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龙世界第一女炮灰之销魂宫主——酒狂不离骚
时间:2018-05-05 11:52:44

  最后,熊猫儿的眼睛越喝越亮,我也正喝得越来越兴致高昂,直到酒坛都见了底,回头一看师父已经钻到了桌底,正在呼呼大睡。我不由捂着肚子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就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听见沈浪温柔的声音:“我送王兄回屋,七七身子娇弱,这姑娘就只能麻烦猫兄了。”
  熊猫儿哈哈大笑道:“你心疼老婆就直说,非要说什么身子娇弱,我可记得七小姐当年可是彪悍得很呢!”
  话音未落,一双温暖的大手将我扶起,扛在肩上向外走去。
  一路上头朝下被晃来晃去,愈发地头晕脑胀,差点要吐了出来,我却怎么也无力发声,只得任他甩来甩去,心底不禁暗自咒骂这熊猫儿不懂怜香惜玉,活该快四十了还是光棍一条。
  他七拐八拐终于停了下来,只听“咣”的一声门被踢开了,然后就是沉重的脚步声,随即我就被扔到了软软的床榻之上。我头痛欲裂,昏昏欲睡,一双眼怎么也张不开来,嗓子干得像要烧起来,微弱地嘟哝着:“水……水……”
  一阵脚步声走开,又走了回来,将我扶起,清凉甘甜的茶水进入口中,我舒服得长叹一口气。
  脚步声又渐渐远去,四周寂静无声,许久没有任何动静,就要进入黑甜乡的时候,一只手按在了我的天灵盖上,手掌温暖厚实,我的全身却瞬间变得冰凉,头脑顿时清醒,眼睛却不敢睁开。
  许久,那只手缓缓撤去,随着一声叹息,熊猫儿的声音在身边响起,黑暗中显得格外地深沉忧虑:“这样的容貌,这样的性子……今后江湖上,不知要为你掀起多少腥风血雨。”
  又是一声长叹,终于再也没了动静。
  过了很久,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屋内一片月光,窗外传来不知名的虫鸣,缓缓移动许久不动已经僵硬的身体,发现浑身衣服已经汗湿。
  接下来的日子,师父整日神龙不见尾,成天不知在忙些什么。我百无聊赖,就跟着朱七七去巡店。
  朱七七早已不是《武林外史》中那个只会花钱不会挣钱的七小姐。当我看着城中一大半的铺面和商号都挂着一个“七”字时,她已经完全颠覆了我原来对她的印象,而据她所说,她爹“活财神”留给她的产业遍布各地,远不止这些。我这才知道,面前站着的是个女财神。
  “七姨,你掌管这么多生意,不觉得辛苦么?”我问她。
  “我本来以为,此生都不需要自己去挣钱,我爹留给我的钱光是吃利息都花不完。没想到,”她转过头看着我,眼中温柔似水,闪闪发光:“我爱的人是一个盖世英雄,他仗义疏财,出手大方,将一切身外物都不放在心上,宁可委屈自己也不委屈朋友……我希望他可以一辈子都这样,不用为了钱财发愁。”
  我心中暗叹:世人都道沈浪一代名侠,却可惜娶了个刁蛮任性的富二代,却不知朱七七早已脱胎换骨,重获新生。也许从她见到沈浪的第一眼起,她的一生就注定不再平凡。
  就这样过了三个多月,那是一个白雪飘飘的日子,我正在院中折着红梅,师父一身绯衣,在白雪皑皑之中格外的艳丽醒目,站在屋檐下向我招手。
  我许久未见师父,欣喜地奔了过去,他今天居然难得的没有挖苦讽刺我,只是抬起手轻轻拂去我大红鹤氅上的雪花,柔声说道:“进去吧。”
  这个样子的师父让人很是陌生,我跟在他身后进了房间,屋内生着火盆,温暖如春。
  “坐下。”师父说道。
  我乖乖地在他对面坐下,听他缓缓说道:“我今日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他顿了顿,半晌没有继续下去,只是沉默地坐着。
  我心中无来由的一阵心慌,好似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就要发生,许久才听见他继续说道:“沈浪伉俪与熊猫儿他们准备买舟出海,我这几年也厌倦了这江湖,决定和他们一同离开……这几日就要出发往海边去了。”
  “师父……”我呆坐在凳上,不知该说些什么。我一直知道这个结局,却始终不肯面对,总希望它会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却没想到就是现在。
  师父递过来一块暗银色的令牌,花纹古朴繁杂,中间嵌着“销魂”二字。
  “销魂宫这些年从未涉足江湖,也从未有人知道我王怜花就是销魂宫的主人。从今以后,你就是销魂宫主。是继续隐姓埋名度过一生,还是出来祸害江湖,以后你要做什么怎么做,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和我再无干系。”
  “我曾问过你到底是谁,如今我已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你就是我的徒弟。”
  “师父!”滚烫的泪水从眼中滑落,我泣不成声。
  “我走后,必然有人会追寻我留下的财富宝藏和秘笈。你还年轻,虽然聪明但是心思良善,江湖经验不足,未必能够应对。《怜花宝鉴》是个幌子,我留在探花府,并放出风声,可以转移有心之人的吸引力。李寻欢曾欠我个人情,这次就算他还我了。”
  我想起那个眼睛中如有春天的男子,疑惑道:“李寻欢……?”
  “沈浪看着他自小长大,偶尔遇见他练武也会指点一二,我与他自然也是认识的,只可惜他如今不在家,否则你俩倒是可以见一见。”师父继续说道:“《怜花宝鉴》里的内容虽然比不上我那间密室,却也都是真材实料,留在李寻欢那里最放心不过。”
  “从今往后,你就是销魂宫主。”
  两日后,我骑着丑马,走出这个武林中最崇高的地方,没有回头。
  
 
  第27章 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我穿回了男装,戴回了面具,骑着丑马走出沈府,没有回头。
  王怜花最终还是抛下了江湖名利,看破了红尘恩怨,要去做那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怜花公子。他和沈浪斗智斗勇十几年,也惺惺相惜十几年,终于是殊途同归。想到以后再也看不到那个惊才绝绝耀眼夺目敢爱敢恨的怜花公子,不由让我很是唏嘘不舍。
  来的时候是两人,回去却只剩了我一个。
  我骑着丑马没精打采地往城外走去,天空中依然飘着鹅毛大雪,街道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天地一片苍茫,白雪掩盖了一切肮脏与罪恶。
  马蹄踩在松软的雪地上,发出“格兹格兹”的声音,前方隐约有人影晃动,走近了才看清一名男子站在路中间,正侧身仰头呆呆地着路旁的一座宅子,头顶和肩头积了厚厚的白雪,也不知他在此已经站立了多久。
  我正准备上前询问,突然间他脚下一团巨大的雪球迅速向我滚了过来,惊得丑马一声嘶叫,抬起了前蹄,差点将我掀了下去。我飞身而起,只觉得大片大片的雪花从脸上擦过,好似一把把锋利的冰刃一般,即便隔着薄薄的面具,也能感到刺骨的寒意。
  就在脚尖刚刚落到地面的那一刻,那雪球居然腾空而起,伸出了四个粗壮的爪子,将我扑倒。我仰天倒在雪地之上,只见一个巨大的狗头近在咫尺,头顶积着厚厚的白雪,丰厚的被毛,淡蓝色的眼睛,额头还有三把“火”,快要咧到耳根的大嘴里伸出粉红色的舌头,不停地“呼哧呼哧”对我喷着热气,。
  “……小哈?”我迟疑地问道,眼前的狗头又凑近了几分,一条滚烫的舌头“滋溜滋溜”地狠狠舔了我几口。
  我一手用袖子擦着脸,一手抱住狗头坐起身来,那人已经转过身来看向我,略带稚气的脸庞比身下的雪地还要冰冷,脸部的线条比石头还要坚硬,一双眼睛像钻石那样纯净,却没有任何情感。
  我早已忘记自己脸上还带着面具,只是呆呆地嚅嗫道:“……阿飞?”
  他先是微微一怔,嘴角突然出现微微的笑意,然后这笑意就如同石子投入湖泊中激起的涟漪,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直到最后连那双眼睛中都出现了温暖的笑意,就好像从冬天突然进入了春天,大地复苏,冰雪融化,草木荣发,整张脸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满是喜悦与安慰。
  一只手伸到我面前,手指修长干净,连指甲边缘都修剪的整整齐齐。我哈哈一笑,拉着他的手站起身来,小哈在雪地里开心地撒着欢。
  “小哈胖了。”我说。
  “他这一路骗吃骗喝,怎会不胖?”阿飞面无表情地看着它说道,只是眼中的温暖笑意却不曾褪去。
  后来我才知道,阿飞口中“骗吃骗喝”的真相:小哈跟着阿飞出了山,一路南下,沿途所遇到的人都从未见过这样的狗,自然就把它当做了北方的狼。最开始的时候,人们见到它都纷纷奔走相告“狼来啦,狼来啦”,四处躲避,后来发现这头“狼”虽然看上去相貌凶狠,但是性情甚是温和,跟在主人身边竟然一步不离,吃饭睡觉都在一起,只要你不去惹它,它是不会主动来惹你的。
  于是,就有闲来无事的胆大好事之徒,舔着脸拿着吃的去讨好这头“狼”,小哈从来来者不拒;也有心眼不好的在吃的里面放了铁丝钩子甚至是毒*药的,却被它追了好几条街,直到自己跳入河面上的冰窟窿中才算了结。
  就这样,小哈就吃着百家饭,吃成了一个胖子。
  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非常怀疑地又仔细看了看小哈,因为这么“有勇有谋”的光荣事迹,实在不像是哈士奇能干出的事情。可是,它看似威武实则萌蠢的外表,确实证明它是一只不折不扣的“二哈”。
  当然这是后来的事了。
  那天我站在雪地里,看着面前的阿飞,大半年不见,他居然又长高了不少,已经高出了我半个头,还是那身浆洗得发白的青色布衣,站在大雪之中格外得孤单瘦削。
  我看向他刚才望着的地方,这是一处庄严大气的宅院,没有雕梁画栋,没有朱门高墙,门口只高挂着一块黑底金字的匾额:沈家祠堂。
  是了,沈家祠堂,自然是在沈宅附近的。
  我想起阿飞的身世,和古龙小说中所暗示的他与沈浪的关系,不由替他心疼。“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我问道。
  “你许久没有去看过我,有一日我坐在屋中,突然仿佛听见你在叫我,回头看却不见你……我心中不安,就出来找你。”
  我突然想起那次我追踪花蜂却被苏青重伤昏迷,梦境中曾经回到销魂宫,还去到他那个木屋。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并不知道。江湖这么大,我只能跟随自己的直觉,但我坚信,只要我一直找下去,我们一定会碰得到。”
  我的眼前开始模糊,师父走了,可我还有师兄,还有小花,还有小三,还有他……在这奇诡的武侠世界中,我不是孤单一人。
  “……你可要进去看看?我与这家主人相熟,他们的宅子就在不远处……”我想了想,指着沈宅的方向说道。
  虽然不知沈浪和王怜花见到阿飞会是什么反应,但是阿飞是我的朋友,我自然要帮他。
  没想到他摇了摇头,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直线,脸部又恢复了岩石般坚硬的线条。
  我急道:“他们马上就要买舟出海,这次不见,也许以后都没有机会再见了……”
  阿飞望向街道那头我指着的方向,眼神中充满憧憬与向往,口中却冷冷说道:“他们既不认得我,我又为何要巴巴地去见他们?”
  这少年孤单而又自傲,线条坚硬的下巴高高扬起:“不管他们去到哪里,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都知道我的名字。”
  我看着他眼中的坚定与自信,不由重重地点了点头:“好!我信你!”
  他回头再次深深地往沈宅的方向看了一眼,牵过我手中的马缰,说道:“走吧。”
  我挑眉看他:“去哪里?”
  “你去哪里?”
  “我要回销魂宫。”
  “销魂宫是什么地方?”
  “销魂宫是我的家。”
  “那我先送你回家,再出来闯荡江湖。”
  “好!如今我可是销魂宫主,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阿飞转头望向我,清澈透明的眼睛闪闪发光:“那我们现在往哪里走?”
  “我答应过你,如果我们在江湖上遇到,我一定要请你尝尝花生米与水酒的绝配……”
  “好!”
  “苏记”是苏城外的一家小酒馆,位于官道旁边,因为来往过客不断,门面不大,生意却是很好,酒馆二楼还有几间简陋的客房,因为价格便宜,常常也是客满。
  我坐在最里面的一张小桌上,拿起酒杯:“来,为我们第一次的江湖之行,干杯!”
  阿飞坐在对面,举起一个小酒坛:“酒杯喝怎么够?男人自然是要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
  “说的好!”我放下酒杯,也拿起一个酒坛,仰头喝了几大口。
  阿飞放下酒坛,抹了抹嘴角,面无表情地说道:“这酒比你那桃花酿差得远了。”
  “师父说,江湖上的水酒就是这个味道,只不过掺水多与少而已。”我捂嘴偷笑:“不打紧,等回去了,我找找师父酿酒的配方,咱们每年酿个百八十坛埋在桃花树下,保管你喝个够。”
  他点了点头,又夹起一粒油炸花生米放进嘴里,仔细咀嚼了半天,轻蹙着眉头说道:“这花生米味道虽然不错,只是吃了之后,觉得这酒味道越发的寡淡了。”
  我也夹起一粒放入嘴中,一边嚼一边笑着说:“你酒虽喝得少,品味倒是不错,只怕今后能入你口的酒不多了。”
  “酒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什么人一起喝酒。”他放下酒坛,端坐着认真说道:“与你在一起喝酒,喝什么都是好的;与有些人在一起喝酒,喝什么都是臭的。”
  “哈哈哈,”我捂着肚子笑趴在桌上:“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说这么好听的话?你到底是谁?!”
  他腰背挺直地坐着,一字一句说道:“我不说好听的话,我只说真话。”他顿了一顿,接着说:“这次来的路上,我总共伤了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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