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红楼之炮灰王爷奋斗史——凌沧州
时间:2017-10-30 17: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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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红楼之炮灰王爷奋斗史
作者:凌沧州
晋江非V高积分2017.10.26完结
总下载数:4 非V章节总点击数:138461   总书评数:408 当前被收藏数:636 文章积分:32,932,442
 
虽然说四王八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但作为世袭南安王的水汷,在书里却是一个背景板,而且还是特别窝囊的那种:
南海战败被俘,南安太妃认探春做义女,远嫁和亲才将他赎了回来。
  “战败被俘”的水汷:小王以死殉了国,而且还是惨烈的没落全尸的那一种!你们和亲赎回来的是个什么鬼!
  斗转星移,一梦华胥。
  重活一世惊喜万分的水汷:能不能给小王留个全尸!还有!小王想娶媳妇儿!
  参秀待选的宝钗:哦
 
避雷指南:
女主宝钗,不黑任何人,不喜宝钗的可以直接右上角,谢绝人身攻击;
笔者看来,红楼梦不是21世纪的言情剧,没有二女争夫的恶俗戏码,宝钗也不是什么恶毒女配心机婊;
引用一句小天使的评论:每一个努力生活又不害人的人都值得尊敬,笔者会努力给她们一个好的结局;
不黑黛玉,并会给林妹妹一个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结局;
不黑贾敏,不黑贾府众人,谢绝人身攻击,谢绝扒榜;
写在下面的话:
初读红楼时,爱黛玉而厌宝钗,觉得人就应该至情至性的活着。
后来随着年龄增长,学着接人待物,事事周到,打落牙往肚里吞,这才读懂了宝姐姐,心疼起这个金簪雪里埋的姑娘。
她这一生背负的太多,也被辜负的太多。
不能因为她豁达,就一味的让她忍受,她也应该有个人小心翼翼的把她捧在手心,让她能像黛玉那样撒撒娇,耍耍小脾气,让她回到“我也是个淘气的”的年少无忧愁。
内容标签: 红楼梦 宫廷侯爵 重生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水汷、宝钗 ┃ 配角:薛宝钗、水晏、贾探春、林黛玉、史湘云、贾元春、贾宝玉、贾琏、王熙凤、北静王 ┃ 其它:红楼梦、大观园
  ☆、追杀
  夜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这句话是个陈述句,更是一个肯定句。
  所以说,在官道上,最恶俗而又常见的事情,莫过于遇到劫匪。
  马蹄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的清晰。
  冷箭的声音在哒哒的马蹄声的掩盖下,悄无声息的射了出来。
  骑着高头大马的少年锦衣华服,勒着抹额尾梢在脑后肆意的荡着,后面远远的跟着一群看上去服饰甚是光鲜的侍卫们。
  淬了剧毒的箭头闪着寒光,在月色的映照下,狰狞又可恐,夹杂着一阵厉风,直冲少年胸口而来。
  少年耳朵动了动,一个仰身,身体紧紧贴在马背,堪堪躲过冷箭。
  少年躲了冷箭,勒了马缰,身后的侍卫团们连忙赶上,将他围在中间。
  箭雨骤发。
  侍卫们立即立起随身所带的盾牌,将少年护的密不透风。
  几轮箭羽过后,隐藏在阴影里、蹲在树杈上,隐藏的极好的穿着黑色夜行衣,仅露着两只眼睛的刺客们终于隆重登场。
  手中弃了箭弩,执着宝剑,扛着大刀,一个个耀武扬威,凶神恶煞。
  仿佛以少年为首的这群人,不过是误入狼群待宰的羔羊。
  少年嘴角抽了抽,一路上都有刺客追随,这运气,也太好了点。
  少年身边的侍卫首领,显然是个识时务的,见敌我情况悬殊,与少年对视一眼,清清嗓子,开始破财求安了:“各位壮士,是求财还是图命?若是图财,我家小主人有...”
  话还没说完,一枚冷箭呼啸而来,首领眼疾手快,抬起剑鞘档掉,面色一凛,双目微眯,,低声与少年道:“看这情景,不像是图财的。”
  少年点点头。
  这种对话,他们已经不厌其烦的说了一路。
  一路上,劫道的人如同割不尽的韭菜一般,一茬又一茬,接踵而来。
  有肩扛大刀,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端的是一副威风凛凛的山大王形象。
  说的话也颇为符合他占山为王目不识丁的身份: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少年虽觉得好笑,但一路上见的多了,也就知道,这些占山为王以打劫财物为生的,不过是附近村庄的村民。
  被官府欺压的走投无路,这才壮着胆子,做这刀口饮血的生意。
  遇到这种不伤人性命,主要图财的流民,少年不过让侍卫们教训他们一顿,随后再施些钱财,也就罢了。
  当然,也有二话不说,上来就是刀光剑影,搅合的一阵腥风血雨的货真价实的劫匪。
  遇到这种人,少年也就不讲什么仁义道德了,胳膊一挥,身后的侍卫们滚瓜切菜般迅速结束战场,再度踏上征程。
  一路上虽劫匪众多,几多坎坷,但也算有惊无险,走了大半行程。
  然而这一波前来劫道的,显然与之前小打小闹的劫匪大不相同。
  刺客们来势汹汹,先是几波箭雨,随后才现身,这种战术,明显比前一路只知道用蛮力的劫匪高明的多。
  借月色,再瞅瞅前面的官道,像是还有绊马索?
  显然是有备而来。
  少年的嘴角成功的抽了抽。
  心想若这样斗下去,侍卫们多半讨不了好。
  侍卫们虽然训练有素,都是百里挑一选出来留在他身边的,但也架不住对面人多。
  刺客们已经出手,与侍卫们战成一团。
  他虽有人护在身边,但也免不来窜过来几柄大刀、三尺青锋。
  只好也抽出腰里的长剑,好歹护着自己不受伤。
  少年的剑身满是鲜血,分不清是对面刺客的,还是自己这边侍卫的。
  又一个回合,少年与首领脊背相抵,一双眸子深沉:“分开走,老地方回合。”
  首领点点头,一把扯过少年身上的锦衣披风,又将自己身上的侍卫外袍胡乱套在少年身上,手持长剑,且战且走。
  少年提剑杀开一条血路,找来一匹在这个腥风血雨的混战场上仍悠闲啃着路边野草的骏马,扯过马缰,翻身上马,狠狠的在马臀上一拍。
  战马吃痛,高声嘶鸣,踏翻几个前来围堵的刺客,一路向南绝尘而去。
  少年一路飞驰,路上偶有赶来的刺客被他三五下杀死,但他深知这样也不是办法。
  这帮刺客显然是对他的行程一清二楚,他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帮人,他按照原计划所走的路程,一路上都有人进行围堵。
  而现在他虽逃出生天,不过是因为他与侍卫首领互换了衣服,对方摸不清谁人是他,因而没有派太多对他进行追杀,若是让对方摸清了谁人是他,下次来堵截他的人绝不会比昨夜人少。
  少年叹了口气,自己何时得罪了这么多人?
  兴师动众的一路追杀他到现在,大有不见他人头落地誓不罢休的意思。
  他虽走鸡斗狗,斗鸟看花,在别人眼里,也算是个颇为合格的纨绔。
  但扪心自问,也没做什么特别重大的伤天害理之事,怎么就到了让别人除之后快的地步呢?
  少年揉了揉眉心,想着以后还是多行好事。
  毕竟好事做多了,仇人也就少了。
  某一日横尸荒野,也能迅速的知道是那个仇家干的事。
  而不是像现在,被人追了一路,还没理清楚他究竟开罪了多少人。
  时也命也。
  眼前又是一个三岔路口,一条直通京城,另一条...
  少年眯起了眼,下一波的追杀不知什么时候赶来,若他再像原计划那么赶路,只怕还没走到目的地,坟头上的草都三丈高了。
  少年翻身下马。
  颇为亲昵的拍拍马背,理理马鬃。
  少年的脸贴着马耳朵,将临时抱佛脚表现的淋漓尽致。
  少年将身上湿湿哒哒不住滴血的外袍脱去,擦了一把脸上身上的鲜血,将外袍牢牢的绑在马鞍上。
  然后用额头轻轻地蹭着战马,温声道:“马儿啊马儿,我能否躲过此劫,全看你了。”
  随后重重的在马臀上拍了一下,战马吃痛,沿着官道向北而去。
  少年看了一眼绑在马鞍上浸满鲜血的衣裳,在官道上留下一道暗红的血迹,颇为满意的点点头,瞧了一眼日头,转身踏上了另一条官道。
  少年在官道行至一半,忽而想起还有一条崎岖小道。
  幼时的他曾随父亲走过。
  那一路的行程太过刻骨铭心,以致虽时隔多年,他凭记忆,倒也能想起个大半。
  当年他父亲一时冲动,带领着全家告别了安稳太平日子,义无反顾的在担惊受怕的路上走了个死不回头。
  如今再回想起来,不禁唏嘘世事难料。
  若非当年他父亲的一时兴起,他又如何得知这隐蔽在山野的小道?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他父亲不那么作死,他今日也不会得罪的仇人都数不过来。
  真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因果报应,循环不爽。
  少年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事已铸成,多想无益,还是寻思着怎么逃出生天为好。
  于是凭着记忆,少年走进了野草从里。
  山间的小道并不算好走,一路上野兽伴着虫鸣。
  少年虽会一些拳脚功夫,与野兽单挑也是手到擒来,但他唯恐被他打死的野兽尸体会引来刺客的追踪,因而躲躲走走,饿时采些野果用来充饥,遇到小溪小河时,便取水来饮,然后再讲腰间挂着的水壶灌满水。
  为了掩人耳目,少年晚间连火也不曾升。
  到了晚间,少年寻了棵壮实的分叉古树,手里攥着匕首,窝在树杈上半睡半醒的勉强休整一晚。
  这样行的几日,身上滚着金线,绣着名贵苏绣的锦衣华服,被树杈荆棘划得的破破烂烂,上面还有着蹭野果留下的青黄颜色,以及几日未曾熟悉,头上也是如鸟巢一般乱糟糟的一团。
  少年俯身,就着河边水面看了一眼自己现在的模样,哪里还有什么轻衣缓裘的贵公子形象?拎个破碗,再捡根竹竿,都能冒充丐帮帮主了。
  少年很是满意。
  将水壶填满,胡乱喝上水,瞧着身后高耸的大树,挽了衣袖,三两下跳上树杈,抬手在额上遮去刺目的阳光,极目望去,不远处,巍峨的城墙连绵数里,城墙上旌旗迎风舒展,衣甲鲜明的守城士兵手持长/枪,精神抖擞的立在各处墙头。
  三五成群的巡城士兵明光镜甲,交接换岗。
  城门上书着两个大字,苍劲有力,方圆兼备。
  一眼瞧上去,凛然不可侵犯的威势扑面而来。
  字是好字,城墙也是固若金汤的牢不可破。
  然而字里意思却有着一种风花雪月是倾国的脂粉味道。
  ——金陵。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时间ZZZZ
  ☆、入城
  金陵是仅次于京城的第二大繁荣城市。
  不同于京城巍峨霸气,望之生畏,金陵更多的是男人的诗酒花茶,女人的吴侬软语。
  历来便是不少文人墨客的温柔之都。
  少年的父亲是开国功臣的四王里面的南安王,作为南安王的嫡长子,世袭的下一代南安郡王,水汷年幼时也曾沉迷其中。
  忆起年幼时的那些天真时光,水汷一路上东躲西藏紧绷的神经都放松下来,整个人散发着柔和的气场。
  水汷下了树。
  想着前几日的刺客训练有素,不像是民间三教九流混杂的劫匪,倒有几分死士味道。
  若是再与金陵城官员勾结,他贸然去官府寻求帮助,更像是自投罗网了。
  于是仗着自己年龄小,叫了几声大哥大叔,混在了一个走江湖卖艺的班子里,成功的躲过了士兵们的盘查。
  时隔五年,终于又来了金陵。
  不同的是,与上次声势浩大的来金陵,水汷这次来访,多少有点惨不忍睹。
  城内热闹依旧。
  街道上人群纷纷,各色小吃飘着香气。
  水汷摸了摸藏在怀里东西。
  明黄色的小锦囊里有着几颗金果子,昭示着身份的金簪子也被他揣在了怀里,以及镶着珠宝饰以翡翠的小匕首。
  无论哪一件东西,流落到了城里,都能引起不小的轰动,让藏在暗地里的敌人顺藤摸瓜,找到他的藏身之所。
  水汷无语哽咽,与侍卫们分开的时候,怎么就没想起问他们要点碎银子呢?
  现在倒好,吃饭都是个难事。
  水汷叹了口气,渡步朝着小吃街走去。
  卖烧鸡的伙计长着一双富贵眼,见水汷走过来,捏着鼻子,厌恶的忙挥着手。
  旁边是个捏糖人的老先生,水汷嘴角动了动,又朝前走——他最不爱吃甜食。
  一路上走走停停,终于,一个不起眼的包子铺成功的吸引了水汷目光。
  原因无他,在清一色男人们迎来送往的小吃街上,身着家常衣衫,挽着头发,看上去二十出头的老板娘无疑是万绿丛中一点红。
  更何况,那老板娘还颇有些姿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水汷年龄虽小,但这点,还真不例外。
  更何况,那老板娘看上去还颇为和善。
  水汷胡乱的擦了一把脸,走了过去。
  老板娘抬头,撞入眼眶的是一张小花猫似的脸,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透着一股机灵。
  老板娘正欲说话,见水汷一身衣服破破烂烂,衣不蔽体,露着细长的胳膊与手腕,嘴唇干裂的没有一丝血色,显然是几日不曾吃过饱饭,一时间竟也生了几分同情心。
  水汷嘴甜,三两句将老板娘夸得花枝乱颤。
  老板娘捡着刚出炉的包子,挑了几个个大的,递到水汷手里,又转身回屋拿了一只瓷碗,里面盛着清水,一双美目满是怜爱:“先喝点水,别噎着。”
  吃饱喝足后,水汷对着老板娘深鞠一躬,刚开始变声的童音还有沙哑:“赐饭之恩,没齿难忘,有朝一日,必当报答。”
  老板娘笑眯眯的摸着他的头。
  与老板娘告辞之后,日头西斜。
  水汷趁着光线昏暗,四下又没有什么人,将成条状衣服系在腰间,运起轻功,转身跳上了颇为高大的墙头。
  待院落里丫鬟婆子匆匆走过,水汷轻轻地在院子里落下了脚。
  水汷落脚的地方正是后院。
  正值傍晚,院子里的主人们都聚在前厅吃饭,因而后院里也没什么人。
  偶尔有几个行色匆匆的婆子,被水汷不着痕迹的躲过,自然也没引起什么慌乱。
  水汷一路躲躲走走,最终在一个不起眼的房屋前停下来脚步。
  屋子的窗户开着,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屋里挂着的泼墨山水画,以及书桌上摆着的文房四宝。
  水汷顺着窗户钻进了屋。
  墙上刷的雪白,也没有什么富丽堂皇的装饰之物。
  墙上挂的山水画虽有风骨,但也不是什么名家所做,宣纸泛着黄,看上去有些年头。
  桌上的笔墨纸砚,却是珍贵之物。
  笔是尖齐圆健,且又是紫霜毫。
  砚是石钟端砚,都不是什么寻常人家能够负担的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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