩终于可以远走高飞了。”
许衷初大怔,随即嫌恶地推开她,“肖太太,请你自重。”
冯思卿眼眶泛红,“衷初,你还在生我的气吗?我知道你对我还是有感情的,不然不会替我杀了肖子霖那头畜牲。”
远处的鹿楠闻言一颤,凶手竟然真是冯思卿……
他的神色悲苦,似在看一个可怜的乞丐:
“感情?我对你的感情,早在你表面上日日到‘不早朝’接我下班,实则勾引肖子霖时已消耗殆尽。曾经,我那样挽留你,你还是奋不顾身地离开了我,我以为,你是真的喜欢过他,没想到如今却恶语相对,我已经完全看不懂你了。”
冯思卿心里一痛,面上有些狰狞,“我曾经是准备好好和肖子霖过日子,可是他对我的海誓山盟都是假的!就给了我这可有可无的姨太太之位,你让我如何能好过?肖家那死老头子前段时间在张罗给那无主见的肖子霖娶正妻一事,这怎么成?那我在肖家岂不是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了?”
她说话间又开始动手动脚,牵上了他的手。
许衷初一点一点地掰开她的指头:
“肖太太,我已成亲了,我是有妻子的人了,请你自重!就算你已经顾不得自己的面子了,也请你顾顾你肚子里孩子的面子,我是为了那孩子着想,才鬼迷心窍答应帮你杀了那肖子霖,他来不及娶妻。你肚子里的又是肖家唯一的后代,多少的富贵等着你来享,何苦非我这一破烂货不要呢?”
她哭喊着抱住他,还试图吻他,都被他给躲开了。她不理会早已哭花了的妆容,恨声道:
“你不是破烂货!我不许你这么说,等那肖家老头一死,我马上便让孩子和你姓,我们再生好多好多属于我们自己的孩子,你说好吗?我所有的钱都给你,你不要回去和那蕤儿挤在贫民窟里,你和她才多久的感情,怎么可能抵得上我们二人青梅竹马?她是个什么狐媚东西,趁我不在就勾引了你去,你不要被她迷了双眼!”
他忽然止住了抵她的动作,用手抚着她面上的泪,言语满是疼惜:
“以前的我,觉得素颜的你最美,现在我却由衷地希望你能时时刻刻带着妆,遮住你由内沁入到皮肤里的丑陋!原本我很悔恨,后悔残害了一条无辜的生命,现在一想,那肖子霖真要感谢我解脱了他,不然终身面对着你这蛇蝎心肠,该是怎样的难熬?”
“还有,蕤儿条件再不好,但她在我心里,永远比你好!”
说完便猛地推开了她,大步地离去。
冯思卿跌坐在地上,惊呼一声,高喊着疼痛,可是世上最疼爱她的那人,却再也不会回头来扶起她了。
她绝望地驼着背,哭得不能自已。
这头,靳恪拍了拍鹿楠的背,“你不是想当巫师吗?这是你的任务,你自己完成吧。”
她木然地点了点头,脚步虚浮地走到了冯思卿的身边。此时的鹿楠,应该是为她的下场感到痛快的,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地上躺着的这颓废的贵妇女子,再也找不到当初昙华巷那活泼的影子,记忆里的芹儿姐,有些斤斤计较,虽爱管着衷初哥哥的钱,却还是会从牙缝里掏出一点儿好给鹿楠,从不会让她饿着,冻着。
“冯思卿。”她说过,上次是最后一次唤她芹儿姐。
冯思卿缓缓抬头,发现是她后,笑得凄惨,“连你都来看我的笑话?”
却没料到鹿楠对她伸出了手,她下意识地握了上去,感受着掌心传递而来的温度。忽然有些后悔涌上心头,有些后怕,从今往后,等着她的,会不会只有那冷清的大洋房了。
那份入骨的偏执在下一刻便闪进了她的眸中,不!那貂皮上的一丝一毫,那轿车上的一零一件,那别墅中的一书一窗,全都是她的,她还会获得更多!旧的人去了,新的人还会来的,反正她有钱啊!有钱了什么都办得成了。
她瞥到了鹿楠眼里的同情,她不需要这些廉价的东西!执拗地想要甩开鹿楠的手,却发现竟怎么也挣脱不开!她觉得手被捏得生疼,大惊失色,想要唤人救她,却发现嗓子竟说不出话来!
“直至今日,我才明白什么叫做‘人心不足蛇吞象’。为了纸醉金迷,你负了最爱你的人。还是为了纸醉金迷,你杀了要伴你一生的人。现在,你终于可以纸醉金迷,却又眼红已是他人夫的旧爱。人心的贪婪,还真是永远没有界限。”
鹿楠冷漠的话,一字一字地将她艳丽的表皮给活生生地扒下,恍然间,冯思卿开始有些质疑,自己已近病态的追求正确与否。
“看着我的眼睛。”鹿楠的话似有中无形的力量,硬是让她抬起了脸。
“既然你视财如命,我便让你继续显贵一生,等你的孩子长大了,会知道你对他生父所犯下的罪行,痛恨你,并且离你而去。你以后还会遇到很多的爱人,可是他们眼里只有你的背景,你的身家。你会与他们勾心斗角一辈子,最后带着这些金灿灿的死物,躺进棺材时,你才明白,钱买得到万物,却买不到人心。”
冯思卿眼里满是惊恐,却连摇头都办不到,身上溢出了阵阵的黑气,在空中涤成透明的气息,溶入了鹿楠的身体。鹿楠猛然一颤,觉得身体里充盈着力量。
鹿楠毫不拖泥带水地抽手,将她扶到汽车旁坐稳,在她耳边轻声道:“忘了刚才我对说过的话,也莫要再纠缠许衷初。”见冯思卿的眸色迷茫后,这才徐徐走向靳恪所在的地方。
靳恪冲她鼓励一笑,“做得很好。”
她却扯了扯嘴角,迟疑地看向他,“你会怎么处置许衷初?”
靳恪扶过她的肩,往回店铺的路飞去,笑得清浅,“我为什么要处置?放他出狱的是人们的决断,我说过,巫师是不能插手的。这件事,已经归结到放走许衷初的那名警官的罪上了,自有负责此事的巫师来处解决的。”
鹿楠这才心安,怅然之余,她知道,许衷初应该是会带着蕤儿姐离开这个地方,过上隐姓埋名的新生活。她本来就是半道上插足他人生的人,现在没有告别的离开,对大家都好。
衷初哥哥会带着对曾经恶举的忏悔,平淡充实地度过一生。
在汽车旁发呆了片刻的冯思卿,强撑着站了起来,捏了捏有些发麻地小腿,巡视一周,发现并无旁人。
摸了摸面上残留的泪水,心里有些莫名,脑中一直有句捉摸不定的声音,对她说着“钱买得到万物,买不到人心。”
她讥笑自语道:“哪来的谬论!”转头便将此话抛到脑后。钻入驾驶座,心想,这许衷初怕是生了一双狗眼,眼里只有那穷酸的赔钱货,当真是天生一对了。
心里顿觉轻松,发动汽车,长扬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人心不足蛇吞象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与许衷初等人的缘分终于尽了,本故事,才是真正开始。
希望喜欢的能够添个收藏。
☆、逛街
次日,晨曦初露。
“清骨,替我把这件衣服熨平整些。”
靳恪推开房门,唤来正在樱桃树下乘凉的清骨。清骨“诶”了一声,接了过来,诧异道:
“这件灰底白竖条的长衫,掌柜你一般是出席重要场合才会穿的,今日要去哪里?”
靳恪微愣,淡笑不语,转而走向隔壁杂物间。眼神复杂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这丫头从昨日处理完冯思卿的那件任务后,便一直把自己锁在房内,连送的饭也是一粒未动。
他轻掷门环,声音不由得放柔,“鹿楠,起来了吗?”
无人回应。
他蹙眉加重了敲门的力度,还是没有人理会。清骨瞧见了,连忙往灶间喊道:“楠楠,掌柜的找你。”
下一刻,穿着淡粉绸缎睡裙的鹿楠就小跑了出来,及肩的秀发有着初醒时的凌乱,两只眼睛却黝亮黝亮的,活力满满地靳恪面前停下:
“大人,找我有什么事呐?”
靳恪看着她面上灿烂的笑容一滞,看来倒是白担心了一场,这鬼丫头没心没肺,准是累着了才睡得昏天黑地忘了时间,应该不是伤心所致。
低头望向她白净的手臂,比前两日来店前要粗上一圈,也更有气色一些。看来她以前虽常受许衷初的照拂,却过得并不算如意,今后那昙华巷的家,不回也罢。
瞥见她腕间的有些黑渍,看上去像墨水。他心下奇怪,她一大早晨在灶间鼓捣些什么东西?
见她仍望着自己,这才淡然回答道:“收拾一下,准备出去。”
她有些惊讶地歪头问,“去哪里啊?”
他说,“一方百货店。”清骨的瞳孔却是一黯,不满地望向靳恪。
鹿楠眼睛忽地一亮,这样消费的地方,在现代,是人人闲来无事都会去的。只是她来到民国虽已有八年时间,但生活拮据,一直没有要到百货店买东西的机会,心愿也一直没达,更是提不起半分娱乐的心思。
“是要带我去逛街吗?”不待靳恪回答,她便开心地高呼一声,关上房门打扮自己去了,不管在哪个时代,女孩爱美的心思,从未变过。
清骨去房里拿出熨斗,在石凳上熨着长衫,时不时地还拿眼睛瞪着他,他却直接无视,面无表情地靠在门边,状似慵懒。
熨好后,靳恪道了声谢接过来,因为里面穿着里衣,也不避讳,就在后院中换上了。
未几,清骨终是沉不住气,正欲说话,房门却由内而外地被打开。靳恪也望了过去,眼眸中微光闪动。
鹿楠今日穿了件紫棠色的中袖棉麻旗袍,不像往日常扎双麻花辫,而是捋顺了披到耳后,破例在唇上点了桃红的口脂,伴着领间的燕子纹盘扣,静婉秀气中不乏俏皮可爱。
她有些羞于被二人盯着看,用皮鞋鞋尖挠了挠地,扭捏道:“不好看吗?”
清骨忙摇头,说了几遍好看。却见靳恪仍直愣愣地看着她,忙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靳恪干咳了两下,“还行吧,就是款式有些旧了。”
鹿楠有些失落地低头,呢喃道:“嗯,是有点,这件还是前前年春节时,衷初哥哥送我的,一直没舍得也没机会穿,还挺新的。”
清骨恨铁不成钢地觑了一眼靳恪,靳恪也就是随口一说,甚少赞美人的他,又说错了话,忙清了清嗓子,“走吧。”
她闻言,扫开心中的阴霾,蹦蹦跳跳地跟了上去。清骨在原地几次抬手欲叫住她,终是叹了口气,到前厅忙生意去了。
鹿楠现在是打心眼里崇拜靳恪,不是单个觉得他帅或者是身材好,而是从各个方面崇拜。比如说自从认识了他,只要和他在一起,出行方式永远是用飞的~
靳恪托着她的腰,边认路边说道:“你不是想要正正经经地当巫师吗?当务之急赶紧把飞行术学会。”
她笑得无赖,搂紧了他的脖子,“你带我不就好了嘛~”
他一顿,别开脑袋,“我又不可能时时都在你的身边,而且,你再这样长重下去,我也抱不动了。”
鹿楠闭眼感受微风从面上拂过,瘪嘴应道:“知道了啦。”这人这次连一秒都没帅过!不知道女生最在乎体重问题的嘛~
她心知有本事傍身的重要性,却总是忍不住逗他,还有……依赖他。
她觉得这种感觉很奇怪,也很不好,他们明明认识才几天的时间。或许是他总是板着脸说要罚她滥用巫术,但看到她服软老实认错,承诺要做一名好巫师后,就不动声色地原谅了她,因此心里对他有着莫名感激的缘故吧。
几天的时间,她除了长肉,还摸清了靳恪的身家,他开的那家镜子店名为涤心斋,位于奉天城的中心地带,不用猜都知道他很有钱。
想七想八还没一会,便到了同为闹市区的百货店。她住的昙华巷在城西,地临郊区,倒不常来。
靳恪十八年未回奉天,城里大多数地方都变得他不认识了,可这一方百货店倒还是丝毫未变,想到它背后的势力,他心下了然。绕过一楼卖鲜蔬水果的地儿,带着鹿楠直接走上了二楼。
甫一站定,鹿楠就啧啧称奇地瞟着四周,二楼简直就是集家具、书籍、服装、饰品等商品的一个大杂烩市场,没有现代那样每家店间有墙相隔,大敞开来,所有商品尽收眼底。
她忽然瞟见了一个五颜六色的东西,撇下靳恪就奔了过去,爱不释手地摸了又摸。靳恪走近,还以为她看中了什么稀罕东西,其实就是个五色琉璃的台灯,特别之处在于它以一只傲立的仙鹤为灯柱,欧式中又结合了中式的复古,倒是个精致的小玩意。
她轻扯灯罩下吊着的金线,“哇—”明黄的光线透过琉璃,照得她惊笑连连。靳恪奇怪地睨了她一眼,怎么就跟个原始人似的,好像从来没见过台灯一样。
这可真不能怪她,自从她来了以后,看什么都觉得是古董。这些要是都能带回现代,可不是会大赚一笔?当下便倾身到他身边,神秘地问道:
“你可不可以教我穿越时空的巫术?”
靳恪猛地一愣,捏住了她的肩,“你怎么知道这个巫术的?”
鹿楠吃痛,躲开了,“还真有?我就随便一说,你这么激动干什么?”她面上沉静,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她刚来到民国时,曾日日夜夜都想回去,一直以为是妄想,没想到却真有门道。
他却沉着脸,浇熄了她心中所想:
“穿越之术,在巫师世界里是禁术之一,据说已经失传。你最好千万别染指,这种术法会扰乱平行时空,每施一次,便伴随着一次人界大乱。最后一次出现,还是好几个世纪以前,出自一个黑巫师的手中,不久之后,就出现了抗蒙大战,宋元两个朝代更迭,民不聊生。”
鹿楠“哦”了一声,佯装无趣地撇了撇嘴,继续低头把玩着手中的灯,深埋瞳孔里的绝望之意,若是一开始不给她这希望还好,有了转机却被告知秘术已经失传,让她如何能心平气和起来。
卖灯的伙计瞧见她那爱不忍释的样子,忙用暗示的眼神看向靳恪。靳恪想到她巫术启蒙时间晚,现在才开始学,日后肯定少不得夜里看巫书,而煤油灯看多了会伤眼睛。
他对伙计说道:“把这个台灯包起来吧。”
“好。”伙计收了他递过来的钱后,赶紧眉开眼笑地照办,最喜欢这种爽快的主顾了。
“别别别,无功不受禄,我不能白要你买的东西。”鹿楠连忙拉住靳恪的衣袖,却不由自主地望向台灯,眼里止不住的流连之意。
靳恪接过伙计送过来的灯,带着她往隔壁的服装店走去,笑得轻浅,“没事,我有钱,想要什么,尽管提,都给你买,就当是给你改邪归正的奖励。”
她还是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可是禁不住靳恪给她比划了好几件衣服,有洋装也有旗袍,都做工精良,款式时髦,最要命的是都符合她的喜好。
不经意间,她手中已经堆了好几件衣服。纤长细腿的年轻男服务生走向二人,目光着重在靳恪面上停了两秒,神色恭敬地对他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