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是个灵醒的女婿,这时候就该表白表白,但他不想,就当没听见,于是建成侯夫人的脸色也有点不好看起来了。
薛珍儿倒无所谓,又去教训弟弟:“你大了,不许总让乳母把你抱着,以后自己多走路,听到没有?”
宝哥儿道:“我走不动。”
薛珍儿敲下他脑袋:“怎么就走不动?你的腿脚生着做什么的?不许躲懒,下回回去,再叫我看见乳母把你抱着到处走,我就把你带来,你以后跟我过。”
“我——我不,呜哇……”宝哥儿吓哭了。
建成侯夫人心疼得不得了,也顾不上跟讨厌女婿生气了,忙亲自起身,把宝哥儿抱了回来:“乖,不哭,你大姐以后管自己的孩子,管不到你,不怕,不怕。”
薛珍儿哼了一声:“娘,你就惯着吧。”
建成侯夫人一边哄宝哥儿一边跟她分辩:“哪里惯着了,谁家的哥儿不是当成金玉般养着,我和你爹这么大把年纪,千辛万苦地,就得了这么一个宝贝蛋——”
宝哥儿确实娇,哭个不住。
那哭声很响,很吵,但方寒霄在这吵闹里,忽然被吵出了灵光一闪——
他望着宝哥儿因为投入嚎哭而红起来的肉脸,短暂地出了下神。
这个孩子,老来子。
是建成侯四十六岁的时候才生出来的。
第131章
选秀在稳步进行中。
方寒霄将才生出来的猜测压在心底,他如今知道的讯息又多了点,一边琢磨着怎么从这危机入手破局,一边等起甘肃那边的回信来。
直接与皇权对上,这不是他一个闲散前世子容易做到的事,他需要协助,算算时间,回信是差不多该来了,这样要紧的大事,照理韩王不该拖延才是。
他尚存万分之一的指望,也许一切都是他想错了,皇帝的反复与执拗只表现在立储这一件事情上,其余大部分时候,他即便不算个圣君,至少也都表现得很正常,并没有什么昏庸残暴的作为。
究竟想没想错,他需要韩王与他最终证实,但他等了几日,却一直没有等到。
他不敢有太大的动作,恐怕引来吴太监的注目,只得尽力忍耐着。
周边行省采选的秀女陆陆续续上京来,京城里热闹而安然,一派太平盛世的景象。
皇帝的心情好像也好了些,一直都没有提起来让延平郡王回去封地的事。卫太妃七十的寿辰将至,作为先帝朝仅余的老人,又是人生七十古来稀,在石皇后的提醒劝谏下,皇帝还打算着替卫太妃往大力里办一办,也与宫里添些喜气,好迎新人进宫。
延平郡王高兴不起来——祖母生日后,跟着就是父亲蜀王的了,他将这视为皇帝对他的又一次隐晦的催促。
惜月于是又来了一趟平江伯府。
这是惜月自告奋勇来的,上回没有收获,也许这回就有了呢,不管做点什么,总比坐困愁城好。
两次来往距离时间太近,莹月有些找不到充足话题的感觉——她再能安慰自己,真的面对惜月的时候,想到彼此隐瞒,姐妹做到这个份上,旧时无邪的情谊染上了说不清楚的异色,那种怅然感觉,无法尽说。
不过对于惜月的探问,不涉及方寒霄身上的秘密,她还是愿意告诉她,尽力在暗流汹涌下维护着岌岌的姐妹情分。
小半天后,惜月带着建成侯夫人曾携子到访的消息回去了。
压力产生动力,延平郡王的脑子忽然运转得平时灵光起来,一拍桌子:“——不错!”
惜月很茫然:哪里不错?
她接触外务少,还想不出其中道道。
但延平郡王已经想出了自己的一条线——在子嗣这方面来说,皇帝与薛鸿兴的情况多么相似!
中间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薛鸿兴早已生过有一个薛珍儿。
但对于急需救命稻草的人来说,是不会注意这点不一样的,薛鸿兴在长女之后,将近二十年再无所出,这才是更招眼的事实,延平郡王站在皇帝的角度想了一想,很容易发现如果是他,发现有这一条路子也不可能不去试一试的,成不成,另说。
薛鸿兴得宝哥儿这个命根子般的小儿不过是三四年的事,皇帝坐拥一整个太医院,之前未必觉得自己需要去向臣子讨教医学问题,也可能是没留心到,如今或者是自己想到了,或者是为人提醒了,于是单独召了薛鸿兴觐见。
延平郡王眼珠通红,觉得应该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薛鸿兴为什么忽然跟吴太监好起来?可能这个主意就是吴太监回京来出的!
这就大大地不妙了,薛鸿兴不知给皇帝出了什么主意,他自己求子成功在前,如果皇帝也成功了,那他该怎么办?
他原来心中还存有最不济的退步,觉得实在不行,只有先回去封地了,如今他觉得,不能回去,无论如何不能。
回去了,就真的回不来了。
困于一府一县做一个无所事事的藩王,怎么比得坐拥这万里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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莹月终于着手准备她的第二本书了。
与惜月的几番来往给予了她新的感触,她惘然她们的姐妹情分,她不觉得她们任何人有错,可时势发展到此,个人力量多么渺小,哪怕是方寒霄,也不过逐大势而沉浮,究竟有谁能真正把控住自己的命运呢。
外面的男人都如此,她们困于闺阁中的女子,更加可叹。在家从夫,出嫁从夫,立场与荣辱,总是身不由己,她想起还在徐家时,惜月总点着她的额头说她“傻”,恍若旧梦一场。
她想将这梦记下来。
她不知道她与惜月将走到哪一步,也许反目不可避免,她面上安然,心下黯然,她心中有许多感触,许多话语,不吐不快。
她先想书名,想了两天,想不出来,索性放弃,直接动笔写起设定来。
如今她想起望月都不觉得多么生气了,望月为攀高望上做过错事,但后来一朝跌下,也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且就她嫁入隆昌侯府的那些日子,也没有过多少顺心的时候,她积极争取,为自己选来的路,不过如此。
与《余公案》一样,这一本也不能让人与她联想上,为了隐去真事,莹月将背景设定到了扬州。
一个家底不错的地主家,养了四个女儿,俱不同母,性情喜好各有差别,总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生出争竞,日子过得琐碎而热闹。
莹月自己觉得这种文章很无聊,小女孩儿为朵好看些的花儿都能计较起来,这里面掺了她自己的回忆,她想保留当时觉得委屈如今想起却又有些奇异温暖的记忆才写出来,因为觉得别人一定都不爱看,连方寒霄要,她都藏着不给。
“真的不好看。”莹月跟他讲,“你能看睡着。”
方寒霄道:“哦,那正好,我睡前看。”
“……”莹月瞪他。
虽然话是她自己形容的,但听见别人这么赞同,她并不开心。
方寒霄改口很快,马上保证:“我不睡。”
又抱着她缠磨,莹月挨不过,发髻都叫他闹乱了,只好认输拿出来,又忍不住强调:“真的没意思。”
方寒霄不听她的,拿到手里就饶有兴趣地看起来。
莹月才写了两章,他很快看完了,琢磨了一下,指出了一个问题:“比浅白?”
莹月点头:“不好像那样写。”
这是题材问题,《余公案》虽是话本,也可以正统一些,这本新的就不一样,小女孩子争朵头花,总不能用“之乎者也”的腔调,必须得近于白话,这对莹月自己也是新的尝试,看上去浅白,其实要把握这个度并不容易。
方寒霄又想了想,夸她:“生动活泼,跃然纸上。”
莹月不肯信他:“你少哄我。”
不过,虽不信别人会喜欢,莹月自己写得还是很有热情,而且飞快,她与惜月间的问题需要排解,这个写作的过程,比空自安慰自己两句要更为有效。
有了五章的时候,福全又带来了三山堂先生的话。
没有别的,还是催文。
莹月面薄,老让人家这么催请着觉得不给点什么过意不去似的,虽觉得无名的半截新文没人要看,还是给了福全,让他搪塞一下。
她才将写到了大姐离开了屡试不第的穷童生未婚夫,答应了给县太爷去做续弦。
小半天工夫后,福全蹦蹦跳跳地回来了,转告先生的话:“奶奶,先生很生气,问这个大姐真的嫁成功了吗?她这样嫌贫爱富,能不能别让她嫁?”
莹月愣了一下:“——不能。”
什么呀,她去三山堂时偷偷瞥过那个先生,胡子一大把的,年纪不小,看上去还很严肃,他能把这种文章看下去就算了,还居然有点投入,带话回来干涉她剧情?
福全是不看的,他就很痛快不纠结:“好的,我再去告诉先生一声,对了,先生催您一句,尽快把第六章写出来,有六章就够印一本了,他那边雕版都给奶奶留出来了。”
莹月更愣——这种文章,他看得下去就算了,他还要收去刻印?
莹月心里很怀疑,印出来有人看嘛,她都担心他亏本。
但说实话,她也由此得到了一点鼓励,把自己的私房钱数了数,打算着如果没人买的话,她就多买一点回来收着,总之,能刻印出来也是不错的事。
她很快把第六章交出去了,这一章里,大姐嫁给了县太爷,前童生未婚夫很受刺激,发奋读书,要参加新一次的院试,能不能被学政点中,考上秀才,正式踏上科举的征途,请见下回分解。
这种文章比《余公案》好写得多,没有占她很大精力,她仍可以有空一直注意时局。
最新的时局是,卫太妃的寿辰正日子到了,百戏杂班,许多命妇进宫去向她祝寿。
而这一天晚上,平江伯府来了一个神秘的客人。
第132章
这位日暮来访的客人貌不惊人,脸色蜡黄,表情愁苦,还生着一脸乱七八糟的大胡子,穿着也普通,一身灰扑扑的短褐,裤腿皱巴巴的,薄底布鞋上溅着好几个黄泥点子。
这么个老农模样的人,上门说找方寒霄,在他再三求恳之下,小厮方将信将疑地进去通报了,临进去前还恐吓他一句:“大爷要是说不认识你这么号人,让小爷白跑一趟,出来就揍你!”
“大爷,小的看他那寒酸样,不知是哪个旯旮里来的八竿子打不着的老穷酸,上门为着打秋风,偏他脸大,要说和大爷有故,还说曾经收留过大爷,给大爷安排过两顿粗茶淡饭——”
这个时辰,方寒霄正和莹月用晚膳,听见小厮通过丫头一层层递进来说有人来找他的话,心生奇怪,丢下木箸到二门去,亲自见了小厮,结果就听见了这番回报。
不等小厮说完,他心下已有了数,点了点头,举步快速向外走。
收留过他的人家,无非那么一户而已。
韩王府的回信久久不至,大概是韩王怕寄信途中出了差错,又或者觉得几张薄薄信笺说不清楚往日宫廷旧事,所以直接派人来了。
他对此确实也急切,决定亲自去迎。
心中这么想着,然而再多的心理准备,在真的看见佝偻着背坐在大门前宽阔台阶上歇脚的老农的时候,老农听见脚步声,慢慢转回头来——
四目对上的一瞬间,方寒霄的心跳剧烈地颠簸了下!
这个“老农”虽然经过了许多乔装,但他微微一笑起来的弧度,那种熟悉的可亲,又略带一丝威严,作为曾贴身照顾他好几个月的人,是不可能错认的。
方寒霄张了张嘴,得亏是一下震惊过了头,让他反而说不出话来了。
“大公子,又见面了。”老农很镇定,爬起来,煞有其事地拍了一把自己屁股上的灰尘,上来跟他行礼:“看大公子的模样,当是还记得草民?唉,家里出了点事,生计上支撑不下去了,乡下人没什么门路,不得不厚起脸皮,来找大公子——”
方寒霄一把搀扶住了他,领着他往里面走。
一路上,他面上平静,心下却是沸水般的动荡。
直到到了外书房里,走至最里间,他摸索着点起一盏灯,转过身来,在昏黄的灯光中要伏下行礼,被“老农”以与外表截然不同的敏捷拦住的时候,他抑着的一口气方轻吐出来:“——您太行险了!”
来的是韩王府的任何一个人他都不会这样惊讶。唯独没有想到的是——居然是韩王本尊。
乔装成老农的韩王只是一笑,转头望了望,随意在安置在墙边供人小憩的竹榻上坐下,然后道:“本王从前倒是谨小慎微,守着那穷山恶水也不越雷池一步,结果如何?融哥儿死无全尸!”
朱融钧,即早逝的先韩王世子。
说到最后四个字时,韩王的喉间现出压抑不住的悲怆声气,没有父亲愿意用这种词来形容儿子,可是他的嫡长子,留给他最后的印象,就是这么惨烈。
方寒霄听见默然,他知道这是韩王心头一块绝大疮疤,韩王当年亲手验了儿子的尸身,由此受到了比一般丧子更为剧烈的伤痛,韩王妃事后曾经后悔,没有去拦一拦,但一切已经发生,如同先韩王世子的死一样,都不可能重来了。
“镇海,你不用担心,京里最近闹选秀,来往的生人多了,我混在里面,并不打眼。”韩王很快恢复了,目光安然着,又说了一句,“本王之国二十余年,从未返京,京中便有故人,也早不相识了。”
方寒霄不是失惊打怪的性子,到此也已镇静下来,说句不大恭敬的话,就算他有意见,韩王来都来了,还能把他撵回去不成?
他只是无奈叹了口气:“王爷,您亲身前来,意欲何为?”
“为我孩儿报仇。”韩王痛快地回答了他。
方寒霄道:“此事如经证实,我自然设法——”
“这件事,我不愿假手于人。”韩王眼下一圈青黑,显见来的路途上多般警惕,并不容易,但他的话语铿锵有力无比,“杀子之仇,不共戴天,我等了六年,终于等到了这个凶手,只要确定是他,我必亲自与他清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