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贤妻难为/我和黛玉做闺蜜——山村漠漠
时间:2018-07-15 08:58:27

  且说得了管家的活计,迎春倒不觉得有什么,探春却喜不自禁,当天就到议事厅找王熙凤,议定一件事给她管。
  王熙凤又划定一件事给薛宝钗管。
  二人都是心高气傲之人。
  面上拘谨,甚或藏拙,内心却都怀着一颗争强好胜的心。
  都想表现自己的才干,不免便生出许多攀比之心。
  明争暗斗是难免的,渐渐地,便生了许多嫌隙,以致后来惹出许多祸端。
  ——
  五月十八,黄道吉日,宜婚假。
  也即林忆昔的大婚之期。
  提前一日,安平侯府便将妆奁嫁妆送到了吴王府。
  当日,天还没亮,林忆昔便在嬷嬷、丫头们的伺候下起床装扮。坐在铜镜前,她看着宫里派来的女官给她梳头发,不知不觉,上眼皮就和下眼皮打起架来。悄悄在宽大的衣袖下掐了自己一下,强打起精神,林忆昔坐的笔挺笔挺。
  梳了快一个时辰,才梳了一个不知叫什么的发髻。
  林忆昔悄悄打个哈欠,对着铜镜打量一下,倒是真好看。
  不多时,负责帮办婚礼的四个命妇到了,一道儿来看林忆昔。
  林忆昔起来,褔了福身子,道:“劳烦几位夫人。”
  几人都慌的拉住,不住作揖,道:“使不得使不得,王妃这是折煞我们了。”
  好吧,现在就开始叫王妃了,林忆昔有点不习惯。
  吉时已到,林忆昔换了礼服,含泪拜别父母,上了王府迎亲的八抬彩轿。
  身边一个人熟悉的人都没有,夹杂着对未知的恐惧,穿来这么久,林忆昔第一次觉得有些无助,紧张地握紧了拳头。上辈子剩了那么多年都不肯将就,可见她对婚姻的执着。这辈子还没成年就要嫁人,而且,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她心中怎能不惶恐?
  迎亲队伍浩浩荡荡上百人。
  街道两边站满了围观的群众。都道安平侯府大姑娘好命,嫁了个王爷,一辈子就等着享受荣华富贵吧。
  进了王府,被一堆人折腾着举行了合卺仪式。
  林忆昔又饿又累,头昏脑胀。她小幅度的活动身子,缓解腿部的麻痹。耳边传来一波一波的脚步声,前前后后进来有十几个人,个个屏息不语,连个咳嗽声也不闻。
  应该是丫头们在往屋里搬什么东西,林忆昔猜测。
  过了好一阵才消停,屋里雅雀无声,透过大红盖头的流苏,林忆昔悄悄打量,却只能看到地面。她挪了挪身子,不着痕迹的扭头,看到的是一对一对穿着绣花鞋的脚,一共八对,屋子里还有八个丫头。
  要是慧香她们在便好了,林忆昔想。
  可惜,婚礼的每一个流程都是礼部安排的,人也都是提前安排好的。跟她来的人都由王府设宴款待呢,恐怕明天才能见到了。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喊了一声:“王爷到——”
  房里几个女孩子都跪下迎接,林忆昔原本随意搭在小腹上的双手攥在一起,隐隐颤抖。
  “都退下罢!”四皇子道。
  声音爽朗,冷冽中不失磁厚,带着男子特有的低哑。
  林忆昔更紧张了。
  她把头垂得很低,低的只能看到自己青筋凸起的手背。渐渐的,那人越来越近,似乎能看到他足上蹬着的玄色朝靴。
  “啊……”盖头被掀开的一瞬,林忆昔忍不住轻呼一声。
  “呵呵……”耳边传来低笑。
  林忆昔一抬眼,正好撞上对方一张脸,差一点,她的嘴唇就碰上了他的鼻尖。
  好……帅啊!
  林忆昔微微张嘴,“咕噜……”,肚子不合时宜的叫了一下。二人都愣了片刻,林忆昔后知后觉的低下头,觉得脸有些火辣辣的。
  “饿了?”徒祺宇忍住笑,问。
  想了想,似乎觉得多此一举,皇家规矩多,耗时长,折腾一天,他自己都前胸贴后背的,何况一个女孩子。不由懊恼的拍了一下额头,道:“是我糊涂!”
  说着,拉了林忆昔绕过屏风,到外间,那里已摆满了一桌美味佳肴。
  “王爷,我……”
  出阁前,母亲叮嘱,见了王爷要自称“妾身”,可她实在是觉得别扭,眼前这人看着也不是小气家伙,林忆昔干脆选择性遗忘了母亲的话。
  “怎么?”徒祺宇疑惑的蹙眉。
  “这东西太重了……”林忆昔指指头上戴着的凤冠。
  那可是真金白银的金冠啊,好看是好看,可太重,压得她脖子都快断了,如何吃得下?
  在徒祺宇的帮助下摘了那凤冠,林忆昔觉得舒服多了。
  她黑亮的眸亮起来,嘴角一扯,漾起两个梨涡,一笑倾城。看得徒祺宇悄悄攥紧拳头,吞了口唾沫。
  林忆昔觉得这个四皇子还不错,颜数上上等,脾气也好,温柔体贴。
  就是年龄小了点!
  要是再大点就好了,不然,自己总有种老牛吃嫩草的感觉。
  用完餐,丫头们收了碗碟。
  不多时,又进来了几个女官帮林忆昔宽了衣,换上一袭半透明红色的纱衣。透过纱衣,隐约可见她如玉的肌肤。林忆昔觉得浑身不自在,她从未在男人面前这么裸露过,不自在的缩在床上,削葱般的十指拢着纱帐,满眼戒备。
  徒祺宇背对着她坐下,二人都不说话。
  林忆昔觉得空气都燥了起来,全身紧绷着,唯恐某人突然化身为狼扑过来。她这幅皮囊委实不错,眉如画,唇如点,瓜子脸,秀色可餐,穿着一身类似情趣装的透视衣,自己在穿衣镜前看着都不由赞叹,更不要说男人了。
  何况,眼前这个男人又是这幅皮囊的法定占有人。
  不知过了多久,徒祺宇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拉了林忆昔的手,放她掌心。
  林忆昔一看,是一小块亮的发光的金龙。
  “王爷,这是……”
  “金龙。”
  突然想起什么,林忆昔道:“难道,就是王爷落地时衔着的金龙?”
  徒祺宇点点头,“送你了!”
  理所应当的语气,似乎那金龙是随处可见的大白菜。
  “这可使不得……”林忆昔忙将金龙放到他手里。
  那可是胎里带来的,她可还记得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玉丢了两次,人就魔怔了两次。她今儿要是收了金龙,万一四皇子出了什么事,或是自己弄丢弄坏了,以太上皇护犊子的本心个,不得杀了她全家陪葬么。
  徒祺宇执意要给,林忆昔只得道:“王爷,这我可不敢要。此金龙是您出生就有的,贴身戴了这么多年,便如您的命一般。王爷可听说了?荣国府的公子落地时口中衔了一块玉,听说后来玉丢了,那公子便痴痴傻傻,还是后来找到玉才好了的。我想着王爷的金龙也是一般。今儿我若是贸然接了这金龙,将来王爷有个三长两短,不是要我的命么?”
  “是我考虑不周,我满心只想着把我最珍爱之物给你,没想到这里,你万莫生气。”
  徒祺宇后悔不及,忙把金龙收好。见林忆昔低着头,好像还不高兴,便想好生安慰一番。
  可惜,他从小便是天之骄子,从未安慰过人,不知道从何下手,手忙脚乱,不大一会儿就急的面目通红,呼呼喘着粗气。
  “王爷,我没生气。”林忆昔觉得戏演足了,便适可而止。
  人家也一番好意,再演下去,便有些作了。
  “那咱安歇吧!”
  安——歇——吧!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第二天醒来,林忆昔后怕的拍拍胸脯。
  原来那家伙说的安歇纯粹就是盖被子睡觉而已,还真是正人君子呢。
  成婚第二天,王爷王妃夫妇要着朝服进宫,依次到太上皇、皇太后、皇帝、皇后前行礼。一大早,王府管家嬷嬷李嬷嬷便带了两个女孩子进来给林忆昔磕头,说是宫里派来的女官,以后就跟着林忆昔了。
  林忆昔问了名字,一个叫绿萝,一个叫木槿。
  不多时又进来几个丫头,一起伺候林忆昔更衣。
  想起自己带来的八个陪嫁丫头,都是精挑细选的,既忠心又能干的,林忆昔想问问她们在哪,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里是王府,不是安平侯府,自己面对的还是一群从宫里出来的嬷嬷女官,不定那句话就得罪了人,还是小心为是。
  横竖时间有的是,眼下,进宫给那些大佬们请安才是正事。
  出了府门,早有一银顶黄盖红帏大轿候着。
  林忆昔暗暗松口气,得亏不是马车。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倪熙的地雷,么么哒,爱你呦(づ ̄3 ̄)づ╭?~
 
  ☆、进宫进宫
 
  林忆昔暗暗松口气,得亏不是马车,不然,她可要哭了。
  刚穿来不久,她对这个身子的习性还不了解的时候,曾坐过一次马车,悲催的晕车了。她想,原主晕车估计是身子弱的缘故,这两年便抓紧锻炼身体。加之崔夫人对女儿极为疼爱,隔三差五的送些燕窝粥人参汤等大补之物,林忆昔的身子着实强壮了不少。但对坐马车,心里始终有阴影。
  轿子很宽敞,是十六人抬的大轿。
  徒祺宇亲自扶林忆昔上轿,又叮嘱随身小太监福保几句。
  轿子里是铺了雪白狐裘的坐褥,极洁白柔软,摸起来像手心暖暖软软的,像是在摸着一只毛茸茸的小狐狸,林忆昔忍不住多摸了几把。
  徒祺宇掀开帘子,就看到林忆昔嘴角勾着,梨涡漾起,满脸惬意与满足的样子。不由忙把帘子盖上,他家娘子这表情可不能被第二个人看到。
  林忆昔毫不自知,仍是笑眯眯的,见徒祺宇进来,还挪了挪屁股,留出身子左侧的空间。徒祺宇轻轻扯了扯嘴角,心里感到了久违的温暖,那是自五岁时母妃薨逝后便从未有过的感觉,暖暖的,似乎突然间有了动力。
  滚滚红尘中,权势是人人向往之物。但权势终究是死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了权势却未必快乐。
  比如徒祺宇,虽贵为皇子,却也是个可怜孩子。
  因为一落娘胎口里便衔了一块金龙,又有国师的预言,说他有天命。他在还是一个小屁孩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便成了众矢之的,亏得祖父宠爱,从小便把他接到皇宫严加照看才能顺利长大如斯。就因为这种不同,从小无论是读书还是习武,他总是被别的皇子皇孙孤立,以至于养成如今孤僻、狂傲的性子。
  坐下后,徒祺宇伸手从车壁暗格里取出一个红漆雕花的盒子,献宝似的给林忆昔看。
  “王爷……”林忆昔抬头,指了指那盒子,“给我的?”
  徒祺宇点点头,使眼色让她打开。
  呦,不错,还知道送礼物!
  林忆昔完全是一种过来人看十几岁毛头小伙子讨女孩开心的心态,笑吟吟的伸手打开盒子。
  里面是一个装点心的瓷质小盆,盖着一个青花瓷盖子。
  一股清凉的香甜之气扑面而来,林忆昔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快速而不失优雅的揭开覆在上面的瓷盖子。六个肥肥白白的冰镇糯米糕不断诱惑着林忆昔的味蕾,她悄悄咽咽口水。
  突然跟一个陌生男人同榻而眠,她昨晚紧张的不行,睡一会儿醒一会儿,做了一夜梦,黎明前才睡安稳又被折腾起来梳妆。因赶时辰去皇宫给那几位大佬敬茶,至此刻还未曾用餐,不免又累又饿,看见吃的就忍不住。
  她以为自己吞口水的动作很隐蔽,殊不知却被时刻关注着她的徒祺宇看得分明。
  “吃罢”他好笑道,“听说你喜欢吃甜食,我就让厨房做了些糕点,你尝尝,看合不合胃口?”他整整衣摆,指指四壁的暗格,“你不喜欢糯米糕也没关系,这里还有玫瑰糕,山药糕,桂花糕,藕粉糕,还有许多蜜饯。”
  果然是有钱任性啊!
  林忆昔忍不住腹诽,来了古代,她就觉得自己家的排场够大了,吃的用的够精致了,可跟王府一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
  “多谢王爷,我吃糯米糕就行了。”
  林忆昔想说既然有那么大,都拿出来每样尝尝,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人家王爷都把糯米糕拿出来了,自己不吃不是驳他的面子么。虽然徒祺宇看着不像是小气的人,可知人知面不知心,上辈子她见过很多越有钱越小气,越有权势越小心眼儿的人,一句话,小心驶得万年船。
  想着,林忆昔捻起一块糕点,缓缓送到嘴边,先眯着眼睛吸了吸那香甜的气味,才轻启朱唇,咬了一小口慢慢品味。眯着眼,一口又一口,片刻功夫,一个糯米糕子就进了肚子。
  许是吃的匆忙,林忆昔的唇角粘了一粒芝麻,看着有些滑稽。
  徒祺宇伸手要给她拭去,林忆昔下意识的把身子一撤,不妨,头撞在轿子壁上。顾不得许多,徒祺宇一把揽住,摸摸她的后脑勺,还好没起包,应该不严重。垂首一看,林忆昔已红了眼眶,怕是疼的不轻,又是心疼又是好笑,轻轻的给她揉着。
  福保听到动静,隔着轿帘子叫了声:“主子?”
  徒祺宇皱着眉道:“无碍,接着赶路。”
  回头看着林忆昔,又满是怜惜,轻声问:“疼么?”
  到眼眶的热泪被林忆昔强行憋了回去,她摇摇头,轻轻咬着唇。
  这在徒祺宇看来便是她明明疼却忍着不肯说。她此刻鼻尖红红,漆黑明亮的眸中弥漫着层层水汽,巴掌大的小脸皱成了个十足十的包子,轻轻咬着唇,可怜又可爱,极易极其男人的保护欲,看得徒祺宇很不能刚刚那一下撞的是自己。
  知道林忆昔再三强调自己没事,徒祺宇才放下心。
  进了宫门,林忆昔就隔着纱窗往外看,一色儿的金顶红门,金色的琉璃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心里暗暗称赞,不愧是皇宫,雕梁画栋,其华丽壮观,自非别处可比。
  过了欣华门,二人便下轿,步行前往太上皇的寝宫。
  宫殿里,太上皇早望眼欲穿了,一听说到了,便忙命人叫进来。大殿上已并排摆了两个毡垫,太上皇端坐大殿之上,头发虽然已经斑白,整个人精神抖擞,威仪俨然。板着脸的时候看起来有些严肃,一旦缓和下来,便是个十足的和蔼老人。
  二人一起行了三跪九叩大礼,奉了茶。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