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知道你的意思,可是我又没有分身术。不可能每一个都去见面吧。而且我又不是金元宝,人见人爱。说不准见了我本人,那些家伙反而都会想叛变。”叶黛暮自嘲地说。“算了。说起来,之前我遇上的那个苏哥儿是怎么回事?是哪个人啊?”
“苏哥儿?你是说章白苏?这个人本身只不过是个土生土长的上京人,除了生在宝金巷却依然坚持读书考试,其他没什么亮点。他娘倒是有点意思。你知道霞光山吗?”谢璇兴致勃勃地讲起故事来。
叶黛暮也很是兴奋,端了一碟子果脯就坐下听。“不知道啊。快说,快说。”
“十五年前,霞光山上有一帮赫赫有名的山匪,他们劫富济贫,从不伤普通百姓,颇有一些侠名。最有趣的是直到后来,大家才知道他们居然都是一帮女人。”
☆、第壹佰陆拾贰章 女中豪杰
“哇!”叶黛暮最喜欢这种快意恩仇的故事了。最重要的是不用过脑子。这两天做事情,做得脑仁疼。
“这个故事首先得从山名说起。此山本命落霞峰,因在山顶欣赏晚霞瑰丽得名。为何会改名为霞光山呢?那是因为山上曾有过一座尼姑堂,名为霞光寺。”谢璇不知从哪里找来一柄扇子,和看板,整一个正经的说书人模样。
叶黛暮忍笑。“那为什么会改名呀?明显前一个好听多了。总不至于是为了突出霞光寺才这么改名的吧?”
“聪明。霞光寺不是什么出名的大寺庙,也没有一位能叫人瞩目的大能在挂单。只是这庙里的师父们人挺好的,在饥荒的年代收养了一大批流浪的孤儿,当然只限于女性。”谢璇挑眉示意叶黛暮。世界上没有免费的书可听。
她偷笑着喂了他几粒核桃仁。“好啦,快说。”
“除了想救济孩童,也是想从中找人继承寺庙的衣钵。有一个孩子特别聪明,主持十分地欣赏她,打算收作入室弟子。那孩子也可怜,家中三个弟弟,饥荒年代不够粮食,父母为了弟弟们活命就把她扔在了深山里。那个时候少一口嘴吃饭也是好的。她差点就被野狼吃了,主持把她捡了回去。”
“然后呢?”叶黛暮兴奋地问。
“女孩对主持心存感激,打算要一辈子给主持当牛做马,结果被收为入室弟子,更是感激涕零。她兢兢业业地学习,等待将来有一天能够将寺庙发扬光大。然而,那一天永远也到不了。”故事的转折,大概都是从主人公下定决心开始的,一旦他有什么崇高的目标,命运就会毫不留情地施展打击。
“因为饥荒导致了民变,百姓找不到吃的,落草为寇的人便多了。其中便有那种将心思打到寺庙里的。霞光寺便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寺中的师太都被杀死或是被掳走了。只几个孩子被藏在水缸里躲了过去。这个女孩子便是其中之一。”谢璇说的有些口渴。叶黛暮见他无意识地舔舐自己的嘴唇,一边给他递上水,一边感叹美色撩人啊。
“后来她们便自己做了土匪,杀了那些坏人?”故事进行到这里,叶黛暮也能猜出之后的结局了。只是一个故事了解了,那些被痛苦和仇恨包围的女子们的一生却还没有。杀人之后的快意和欣慰都及不上此生再也不能踏入寺庙的遗憾。她们本该是香台之前虔诚的信徒。一辈子不喝酒吃肉,甚至是不嫁人都可以,吾心安处即是毕生所求。
可是因为自己的仇恨杀死过敌人,这样沾血的双手怎么可以再次拿起香烛和供果,哪怕是想起,都像是罪过。从此这山再也无霞光寺。只是若是如此,便是一个自怨自艾的愚蠢的故事了。拿敌人的恶毒惩罚自己的良心。敢做土匪,敢拿刀杀人,敢冲破这世界所规定的不可能的女子,怎么会如此愚蠢?
她们选择过与普通女子完全不同的人生,叫女子们羡慕,也叫男人们厌恶。这个时代哪怕是女皇坐镇天下,也不能阻止男人们趾高气扬,以为自己高人一等。所谓的平等,从来也没有存在过。既然已经不被世俗理解,她们便干脆抛弃了一切世俗的困扰,快意恩仇,洒脱不羁。
她们做了土匪,却依然心存善念,不杀百姓,只杀恶人。若是有富足便去救济百姓,不会霸占百姓的财产,也不会恶意伤人。她们比山下的府衙更叫百姓信赖。最后她们虽是土匪,却被百姓们称为“活菩萨”。
这个故事荡气回肠,叫叶黛暮心动不已。她向往这样潇洒的存在,只是她是做不到了。她的一生都将被困在这个皇宫里,做一个身份高贵的囚徒。
“维桢,想骑马吗?”谢璇望着她迷惘的表情,笑着问。
“想。”叶黛暮想在马上飞驰,虽然她自己做不到,但是可以让幼安带她,在风里驰骋。狂风带着温热的气息从耳边呼啸而过,景致快速地在眼前滑过,她觉得自己在飞。快活得忘记了自己是谁,直到下马。
叶黛暮下了马,对谢璇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要去说服她,站在我这边。我需要这样的人。”
“这倒是不错。在女阁之后,再多一支女军也不错。”谢璇笑眯眯地说。
“女阁?是什么?”叶黛暮自己完全没有注意到,什么时候这个名词竟然出现在了宫中。以卢淑慎带头的长生殿的侍女们因为总是参与叶黛暮的决策,半夜的女子茶话会居然被宫里的人偷偷起了个名字——女阁。这个名字似乎显示了她们能与内阁的权利相抗衡一般。“厉害了。我都没想过。这个不错。找淑慎来拟个章程,反正是我们私下来说的。就是他们想找茬也难吧。”
“不过,这样一位威武的女将军,我要怎么说服她呢?”叶黛暮皱着眉头,一不小心啃起了手指。这个动作简直是解压神器。
谢璇无奈,拔掉她的手指,递给她一块奶糖。“吃这个吧。要是把手指啃坏了,就更不好看了。”
“说谁不好看!”叶黛暮把奶糖塞进嘴里,踮起脚,狠狠地揪住谢璇的耳朵。“说谁不好看,你说!”
“说我,说我。你最好看,最好看,行了吧。怎么最近越来越像泼妇了?”谢璇说到最后,声音都低了下去。明明是抱怨的语气,嘴角却带着浓得化不掉的笑意。
叶黛暮没听到最后一句,只是看他一笑,便什么情绪都忘了。含着奶糖亲了亲他的嘴角。“幼安,最好看。我喜欢幼安这么好看。”
“如果,有一天我变老,变丑了呢?”谢璇有些不安。他当然明白自己外貌对于人类的诱惑力,叶黛暮最先喜欢上的是这张脸,他毫不怀疑。开始的时候不过是在内心嘲讽她是肤浅的女人其中之一;当他爱上她时便是庆幸自己的外貌足够俊俏到吸引她的注意;但是现在,反而患得患失起来。
若是有一天,他失去这天然的优势,她还会爱他吗?
但是男人终究是与女人不同。他不爱她时,绝不会理她分毫,哪怕是做戏;他爱她时,哪怕她厌恶憎恶,他也绝不会放手让她离去。
你只能属于我。
☆、第壹佰陆拾叁章 傻瓜
叶黛暮先是愣了一会儿,反应过来便是抑制不住的大笑。她搂住他的腰,笑得喘不上气来,满面潮红。这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犯傻,这简直是天底下最可爱的问题了。她知道,这问题预示着在这场恋爱之中沉沦的不止她一个人。宛如在一片无垠广阔的大海之上,如同浮萍漂流之时,遇上了陆地一般,令人心生狂喜。
可是这问题真是傻透了,傻得冒泡。
谢璇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竟然被自己羞红了脸。叶黛暮不经意地瞥见,被这盛世难见的美景迷惑了双眼。最好看的粉红,绝不是女人们矫揉造作的脂粉,也不是在春光里枝头绽放的桃花,是他此刻双颊上的笑意。
她怎么能不被这皮囊蛊惑?美得叫人情不自禁想要赞叹,这是老天才做得出来的圣物,叫人不住地想膜拜。可是她若仅仅爱这皮囊,就太辜负自己了。因为这皮囊之下,藏着一个耀眼的灵魂。这个灵魂小心眼,爱恶作剧,洒脱不羁,快意恩仇,被这方好山好水养育的风骨,都叫人心动不已。
而其中最迷人的不过是:他爱她。
“别太小看自己了。幼安。”叶黛暮笑着揉了一把他的脑袋。“也别太小看我。”
“那我现在就去拿把刀,划花这张脸。”忘了这一句,一旦小孩子脾气上来,那是比所有任性的生物都要固执一百倍。他气呼呼的样子,反倒叫她又想笑了。不行,这太不好了,严肃,严肃点。
然而一张口说话,叶黛暮还是忍不住笑意。她的眼睛都笑得像月牙儿,弯弯的,承载了温柔的光芒。“你是在吃自己的醋吗?”
“怎么可能!”此地无银三百两。这是天底下最大的奇闻了吧,自己要和自己吃醋。
叶黛暮笑着吻了吻这个别扭的男人,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我爱你,幼安。”
亲吻过额头,眉间、脸颊,最后是朝拜的圣地——那双唇。柔软湿润,从她的小心翼翼,到他的肆意霸道。两个在爱意里沉溺的傻瓜,除了对方,什么也看不到,听不见了。
如果有一瞬可以永恒,有点希望是这一刻。
“你说,这是卢大人掰断的第几根树枝了?”青盏和绯柒躲在后面说悄悄话。卢淑慎趴在门缝里听了半天,最后又掰断一根树枝,愤愤地忍耐了。
“别说啦。被卢大人听见可就槽糕了。她现在心情很坏。”绯柒压低了声音,还贴在青盏的耳边说话。
“你们两个,闲在这里晃悠什么?还不去干活。”卢淑慎咬牙切齿地怒吼。这个时候,就算是蚂蚁移动发出的声响,也很有可能引爆这一座活火山,更何况是两个大活人。“陛下,想吃凉糕,还不去准备。”
青盏和绯柒快速地溜走了。卢大人都快被点燃了,还是去做事吧。叶黛暮是完全不知道。不过,当那晶莹剔透的凉糕一碟碟地端上来时,她还是意识到了刚刚那个蠢样子可能被人看到了。“淑慎……那个……”
“陛下,吃吧。这凉糕放了些消暑的药材熬成的,陛下的苦夏可以缓解一些。”卢淑慎板着脸,并没有透露出更多的意味,但是很显然她已经自我调节过来了。她只是陛下的侍女,并非陛下的母亲,一切应当以陛下为重。只是内心还有些许愤懑需要调节,这大抵与自家的白菜被猪拱了的心情一般无二。
“恩恩。”叶黛暮看不出这许多,只知道没有被说教,已经足够她开心半天的了。拈起一块做成花模样的凉糕,粉嫩的花瓣一片片得清晰可见,意境十足。不过,对于吃货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味道。一口吞进嘴里,先是薄荷的凉意刺激着口腔,比冰棒更爽快;接着便是彻底的甜味,该如何去形容这甜味呢,清新的香甜,一点也不会让人腻烦。
只不过是几个眨眼,叶黛暮就全都塞进了胃袋里。卢淑慎连阻止也来不及。“陛下,您吃得太多了。语嫣快去煮消食茶。”
“还好吧。”叶黛暮无辜地反驳。虽然她暴饮暴食的习惯已经深入骨髓了,但是这几碟点心真的小得可怜,一块凉糕只比她的指甲盖大不了多少。精致归精致,却一点也不顶饱。叶黛暮吃了点心,不过一个时辰,便饿了。
谢璇便带着她偷溜了出去,老样子,去夜市摸索点好吃的。“仲夏夜可是热闹了。我想你会喜欢里面的吃食。有一家卖红油抄手的,有味地道。”
叶黛暮挂在他的身上,懒得像没有长腿,趴在他肩膀上懒洋洋地问。“抄手是什么?”
“蜀地的馄饨,差不多的感觉。”谢璇想了想回答道。他颠了颠自己背上的重量,发现又轻了不少。“你平时也没有少吃东西,又不爱动。怎么会又瘦得厉害?”
“夏天啊。每年都这样。我苦夏嘛。馄饨啊,我不想吃耶。诶诶,看,那家卖豆腐脑的。我要吃那个。”叶黛暮夹着他的腰,像骑马一般地驱使他。
若是换了任何一个人敢这样对谢璇,八成这腿都不用再要了。但是谁叫她是叶黛暮呢?谢璇无可奈何地耸肩,照着她的话走了过去。两个人一路嬉闹都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别的地方。直到他们坐下,主人家来问话的时候,他们才发现这豆腐脑摊子上的小二竟然是那日的章白苏。
也许这名字众位看官已经忘了个干净,但若是提起那被叶黛暮跟踪最后挟持人质威胁她的寒门学子,大抵会有些印象。叶黛暮当然不会把他忘记了。她可是对他母亲的故事记忆犹新,十分地感兴趣,还下了决心要把这传奇的女中豪杰拐回去当个帮手呢。
现在遇到可不是瞌睡送枕头——来得正好嘛。
不过,在那之前叶黛暮已经闻到了豆腐脑的香气,口水都被勾了出来。还是先来一碗吧。至于谢璇完全不记得这惊讶的小二曾经差点被他削掉脑袋,熟门熟路地点了两碗豆腐脑。叶黛暮也顺势装作没认出来的样子,和谢璇继续聊天。其实一直用眼角偷偷瞟他的动向。
章白苏犹豫了一下,想想没有被认出来,还是收了钱传话去了。因为娘还在这里,就算他们俩想做什么,大概也做不到。恩,重点是娘在这里,不做事,耳朵就别想要了。
☆、第壹佰陆拾肆章 攻心为上
章白苏纠结了半天,端上了两碗豆腐脑。叶黛暮这下更是看也没有多看他一眼,欢快地将自己埋在了豆腐脑的热气里。灯光微黄,周围人声鼎沸,鼻尖萦绕的香气,令她恍惚起来,仿若是穿越回了千年之后的现代。
唯有食物,是亘古不变的。
“你在想什么?”谢璇点了点她的额头。
“没。”叶黛暮低下头,不叫湿润的眼眶被看清楚。她有些想念那个时代了。这里很好,她现在膏粱锦绣、馔玉炊珠,连住处都是上辈子可以用来做博物馆的宫殿。她应当满足。
但是人大概就是贪婪无止境吧。她依然怀念那个自由的时代,哪怕没钱没人爱,起码她是绝对自由的。忍不住嗤笑,她在发什么疯?反正永远回不去了。想那么多做什么呢,还是吃豆腐脑吧。
“幼安,你说用什么策略好?”叶黛暮没头没脑地来了这么一句。
幸好听的人是谢璇,一般人还真想不到她在问什么。谢璇没多想。“聊天,只要你能和她聊上一个时辰,我保证,不管是哪路的牛鬼蛇神,你都能带回去。”
叶黛暮听完,满头黑线。这是什么策略?说的她好像是现代传销一样,和她说话有这么洗脑吗?而且什么话题可以聊一个时辰啊,她又不是专业的心理师,或者综艺的主持人。好吧,虽然她是蛮有话唠的潜质的。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才能和她搭上话呢?叶黛暮偷偷瞟了一眼,正在不远处忙活着生意的女人。
那女人浓眉黑眸,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虽然不符合主流的审美,但是不可质疑,她英气逼人。她脸上洋溢着自信的骄傲,叫人一眼便能看出她不同寻常。可就算是这样,若不是谢璇曾给叶黛暮说过那故事,也很难能猜出这个普通豆腐摊子上的妇人曾做过威风凛凛的土匪头子。
怎么提起话题会比较自然呢?叶黛暮纠结到吃完了三碗豆腐脑都没想好。谢璇在她吃第二碗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默默地掏消食的药丸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