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去废品回收站转一圈,今天她扮的是一个戴帽子的瘦小子,在人中那里贴了一点点的胡茬,又用粉底把自己露出来的皮肤给涂成了黄色。
每次来这里都得好好“装扮”一番,也是心累。
她这是头一次带六哥进城,原以为它会不怎么适应,还怕它到了县城会“人来疯”,却不想六哥乖得很,一直跟在她的身边,半点不闹腾。
到了这废品回收站,六哥还屁颠屁颠地帮她衔小人书,特别乖。
她照例淘了一些东西,放在仓库。她现在也是有眼力的人了,有的东西看到一些比较标志性的花纹就能认出是什么哪朝哪代的。现在也不存在文物作假什么的事,所以基本上她一拿一个准儿。
从废品回收站出来,她没急着往机关大院走,而是在街上不紧不慢地晃悠。再过几年,国家就能放开房产买卖了,她得好好在县城里挑挑,做一个有房有产的包租婆。
她在街上晃晃悠悠,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一条小巷子里。
这个小巷子里人还不少,见她过来,都警惕地把手里的袋子紧了紧,牢牢地盯住了她。
袁芃芃被这种目光盯得头皮发麻,原本轻快的脚步也不由得稳重了起来。
没有人放松警惕,他们当中有不少人都戴着帽子,是那种帽檐很大的宽檐帽,三三两两,各自为政。
这里的气氛太压抑了,袁芃芃忍不住加快了脚步,三步并做两步离开了这里。
甫一离开,她便听到了后面倒腾东西的声音,好像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把东西往自己袋子里装。紧接着,便是一阵凌乱的脚步声。
袁芃芃没忍住,又悄悄折回了巷口,扒着墙,偷偷往里看。
空无一人,只有一个被风吹起来的小袋子,孤零零地飘荡在空中。
她不明觉厉,摸了摸六哥的狗头,走了。
袁芃芃先带着六哥去了中心公园,在一处小土坡那里,找到了玩过家家的一群女孩子。
她不着急出现,把伪装都卸了之后,才慢悠悠地晃到了小姑娘们的面前。
“芃芃姐!”赵熙媛第一个蹦上来迎接她,“你今天又带了什么?”
袁芃芃早有准备,她从腰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布袋来:“在这里面。”
几个小女孩瞬间就扔掉了手上的“锅碗瓢盆”,“刷刷刷”地围了上来:“什么什么?”
袁芃芃打开小布包,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是一个个散发着浓郁香气的小香包。
霎时间,女孩子们的眼睛都聚焦到了这些小巧玲珑的香包上。
袁芃芃挑了一个藏蓝色的打开,从里面拈出一张精致的香纸来。
“这个东西,叫香纸。”袁芃芃扫了一圈,把她们的眼色尽数收在眼里。
香纸在这个时候,还是有的,这些小孩子的家境在这个小县城,算是顶顶好的了,也难怪有的孩子会露出失望,或者是不屑的表情来。
只有赵熙媛一如既往地捧场:“哇!香纸呀!”
“这个,跟你们之前见过的香纸都不一样,”说着,袁芃芃便把原本背对着她们的香纸翻了个身,露出正面来,“你们之前见过的香纸,拆开来,顶多香两三天,因为做这个的技术水平达不到;但这个的香味,可以持续一两个月。”
人群瞬间就炸开了:“一两个月!”
赵熙媛的关注点却与众不同:“这个香纸上的图案好漂亮啊!”
“这也是这一批香纸的独特所在,每一张上面,都画着一个惟妙惟肖的古典美人。她们都是花仙子,散发着桂花香的香纸上是桂花仙子;丁香花的香纸上是丁香仙子……”
女孩子们都听的津津有味,着迷地看着香纸上印的美人儿们,还有的情不自禁地深吸一口气,等整个香味儿充满了胸腔,再舒服地喟叹着呼出一口长气。
这样精致的香纸,还送一个同色系的香包,一共才要五毛钱,被仙子冲昏了头脑的小女孩们纷纷掏出自己的荷包,争相购买。
袁芃芃把钱卷了卷,放进自己的腰包里,满足地看见那里鼓了一大块。
实际上,这些香纸在成本上,要比同样卖五毛的小木枪要低得多。
但在这个年代,低档的香纸香膏什么的也不便宜,她也不能和市价差太多,卖这种东西,看的不是成本,应该是市价。
袁芃芃不想接着去赚男孩儿们的钱了,却不想刚出来中心公园,便遇到了来接妹妹的赵存周。
他热情地跟袁芃芃打招呼:“你今天又来玩啊?”
袁芃芃微笑着点头。
赵存周其实对这个穿着奇奇怪怪、却又十分好看的小孩儿充满了好奇,她还能弄到那么多“稀罕玩意儿”,只是她从来不提,他也不好问人家的家里究竟是做什么的。
“对了,小媛后天生日,我爸我妈都忙工作,让我带着她去外面吃,你也来吧?”赵存周突然就想起了这么一个事儿。
袁芃芃当然笑着婉拒,又想起了那小姑娘高兴地看着她的时候,想了想,从腰包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来:“我就不去了,这个,你帮我送给小媛吧。”
第46章 迎娶(捉虫)
二月二十四, 吉, 宜嫁娶。
陈明志从前好几天开始, 就整天笑得跟个二傻子似的。有的时候走着走着, 就会突然笑出声来;让他拿个东西,他得站在原地“嘿嘿”傻笑两声, 你拍他一下, 才如梦初醒。
到了娶亲的这一天,所有人都早早地起来了。
现在结亲, 城里讲究的是“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 收音机。乡下讲究的是“三担谷,两头猪, 一头牛”。
一般姑娘找对象,比较青睐的是“四个轮子一把刀,革命红旗两边飘”, 这说的是司机、厨师和革命军人。
但是哪里有那么多的好对象等着姑娘们挑?真正结亲的时候, 能有实打实的三担谷,那就是大方的人家了。
陈家是比大方人家还要舍得的人家, 他们给秦瑶准备的,是三担谷加上一台缝纫机。
接亲用的是一架“永久”牌的自行车,这自然是借的。但能借来,这本身就是一种本事。
陈明志理了个干净清爽的发型, 还用清水抹了, 再擦一点发油。穿的是一身新衣服, 工工整整的一身黑色中山装,配上一双黑色的皮鞋,这一身穿出来,倒有那么几分挺拔高大的样子。
女方也不逊色,虽然这个时候结婚差不多都是素颜,但秦家毕竟算是条件好的人家,不仅借来了口脂,还弄来了一点点的粉。
新娘穿的衣服也是很漂亮的了,上身是一件织锦嵌金线盘扣小袄,下身是一条大红色的纯棉阔腿裤。
头发也请了老手艺人给稍稍盘了起来,秦家还给女儿陪嫁了一对纯银的牡丹富贵耳坠,吊在新娘的两边,风一吹,一晃一晃的,特别好看。
要说这乡下地方,还是疼儿子的人家多。但秦家却又有所不同,他们家很疼女儿。
虽然家里条件不错,但新娘子的嫁妆还是吓了大家一跳:锅碗瓢盆就不说了,实木打的大柜子也不说了,重点是人家给陪嫁了一块手表!
上海牌手表!
缝纫机大家还见过,自行车虽然不多见,但也见那好现的骑过,这样子全身闪闪发亮、“啪嗒啪嗒”走得极其精准的“高档货”,大部分人只在商店见过,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就没去过县城里的商店。
总之,这场婚礼,风光无限,用后世的话说,是“十里红妆”也不为过。
来吃喜酒的也颇有来头,基本上,附近大队的大队长都来了,方圆几里的红卫兵也到了许多。
喜酒的席面整得也很是体面,基本上,一桌能合一个肉菜,尽管骨头多肉少、基本上还全是菜,玉米饽饽一人能合一个半,菜汤是管够的。
这样的大手笔,实在是很有脸面。
袁芃芃自己能偷偷开小灶,不急着吃东西,悄悄绕到了新房里,去看新娘子。
这新房是真真正正的新房,用窑子里新烧的砖盖的,屋顶上的木头梁子用的也都是好料子,就连房顶上铺的茅草,也是选了又选的。
这样用料十足的新房子,冬天不会太冷,夏天不会太热,费的钱,也是很对的起它的实用性的。
这房子刚起出来的时候,袁芃芃还好奇地往里面看过:又脏灰尘又大,空荡荡的,没啥好看的,墙皮都是裸露的。
如今,这房子可是大变样了:裸露的、丑丑的墙皮用报纸糊上了,又好看又显得整洁;原本空荡荡、只有一个炕的房间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炕上铺上了新褥子、正中间放了桌子、墙角还放了各种生活用品的温馨小窝。
到处都是用红纸剪出来的“囍”字,不仅贴在墙上、大件的家具上,连暖壶上都被贴了一个。
红纸不仅仅可以用来剪“囍”字,在心灵手巧的老奶奶手里,它们可以变成任何你想让它变成的东西。
有一个白白胖胖的娃娃抱着一条大鲤鱼的形象,还有一左一右作揖的童子形象,更多的,是两个小人甜甜蜜蜜牵着手的形象。
新娘子陪嫁的东西都是要放在新房的,袁芃芃略带惊叹的看着这两床大红绣龙凤牡丹的新被子,还有带着一个清清楚楚的大镜子的梳妆台,终于有点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说她大表哥娶了一个金娃娃了。
真的,以农村的水平来说,过上十年,这样的陪嫁都可以算得上是过得去的了。
新娘子没有安安分分地坐在炕上,而是很爱惜地摸着被当做聘礼抬进来的缝纫机,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袁芃芃见了,有些安慰,陈家的人她还是知道的,总不会让这位金娃娃受了不明不白的委屈。
秦瑶还是很敏锐的,见有人过来,忙回到炕上端端正正地坐好。
袁芃芃有些想发笑:毕竟是不怎么成熟的少女啊,就算是嫁人了,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成熟起来。
秦瑶比陈明志还大一岁,又是上半年的生日,按虚两岁的算法,已经是十九岁的老姑娘了。
实际上,不过是个还没过十七岁生日的小姑娘。
她一见只是一个小丫头,不禁松了一口气,最怕那些爱看热闹的老大娘。她对袁芃芃还有些印象,有些亲昵地说:“呀,是你呀!”
“你上次借给我外套,我还没好好谢谢你呢,没想到,这么快,咱就成一家人了!”
事实上,她这次这么快地就嫁了,也跟上次那个小个子对她“耍流氓”有关系,虽然没让他占什么便宜,也不是很多人真的,大部分人还都忘了。但这件事却让秦老爹放在心上了,原本还不舍得嫁女儿的他,怕人家闲话女儿,就细细挑了挑附近的小伙子,选了一个比较老实的给女儿相看。
却不想自己女儿却是真相中了这么个傻大个。
袁芃芃也很意外她居然还记得这件小事,她笑了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所幸只叫人:“嫂子好。”
秦瑶笑眯眯地应道:“嗳。来,嫂子请你吃糖。”
她摊开手,手心里放了一块橘子味的奶糖。
袁芃芃也不推辞,笑嘻嘻地接了:“谢谢嫂子。”
秦妈掀起帘子进来,看见屋里多了个人,有些惊讶,但很快就挂上了笑容:“呀,这是芃芃吧?长得可真精神!”
袁芃芃乖巧地站着,甜甜地叫人:“大娘。”
“嗳,”秦妈笑得更灿烂了,从兜里摸了摸,抓出一小把瓜子来,“来,吃瓜子!”
袁芃芃忙不迭接了,她觉得自己来的时机不太对,忙告辞了,把空间留给这一对母女。
“这家人挺好的,席面上舍得花钱,还去给你接了自行车,懂的给你做脸。你婆婆看着不太好相处,实际上人挺讲道理的;你太婆婆是个脾气好的,你可得好好过日子……”
袁芃芃耳力好,后面断断续续传来的谈话,她听的清清楚楚的,一字一句,殷殷切切,都是做母亲的一片心啊。
这一次的婚礼,不过是给大家提供了一个茶余饭后的小小谈资,日子还是一样过。
只是对袁芃芃来说,她离红卫兵这个特殊群体更近了些,因为红卫兵中有很多人都跟她的表嫂秦瑶关系不错,偶尔也会来陈家玩。
大多数时候,他们都会带来一些关于县城里的信息,什么“今天保皇派和革命派又闹了啊”“谁谁谁家又被抄了啊”等等诸如此类。
奇怪的是,城里闹腾地愈加欢快,农村便愈加平静。
农村也不是没有保皇派和革命派的划分,但他们一般谁都不搭理谁,遇上了最多也就是吵吵架,很少直接动手。
她也曾就这个问题问过秦瑶,秦瑶当时一边缝衣服一边说:“都是乡里乡亲的,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怎么斗?”
“不是还有连自己的父亲都要告的事情吗?”
“那是你从别的地方听说的吧?咱公社不兴这一套,公社的领导对这样的行为也不支持。”秦瑶头也不抬地说。
袁芃芃好像有些明白好像又有些不明白。
秦瑶瞥了她一眼,说:“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活法,咱们这儿,算是顶顶好的了,保皇派比较多,大家都赞同用嘴解决比用手解决好,革命派就那么点人,不敢闹什么风浪的。”
“那城里……”
“谁知道他们天天闹什么?”秦瑶不屑地翻了个白眼,“整天价正事不干,天天在这种事上掰扯,还掰扯不明白!老领导都说了,到农村去,广阔天地大有可为,咱们好好侍弄土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添砖加瓦才是实在的。”
袁芃芃重重点头:“嗯嗯!”
秦瑶是上了初中的,只是没毕业,初一没上一年呢,就成了小红卫兵,跟着闹革命了。
袁芃芃是知道以后的形势的,她挺喜欢这位小表嫂的,多次旁敲侧击地鼓励她自学,把初中的内容都捡起来。
这种行为,她之前也对陈家的三位表哥做过,只可惜,他们似乎都于读书一门上不太开窍,就是脑袋瓜子最好用的陈明义,也啃起书本来也是昏昏欲睡的。
久而久之,袁芃芃也就放弃了:算了,顺其自然吧,七十年代的时候,中国的文盲还少吗?但大家不是照样活的挺好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