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夫人这次的态度比前一次好了一些,两人由孩子谈到城中有哪家酒楼的菜做得好,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刘夫人就顺势留沈凌用饭,沈凌很快应了下来。
吃饭的时候,沈凌发现厨下端上来的饭菜很是简单,只有三菜一汤,盛在瓷碗里的饭也是最普通的粳米。饭后,她试着和刘夫人说起日常用度方面的话,刘夫人神色有了微微的变化,很快就转移了话题。
沈凌猜测一定是知州大人为了博取清廉的名声,所以府上过得不是很宽裕,她心内便有了成算。
第45章
沈凌第三次登门的时候带了一些晋城那边的特产, 言语间透露出自己想在凉州开家商铺的事。本来她早前是不打算再开商铺的, 只是后来看到知州府上的情况,有心想用商铺入股的方式卖给刘夫人一个好,所以便又动了这个心思。
刘夫人很诧异的看了她一眼, “我看你们府上也不像是缺银钱的人家,好好的怎么想起开商铺了?”
沈凌道:“倒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的打发时间。何况有了铺子,家里有什么要用的, 直接到铺子里拿,也省了一笔开支。”说完便问刘夫人可要入股,到时也能挣个私房钱。
刘夫人被她说的意动, 但还是拿不准此事会不会影响丈夫的仕途,便说要好好考虑一下。
当晚知州大人回来以后,刘夫人就问他白朗此人怎样,知州大人道:“你问他做什么?”
刘夫人就将沈凌要开商铺并请她入股的事告诉了丈夫, 知州大人沉吟道:“我看白朗在仕途上颇有野心, 不像是那种唯利是图之人。不过人心易变,在这种事上我们也不能大意。反正这事也不急, 再看看吧!”
刘夫人虽然在家里说一不二,但是每每遇到这种事关官场上的事时,多半还是会听从丈夫的意思。既然丈夫说要等等, 刘夫人便暂时按捺下了性子,耐心的等待起来。
沈凌这次开得仍是杂货铺,因为本钱下得足, 又有空间的水产品,所以铺子里的物品很丰富。只是凉州这边有钱的人家比较少,铺子又因为新开张没有什么知名度,所以生意远不如在京城时开得那家杂货铺好。
沈凌一心要用这个铺子拉近与知州府的关系,对这件事自然很上心。后面颇花费了一番心思,才让铺子逐渐在凉州有了些名气,生意也越来越好。
过端午节的时候,沈凌给知州府送节礼的时候,便又和刘夫人提起了铺子的事。
刘夫人看她开铺子的这几个月,并未借用白朗的名头,也不和那些凉州的商贾搅在一起,这才相信她真是为了打发时间。沈凌一提,刘夫人就痛快的答应了,拿出了家里一半的积蓄在店铺里入了股。
从此两人的关系便比从前亲近许多,她二人走得近了,白朗与知州大人的关系也比往常好了不少。
在凉州顺顺利利的过了三年后,白朗接下来被平调到了山东做知县。
接下来的十几年,白朗在地方上由知县熬到了知府的位上,然后在这年被调回了京城。
这个时候,大儿子阿旭已经中了举,正在相看人家。二儿子阿通刚刚进学,正跟着先生学习写八股文。小女儿阿眉刚满十岁,正跟着沈凌学习女红。
阿眉的性子和阿通一样都随了白朗,能安安静静的在家里坐一下午都不觉得无聊。沈凌将自己在侯府时学会的绣技一点点教给女儿,不指望她的绣技将来有多出色,只要明面上过得去就行了。
母女两个做了一会儿针线,丫鬟如水拿着一个拜帖过来道:“太太,这是门房送过来的。据说来人是晋城那边的人。”
沈凌放下手里的活计,接过看了一遍,忙让如水先将人请进来,自己换了身衣裳带着阿眉去了待客的三间花厅。
花厅内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身边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沈凌脸上带笑迎上去,“表嫂你们什么时候到的京城,事先怎么也不说一声?”
林宝珠脸上浮出一层微笑:“我们是昨天到得。恒儿进学以后,你表哥不愿让他留在晋城怕耽误他,所以我们举家迁到了京城。一到京城,你表哥便听到表妹夫已经从地方上调回来,就让我给你们送请帖,请你们到新宅子里聚一聚。”
沈凌笑着应下,又将林宝珠的两个女儿好好打量了一番,一人给了一份见面礼。两人叙了一番别后闲话,提到故去的赵府老太太时,沈凌忍不住流了几滴眼泪。
老太太故去时,沈凌当时跟着白朗在任上,没能回去见她最后一面。后来还是白老太太故去那一年,白朗上了折子,一家人才回到晋城住了一年。在那一年,沈凌才得以有机会回去给老太太磕头上坟。
因为想到老太太对她的好,沈凌后面不仅去赴了赵家的宴会,还帮着恒儿,也就是赵秉章的独子找了家不错的书院。
赵秉章自那年和白朗一起中举后,这么些年一直没有取得进士的功名,后来便将希望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如今见儿子如愿进了书院,便提了几色礼物过来白府这边登门拜谢。
白朗在外书房设宴款待,回来以后对沈凌道,赵秉章直夸他有福气,有沈凌这样一个贤惠的妻子。
沈凌淡淡一笑,什么也没有说。白朗和赵秉章当年同时中举后,两人坐在一起喝酒时,白朗因为醉酒无意泄露了沈凌会写八股这件事,想来赵秉章后来一定认为白朗能中进士,是因为她的关系吧!
即便他现在会后悔当初没有听老太太的话娶她为妻又怎样,那都是已经过去的事了。
沈凌听过就将此事抛在了耳边。她现在一门心思想给阿旭定下一门不错的婚事。
阿旭的性子没有随白朗,但是相貌却像了有八成多,生得俊俏斯文。加上他年纪轻轻就已是举人,沈凌刚一放出风声,很多人家便流露出意向。
沈凌索性借着自己的生辰,举办了一场宴会,给白朗的同僚以及赵家等几个交好的人家都下了帖子。
宴会当天,沈凌特意把阿旭从书院里叫回来,让他看看宴会上可有他喜欢的姑娘。
傍晚的时候,沈凌将阿旭叫到房里,直截了当的问他可看中了哪个姑娘。阿旭还未说话,脸色已经红了。沈凌就知道他准是看中了某位姑娘,便慢慢的问他是哪家姑娘。
阿旭吞吞吐吐的说,他也不知道那个姑娘是谁家的女儿,只知道那姑娘穿着一身湖蓝色的衣裳,头上只戴了几朵珠花,看着朴素无华,比其他人都要顺眼的多。
沈凌听了微微一愣,阿旭说的不会是林宝珠的二女儿吧!
在沈凌心里,她是不大愿意让儿子娶赵秉章的女儿的。所以她后来试着又给阿旭安排了几次相看,只是发现儿子面上虽不表露什么,但心里很明显是抗拒的。
沈凌只好与儿子好好的谈了一场,发现他已经认定林宝珠的二女儿后,便妥协了。
几天后,沈凌问过白朗的意思后,便请了媒人去赵府提亲。
林宝珠想不到沈凌竟能取中自己的女儿,一时间喜出望外,问都没问赵秉章,便应下了这门婚事。
两年以后,新妇进门,小夫妻两个琴瑟和鸣,相敬如宾。沈凌也就放下了从前的执念,觉得这门婚事结的不错。
后面阿通和阿眉要定亲的时候,她也是充分尊重这两个人的意见。
时间如流水,白朗在十年以后升为户部的侍郎,按品级已经是正二品的大员。
阿旭成婚两年以后,不仅给沈凌添了一个孙子还中了进士。白朗给他疏通了一下关系,把他调到了外省做县令,准备让他在外面历练几年再说。
沈凌并没有像其他婆婆一样,将儿媳和孙子留下,而让儿子带着通房上任。她很爽快的让阿旭带着儿媳和孙子去了任上,临走的时候,还包了一大包药材给他们带走。
二儿子阿通并没有阿旭那么好的运气,考了两次乡试都没有过。沈凌觉得家里已经有了两个进士,也不强求阿通一定要考取进士将来为官做宰。
所以她后面试着让阿通往其他方面发展,比如她非常鼓励阿通开一家规模较大的书店,在这方面,她给了阿通很多有用的建议。在她的支持下,阿通后面将白记书肆从京城开到了外省。
至于小女儿阿眉,她虽然性子安静言语温柔,但是却有不小的野心。她看自己的父亲已经做到了正二品的位置,便一心想嫁给一个年轻有为的进士,好将来也能成为正二品夫人诰命。
对此,沈凌也极其尊重她的这一个意愿,夫妻两个选了很长时间,最终选定了一个来自晋城的少年进士。
只不过成婚以后,阿眉才发现自己的丈夫没什么野心。不过人胜在细心体贴,对她特别关心,慢慢的,随着孩子的出世,阿眉逐渐将重心放在孩子身上,对丈夫没有进取心一事也就放下了。
等她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与沈凌说起此事时,沈凌笑着点头道:“你能这样想就对了。何况没有进取心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一辈子平平安安。”
她说这番话是有原因的,白朗成为正二品大员后,不可避免的卷入了几个皇子的争斗中。夫妻两个都觉得皇家的这种内斗,最好不要参与,所以白朗已经生了隐退之心。
第二年,阿旭被调回到京城后,白朗便递了折子上去。折子交上去没有几天,便被批复了下来。夫妻两个收拾了行李,将京城的宅子留给了大儿子阿旭,带着小儿子阿通一家回了晋城。
第46章
沈凌一口气从一楼爬到六楼, 还未来得及掏出钥匙开门, 她现在的母亲郑莉香推门出来了。郑莉香身后还跟着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是她三十岁上与现在的老公所生的儿子吴童。
“妈。”沈凌不冷不淡的喊了一声。郑莉香自从有了吴童这个儿子后,对这个与前夫生下的女儿何晓倩的态度就大不如前。导致何晓倩后面对她妈的态度也冷冷淡淡的。沈凌穿来了以后便照搬原样。
郑莉香嗯了一声, 牵着儿子的手下楼去了。
沈凌进了门换了拖鞋,没有急着放下书包而是先去饮水机前接了杯热水,边喝边往她的房间走去。何晓倩的运气还不算太糟,郑莉香后面嫁的这个老公, 也就是她的继父是个好人。他对何晓倩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好,何晓倩住的这间房不仅光线很好,房间的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
电脑是台式机, 虽然远没有她从前用的那个笔记本精致小巧,但对几百年没有接触过电子产品的沈凌来说已经算得上很好了。
沈凌把书包放下,克制住自己想要上网的念头,从书包里掏出一份份试卷。本以为高考过后, 她会与这些试题作别, 哪想到系统会将她带回到06年,让她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
沈凌刚穿来的时候, 本以为系统所给的任务会是让她考上一所比较好的大学,哪知事实与她所猜测的完全不一样。系统给她的任务则是让她成为一名网络小说作家,拥有的读者越多, 积分也就越多。
沈凌被快穿系统砸到之前,的确是看过不少小说,但是动笔去写却从来没有试过。倒不是她对自己的文笔没有自信, 而是参加工作以后,每天下班以后就快累成狗了。只想躺在床上刷手机,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干一份工作。
所以她对成为网络小说作家这件事,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不过她也不太着急,系统这次给了她五十年的时间,反正来日方长。而且她觉得,自己现在既然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还是先把高考这关过了再说。
沈凌将一张卷子做完,就听见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她抬头看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应该是吴叔下班回来了。
果然不到一会儿,客厅就响起了吴叔的声音,“晓倩,童童,快出来,我买了菠萝回来。”
沈凌放下手里的卷子,出来道:“吴叔,我妈和童童出去了。”
吴叔微微皱了皱眉:“你妈一定是带童童去超市买零食了。这样每天惯着他把零食当饭吃,不是爱他,是害他。你妈怎么就不明白呢?”
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帮着吴叔将菠萝切成小块。这个时候正是初春,菠萝刚上市的时候,沈凌放学回来,闻了一路的菠萝味。只是口袋里没有多少零花钱,所以即便想吃也没钱买。
这会儿见吴叔买的这两个菠萝看着又大又水灵,沈凌将菠萝切好以后,便拿着叉子吃了起来。
“最近复习的怎么样了,有把握考上本一吗?”吴叔就是吃菠萝的时候,也不忘问沈凌的学习问题。
沈凌后世的时候上的是普通的二本大学,她的数学实在是学得不怎么样,重来一次,她也没觉得自己在数学这门课上开了窍,所以多半要走老路了。
她老老实实的说了自己的情况后,吴叔道:“二本也挺好的,女孩子嘛,书读的再好也还是要嫁人的。嫁个好老公比读什么学校可重要多了。”
沈凌对此话可不敢认同,吃完了菠萝便回房里继续做卷子去了。今天是星期五,各科老师每人都给他们发了两张试卷,加起来就是十二张卷子。
沈凌是先从最简单的做起,做完了两张历史卷子后,便去做政治卷子。政治卷子还没有做完,郑莉香带着吴童回来了。
沈凌听见他们在客厅里就吴童的吃零食问题大声说了几句话,吴童便溜进了她的房间,手里拿着一堆零食,张口道:“姐,我要看动画片。”
沈凌将电脑打开,给他找了个经常看的动画片,便出来帮郑莉香做饭。郑莉香从超市里买了不少食材,有蔬菜,有牛肉,有鱼,还有两斤生排骨。
他们家星期五晚上的时候惯常会做一大桌子好吃的,每每到这个时候,郑莉香才会掌厨,平常时候一般都是由吴叔做饭。
郑莉香虽不爱做饭,但厨艺很好。厨房内很快就飘出食物的香味,七点的时候,一家人就已经坐在了桌前,边看电视边吃饭。
吃完饭,沈凌回去仍和卷子做斗争,她想早点把卷子做完,争取在明天完成所有的作业。这样星期天的时候,她就有了一天的空余时间。她准备利用这点空余时间,将空间里一些值钱的东西拿到典当行换成现金。
星期天的时候,沈凌借口要去同学家里玩,从她所在的居民区出发,坐公交车到了最近的一家典当行。
沈凌从空间里拿出去的是一对银嵌绿松石手镯,一对连珠纹金手镯,几个嵌宝石戒指。典当行接待她的人查验了她的身份证后,便请专家来给这些东西做鉴定。最后沈凌从典当行里出来时,背着的书包里装满了现金。
她怕去银行会遇到熟悉的人,不好解释现金的来源,索性背着书包回了家,只取出了几张百元大钞,然后将包里的十几万现金全放进了空间。
接下来的日子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沈凌继续冲刺高考,郑莉香一如既往的偏心儿子,吴叔偶尔看不过去妻子溺爱儿子两口子吵上几句。